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放假高歌
考试结束,学校放假了,因为考试沉寂了一段时间的校园沸腾起来。
有的学生不着急回家,想趁着假期把京城的景点多看看。
有的学生干脆不回家,申请了学校里的勤工俭学,去了某个单位做些临时工作。能申请到这些工作的都是平时表现特别优秀,很得老师喜爱的。
汪春兰的宿舍,除了她留下,纪念念本身就在京城外,其余人都选择回家。在外小半年的时间,对亲人的思念,对朋友、故土的想念,都让她们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去和家人朋友分享自己在这里的一切。
把被褥晾晒一遍防止潮湿发霉,把带回去的特产用袋子和行李箱装好。
临走之前一天,汪春兰五人一块来到学校门口,拍下了一张合照。
夏夜,凉风习习吹来,吹走了一天的燥热。深蓝色的天幕上星星高高悬挂,好奇地注视着地上的人们。
操场上散布着三三两两的同学,站着的坐着的躺着的,在临别之前彻底放松下来。
汪春兰在纪念念的请求下,吹奏起了《送别》,纪念念几个人跟着小声唱起来。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周围的学生听到熟悉的曲调,先是一愣,随后也加入了唱歌的队伍。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慢慢地,加入进来的学生越来越多,大家沉浸在优美又伤感的音乐中。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大家反复吟唱,有的毕业生想起这几年的大学生活,往事历历在目,极其的不舍在歌声中忍不住泪潺潺起来。
唱到尾声,有人高声喊道:“接下来我换一首歌,有会唱的跟着唱。”
昏黄的灯光中,还沉浸在《送别》中的学生听到这句话的大声回道:“好!”
声音轰鸣又振奋,把路过的学生也吸引过来。
“我们走在大路上,
意气风发斗志昂扬。
……”
男声浑厚嘹亮,此时的操场上学生们安静下来,倾听着不知名学生的演唱。
“向前进,向前进,
革命气势不可阻挡。
向前进,向前进,
朝着胜利的方向。”
所有人被层层拔高的气势所震撼,跟着一块高唱“向前进”,声音里充满了无畏和勇往直前。
白禄江循着声音漫步而来,也忍不住热血沸腾地跟着哼唱。
“这首歌一晃好多年了吧。”李文明跟过来感慨道,“这些学生真不错。”
“是啊,当年我们毕业时也唱过这首歌,那时候感觉有无限的精力,能翻山倒海。”白禄江回头看了一眼李文明副校长,点了点头。
“我也来一首。”一曲唱完,一个女生的声音传来,声音清脆响亮。
“好!”响起了雨点般的鼓掌声。
等声音安静下来,优美的嗓音开始高歌。
“一条大河波浪宽,
风吹稻花香两岸。
我家就在岸上住,
听惯了艄公的号子,
看惯了船上的白帆
……”
歌声婉转悠扬,旋律自然舒缓。
“这是美丽的祖国,
是我生长的地方。”
此时的声音里饱含着无限的深情和热爱,歌声动人,合唱的人越来越多,歌曲的气势越加磅礴,如骇浪一般越来越高。
很多人的眼睛含着泪水,他们对脚下的土地爱的深沉,对祖国爱的深刻,他们愿意付出毕生的精力来建设它,保护它,守卫它。
“这是强大的祖国,
是我生长的地方。
在这片温暖的土地上,
到处都有和平的阳光。”
歌曲结束,很多人默默不做声,拼命地擦拭着眼里流下来的泪水。汪春兰的眼睛都有些红了,没想到在放假前的一天有这么一个难忘的夜晚。
“老了,人就容易流泪。”白禄江擦了擦眼泪,对着李文明道,“我觉得以后咱们学校可以允许学生自己举办庆典,还能锻炼学生的能力。”
李文明叹了一口气:“这个有学生提议过,不过你也知道有些事情还得再看看。”
白禄江想起那几个不时喊着口号的学生,觉得有些糟心,也没办法,时代的问题。虽然现在往好的方面发展,慢慢开放,但也需要走一段时间才能看出效果。
歌唱到将近寝室关灯,学生们才依依不舍地从操场离开。
回到寝室,邓紫苏还在哼唱着刚才的歌曲,她还沉浸在兴奋当中,其他人也差不多。
对于这样能自由高歌,开怀大笑,又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夜晚,谁能不激动,不兴奋呢?
特别是在忙碌了一个学期之后,有这样一个能抒发情感,梳理情绪的舞台,真是太开心了!
“大学生活真的太好了!”冯娟躺在床上举着双手,伸展身体,恨不得再出去高唱几首。
“春兰的笛子没得说,就是这个。”纪念念在黑暗中伸出了一个大拇指。
“放假就没法听到了。”夏玉梅对于这一点有些遗憾。
“不要紧,还能听三年半。”汪春兰笑道。
一晚上,寝室里的女生们聊到很晚,把自己知道的家乡的八卦,学校里的八卦都挨个说了一遍。
当纪念念问起汪春兰和苏红军怎么认识时,汪春兰把苏红军救她的事说了一遍。
听到可怕的连环杀人犯追着汪春兰跑的时候,其他人连连惊呼危险。
“如果是我,不,绝对不能是我,我现在可是练了武术了!拳打脚踢都没问题。”邓紫苏把自己代入了当时的场景,打了一个哆嗦,没想到这样的事情会被自己的室友遇到过。她安慰着自己,继续道:“我以后一定好好学武术!一个打三个!”
“后来呢?苏红军呢?”纪念念着急地问。
“在我被扔出去的时候,红军正好跑过来接住了我。”汪春兰想起第一次亲密接触时,眼里就止不住地带着笑。
“哇——太美了!”冯娟张大了嘴巴,“英雄救美啊!”
纪念念听得激动地咬住了被角,太感动了,果然是她看好的一对。在危难的时候,一个帅哥救了自己,她保证会以身相许。
夏玉梅听着是一阵后怕,女孩子太漂亮了容易遇到危险,她道:“春兰,你自己待在这里可要小心,有事就找学校帮忙。”
“嗯,不过我现在也挺厉害。”汪春兰在黑暗中展示了一下自己的肌肉,结果只看到白白的一条胳膊。
第二天,带着黑眼圈起来的学生把被褥收到自己的柜子里,拿起打包好的行李出发了。
班里有自行车的学生自发地把回家的同学送往车站和火车站。
汪春兰和纪念念也在其中,先送走了宿舍里的三人,又帮着把其他女生送到车站。
站台上依依惜别的学子高高地挥着手,看着绿皮火车的开动,纪念念眼里含着泪花。
“希望大学毕业后,我们也能经常见到。”纪念念擦了擦眼角。
“会的,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好,以后科技越来越发达,到时候天南海北想见就见。”汪春兰想着以后的世界,自信地道。
一个穿着白色的确良衬衫干部模样的中年男人听到这么自信的一句话,扭头看过来,发现说话的是一个女学生。他本来想接一句说的好,但看到女学生过于漂亮,就没有开口,怕被人说成搭讪。
他是搞电子通讯的,他的理想就是像刚才的女学生说的那样,天南地北想见就见,电话能让人的声音随时传递,那么影像也会实现这一点。
到时候很多常年不见面的人在技术的帮助下见到对方,那得是多大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