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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西界漫漫沙路

“破”,查度阿正巧走近门口,虬臂左右一分,身形前纵,大喝一声。卸下门板,嘴中爆出一阵爽朗的大笑。

“哈哈,大清早的,是哪路神仙拆了人家的门板啊?”

话音一出,查度阿双脚凌空,抢先自客栈门洞窜出。林乐遥眉头一皱,朝翼儿使个眼色,也向门外走去。

客栈门口,黑压压站着二三十个妖族壮汉,众人手中都提着兵器。领头的正是城中大户萨老大,气势汹汹地提着一支狼牙棒,双眼圆睁,脸上横肉一跳一跳地,嘴里哇哇乱叫。

“奶奶滴,小屁孩赶紧给我滚出来,老子要好好收拾收拾你!”

“出来,出来,再不出来砸店了哈!”

随从仗着人多势众,一阵嘈杂。

“哦,原来是萨大人,这二位是敝人远道朋友,看查某薄面,改天我在泓月楼摆上一桌酒席,给您赔罪。”

查度阿迈前几步,呵呵一笑,抱拳作揖。

“你说算就算了,老子心情本来挺好,看上个妞儿,却被这两个外乡人触了霉头,不能就这么算了!”

萨老大眼珠子一瞪,抬手狠狠地指了指站在身后的老少。

翼儿听了这话,心里气愤,扭头看林爷爷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这群骄横跋扈的本地居民,都是些凡夫俗子,真是懒得搭理,但人家找上门来,也要应付一番。

想到这里,他迈前两步,双手抱拳,正待搭话。查度阿知他心意,抢先开口。

“这样吧,萨大人。我们狼族有句俗话,叫朋友之过,自己承担。既然大人不愿赏这个薄面,我就站在这,代朋友受你三拳。三拳之内,我若后退半步,你再问罪不迟。”

说完此话,查度阿拢住长袍下襟,扎个马步稳稳地站在地面。

“萨大人,请吧”

“好,查老儿你也算有身份的人了,就这么办吧。”

萨老大说完,抖了抖胳膊,长吸了一口气。妖族与狼族论种族起源,都属兽族一脉,萨老大正当壮年,膂力自然不小。

“老板,别客气,一拳揍扁他。”四周随从呐喊助威。

“嘿。。。咔嚓。。。哎呦,我滴个妈呀。”

第一声是萨老大出拳的声音,第二声是腕骨断裂的声音,第三声自然是他喊痛的声音了。

腕骨折断,口中哀嚎,萨老大一屁股跌坐在地上,疼的眼泪都流出了眼眶。

“查兄弟好一招磐石如坚!”林乐遥似乎早料到这样结局,出言赞道。

“前辈见笑了,雕虫小技,不足挂齿”查度儿谦虚一声,说完向着瘫坐在地上的萨老大又问一声。

“萨大人,还剩两拳,你站起来再打。”

“啊,不打了不打了,你们这些没用的奴才,还不赶快抬本大人回府。唉吆,哎吆喂,疼死我了。”

萨老大一脸畏惧,他刚才出拳打在查度儿胸膛上,就如硬生生撞上了岩石。

狼族武士有一门外家功夫,自幼以坚硬物体击打身体,提高抗性,磨练意志。查度阿练习了几十年,他住在凝沙地界,平时做些土特产生意,还有个重要的使命就是受狼族联盟议事会委派,监视妖族动向。身居险地,功夫自然是一日都不敢耽搁。

家丁们面面相觑,其中几人认得查度阿是狼族头领,早有几个会来事的跑过去架起主人,灰溜溜沿来路返回。

店门口三人见状对视一笑,林乐遥谢过查度阿解围之情,就此话别。

回到店中结店钱,翼儿递给掌柜一张五十两银票,掌柜接了银票,顿时眉开眼笑。除掉酒饭、住宿、购买药杵等物的钱,就是再修一座大门也绰绰有余了。

天光大亮,二人出得店门。路过集市,林乐遥精心挑选了五只体高膘肥的骆驼,每只骆驼搭了两条储水皮囊,又备了砖茶、肉干、麦囊、布毡等物。路过裁缝铺,添了带帽皮袄和防沙斗笠。还特意买了一套黄铜茶具,沙漠地界垒起石埋灶,烧火煮茶,这东西可少不了。

凝沙洲风声鹤唳,各大城池纷纷封闭了关道,驿马客商的生意受到很大影响,物资价钱倒是跌了不少。

一番准备倒让翼儿糊涂了,一问之下,原来出了岚地城,便进了沙漠。越往西走,风沙越大,环境险恶,千里之内难有水源。备足饮水骑骆驼赶路,才是最好办法。

骑上骆驼,翼儿把剩下几只骆驼的缰绳系在鞍头上。长街往西,果然不见其他旅人,街边商贩看见他俩一路向西,纷纷摇头。

踏出岚地城,景色果然不同,视野尽处,天地辽阔,一条南北绵延的山脉,在地平线上隐隐出现,驿道扬起浮尘,直直通向远方。

道旁植物逐渐变成了低矮灌木,越往前越显稀落。走了一个多时辰,抵近山脚。驿道横切进山,露出一道峡谷。

临近晌午,日头正烈,峡谷弯弯曲曲,透出一股燥热之气,不禁令人烦躁。

原来岚地城沼泽是凝沙洲东南边界最后一处水源地,往西则是万里荒漠。幸亏有这座山脉阻挡风沙,否则怎会有岚地城?

此情此景,不由让翼儿想起了拱卫草原西界的破军岭。

第一次骑骆驼,感觉和草原上骑马颇有不同。胯下这匹骆驼走熟了这条古道,一步步地不紧不慢。

日头斜下,走了大半天,一个行人都没有遇见,峡谷山壁嶙峋,岩石裸露,岩石缝间稀落生着些半黄的杂草,除过山顶传来的几声鹰啸,苍茫天地间再没有什么活物。

正待落脚休息,胯下骆驼突然“嗷嗷”地嘶叫起来,似乎受到了什么惊吓。走在前面的林乐遥勒住缰绳,低头观察地面,翼儿脚蹬一紧,催促着骆驼赶上前去。

空气中弥散着一股血腥气,两只倒地骆驼,三具死亡尸体,好生诡异。

丧命的是人族一家三口,地面不见血迹,空气中却有浓浓的血腥味。骆驼和人的尸体似乎被重物压过一般,扁扁地瘫软在地面,只剩下了一具皮囊。可怜女子怀中抱着的男孩,看着也就四五岁的模样。

林乐遥下鞍靠近死尸查看,翼儿见状跳下地面,收拢缰绳,说也奇怪,几匹骆驼鼻中嘶嘶就是不肯迈足向前。

“哼,吸血邪术,好生歹毒。”

林乐遥转回身,看翼儿一脸惊愕的样子,朝他解释道。

“这一家三口衣着简朴,都是寻常百姓,包袱中物品不过是些草果干粮,却在赶路途中被抽去精血魂魄,这等邪术,令人发指!”

“孩子,你走近来看,他三人身上不见伤痕,头皮下却有一道口子,两只骆驼也是如此,如此不分人畜,吸食精血,真是穷凶恶极。”

林乐遥查明原因,心头大怒。三千年前“流沙之役”后,妖族与各族签订和平条约,各族和平相处,互不相争。

不想才踏入凝沙洲几日,就听见妖王即将破印的消息,来往旅人人人自危,岚地城中药铺药引全部被人买走销毁,加之天族女子突然现身。种种迹象,令人担忧。

“孩子,世间修行多以天地灵气培练元基,逍遥真法更是如此。然而偏门邪术,专门采夺生灵精血。习练这种邪术的人,性情残暴,功法诡异。日后你若遇见,万不可手下留情。”

林乐遥见状心有不忍,返身去行囊中抽出土布,摊在地上裁成三截,替一家三口收尸。

翼儿扯住布头,替那具孩童裹尸。触手之下,尸体仿佛被人抽去了浑身骨骼,如中空皮囊一般,果然阴毒。

山道旁就地挖坑,土壤沙土松软,挖起坑来倒是一点也不费事。

葬完一家三口,翼儿问爷爷为何不把两匹骆驼也埋了,林乐遥摇摇头解释道。

“骆驼尸体就留在这里吧,一来警示路人,二来也可作秃鹫苍鹰的食物。天地万灵,生死轮回,也算是它们的宿命吧。”

遭遇这般景象,再无心情休息,这处山脉东西宽度不过几里。几匹骆驼受了惊吓,撒开四蹄,不一会就跑出了峡谷。

视野豁然开朗,空气骤然燥热。驰出山脉西麓,眼前黄沙漫漫,座座沙丘此起彼伏。跨出山界,就算正式进入沙漠地界了。

冷热交流,骤来疾风,沙丘上隐隐腾起一层尘沙。

林乐遥眼望千里沙海,心内翻出一股说不出的滋味。

他年轻之时,孤身云游四海,结交江湖豪杰。与沙漠鹰王沙啸尘、金流城主翁摘绫的交情,便发生在这里。

白日依旧、风沙依旧,往事都已不在。不由生出一些感伤。倒是翼儿显得有些兴奋,这次随爷爷出村,不仅治好了身上的蛊毒,而且见识了这么多事情。眼界心胸有了大大的长进,如果没有林爷爷,自己最多不过是草原里的一名武士吧!

取出挂在鞍架上的斗笠戴在头上,换了匹骆驼骑乘。黄沙如海,一眼望不到尽头。夏秋之际,正是一年中最干热的时候,缺乏雨水滋养,无论什么样的土地,透出的都是死亡的气息。

热风时急时缓,沙粒打在斗笠蒙布上哗哗作响。这番行程可不比从箭骨关出来时的感觉,如果说南下是一路繁华,往西则是满眼荒凉了。

“啾”地一声,一只褐羽苍鹰自头顶缓缓飞过,看看地面倒影,时辰已入未时,前面林爷爷话音传来。

“孩子,你饿了就吃些干粮,往后的路啊,也急不得。这可不比草原放马,踏上沙海就知行路之艰了,呵呵”。

他此刻心里考虑的事情自然是翼儿难以理会的。灵隐山翼儿被巨猿掳走后,他又急又气,自责不该带这孩子离开草原。

翼儿父母逆天违地生下他,这孩子元基奇特,实在是一块修行奇料,即便前路再难,也要拼尽全力护他平安。

自己已同蛇岭梅花会交过手了,前几日所见的天界女子值得注意。灵界近年发生的变故,种种线索都指向凝沙洲,既然来了,就一定要探个究竟。

想到这里,林乐遥双腿一扣,催动骆驼迈上沙丘,回头朝翼儿喊了一声。

“孩子,一鼓作气往前赶路吧,晚间再搭帐篷休息。

绕开封闭了关门的城池,咱们就只能在沙丘中寻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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