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太原李家,李从鑫
金玉店,分为前厅和后间。
前厅卖的货品,基本上是大众样式的金玉之器,也是上乘佳作。
后面售卖的货品,是市面上独有,由金玉店的老板,专门找的金玉名匠的作品,是绝佳的,独一无二的。
而,想要入后间,从金玉店手中买的那些名匠作品,不仅是需要财力雄厚,也要有一定的权势。
张仑来金玉店,不是为了买金玉之器,是因为太原古城的金玉店,是他旗下的产业之一,是属于山庄的商铺。
山庄,是张仑在北都的时候,就秘密建立起来,为自己敛财的工具。
最开始经营山庄的人,是杂家的一位学子,后来在他前往南都后,就交给了上官婉儿。
上官婉儿也没有让张仑失望,把接手山庄后,打理的井然有序,业务扩展从北方,到了南方,更是到后来,延伸到整个天元。
天南地北的货物,山庄以开设不同的商铺,又或者商队为名义,贩卖天元各处。
就连草原上、南三国、西方佛国和妖廷,今时今日的山庄,也有一定的涉猎,与陶阳长公主的聚宝阁,形成了分庭抗礼之势。
只不过,对于世人来说,聚宝阁是皇家产业,山庄更为神秘。
在没有山庄的人,自己暴露的情况下,就连锦衣卫和东厂这样的组织,也很难真正查到,那一人是山庄之人,哪一家店铺属于山庄。
从张仑创立山庄,就定下了规矩,行商业活动,不损国朝利益。
正是因为这一点,山庄虽被聚宝阁,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也是公平的商业竞争,没有借助别的力量。
当然,在山庄如此大规模的情况下,就算只从事商业活动,也无意中有信息收集。
太原古城的金玉店的总管事,是山庄成立初期的老人。
李从鑫,西山太原李家的人,也是当下李家的族长,六十多岁,内蕴境修为。
太原李家,在当下的西山省并不出名,连士绅大族也算不上。
可,曾经的太原李家,是整个西山有名的土皇帝,圣汉崩溃,草原部族建立魏朝,为了收拢西山省人族汉家人心,恩赐太原李家高官厚禄,自治太原的权力。
从圣汉宣帝权臣霍光死后,李家先祖被任宰相崛起,到草原部族建立魏朝,李家迎来真正的巅峰。
可惜,伴随魏朝存在六十七崩溃瓦解,曾经辉煌的李家,因为站队问题,走向了衰落。
更是在旧宋太宗第一次北伐,李家被后起的辽国,作为先锋大军,数百年的积累,一夕之间,损失殆尽,再也没有了东山再起的机会。
之后,李家一直在衰落,到了今天,也不过是太原一个比较富有的家族而已。
至于整个家族中,就连神通境的修炼者,也找不出一个。
“庄主。”
李从鑫看到张仑,激动的叩拜在地。
他没有想到阔别十年,能够再次见到庄主,自己与李家的恩人。
在十年前,李从鑫的父母意外暴毙,李从鑫没有做好准备接手李家,让李家其他各房看到机会,想要分裂李家。
如果,不是山庄出手,今日的李家早已分崩离析。
“十年未见,你已经老了。”
张仑看着脸上满是皱眉,尽显老态的李从鑫,感叹道。
他扶起了李从鑫,仔细大量,这位自己信任之人,心中满是无奈。
李从鑫的修为天赋并不好,又过了修炼最佳时候,在当年也是山庄想尽了一些办法,让对方入明理境,成为了修炼者。
“小人,已经很满足了。”
“今时今日,小人有内蕴境,百十五的寿命,已经不错了。”
“当年,与小人一起入山庄的老友,已经有很多人故去了。”
李从鑫伤感道。
当年,山庄刚刚成立,那一位位了快速,让山庄成长起来,最先收的一批人,基本上五十岁左右的老人。
在经过山庄高强度培训,又想尽办法成为修炼者,真正走出山庄,任北方各地总管,已经五十五左右了。
到现在十年过去,山庄的第一批人,已经有三分之二故去。
明理境,寿百岁。
内蕴境,寿百五十岁。
可以说,修炼者前两境,并没有增加多少寿命,也不会有百病不侵的效果。
唯有入神通境,才是一个质的飞跃。
“是阿。”
张仑同样伤感,对于第一批人,同样有深厚的感情。
山庄能够有今日的成就,全部靠着第一批人,勤勉奠定了根基,才有了后来,上官婉儿接手后,辉煌的局面。
当然,山庄不是一味的压榨。
当初选择第一批人的时候,基本上是已经没落的家族,在开设商铺后,利润是三七分,山庄七,各自家族得三。
至于培养自己的势力,张仑最开始并没有想法。
那个时候,他还是英国公府的三公子,一个懂一点武道的勋贵子弟,又没有想造反,有不想做权臣,自然没有必要。
只不过,后来突然明悟,成为修炼者,一年稀里糊涂到了知天命,后前往南都镇守,第一年入圣境,又连续破圣三境,成为了圣人。
上官婉儿知道以后,在扩展山庄的商业,也同时在培养势力。
李从鑫,这样的山庄第一批人,是非常得张仑信任,上官婉儿就传令过对方,家族有一人入神通境,会赐予修炼法。
“可惜,小人与小人的家族,还是辜负了庄主和大小姐的恩情。”
“时至今日,家族没有一个人入神通境,全部卡在内蕴境。”
李从鑫想到自己的家族,有点落寞道。
一个家族唯有财富是不行的,必须有相匹配的实力,那样才能够保护家族,不然在士绅大族和书院眼中,就是韭菜。
“好了,你也不用多说什么,等下让你家有天赋的后辈前来。”
张仑笑骂道,一眼看穿了李从鑫的小心思。
他也并没有怎么在意,给与一些恩惠,也是自己作为庄主该有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