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胡家公馆
“说起来,我本来也是想上学堂的,结果我娘她……,那群丧良心的,不然我也不会来这打工。”
包国维倒是有些惊讶,他隐约猜到了张四五想说的,但这事老包和老张可没说与过他。
仔细想想也是,老张好歹算是个做小生意的,能开个理发店应该也攒了不少积蓄,不该沦落到让张四五来做苦力。
“你要实在想读,我那些书借给你就是,你也可常来我家玩,我识不少字,倘有不认识的字我教与你。”
张四五轻笑一声。
“那就太谢谢你了,今天做完活,请你下馆子吃饭?你似乎不喜欢人多,那就咱三个今天聚聚。”
“行啊,不过下啥馆子啊,找胡叔不就得了,便宜,挣点钱也不容易。”
“今天都依你的!”
胡小山等人谈了个扛米的活,随着大量逃难的人来到姑苏城,米价水涨船高,许多人聪明人瞅见商机从外地运输粮食。
如今粮食价格一天比一天高,不急着卖,况且米也不是什么生鲜产品,所以不急着找大工,用小工要便宜。
包国维与众人一起扛米,也不是运到马车上,搬到卸货区就得了。
一直干到中午,众人没有回家,在码头买了份“工地餐”,烂鱼肉盐饭和咸菜,纯天然没有核污染。
其他人都自己备了饭盒,就包国维没有,不过张四五主动将饭盒先让给自己打饭。
人真好。
六人边吃边聊些话。
吃完了之后休息一会还得接着留在工地给人装卸活计。
秋季天黑得早,下午六点不到,天色已经显得昏暗了。
包国维干得最少,不是吃不了这半天的苦,而是搬东西和锻炼不一样,压膝盖伤腰杆,还容易肌肉劳损。
饶是如此,还是汗流浃背,棉衫早就热脱了,光着膀子。
肌肉有些脱力,脚后跟发疼,腰也不太好受。
照张四五胡小山这群人的搬法,就算不是天天搬,长大以后也怕是要留下一身劳疾。
天色晚了,一群人停下活,找管事要了今天的分成,六个人加起来干得才得一块一毛。
钱暂时保管在张四五手里,按照规矩是每月月底分,张四五还要抽半成。
几人聚在一起,个个伸腰捶背的,互相捶打放松肌肉。
码头的煤油灯被点亮,一队穿着长袍的青年来到了码头,腰间配着短刀,有几个还别着把短枪,整整齐齐的站在大平台边上监视着下面。
“那群人是谁啊?”
包国维眯了眯眼,问在身后给自己捶打肩膀的胡小山。
“那是青帮的,牛着呢,上海来的大帮派,到晚上就来看场子,听人说都跟官府有关系呢。”
“哦?不该是府兵来看,怎反而让黑帮来?”
“不晓得,看场子东洋人会给雇钱。听四五哥说过可能是官老爷之间互相耍心眼,争权夺利,肯定是警察局长争不过人家。”
包国维扭头看了一眼,张四五在认真的给王大锤按摩腿上的肌肉。
根本难不倒他,难道他真的是天才?
包国维怀疑怕是老张自己都不知道他这个儿子心眼子有这么些。
民国时期战乱四起,枪支压根就管制不住,民间私藏的枪支多的数不胜数。
即使是江南一带,对于大黑帮成员来讲,带着短枪招摇过市也成了标配。
不过这些大黑帮的背后都是有规章制度的,和官府成员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倒不会出现随意毙杀人的情况。
包国维享受着捏肩,还时不时瞥一眼令人垂涎的短枪:要是能搞到一支就好了,整点子弹放家里也不错。
可惜一把好使点的枪起码四五十大洋,日式手枪能贵到上百大洋甚至更多。
胡大是秦府厨子,但只是做饭也占用不了他多少时间,所以胡大有闲工夫还开了个公馆,况且他婆娘也是会做饭的。
“走着!对了,你们三个别来混饭啊,赶紧回家吧。我和四五哥包国维小时候就一起玩,我们三个今天聚一块叙叙旧。”
“行把,我们就回家了。”
胡大山左手搂着张四五,右手圈着包国维,像小时候那样走在一齐。
但与儿时相比,三人中,已经有两个人走向了成熟。
似乎只有胡小山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没心没肺的咋咋呼呼。
不多时,天色渐渐暗,月明星稀。
胡大公馆。
公馆有些破旧,一个普普通通的老餐馆,像是庭院住宅改装的。
“哟?这是什么情况,怎么还把包国维给带来啦?国维啊,是不是又想吃叔的腊肠蛋炒饭了?”
胡大看着包国维,笑意盈盈的说道。
虽说胡大是个人精,但他与老包的情谊不是假的,他只是不愿意得罪人,才总是说些瞎话好话来宽慰老包。
看到包国维似乎又和自己的儿子玩到一块去了,他也有些为老包高兴。
“胡叔!好久没见了!上次我爹带来的腊肠蛋炒饭,忒有锅气,香得很!醉仙楼大厨也没你强!”
“哦!是吗!哈哈哈,我可是用猪油做的,猪油腊肠半根葱,锅里爆炒粒粒香!”
老胡厨艺被夸,心里有些乐。
“爹!别说啦,快弄饭!饿死我了,我今天可是扛了大半天东西。”
“行啊,快进去吧,直接去里屋,我这就给你们弄顿好的。不过你也是,非要去码头做那劳什子工,跟我学学手艺不行吗。”
胡小山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又偷偷瞧了张四五一眼。
包国维看在眼里,明白胡小山怕是被张四五的魅力给折服,成铁杆随从了。
不得不说张四五那家伙的无论是心智,还是言行都没什么好挑的,和普通的同龄人比起来压根就不是一个层次的。
再加上那张与众不同的小白脸——颜值这玩意无论对男对女都有奇效,搁古代长得不够帅再有学识当官也费劲。
不仅帅,又挺能打,平易近人,似乎还很善良。加上身边的同龄人都以他为首,胡小山崇拜他实属正常。
胡小山带两人进了里屋,里屋不仅比包国维家要大不少,还要显得更新一些。不会有些若有若无的霉味。
毕竟老包每天在秦府听差,自然是没有什么时间打扫房屋的。
“娘!快整几个板凳来,本少爷要与二位兄弟饮酒作乐。”
胡小山来到家顿时放飞自我,跑到饭桌旁一个靠背的椅子上椅着,还翘着二郎腿。
“臭小子,你还少爷,还饮酒,一会给你打成老爷!”
胡娘约莫四十来岁,穿着身黑旗袍,披头散发,叉着腰从卧室走出来。
“本少爷可不怕打!”
她的脚似乎有些不正常,这个年纪的人大多都是缠过足的,而且还是十分残忍的断骨式缠足法。
看到那双尖的快要可以当锥子的形状的鞋,即使包国维已经见过不少这种鞋形,依旧有些毛骨悚然。
包国维只瞥了一眼就不再去看,这个年代盯着女人的脚是十分冒犯的行为。
胡娘不与胡小山再耍宝,对着包国维二人语气柔和说:
“你俩等着哈,我去外头给你俩搬凳子。还有这是包国维吧,还是跟小时候那么像,听老胡说你快要去洋学堂上学了吧?”
“嗯,小子就是包国维,十一月一号就要去洋学堂报道了。”
包国维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