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认真学习
正是炎热的六七月天,学堂的窗户、门都是大开的,倒也一点不影响沈玉瑾听课学习,学新字时,大不了站在窗前,往里面看就是了。
孟小夫子看她如此好学,心里很是欣赏,什么也没说,只是授课的声音,有意提高了点。
启蒙班每天教的几个字,对沈玉瑾来说,实在是太简单了,几分钟就记住了,只是没有纸笔,不能练习写字,让她大伤脑筋,每天回到院子,只能用树枝在地上写。
第三天,学堂中间休息时,她看到有学童将写坏的毛笔和写错字的纸,丢到墙角的垃圾篓里,心里不由一动。
下学后,她故意等到大家都走了,叫杏儿打掩护,把纸篓里的笔和纸捡出来,再将纸一张张在地上抚平,卷好,高兴的拿回去。从这天起,她终于可以用毛笔和纸来练字了,没有墨汁,她沾着清水写。
为了能有更多的纸练字,她后来一直都捡这种纸回去练字用。
第五天,不知魏姨娘如何说动了沈老爷,沈玉瑾下学回来,徐姨娘激动万分的跟她说:“老爷让人传话,明早带着你和玉婧一起去行拜师礼,书箱、启蒙书和笔墨纸砚都送来了。”
沈玉瑾心里终于松了口气。
送来的书箱、书和笔墨砚台,虽然都是旧的,大概是前面三个姐姐用过的,但这已经很好了,她不用为笔墨砚台发愁了。
次日,在学堂门前,沈玉瑾第一次见到了穿着漂亮的湖蓝色小夏裙的沈玉婧。
她规规矩矩的对玉婧行完礼,笑着说“六姐姐好!”
沈玉婧蔑视的打量了她两眼,不屑地说:“你就是那小傻子?离我远点儿,在学堂里不许跟人说你是我妹妹。”
杏儿很生气,刚想开口说她,沈玉瑾赶紧拉着她向一旁走了五六步。
她一点都不生气,她一个二十多岁的人,怎能跟六岁的小娃娃计较?离远点就离远点呗,好歹也是借了她的光,自己才能正式到学堂读书的。
当天拜完师,沈玉瑾和沈玉婧正式在学堂里做起了学童。
沈玉瑾知道得到这个上学的机会不易,因此学习非常认真。
由于她和玉婧入学晚,启蒙班已经学完了《四字歌》里的字,如今正在讲《千字文》。
沈玉瑾每天不仅要学会背会当天的《千字文》,还向夫子或学兄们,请教前面她没学到的《四字歌》里的字。
她每天都坚持学四句,十六个字,不到一个月,就把前面的所有课程都补上了。
回到家里,她也是一头钻进屋里,埋头苦练毛笔字。生生把胳膊都练肿了。
两个月后,沈玉瑾就成了书院启蒙班,认字,背书最好的学生之一。
孟夫子和他爹孟老夫子对她的聪慧好学大加称赞。
老夫子私下甚至对她的便宜爹说:“玉瑾这孩子若是个男孩,假以时日,一定是个可造之材。”
沈仲卿听了颇感纳罕“明明以前就是个痴傻孩子,怎么现在就变成可造之材了?难不成是贵人语迟?大智若愚?怪哉!怪哉!”
回到府里,他立刻让夫人派丫鬟去落霞苑打听七小姐的情况,丫鬟回来说:“落霞苑的梁妈妈和桃子都说,七小姐每天五更起来背书,戌时还在熬夜练字,少有的好学勤奋,可聪明着呢。”
沈老爷想,这也许就是勤能补拙吧?也就撂过不管了。
在他心里,一个女孩子读书再行,也不能去考功名,还是无用。
沈玉瑾这般刻苦的勤学苦练,其实是有自己的打算的,一来,她一个前世二十几岁的大学生,不甘居于人下,确实想学好功课,练好字,尽快让自己的成绩名列前茅。
二来,她是想用埋头苦读的种种表现,将原身的智商,在沈府合理的给找回来。
她想让大家觉得,傻孩子的智商,是可以通过学习提高的,这样以后她有什么不同寻常的过人之处,也好有个解释,不会让人猜疑或太过吃惊。
毕竟,她不愿意一辈子被人当傻子对待。
启蒙班的教材,沈玉瑾在四个月后,已经学完背会了。
但她从不表现出来,只是悄悄的让杏儿去借沈家庶长子,她的便宜亲哥哥,沈云涛的书来看。
杏儿的哥哥长喜,是沈云涛的书童跟班,她有这个便利条件。
便宜哥哥大概也听说了她学习不错,虽然没怎么理过她,但也没拒绝过给她借书看。
沈玉瑾在学堂读书如鱼得水,她的聪慧好学时不时被夫子夸赞,学堂里的孩子也因她性格开朗活泼,对谁都和善有礼,不叫哥哥不开口,大家都喜欢和她说话,跟她一起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