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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第一场雪

农历年的第一场雪,来的比较晚些。

但也无可厚非,毕竟元旦是一年之新始,新年新气象嘛!

去年的雪灾让人们久久未能忘怀,在新年的瑞雪降落之际,省城街头的市民十分欣喜,伸手迎接新年的第一场雪。

一枚枚晶莹剔透的雪花在空中旋转,飘荡。渐渐阻挡了人们的视线,下大了。

今年将是举国腾飞的起始点,也是许多人短暂的起飞。

一个个草莽富豪崛起,又在短短十年内消失。

西餐厅是个稀奇,这家已经开了三个多月了。

中午人挺多的,全是附近的市民,大部分都吃不惯这个,但也有佯装优雅贵族的年轻人忍着吃下满是血水的牛排,谁让他点的三分熟。

“稿费?”

母女二人相视一眼,异口同声的道,相视时看到对方眼中的惊讶。

“原来是稿费啊,小李很优秀啊。”

张玉怜倒不是没有见过有人的通过写作赚取稿费,只是忽然出现在自己眼前有点难以置信,特别还是一个还在读书的高中生。

“那你应该是在课余时间写稿子吧?现在的高中课时又长,课余时间应该很少才对啊?”

张玉怜想了想,现在高中要从早上六点就起来上早读,中午十一点四十放学,然后两点就又上课,晚上又要上到晚自习十点。

这是从哪里挤出来的时间去写稿子?该不会是占用了上课的时间吧?

出于礼貌,张玉怜自然不会这样说话。

“是中午放学啦。”

李易安低头吃着牛排,半生不熟的牛肉吃得他胃部有点不适应,暗红色的血水夹杂着胡椒、新鲜番茄红色汁水重叠的口感虽然很嫩,但味道难吃。

“中午放学啊,那就对了。”,张玉怜暗自点头,美妇人对此写作很好奇,于是又问,“写的是哪一种类的书稿呢?”

“小说啊,灵异小说。”

李易安抬眼看了看和母亲一样看着他的林新月,她的眼中闪着异彩,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她一点也不害怕。

“灵异小说?就是打僵尸,打鬼的小说对吧,这个老吓人了。”,张玉怜缩了缩脖子,显然对此心有余悸。

“emm,差不多吧。灵异小说,不吓人怎么叫灵异小说呢?”

李易安沉吟一会,开玩笑说道。

“厉害,阿姨我最害怕这个东西了,不过月宝倒是不怕,立刻一让她看看。”

张玉怜竖起大拇哥,对于一个在十八岁就能够自力更生的男生而言,无疑是相当优秀的,况且伏案写书既轻松,又自由。

像李易安这个年纪,就能在养家糊口了,还真是少见。

不过或许正是因为如此,自家月宝才会喜欢他。

“她要是喜欢的话,待会倒是可以让她看看。”

李易安咽下最后一口牛排,并发誓下次再吃的话一定要吃全熟。

“好啊。”

林新月抿嘴点点头,她的确不怎么怕鬼怪之类的东西,认为这些都是子午须有的东西,用不着自己吓自己。

至于小说?名着倒是看的比较多,通俗类的小说倒是看得很少。

在听到自家穷穷的小竹马居然靠自己的能力赚钱之后,少女的心中既有抑制不住的自豪,她就知道李易安绝不是毫无能力的人,没见刚刚一出手就是六千块吗?

同龄人中哪个不是还在依靠着父母?

即便是林新月自己也是如此。

又是作家,又是服装设计,小安子是有多少东西还没有展现出来的?

从前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表现过?是姜灵那个死傲娇耽误他了?

女孩心中微酸,同时还有些紧迫感。

以她的骄傲绝不允许李易安将她甩在身后,作家啊?

应该赚不了太多的钱吧?

林新月若有所思,忽然想到自己开了几年的服装店再加上设计的格子裙,或许未来的服装设计帝国就在她的手中诞生呢?

三人的午饭吃得十分开心,李易安也没有谈起牛六千块钱的事情,一方面这是他送给林新月的礼物,算是庆祝她与自己确定关系的定情信物吧?

一件几千块钱的晚礼服,对于一个还在读书的高中生而言,算得上是很昂贵的奢侈品了。

就是有一点不好,不能平时穿。

“要去买电脑?那我们去电脑城吧?”

张玉怜看了眼男孩兜里的银行卡,有点诧异,这小子存了不少钱啊。

电脑城就在不远,李易安因为不方便将旧电脑带过来,于是干脆想想了想还是买一台笔记本算了,再外加一台显示器,方便好携带。

笔记本买的神船的,显示器的三桑的显示器,两样下来一共花了一万多。配置都是最顶级的,写写程序不在话下。

对此林新月已经麻木了,完全没有想到这家伙存着这么多钱,还这么节俭,现在花钱又大手大脚的。

“真是奇怪的家伙。”

三人坐上回家的车子,白雪皑皑,路上好几辆车发生了车祸,张玉怜不敢大意,开的很慢,等他们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钟了。

“明天见。”

林妈妈在镇上陪读,林新月家里是买的一个自建小区的楼房,距离学校比较近,大概四五分钟的路程,所以先到的是李易安家的巷子这里。

李易安恋恋不舍的与女友告别,这几天的境遇让他有些恍如浮生,好像活在梦里。

先是新书起飞,再是与林新月飞速的定下了关系……

“呵呵……是不是假的明天不就知道了。”

李易安摇摇头,重生者就是这点不好,总担心自己经历的一切都是虚幻的梦境。

回到家中,他发现自己早上基本上没有收拾多少东西,将购买的衣服塞到衣柜,又到街上的小卖部里买了包樟脑丸和老鼠药。

这可是新买的衣服,可不能就这么被糟蹋了。

他现在是富哥,手上还有三万多,对钱李易安用的比较节约,再说了他也没有多少地方用,等到下次放假的时候再捎点东西回去给爷爷奶奶。

一边想,一边朝着附近的饭馆而去,天天都是红薯,他都吃腻了,等把黑珍珠接回来让土狗子去吃。

走进一家川味菜馆。

“吃点什么?”

饭店老板是个憨厚的重庆耙耳朵,被老婆踢了一脚这才从电视面前起来。

“爆炒牛肉,青椒肉丝,辣子鸡……”

李易安点了三个菜,正应了前世读大学的时候一个学生会干部说的,一辈子吃不上四个菜,的确……

还点了一瓶酒,白的。

喝不完的回去孝敬老爹。

正吃着,几个男人走进来。

李易安抬眼一看,有个眼熟的。

“梓涵哥?你不是去鹏城打工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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