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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剑雨细蒙蒙,体验云中鹤人生。

脸色苍白的胡女,骑马是一把好手,只不过身体不太舒服,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她的来历也很神奇,是被奴隶猎人,也就是人口贩子,从西域抓来的,还是一个小部落的首领女儿。

家里有羊有牛还有骏马,从小打猎骑马过的好不自在,奇就奇在她妈是中原人,也是被人贩子拐卖出去的。

不得不佩服她家的命运,都有被拐体质。

两人一路急行,通关,过卡,赶到了张海端张太师的老家,可惜来晚了一步,张府门口全是官差衙役,就连锦衣卫都来了,显然已经被黑石组织灭门了。

躲在人群里的何秀,为了避免被锦衣卫认出来,赶紧扯着爱看热闹的胡女,快速离开,毕竟是太师被杀,京都来调查的锦衣卫肯定有,自己要是被发现了,还得了。

人流中,胡女跟着何秀的脚步,好奇的左看看右看看,随口问道:“我们去哪?”

“不知道,不过秦淮河有条船,是一个神医,叫李鬼手的船。我们去一路过去找他就对了。”

“啊~,你病啦!真是老天有眼,我可以回美丽的西域了。”

“呸!我好的很,别叽叽歪歪的,小心晚上要你的命,走啦!”

“凶什么凶,有本事你晚上别爬我上面啊,混蛋!”

没有理会凶巴巴的胡女,何秀骑上带着胡女来到客栈后面,随手扔了一锭银子给阻拦的小二,一人一马冲着城门出去。

留下了追出来大喊钱不够的小二,声嘶力竭。

不够个屁,车船店脚商通通该杀,一个比一个坏。更何况自己的骡马还在里面呢,你亏个蛋蛋。

一路南下的路,还算好走,路边的茶摊往往都是电视剧里的重要场景。

何秀自玉门关一路过来,走了很多地方,一直没有机会撞上什么茶摊厮杀的场面,引为心中憾事,也不知道是不是运气好的缘故。

“哎哎哎,老爷,你看内个,那边有个花和尚,跟着一个武女,眼睛色咪咪的。”

胡女拉着何秀的手臂摇动,努了努嘴,指明了方向。

何秀赶紧转过去看看,花和尚可不多见啊!今天可要长长见识了。:“花和尚,采花大盗吗,我看看在哪??”

看清楚花和尚跟着的女人后,何秀大嘴一咧,细雨,桀桀一笑,这不就是自己要找的人吗?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躺进来。

一拍桌面,整个人腾空而起,一声雷霆爆喝:“大胆花和尚,我乃一剑快手千条哥,今天就要替天行道,斩了你这淫僧败类。”

“……”陆竹很懵啊,花和尚,说我吗!还来不及解释,犹如疾风骤雨的剑光甩在了面前。

作为武林一流高手,陆竹反应也不慢,一脚垛地,身子极速向后而去,暂避锋芒,手中木制佛珠一掰,向着何秀暴雨梨花甩来。

叮叮叮!

看着何秀这个剑客,只是挽了一个剑花就把漫天飞去的佛珠挡下,陆竹眉头皱起,好高明的快剑,居然看不清楚,可事到如今,避无可避,手一抓口袋,两根银筷抓在手上,左右一根。

轻功不如何秀,剑术不如何秀,但也不能引颈自杀吧。

一边拼命抵抗,一边想要解释清楚:“少侠,听我解释。”

“我不听~我不听!打倒花和尚人人有责,杀。”

“……”这个人~神经病啊!

一个呼吸后,何秀一甩剑,几滴血顺着剑尖被甩落地面。

次拉一声,长剑归鞘,一甩下袍转身就走,感觉自己潇洒的样子,能让妹子尖叫。

身后,一具被千刀万剐的骷髅发出卡卡卡的声音,倒在地上的一堆烂肉毛血旺之上。

血腥味弥漫在空气中,令人作呕,吓傻了的茶摊老板,抱着老婆子,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生怕这些江湖毫客杀的不尽兴,连他们也杀了。

就在掌柜的夫妻两人,心中默念祖宗保佑的时候,杀神般的声音再次响起。

“掌柜的,结账。”

何秀一摸腰间口袋,将一块碎银子丢在桌面上,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一步步靠近远处呆愣的细雨。

细雨手中软剑在微微颤抖,这个男人太恐怖了,那个短毛和尚,她们交手数次,每次都落败,现在被人轻而易举的寡成了骷髅。

冷汗随着脸颊一路下滑,进入平坦的胸口,消失不见。

僵硬的腿仿佛已经不听使唤了,不过作为杀手,一个深呼吸就缓了过来,强逼着自己在这个疯子,来到攻击范围之内前,有些许自保的能力。

至于打赢这个霸道癫狂的疯子,还是别想了吧!

那个陆竹已经跟着自己两天了,一直甩不开,说什么要度化了自己,要是能打的过,早杀了他了。

“你你想干嘛?”细雨咽了咽恐惧的口水,结巴着问道。

何秀猩红的舌头一舔嘴唇,桀桀一笑,手在当处一阵抓挠:“对,我想干~!”

看着何秀的动作,细雨彻底放下了恐惧,怒骂一声:“呸,无耻之徒,看剑。”

翁的一声,甩出了自己的避水软剑,侧身举剑在前,一副要拼命的架势。

何秀不由的啧啧称奇,这软剑到底什么工艺,做的有如此弹性,现代也做不出来吧!要知道剑乃武器,是要磕碰的,它居然能完好无损。

避水剑法,大概也只有这把剑能完全发挥威力吧,有此可见,天下大概就这一把。

“哼,我救你于水火之中,你不以身相许也就算了,居然还想和我打,好一个没有良心的女人,信不信,我把你的肉一片一片的割下来,喂这里的山精野兽。”

“哼,淫贼,我杀了你。”嘴上说着要拼命,谁知脚尖一扣地面,冲着何秀面门杨起一片尘土,转身就朝着丛林跑去,几个起落不见了踪迹。

何秀手中剑花一闪,旋转着打开灰尘,看着细雨逃跑的方向,桀桀一笑,脚步一踏,身影追了出去,冲着身后喊道:“胡女,看着马,我带她去小树林好好玩玩,桀桀桀。”

胡女一听,嘴角升起一抹笑意,眼珠子一转,好机会,我溜!:“好嘞,老爷,你玩的开心点哈,用点力哈,天黑前回来,我就鄙视你,短小不精干。”

看着何秀消失,胡女二话不说,骑上马儿就朝着远处跑去。“哼,任你奸滑似鬼,还不是让本姑娘跑了吗,真以为和本姑娘天天睡一起,就以为本姑娘是你的人了,我又不是你们大明的傻女人。哇咔咔,不自由,毋宁死!”

何秀完全不知道,晚上的盆已经跑路了,还高兴的在森林里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

“小娘子~,我来啦,你在哪里呀。嘿嘿嘿!”

作为杀手,影藏踪迹是基本功,要能悄无声息的潜入,也要在杀完目标后,能不留痕迹的离开。

何秀不懂这个,不过人过留名,总有痕迹,运起的轻功在树林间不断的闪动,起起落落。

躲在灌木丛中,树叶遮挡的细雨,静静的看着何秀从她身上的树叶,跳过七八次。

正面硬刚!我细雨是没有胜算,可偷袭刺杀,是我的强项,瞄准时机,对着正要从头顶再一次越过的何秀,扎出了平生最强一剑。

何秀眼珠子一秃,暗道:完了。

感觉自己胯下一凉,一把剑自下而上,捅到了喉咙。

最后的反应只能是捂着喉咙,嘴里不断的冒出了血沫子,咕噜咕噜的躺了下去。

细雨从地下爬起,一擦脸上的血渍,刚刚恐惧的脸现在写满了得意之色。

“哼,想捅我,来啊,现在是老娘捅你,死淫贼,呸!”

啐了一口,躺在地上吐血抽搐的何秀,细雨收剑归鞘,向着山外跑去。

本来还想杀了那个为虎作伥的西域女人,谁知道下来一看,就连茶摊老板都已经跑路了。

只有一匹马挂在一旁树上,打着响笛,捡起罗摩遗体的包裹,跨马而上,看了看挂在马旁的袋子,全是碎银子碎黄金,暗骂一句穷鬼,打马向着南方而去。

江湖!

江湖是什么?

有人说:江湖是打打杀杀。

又有老头说:江湖是人情世故。

再何秀看来,江湖就是没有规矩,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折手段。官场是江湖,商场也是江湖,市井小民为了一块钱,爆起杀人,同样是江湖。

自己只是想体验一下云中鹤,田伯光是什么滋味而已,可为什么第一次就……真是一言难尽,业务不熟练啊。

一柱香以后,何秀浑身血污的做了起来。

叹了一口气,擦了擦嘴角的血渍:“细雨你给老子等着,劳资不把你摆成水果拼盘,跟你姓。”

捡起剑,向着山下跳了过去,陆竹的尸骸整整齐齐的摆在路中间,可这里已经没人了。

胡女走了,没关系,自己又不亏。

细雨跑了,没关系,易容去江洲城卖布,我还是知道的。

一年后!

何秀一身华服,走进了燕京城,这一年何秀扮演了很多角色,把自己小时候的武侠梦都演了一遍,虽然时间都不长,海捕文书上,赏金十万两了都,由此可见何秀的身价有多高。

可何秀和那些想要扬名立万的侠客不同,每次都蒙面出击,杀贪官污吏,屠黑帮山寨,最高的成就是杀了一个作恶多端人神共愤的王爷,这才得到了黄金万两的赏金头衔。

官府的海捕文书那是什么,那就是江湖地位啊,人送匪号:狗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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