第113章 夜黑风高
许继山听完沈晓晴的话,整个人都愣在了那儿。
沈晓晴的父亲是师长?
沈晓晴的父亲竟然是师长?
沈晓晴看出来许继山眼中的震惊,很是得意。
“这回你知道我的厉害了吧!”
她继续说道,“我告诉你,不仅我爸爸是师长,我哥还是副营长呢,说话就能升成营长,我妈妈也厉害着呢,她在省城的报社工作,是报社的副社长。”
许继山完全没想到沈晓晴的来路这么大。
他一直觉得,沈晓晴长相平平,身材也不好,个子也不算高。
反正跟高明月在一起比较,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但是,沈晓晴有句话说的对,高明月不能给他什么助力。
如果沈晓晴能够真心实意地帮他,那么,他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回到省城,还能在省城谋一份不错的工作。
之后怕不是可以平步青云了。
这么一对比,许继山突然觉得,沈晓晴似乎也漂亮许多。
虽然心里这么想着,但是许继山脸上也没有什么变化。
他只是夸赞了一句,“确实没想到你家里这么厉害。”
“我看你一直很讨厌陆川和高明月,这么说,你家里人也不喜欢陆川?你最开始好像是说过,你哥委托陆川带你来的。”
沈晓晴轻哼一声,“我哥确实和陆川认识啊,所以就让他帮个忙呗,那有什么关系。那可是我哥,我亲哥哥,只要我说讨厌陆川,他是不可能和陆川交好的。你想想,陆川跟他又没有血缘关系,他还能因为陆川不要我这个亲妹妹吗?”
许继山听了以后点点头,“这个确实,再大大不过亲情。”
“所以啊,我能喜欢你,是你的福分,你在那儿扭捏个什么劲儿!”沈晓晴不满。
许继山抿了抿唇,好半天,突然将牛车调转了方向。
沈晓晴问道,“你干嘛?”
许继山说道,“你不是说借钱买衣服么?”
沈晓晴高兴坏了,“这还差不多。”
许继山的钱可真的是一分一分攒出来的,沈晓晴想挑太贵的也不行,没那么多。
买了秋衣秋裤,许继山最后还挑了一包花生米,还有一瓶酒。
坐到牛车上,沈晓晴问道,“你买酒干什么?”
“很久没喝了。”
许继山决定,他要和之前的自己告别一下,他不能在满心满眼都是高明月了。
目前来看,沈晓晴才是他最好的选择。
回到白云村以后,许继山和沈晓晴一起,将买的东西送到大队。
等到忙完这一天,到了晚上,外面的风突然停了。
许继山拿着那包花生米,怀里揣着那瓶酒,跑去了山上。
这里清净,没人打扰,他也要好好想想以后的事儿。
可是沈晓晴一直盯着许继山,哪里能让他自己一个人待着?
许继山上山找了个看起来干净的地方,坐下来靠在树上。
他刚抿了一口酒,吃了两粒花生米,沈晓晴就上山了。
许继山本来有点儿烦,但是想到沈晓晴白天说的话,立刻缓和了许多。
“你怎么来了?”
沈晓晴跟着坐下来,夺过许继山的酒瓶子,也跟着闷了一口,
白酒辛辣,嘴唇到喉咙都是热辣辣的。
“自己喝酒多没劲,我陪你呗。”
许继山也没再撵她,两个人就这么一瓶酒,你一口我一口的,最后,天都黑透了,酒喝干了,花生米也吃完了。
沈晓晴整个人都靠在了许继山怀里。
许继山虽然有些晕,但是脑子是清醒的。喝酒的人都知道,都说喝酒消愁,其实喝了酒,脑子分外清醒,只不过肢体不那么协调。
沈晓晴故意往他怀里钻,还拽着他的胳膊,许继山有些恍惚。
“许继山,你敢不敢喜欢我?我是真的喜欢你,我们可以结婚,我可以给你生孩子,好不好?”
说着,沈晓晴的胳膊已经攀附上了许继山的脖子,脸也贴了过去。
酒气让两个人熏熏然。
许继山没有拒绝,索性心一横,沈晓晴家世这么好,他还怕什么呢?
为了自己有美好的未来,就要放弃他的爱情才对。
天气虽然凉,但是两个人干柴烈火,打的也是十分火热。
即便喝了酒,依旧知道铺了落叶,然后又将衣服都铺在了上面。
整个过程,沈晓晴还挺满意。
许继山比之前她在省城处的那两个对象好多了,就是不太熟练,看来以后要找机会多练习练习。
结束以后,许继山说,“我听说,第一次会疼,你刚刚……”
沈晓晴抱住他,“当然疼,但是为了你,我能忍,以后就好了。”
两个人都穿好衣服,沈晓晴站起身拉过许继山的手。
“许继山,这回你是我的认了,眼睛可不能动不动盯别的女人,只要我们结了婚,你就是我沈家的女婿,到时候肯定不会亏待你。”
许继山点点头说道,“晓晴,我会对你负责的。”
两个人往上下走,马上就快到知青点了,许继山说道,“晓晴,既然我们已经这样了,我总不能耗着你,我们什么时候去登记?”
沈晓晴有些犯难,她出来的时候,跟家里都闹翻了天,现在如果打电话或者拍电报让家里帮忙开证明邮寄手续要结婚的话,也不知道他们会怎么想。
一想到沈南舟要是知道了,她就有些打怵。
她原本只是想先拴住许继山,现在看来,要慢慢给家里渗透一下这个事儿。
“我先给家里写个信,你也先让你父母给你开证明邮寄过来吧。”沈晓晴开始打马虎眼。
许继山听了点点头,“好。”
沈晓晴提醒道,“不过,你不能先跟家里说我爸爸他们的身份,我爸爸他们不喜欢对外说的,你先自己知道就好,等有机会,我带你去见他们。”
许继山也表示理解,也答应了。
就在沈晓晴和许继山私定终身的时候,另外一边的高大志家里。
等到高明珠他们都睡了以后,趁着夜色,高大志和陈秀娟,全副武装,带着那枚银手镯,准备去县城的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