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喜欢的理由
赫敏和哈利在皮科斯庄园待了大半个月了,他们俩决定是时候回去了。
在送别赫敏和哈利之后,偌大的皮科斯庄园就只剩下了,阿诺,德若和易熠。
“这人一少房子又大,就显得冷清了不少。阿诺,今天中午想吃些什么?”易熠摸了摸阿诺的头。
“随便吧,我都可以。”阿诺想了半天,最终什么答案也没得出来,“姨妈人呢,刚刚不还在这儿的吗?”阿诺看了看四周,刚刚还在身边的德若,这会儿却是不见了踪影。
易熠走进厨房,“出门啦,在你纠结中午吃什么的时候。阿诺,你过来。”
阿诺不明所以地走过去,“干嘛?”
阿诺站在厨房门口,探头看进去,厨房里面乱糟糟的,满身雪白的富贵正在案板上面打着滚,手里面扯着一段锡纸,玩得正开心,在阳光的照耀之下,锡纸上闪现着银色光泽。
“它身上粘的是面粉吗?”阿诺看向易熠。
易熠按着自己的太阳穴,“大抵是的吧,你养这玩意儿的时候,到底是怎么想的?”
“那,我也没想到,有一天,它会对厨房下手。再说,谁让你把锡纸放在那么显眼的位置的,做菜用得着锡纸吗?”阿诺理不直气也壮地说出了这段话。
“嗯,对对对,用不着。你隔着你的肚皮问问你昨晚上吃的烤鸡,问问它是什么东西包着它的。”易熠倚在门上,看着阿诺。
“这,人家都被吃了,还问它是怎么个死法,多没人性。”阿诺将富贵从厨房里面抱出来,一脸讨好的笑,看向易熠,“哎呀,姨父,我的错我的错,我一定好好管教它。”
“噗哈哈,不逗你了。”易熠摸了一下阿诺的头,随后,开始收拾被富贵弄乱的厨房,“不过,你小时候和它还挺像的。”
“我?像富贵?”阿诺歪头看向易熠,富贵也歪着它的小脑袋看向易熠。
“还记得你小时候抓周,手里拿的是什么吗?”
抓周是中国传统风俗,起源于中国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一种小孩周岁时的预卜婴儿前途的习俗。新生儿周岁时,将各种物品摆放于小孩面前,任其抓取,传统上常用物品有笔、墨、纸、砚、算盘、钱币、书籍等。
诺恩和阿诺被易熠和德若接到中国来的时候,诺恩已经开始七岁了,早就错过了抓周的年纪,但是阿诺才几个月大,所以在阿诺抓周的时候,易熠几乎是摆满了整个房间,就好像是希望阿诺可以把诺恩的那份也补上一样。
“我抓了什么?”阿诺是有听易熠跟自己说过抓周的事情,但是从未了解过自己抓的东西。
“你抓了钱。我当时摆了好多种钱,什么古币啊,人民币啊,美元啊,英磅啊,都给摆上了,你也不挑,手一挥,将那些钱全揽自己怀里了,剩下的你是一样也没要。”易熠一边说,一边掏出一块金加隆扔给富贵,“这不,是不是很像?”
阿诺看着怀中开心地接到金加隆的富贵,“富贵作为一只嗅嗅,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是天性,又不是单纯的喜欢钱,你现在要是给它一张纸币,它铁定不要。”说完,阿诺从自己口袋里面之前陪赫敏去麻瓜世界的超市里面买东西时所用到的英磅,放到富贵面前,富贵将金加隆放进自己的小口袋,随即从阿诺手里面拿过那张纸币,用小脸蹭了蹭,随即也放到了自己的小口袋里面,“呃。。。当我没说,它这是在自己天性之外培养了自己的个性,懂得开发利用自己的天赋。所以,姨父。。。”
“嗯?”
“我是因为德拉科他家特别有钱,所以喜欢他的?”
“啊?”易熠原本只是想打趣一下阿诺,只是阿诺能得出这么一个结论,他属实是没想到,“你,你认真的?”
“之前不是你们问我为什么喜欢德拉科嘛,我搞不懂,也想不明白是为什么,但是我抓周的时候抓的是钱的话,那这样不就比较好解释了嘛,这算不算是一个充分的理由?”阿诺分析地头头是道,“当然还有,他特好看,很照顾我。”
“你这孩子,喜欢一个人哪需要什么理由啊,很多时候,喜欢就是喜欢,不需要为什么的。至于之前嘛,我只是想逗逗你,当然,你姨妈嘛,她是很想搞明白你的心意,毕竟你也知道,她不是很喜欢卢修斯那只老孔雀。”易熠一改平时的样子,变得有些沉稳,“阿诺,你喜欢德拉科,但是你自己也说不出原因来,这其实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说不出来就说不出来,用不着刻意去找理由的。有条件的喜欢还是喜欢吗?当然啦,如果是为了谈恋爱而喜欢的那种,我们另当别论,那种确实是说不出为什么喜欢,阿诺,你不会是就是单纯地想早恋吧?”易熠正经不过三秒。
“姨父你这么了解是谈过很多次恋爱吗?”
易熠清了清嗓子,“小孩子家家的,净说些有的没的,哪有的事儿,不要跟你姨妈乱说。”
当天晚上,德若很晚才回来,易熠和阿诺已经睡下了。
德若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借着月光,看着自己手中的照片,那是她和自己的妹妹莉斯贝思的合照。
阿诺半夜饿醒了,想到厨房弄点东西吃,刚下楼就看在德若一个人坐着,“姨妈,你可回来了,怎么不开灯啊?”
德若收起照片,看向阿诺,“刚打算开来着,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
阿诺走向厨房,“今天中午吃的太饱,到晚饭的时候也没怎么饿,所以晚饭就没怎么吃,然后导致现在饿了,想来厨房找点儿吃的,姨妈,你饿不饿,要不要一起吃点儿?”
德若跟着阿诺一起走进厨房,“我不饿,你到餐桌那儿等着,我来给你下碗面。”
阿诺于是就到餐桌旁坐下,“姨妈。”
“嗯?”
“喜欢就是喜欢,不需要为什么是嘛?”
“这话,你姨父跟你说的?”
“昂,你怎么知道的?”
德若笑了笑,“你姨父以前就是这么跟我说的。”
易熠第一次见到德若的时候,是在唐家的宴会上面。他在英国的朋友邀请他去参加唐家的宴会,一开始他听到是姓唐,还以为华裔,后来才发现满屋都是正儿八经的英国人。原本秉持着大家都是中国人,英文不好也没什么的侥幸心理的易熠,在宴会上装了一整晚的哑巴。
那一场宴会让易熠印象深刻,当然也让他记住了德若,所以在第二次见面的时候,易熠就跟德若表白了。
当时,德若问易熠为什么喜欢自己,明明才见过两次而已。易熠用着自己蹩脚的英文告诉她,喜欢就是喜欢,没有为什么,有条件的喜欢不是喜欢。
听完了自己姨父光辉事迹,阿诺有点儿忍不住笑出声来,“姨父之前还跟我说,说是他太帅,让姨妈你把持不住呢。”
德若无奈地笑了笑,“你姨父当时的英文词汇量也就只够支撑他说那几句话的,事后还把那几句话当成了真理名言,逢人就讲,装的自己跟情感大师一样。”
“咳咳咳。”易熠从楼梯上走了下来,“什么叫做装的跟情感大师一样,我这人很实在的,从来不装。”
“说到你,你还正好下来了,那这样吧,情感大师,把碗洗了吧,厨房收拾一下,再帮我弄两杯热牛奶,我和阿诺就先上去了。”德若牵着阿诺的手上了楼。
“啊?不是。。。我。。。”易熠伸了个懒腰,无奈地笑了笑,“唉,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