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年代文里猎户家的怨种炮灰11
这天,李梅照例在下工后把粪桶在河边洗好,挑着回知青点的时候,迎面撞上了王麻子。
这王麻子这几天为了李梅可算是花了点心思,只见王麻子身高一七二的样子,上身穿着一个蓝布褂子,下身穿着深褐色的裤子,衣服洗得很干净,只打了两个补丁,这是王麻子最好的衣服了。
王麻子满脸堆笑,眯缝眼只剩下一条缝儿,蒜头鼻子也因为笑皱成了一个疙瘩,肥厚的嘴唇也挒得大大的,露出一嘴豁了一颗门牙的黄牙,就这奇特的长相也不能让人忽略他那一脸的麻子,哎码,这奇葩还把他那一九分的头梳得一丝不苟,由于紧张两只手不停的搓着。
李梅这些天也学聪明了,知道自己不受待见,发生个什么事也不会有人帮忙,她虽然心里怕的很,表面上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那个王麻子这副样子,实在是不能让人装作看不见啊。
正准备打声招呼就走的李梅,却被王麻子的话打断了,王麻子憨笑道:“李知青,你看你现在的处境也不好,我现在也是单身,不如我们俩凑成一对,这样我来照顾你,你也不用干这么累的活了,而且你和我结婚,村上的人也不会那么孤立你了,你看行不?”说完还吸溜一声,把流出来的口水给又吞了回去。
李梅越听王麻子的话心里越冷,到后来脸都成了铁青色,她冷冷道:“王叔,我才十八岁,而且我们这年龄也不合适,不如你再看看别人?”最后几个字都是在李梅牙齿里挤出来的,她已经用了最后的忍耐力才忍住不发火,因为,下工的人都回家了,现在路上就他们两个,这王麻子要是翻脸用蛮的,李梅就要倒霉了,她想先稳住王麻子,以后躲着他些就行了。
李梅想得是不错的,可王麻子是铁了心了,他听到另两个光棍也打了李梅的主意,而且那两个人没有结过婚,还不到三十岁,名声也比自己好,所以今天他必须把这事办成了。
王麻子脸色未变,还是笑嘻嘻的,他道:“别叫王叔,我也才三十四岁,当不了你的长辈,再说了,男人大会疼人。”说着还意味深长的挑挑眉毛,这可把李梅恶心到了。
再说这李梅要不说是女主呢,这长得就是一朵小白花,清瘦的身材,身高只有一米六,巴掌大的小脸上大大的眼睛楚楚动人,小巧的鼻子下一张苍白的小嘴很是令人怜惜,长长的辫子扎成高马尾又给辫起来后重新盘起,显得她很有气质。
李梅的小脸冷了下来,她冷冷道:“王叔,我们真的差辈了,而且我才十八岁,爸妈也不让我在农村找对象,你看还是算了吧。”李梅觉得自己搬出父母,这人就会收手吧,可她想错了。
王麻子见怎么都说不动这人,一时急了,看了一下四周,恶向胆边生,他哼了一声,一下扑向了李梅,李梅吓了一跳,扔下扁担就跑,殊不知她扔掉了最好的武器,一个女人能跑过男人吗?扁担拿手里拼一下,也许还有逃走的机会,可她选择扔了扁担逃跑,那不是给王麻子送人头吗?
没过几分钟,王麻子就抓住了李梅,一下把李梅扑倒后就把李梅往草窠子里拖。
李梅真的怕了,她开始拼命挣扎,她不想叫的,因为本身她的名声就已经臭了,如果叫来人,就算是被救了,对于做为女人的自己也只能嫁给他了,可她不想嫁啊,这男人比自己爸爸也只小五岁,而且这人的名声,她也是听说过的,打死老婆的人,自己怎么能嫁?
李梅喝奶的劲都用上了,无奈男女性别上的差异就是如此,她被王麻子按住动弹不得,她想了,就算是一辈子不嫁人也不能嫁这样的人,她扯开嗓子想喊,就在这时候,一根扁担挥过来打倒了王麻子,直接把他打晕了,李梅惊惶的颤抖着身子说不出话,一只大手伸了过来把她拉了起来,这时的李梅惊惶的样子,楚楚动人的眼睛里噙满泪水,这个样子深深刻在了葛爱国的心里。
他本是回家探亲的,没想到走进村子远远就看见了这一幕,先开始两人像是在说话,可那男人突然要扑向这女子,女子吓得慌不择路,跑得更偏了,他想喊,又怕坏了这女子的名声,就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还好赶上了。
站起来的李梅还是止不住的颤抖,葛爱国也不忍心,想说点什么又不认识,只能呆呆的待在一旁,好一会儿,天都黑得看不见了,也许黑暗的静谧和救了她的人能给她安全感吧,她终于缓过来了,慢悠悠的说:“大哥,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
葛爱国挠挠头,本不想说的,可又想起让他心动的那副样子,老实开口:“我叫葛爱国,是村长家的老儿子,你也别在意都是一个村的,刚好碰上了而已。你是谁家的,天黑了,我送你回去。”清冷的嗓音很有磁性在这夏天的夜里听着格外舒服。
李梅道:“我是知青,叫李梅,今天挑完粪下工和往常一样过来洗粪桶,碰见拦路的王麻子……”
葛爱国却麻了,知青?挑粪?这是怎么回事,往常这样的活不是下放的人干的吗?下放的人呢?想到这里葛爱国也这么问了:“李知青,挑粪不该知青干呀,这是怎么回事?”
李梅吃了这么多的苦也学聪明了,她知道自己不聪明,也不会说话,所以这次她选择沉默,只委屈的看着葛爱国。
葛爱国的心里却天马行空的想了很多,村里有些陋习他是知道的,可对这么年轻的知青也这样就有点……
他眉头越皱越深,也许是刚才看到了王麻子,所以这会儿,葛爱国想起了王麻子老婆的死,这些村民很愚昧,就为了不让一个村里的壮劳力死,就包庇了王麻子,全村隐瞒杏花嫂子的死因,想到这里他咬了咬牙,他到现在也不能理解更不能接受,所以刚才他下手挺狠,直接就打晕了。
他当时也生了好久的气,所以才下决心离开这个地方,而在这个去哪都要介绍信的年代,找工作也很困难。
对他这样的农村娃,唯一出去的机会就是当兵,所以他成了一名军人,他也很热爱这个工作,这个身份,部队里振奋的气氛和崇高的使命感和归属感,很让他为自己是一名军人而自豪。
他两个月前执行了一任务因为立了功升了连长,这次休假就是想回来看看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