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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 心中很感动

商人一向是最敏锐的。

什么地方能经过,什么地方能行商,什么地方能停留,他们比谁都要清楚。

因为一旦不清楚的话,搭上自己的全部身家算小,搭上整条商队的命就完了。

这个牙行里,能看到许多地方的商队。

东西南北,各地都有,大家因为战事在这里停了下来,等待着离开的时机。

有几个人坐在茶馆里吹牛皮。

“我跟你们说,我这命才好呢,从北边儿进关的时候,我早上出门,嚯,一只猫死门前了。我想着这不吉利啊,就没走,这不停在了并州,没停在云州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那你的命是挺好的,要是停在云州,就听不到你吹牛了哈哈哈!”

这么听上去就是在踩云州来抬并州。

夫子立刻轻咳两声:“那个,这些人不是老夫安排的,老夫对云州没有任何看法。”

足以看出来,这位当了许多年县令的夫子,在这些事上有充足的求生欲。

元珑没有说什么,她路过这些人接着往前走。

牙行再大也是有尽头的,这里也有贩卖奴婢的地方,不过在翠绿掩映的院落中,不在街边。

离开了牙行,夫子将元珑带去了并州城穷人最多的地方。

这里大部分房子没有青瓦,看着比村落要好些。

虽说穷,但不脏乱。

地面没有横行的污水,街边也没有刺鼻的恶臭,街头巷尾站着带刀的府吏,对每个经过的人怒目而视。

大部分人习以为常,只有贼眉鼠眼的人神情不自然。

“柳小公子见此可觉得熟悉?”夫子明知故问。

熟悉,这可太熟悉了。

自元珑跟着沈济游历江南回洛阳后,开始在洛阳城窜来窜去,为了她的安全,洛阳城就是这么做的。

只不过洛阳城负责这些的,是沈济让人训练出的私兵。

那些私兵名义上是元珑的,点子也是她的,实际上由沈济出钱,但做出来的功劳依旧是元珑的。

有了那些私兵守着每一条街头巷尾,洛阳城街头的抢劫行为立刻销声匿迹。

因为私兵能当街斩杀他们。

“呵呵。”元珑让自己的笑容尽量自然起来:“虽说熟悉,但在洛阳外,这还是第一次见。”

“那柳小公子去过的地方不多,据老夫所知,自太子殿下在洛阳推行后,已有多地效仿,见效极佳。”

夫子与有荣焉的说:“有陛下和太子殿下,想来在老夫有生之年,能见到前无古人的盛世。”

元珑愣住。

原来在许多人的心中,她已经有了接手盛世的能力。

人在一个不变的环境中,的确会丧失许多接触外界信息的能力和机会。

想来回洛阳后,她得和沈济聊聊,每年放她出洛阳转几个月。

夫子没有注意到元珑的神情,他说着说着便开始惋惜:“可惜老夫年迈,被官场小人磨灭了心气,老夫只希望能活得更久一些,见到官场清明的那天。”

官场清明的那天?

这种事,元珑没法给夫子许诺。

因为这很困难,她只能尽力做到让官场更清一些。

“谢谢先生。”元珑拱手而立:“我已经找到了答案。”

身为太守的亲人,没有仗势欺人,开办学堂授课,太守鼎力支持,城中有了更多的学堂。

知晓哪些东西对百姓有利,太守会学习引进,在当下条件中做到最好。

百姓担忧官员的生死,庆幸自己在并州城内。

这一切都是答案。

高涵在为官路上还看不出具体答案,但他在为民的这条路上走得很好。

夫子抚须轻笑:“这是柳小公子愿意看到答案,柳小公子若是不愿看,并州和云州就不会有任何不同。”

“但是老夫也知道,柳小公子是太子殿下的人,自然会愿意看的。毕竟——那是陛下亲自教导出来的殿下。”

元珑和夫子在一个路口告别。

回府衙的路上,元珑思考着沈济是不是把官员都洗脑了,让那些官员爱屋及乌,心中止不住的感动。

能被臣子如此坚定的信任,即便是致仕的臣子,也让她感动。

她没有进府衙,而是先钻进马车里,想着先平复下心情,再去和其他官员交流。

然而她没有看到正芳的欲言又止。

跳进马车,看到马车里坐着的男人,元珑下意识看看内壁装饰,确定是自己的马车后才松了口气。

还好,没进错,是沈修璟乱跑。

见元珑进来,沈修璟抱拳行礼汇报:“我已探查过那些官员,有一人与王家有关联,有一人与郑家有关联,但两人未曾掌握实权。”

“范越对高涵架空二人之事毫不追究,且有掩饰之意,那二人怨恨范越而不是高涵。”

“太守刺史利益一致,手下之人则分为三派,以世家为首,以寒门为首,以及以百姓为主。”

“臣认为并州城内情况要简单许多,殿下应当无须假借……殿下?”

沈修璟发现了元珑眼中还未消散的湿意。

他的手下意识按住匕首,冷声道:“臣有罪,忽视了细节,臣再去探查。”

看到他的态度,元珑就知道他误会了。

于是她赶紧抹了抹眼角,“我不是被人欺负了,也没难过,我是情绪一时上头有些感慨。”

实话说出来有些丢人,可总比让无辜官员丢命要好。

沈修璟在沈济眼皮子底下都敢杀官员,到了并州就更没有他不敢的事了。

元珑怕沈修璟不相信,赶紧从袖子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荷包,拆开来献宝。

“三哥,先不说那些事了。”她果断转移话题,也不管生硬不生硬:“这是我刚买的宝石。”

她带了很多钱,买的自然是摊位上个头和成色最好的。

每颗宝石都有鹌鹑蛋大小,被打磨得圆滚滚的,元珑挑出黄色的一颗放在沈修璟的手心里笑嘻嘻的说:“这个就是芒果的颜色。”

“这个是青松的颜色,这个是三哥你今天穿的衣服的颜色,这个可以镶到三哥的匕首上,这个玉色的给三哥做个抹额。”

买来的每一颗,都有它的用处。

最后剩下一颗灰褐色的,元珑瞅了瞅,将其揣回袖笼。

“那颗不是给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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