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尸体不见了
“想的可真美!”
“刘玲玲,我要让你在绝望中痛苦的死去!”
“你一定很饿吧?”
“也一定很冷吧?”
“给你看下我每天都吃什么吧,让你眼睛吃饱一点。”
凑到刘玲玲的耳朵,用只有她才能听得见的声音说道。
林琅将手机拿出来,点开视频,让刘玲玲看了个清楚。
手机里,林琅穿着短袖吃着热气腾腾的火锅,刺激的刘玲玲青筋暴起。
“羡慕吧,想要吧。”
“可惜,你这辈子都不可能得到!”
“带着你的不甘心,去死吧!”
林琅是不可能放过她的,所有的一切都因她而起。
“噗叽”
林琅手里的匕首随即插进了刘玲玲的心脏。
刘玲玲睁着不可置信的双眼滑倒在地上。
大仇得报,林琅压抑了很久的心终于得到了解脱。
“林老板,他们都死了”陈磊检查了下两人的呼吸,确认两个人都已经断气。
林琅点点头。
“哎呀!!我的儿子啊!”
一阵呼天抢地的喊叫声在门口响起。
林琅处理完金哲和刘玲玲,就要离开这脏污乱血之地。
乍一听这话,眉头皱了皱。
“儿子啊!你醒醒啊,妈来了”
“是谁?是谁伤了你!”
嚯,原来是金哲找的那个帮手的妈,之前林琅在监控里看到过,知道是雷成家的。
刚才手臂被金哲的砍刀给砍断昏死过去。
这么不大点的小屁孩,学人家入室抢劫!
王强几人一点儿也不同情。
王强和陈磊搀扶李森朝楼上走去,22楼他们是住不了了。
陈在林琅的授意下,郑好美两人搬到了陈磊原先的房子里。
杨华和徐洁帮忙拿物资。
林琅也完全没有搭理她的意思,抬腿直接走人。
“站住,你们谁伤了我儿子?”
女人扑上来死死地抓着林琅的衣服,不让她走。
“是你伤了我儿子!”
林琅对这种人很无语,也不想搭理。
大拇指和食指一捏,只听“咔嚓”一声,女人的手骨折了,这才松开。
“砍伤你儿子的已经死了。”徐洁有些看不下去,才出声相告。
其他人都不理她,相继离开。
女人一看,儿子的一只手没了不说,还昏死过去,急得大哭起来。
“儿子啊,呜呜呜”
一只虚弱的手抓住她
女人被突如其来的手给吓一跳。
女人沉默了几秒钟,跑出去了。
过了不久,三个男人下来,将地上的几具尸体捡走。
“咦,尸体怎么都不见了?”
“也许是其他屋的扔下去了吧”
陈磊和王强两人发现22楼的尸体都不见了。
但是两人觉得也许是其他邻居给扔到楼下去了,便没太在意。
简单收拾了下,王强将破坏的门修理了一下。
郑好美和李森就在22楼住下来了。
对此,郑好美无比的感激。她知道如果林琅不同意,王强他们是不可能来帮他们的。
她心里盘算着怎么感谢这几个人。尤其是林琅。
以前,她自以为是的善良不仅误会了林琅,也引狼入室害苦了自己,甚至她曾经告密,妄图利用别人的手教训林琅。
可现在她知道了自己曾经的可笑和弱智。
还好,一切还来得及。
她该怎么感谢林琅呢?
“有了!”她安抚好李森,敲响了陈磊的房门。
“陈医生,麻烦你陪我去一趟10楼,我想拿点东西”
“是打算送给林琅的!”
怕两人不同意,郑好美补充道。
陈磊听她说要送林琅的东西,便答应了。
王强怕陈磊他们两个下去不安全,毕竟现在形式太恶劣了,于是跟着一起去。
到了10楼,乱七八糟的1004让郑好美一阵唏嘘,自己当初是昏了头了!猪脑子!
走进卧室,郑好美从卧室飘窗下方的暗格里掏出来一个盒子,里面是她爸爸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打开盒子,黑色天鹅绒里面卧着一只金光灿灿的铃铛,铃铛的形状是小编钟的样式,小编钟扁扁的,上面还有几个小孔。
拿在手里沉甸甸的,里面的小舌头轻轻一碰,铃铛就发出非常清越的声音。
“好美,这个东西你一定要放好,是爸爸好不容易花500多万从一个老外手里买回来的。”
“这个品相的,太难得了,你可别弄丢了。”
回想起爸爸说要小心放着,别弄丢了的样子,郑好美觉得这一定是好东西。
虽然现在可能还没有一袋米值钱,但是也算是自己的心意了。
她上了楼将两个人的物资分一些出来。
“森哥,这些我打算送给强哥他们。这些还有这个我去送给林琅。我很快就回来”
郑好美对躺着的李森说道。
郑好美上了32楼,将一袋物资送给王强他们,说了一堆感谢的话。
然后她敲响了林琅的门,深吸一口气,然后说道:
“林琅,我知道你什么都不缺,但是我不能让你白救我们。”
“以前确实是我太傻,你却不计前嫌救了我和森哥”
“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我对你的感激,这个礼物送给你。”
“这个是我爸爸给我的生日礼物,是我目前能拿出来的最贵的东西了,但愿你能喜欢。”
“真的谢谢你!”
说完,将手里的东西放到门口,就跑了。
在末世里受尽折磨的傻白甜郑好美,仿佛一夜之间成长了。
林琅看着手上的东西,不禁莞尔一笑。
这个傻白甜,算是没白救。
虽然林琅不缺这点东西。但是人嘛,被别人真诚的感谢,而不是白眼狼一般认为理所应当,心情当然会很好。
打开郑好美送的盒子,里面竟然是一件古朴的青铜铃铛,金光灿灿,差点晃瞎她的眼。
品相非常好,很少能看到这种完美的青铜器,简直跟刚出炉的一样。
要不是林琅经常逛博物馆,她还看不出来。
一般人以为青铜器就是表面绿了吧唧一层铜锈的就是青铜器。
实际上的青铜器,就跟这个铃铛一样,金黄色或者玫瑰金的颜色。所以,青铜又称为“金”或者“吉金”。
林琅莫名觉得这个小铃铛很可爱,将铃铛挂在了空间里的院门上,进进出出的,清越得声音悠远绵长。
挂好铃铛,就去给那几株药材浇水。
可怜忙活这么久,几株药材才终于有了一大拇指高。
叹了口气,林琅还是继续种水稻。
空间里的黑土地真的很神奇,能种水稻也能种小麦。完全不用担心水的问题,也不用担心任何病虫害问题。
对于懒人林琅来说,真的很舒爽。只要她想,整个空间的黑土地都可以瞬间种上任何植物。
拿出先前没有脱壳的水稻种,意识一闪,所有的水稻种子就自发的落到了地里。
过不了多久,她就可以收获巨量的大米。
这安全感,祖先师父真的给足了。要不是没有囤天地银行的钱,林琅都想给祖先师父烧点纸。
从空间出来,林琅拿出两袋食物和水果放到门口,一袋让陈磊几个分了,另外一小袋让他给郑好美送去。
对于在极端条件下能够保留一丝人性在林琅看来,是极为不易的,傻白甜郑好美属实让林琅刮目相看。
因为她自己都做不到。
死道友不死贫道,是末世生存的准则。
何况还是重生归来的她。现在的她不说举世无敌,一般人也是伤害不到他的。清理清理渣滓,救两个看得顺眼的人也没有什么大不了。
毕竟,一个人活到死,太没意思了。
至于背叛,林琅完全不担心,谁要是背叛她,分分钟抹脖子,不带废话的。
嗯,折磨报复出出气那就另说。
郑好美收到林琅送的东西,受宠若惊。
这是不是说,她抱上大粗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