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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书网 > 美漫世界假面骑士的救赎 > ?513 涌泉

?513 涌泉

“去告诉鞭索,那边只有天启还活着,他的下落,就需要追缉者自己寻找。”他看向了纽约,看向了数百米深的地下,那儿正是如今北美地方最大的一块实验基地。

人类要破译变种人的基因密码,如今的研究课题是:如何让我们稳固的基因链更进一步?二三十年的实验中,人们已经发现这种x基因变体或者活跃的伽马值来自外星辐射。

最早一批人一定是某种不可思议的实验。在纽约世贸大厦对面的科幻风十足的银色高楼里,正住着如今身份最敏感的量子物理学博士,神奇四侠之一的里德正在调试新到手的设备,近年来暗地里大航海时代的贩奴运动似乎死灰复燃,黑市里一个健康完整的变种人都被炒到八位数的天价。

里德在空闲时候总喜欢打开落地窗,他当然知道一条街的后面有无数双眼睛暗中盯着他,他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科学家,却是最尴尬的身份定义机构——变种人保护协会的发起者和倡导者。

虽然这个公益性机构终究成为一纸空文,可里德希望,世界总要有什么人将这段痛苦悲哀的历史记住,然后他便成为诺亚,在命运的引导下,在世界政府的默许下建造自己家庭和朋友的方舟,载着最后剩下的珍禽,迈向新的时代。

里德是自豪的人,自傲的人,自大的人。他会将自己带入到一个群体最高的位置,做最优秀的人。然后代表整个群体,发出他内心的声音..是的,别的地方神奇四侠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反正这里,里德光辉地代表了变种人群体最后能说得上话的声音。

随着他个人事业的进展,里德相信自己终会发现愿意与地球人和谐共处的外星人,那个时候,他将站在群星瞩目的地方,代表全人类的意志和利益!

每个人心里都有各种各样的欲望,基于自己的地基和努力空间,还有可靠的妻子和助手,里德认为这样的想象很合理,他甚至在备忘录上记下来自己人生每一日的进程,第二天再加倍勉励自己。

这样的人整个生活都是吹响汽笛的火车,如果没有及时把握好方向盘,谁知道最后一趟旅程究竟是天堂还是地狱呢?如若是地狱,谁又能将他拉回来?是表面百依百顺实则小心思不断的隐形女?还是粗憨憨的队友石头,成天烧火棍撩妹的小舅子?

没有人知道里德的人生是否完满,不过受红皇后支配的佛伯乐知道,仅仅在里德办公地点不到一公里的地下,就是里德同胞的埋骨地,有受雇佣的死灵法师循环利用这些尸体,整个过程犹如牲畜排泄物的完美利用,绝不会有丝毫浪费。

完美主义就体现在这里,滥施淫威的后果也没有招致反抗,在激进派与温和派全都被阴谋家肢解以后,连x教授都被秘密囚禁在某处,如总裁一般坐在满是仪器的地方,恍若老年痴呆症晚期患者。

这一切,都被男孩的奇迹之眼所照见,在他目光扫过的时刻,那些针对生物的反侦测装置也没有报警,针对一般生命体的科技终究被不能理解的存在所压倒。

他看到了霹雳火乔纳森主动出击打击罪犯,在外面招摇过市,收获着人群的掌声与冷漠眼神..他们做的一切并不能改变变种人的形象,人们已经将这四位组成家庭的邻居换了一个叫法:变异四博士..虽然石头人并不是高学历,可不妨碍外界将他们视为一体。

他们不是人,也不是变种人,是科学实验的异类,是人工产生的怪胎。因为他们对世界有用,所以人们容忍他们....二十年前,那时候还不是变种人的里德还是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他遇到了皇后区的蜘蛛侠。

两个年轻人在楼顶的天台上互诉衷肠,阐明了光明的理想。那是1982年,针对变种人的种族隔离刚刚抬头的日子,并且马上就要进入高潮阶段,这是两个年轻人未来所不曾想到的。和每个学习优异的自由国寒门学子一样,彼时,他们满脑子只有自己的辉煌人生规划。

可生活不是游戏,突发事件就像是断电一类的天灾,没法保存,更不能读档重来。

年轻的小蜘蛛为自己的理想付出了代价:仅仅一年之后,他被杀死在自家楼顶天台上,被恶意揭去头罩,无神的眼睛望向苛待他的世界。杀戮者向这个大二年轻人倾泻了最大的恶意:它们知道他的诞生过程,更知道蜘蛛人的生命是有多么旺盛,刽子手一枪爆头之前先以电网将其电置休克以确保命中。

巴雷特近距离打出直径5cm的恐怖枪眼,那是三颗命中同一位置的子弹制造的伤口。要杀死他的人生怕他不死!并且这张名为“天使折翼”的照片堂而皇之成了明日报纸的头条。

出道仅仅半年的蜘蛛侠横死自家楼顶,刽子手肆无忌惮地彰显自己的残暴,因为他知道:无论警方怎么查,也会被头顶上方的乌云把幕布拉下来,将眼前一切变为迷案。

虽然刽子手是雇佣制,也会更新迭代,可弄潮儿们总能牢牢把握住时代的航向,紧握他们的舵轮,在若干年后改头换面,找到今日的位置。

在里德所在的物理实验大楼仅仅一条街的外面,矮了许多的十层建筑的第九层,一脸横肉的胖子正用军用望远镜看着半个城区的点滴。

那个军用望远镜是神盾局淘来的,而不是外面将军配发的..有钱有关系有履历还有投名状的家伙就是“自己人”,这个宇宙的金并手眼通天。和二十年前不一样了,道上的人,已经没人敢叫他“冲锋的威尔逊”或者“无节操的格兰特”了,他成为了纽约的半个主人。

而早早带着理想被埋葬的彼得帕克,不过是人生中翻过的平白一一页,那一夜里,他为佛伯乐做了件正确不过的事情..清理掉一个人工变种人,仅此而已。

他看到了神,那个浑身素白,丧殓时服的就是神,曾经有人叮嘱过他的,那个人浑身散发着不好闻的味道,仿佛地狱的恶魔。而再度见面的时候,纽约市里连警长都要小心伺候都金并先生居然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他忘了那个人长的样子..并且转脸之后,又把这些“小事”给忘了。

只有对“神”的印象很深,因为“那个人”告诉他:不论是黑的还是白的,尤其是灰的,神都会极其讨厌,他是除自己之外苛刻倍至的东西,不会容忍金并的存在。

当然,让强悍的威尔逊先生如此害怕的原因还有一个:最近一段时间,他总是做着相同的一个梦,梦里二十年前的事情老是浮上眼帘,先是梦到被自己用上百平的天价电网当头兜住打死的年轻人,被他残忍摘掉头罩的彼得帕克那一双忧郁空洞的大眼睛死死地瞪着他,让他白天看到摆上桌的大马哈鱼刺身和起泡酒也难以下咽。

冥冥之中总觉得生鱼的那双大大张开的眼睛和多年前的那个年轻人空洞不可置信的眼睛有些许相似...他为此迁怒于厨子,挑掉了主厨的手筋。

第二次是1985年,十七年前那个傻乎乎的年轻人,还有稚气未脱的未成年女孩。那是一次可笑的挑战,蜘蛛侠尚且可以死于一场谋杀,何况练了几天拳法的一般人?

他像罗马人处置战俘一样在十字架上钉死了几个胆敢挑衅他威严的年轻人,把他们的尸体放在远离海岸的一处礁石上,让日晒和雨淋鞭打他们的残尸,肆虐他们的灵魂...那个时候,他的地下帝国初创,只有最残忍最酷烈的手法才能叫人害怕,几个没有背景的年轻人撞在他的枪口上。

他记得那个号称要历数他罪恶的人叫海扁王,可笑的名字,他根本不会和武道行家一对一,热武器的时代,哪怕是死于手合会之手的夜魔侠也要闪转腾挪以求躲避射击。

不过,从2000年过后,现在金并回忆的两年前的某个日子开始,家里头的十字架上的雕像纷纷仰起头,朝他睁眼,横眉怒目,脚下腾起火焰。看到异常的金并在第一眼恐慌之余很快镇定下来,烧毁了这些装神弄鬼之物,并让自己治下不得有一处教堂留存。

直到半年前...是背叛的极光珍妮和一众变种人恶徒被昔拉处决的日子,那个时候从纽约街头的地下忽然冒出许多喷泉来,这些喷泉集中于金并控制的社区,如果冒出的水是臭的,那么居住在街道附近的人家会在一周之内暴毙,如果是正常的地下水,那么那一处很快会形成罗马花园那样的喷泉,一切石雕石砌池子自主形成...还有成堆的大理石雕像,上头镌刻的不是某某圣徒而是手持利剑的天使,是打开审判之门的加百列。

这样的神迹让金并收缩了地盘,他谨慎地使唤着手下,开始裁员、择优劣汰,他要做好准备与暗处的敌人一较高下。

只是没料到始终在虚空打靶,他所要面对的敌人早就在不知不觉间入侵了他心灵:一者为恶魔他看得见,却是对方刻意要让他看见,好让烦恼之种持续深入内心,金并不会成为任何人的傀儡,却不妨比他有见识有更广阔视野的神魔牵引着他的命运。

另一者叫本我,他用自我的欲望驱动自己前行,他以为自己便是命运所挑选的幸运儿,他以为自己毫无歉疚...却不曾想,在心头烦恼之时,那些往事的因果,那些曾经他不曾在意的,杀人之后的小小恐惧和不安如潮水般席卷了他。

他以为自己的精神防线牢不可破,有古堡一样的内围,还有钢铁丛林在外支撑,最前列还有高高的提防!那是他为自己构筑的“霸权真理”,却不曾想,本来被他隔绝的溪流也在悄悄发展,它们汇集、聚拢,已经成了真正的大洋。

那个伪劣假冒的威尔逊要回来告诉他:那个年少时候赞同马修默多克,少年时候背刺理想的菲斯克早已经死了!活下来的也不是金并,而是吃饱喝足、浑身臃肿流脓、腐烂恶臭从战争磨坊里绞杀出来的不死屠夫。

没有精神科大夫能治愈他,金并先生也不会蠢到将许多过往说给医生听。教堂已然和他绝缘了,哪怕他现在跨过纽约,去首都所在的华盛顿特区,那里的教堂依然对他表示拒绝,只要他迈入那里,那里的门就会在他进入前一刻紧紧闭合,基督的像也会冷眼相对,壁画和圣徒的雕刻都会拨转那本来被定格的眼睛,森冷地注视着他。

好像他突然变成了被上天厌弃的人,除了某些对撒旦有狂热信仰的异端,连手下都有悄悄离开的,近半年来,他的手下数目已经不足一万。

所以菲斯克先生今天才有兴致和空闲去看里德,去看刚刚到来的神。从血雨占领街巷开始,那个见过几次面金并先生却记不住容貌的人又来了,他告诉表面镇定内心开始急迫的地下皇帝:

你最后的机会就在这里,代表我们,也代表你自己,去质问神吧。不要犹疑,不要恐惧。虽然神不慈爱,也不常舍恩惠,却可以和你所常打交道的人一样...纯粹的利益交换是宇宙的通则。

将信将疑的菲斯克先生抱着万分之一的期望,以虚假信息调集人手,再以自己数个替身之一淌路,去面见所谓“神”。

他内心里一点都不认为那个长相迥异、浑身散发微光的男孩是神,他一点不比那个一头油头英挺潇洒的曾经白头罩成员尼克弗瑞更具领导气质,更没有如帕帕西斯那般让人一眼难忘的眉宇气质,也没有阿多尼斯那般让妇女和男人都流连忘返的阳刻与阴柔并具的材质。

他只是站在那里,却仿佛天地间容不得的怪物。他令子民不得直视,因只是看了便让人觉得那不能忽视的违和感。

香浓愿意把帽子扣在苛刻的老板罗素头上吗?还是说莫泊桑愿意同情小仲马笔下茶花女那般代表人物?他就是那样一个拟人的东西,让人望之生惧,却又白白立于天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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