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的黄金岁月 第44章 金属战神金克丝
龙虎榜原则上只允许参赛弟子们入内。
但是其他人想进入,是无法获得灵符的,没有了灵符,几乎九死一生。除非这人艺高人胆大。
这样的人很少很少,但不代表没有。
花满楼就九歌就偷偷跑进了秘境。
以她们俩的身手,自保问题不大。
但是茫茫秘境,想要找到云山肯定不容易。他们就当是历练了,花满楼是个好探险的人,实在找不到,一个月内全身而退问题不大。
小魔女走后,云山是自由了。但是他也很寂寞啊,在外面不能猖狂,但在秘境里。还是可以为所欲为。
他穿上了黑色的夜行衣。每天在秘境中瞎逛!有些妖兽很强大,但你不招惹他,妖兽也拿云山没办法。
云山实力是不如容千寻,但是像鬼一样四处溜达,还是游刃有余。他也不知道要干什么,他就是寂寞无聊,需要溜达!
溜达了五天,他发现了目标。
他遇到了北美战神金克丝,她浑身武装!金色的秀发绑在脑后,她有着很长的辫子,长发及腰。
金克丝带着四个金发碧眼的小帅哥,在丛林中移动。云山就跟他们在后面。
三年前,他就看上了金克丝。尤其她那双长腿,性感的不行。云山玩过不少女人,但是这样的洋妞,他没有尝试过!
夜色逼近,金克丝带着团队开始露营。他们点燃了一堆篝火,准备晚餐。他们携带了很多罐头,看起来味道很好。躲在远处的云山看了直流口水,他还在等待。
老虎都有打盹的时候,何况是人。
到了半夜,他们都昏昏欲睡。
云山就像一只鬼,把罐头装进了纳戒。
然后一掌拍在金克丝后脑,将她拍晕。
其中有一个男子惊醒,云山也把他拍晕了。反正他蒙着面,就是一只鬼。
而且是一只大色鬼。
云山搂着金克丝的纤腰,将她掳走了。
把金克丝虏到家里后,云山把她身上所有的武装和铠甲解除。还把她的衣服全扒了,又给她换了一件汉服。
拔掉了牙齿,金克丝再厉害也不是云山的对手。做好这些事,云山有点困,毕竟一夜没睡。云山看着她修长的玉腿,心中有些迷恋。
他怕金克丝醒来跑了,就把她放到床上。然后拿了根绳子将自己的左手和她的右手绑在了一起。
不管怎么样,金克丝这一个月必须陪着他。办不办事倒是次要,这样的美人养在家里,看看也好的。
几乎人人都喜欢金丝雀。他也喜欢金发女郎。
第二天早上金克丝醒了,她首先是惊讶!她发现自己被解除了武装,还穿了一件蛮漂亮的汉服。然后看到旁边有个陌生男人睡得正香。这个男人相貌俊秀,虎背熊腰,身上的肌肉结实而发达。
金克丝伸手摸了摸他的肌肉,然后把云山摇醒,云山睁开了眼睛。
”你醒醒,你把我掳过来,想干什么?”金克丝的汉语说的有些生硬。
云山望着金克丝碧蓝的眼睛,道:“我看你长得好看,就把你带来了。外面太危险,你在我这里待着,会安全。”
金克丝侧过身子。
“你的意思是,你喜欢我?”
云山点点头。
“是的,三年前我就喜欢你了。”
“我想起来了,三年前我们和巨人大战,你也在。”
云山高兴的点点头!
“没错!那个巨人没有了,你看看这大房子,就是用巨人身体的石头打造的。”
金克丝抬头望了望四周。
“啊,真不可思议,原来这房子是你建造的!”北美的女人非常开朗,而且很直率。
“你喜欢这里吗?一个月以后你再走,你留下来做我的客人。我会照顾你的饮食起居。”
“嗯,听起来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是我担心我的队友们会受伤。”金克丝道。
云山觉得金克丝有道理。便解开了绳子。
“这样吧,我做早餐给你吃,吃完了我放你走。你担心他们,我能理解。”
云山起床穿衣服,去做早餐。金克丝穿着拖鞋,在阳台上溜达。然后她又来到了后院,看到了菜地和几只野鸡。
不远处有一挂瀑布,甚是好看。金克丝深深吸了一口气。
云山做好早餐后,站在阳台喊她。
“嗨,美女你上来,吃饭了。”
金克丝便上来了,她修长的体型,穿着汉服,衣服包裹着她的玉体,有一种说不出的美。
金克丝不会用筷子。她说:“有没有刀叉?”
云山便把身上的小匕首给她,又给她一把竹叉子。早上做的是烤肉,还有果蔬汁。
云山采了很多野果,也不知有没有毒。反正他自己吃了没事。那么别人吃了应该也没事。
金克丝吃了几片肉。眉飞色舞道:“哇,真不可思议,这个味道很好,你能告诉我这是什么肉?”
云山喝了一口果蔬,道:“应该是牛肉。”
其实他也不知道什么肉,容千寻打了那么多野兽,吃不完,都是晒干了腌制。
“啊,这个很好吃!想不到你可以在这秘境里生存!”金克丝竖起大拇指夸奖云山。
云山笑了笑,第一次被洋妞夸奖,他也是很高兴的。
吃完早餐,云山带着金克丝来到仓库。
“我把你的武装解除了,主要是我怕你生气会打我,我跟你道歉。”
金克丝弯腰看了看她的装备,都还完好无损。云山看见她性感的翘臀,有点想入非非。
“如果你可以保证我的队员们不出事,我可以考虑留下来住几天。”金克丝道。
“我这房子附近都是安全区域,没有什么大妖兽。”云山道。
这附近以前有,但都被容千寻杀光了。
金克丝笑道:“哦,怪不得你可以安然无恙住在这里。原来如此。”
金克丝也不回避,她脱下汉服,换上了她自己的盔甲和装备。云山在一旁看得面红耳赤。
“你叫什么名字?”金克丝换着衣服问道。
“我叫云山。”
“云山,我记住了。我叫金克丝。”
“这个名字,真好听!”云山真心喜欢这个名字。但是看着她要走,心里面有些落寞。
“我安顿好队员,如果来得及,晚上再过来你这里。”金克丝道。
云山一听以为自己听错了。他瞪大眼睛道:“金克丝,真的吗?你愿意过来?”
“云山,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想和我上床。是吗?”金克丝问道。
云山此时哭笑不得,他想不到北美的女人比昔雪姬还要泼辣。他只好点点头。
换好衣服的金克丝,主动抱了抱云山。她个子很高,还比云山高半个头。
云山这时候就恨啊,恨那许长风,为什么不把他生的高一点。真是自卑死了!
金克丝拿起一个黑色带天线的小机器。
说了几句他听不懂的话。
小机器发出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但是云山也听不懂。
金克丝然后笑了笑,道:“云山,晚上见。”
她站在一块圆形盾牌上,那盾牌竟然可以喷火,金克丝快速的飞走了。
云山看得目瞪口呆!这是什么玩意?这么先进?北美的人都是天才么?
云山捡起汉服,回到了屋里。
他反复想着金克丝的话。那到底她会不会来?来了的话,怎么操作?毕竟也是国际友人,可要处理好这个关系。如果处理的好,也算是给国家做了点贡献不是。
云山跑到山里抓了几只新鲜野味,处理好。他把大厅收拾了下,从纳戒中找了一些酒。有一个身死道消的参赛者肯定是个酒鬼,纳戒中全是各种各样的酒,可惜也差不多被云山喝了个七七八八,再不想办法,酒要没得喝了。
冷秋月这一届依旧是主力。她的修为没有落下,林初晖毫无保留,都传给了她。过了三年她就达到了地仙中期。
纳兰红若没有来,上次晒黑了,足足花了一年才恢复如初,伤透了心!
林初晖,公孙瓒,朴正义,昔海川,上官秀五个人一队,可谓精英齐聚。没有无极门参赛,基本上可以稳拿第一!
他们五个人偏偏就来到了那座荒岛。
岛上还有九头鸟的巨大的骸骨,山洞里还有一些被褥和现成的生活用品。
冷秋月觉得运气还算好,至少要比上次幸运多了。海岛上有吃有喝,有花满楼挖的大坑,蓄满了淡水。
可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有如此好的条件,他们自然选择留下来。
冷秋月在山洞中发现一件熟悉的衣服,虽然已经破旧了。那袖口上“秋月”两个字还在。她送了不少衣服给云山,都会在袖口上做记号。
当年她和容千寻大战的事情还历历在目。这些年,她刻苦训练,就是为了争回一口气。
但是当她看到那么大的九头鸟都被容千寻击杀,心中也明白,她还不是容千寻的对手。
公孙瓒看冷秋月若有所思。便问:“秋月师妹,这个山洞所住的人,难道你认识?”
冷秋月道:“是的,他就是我以前的老公。”
公孙瓒听了心头一凉,他听闻无极门两大高手迷失在秘境,他原来以为会必死无疑。如今看来,他们也许还活着。
冷秋月知道公孙瓒在想什么。她说:“师兄,我们去捕鱼,这里还有现成的盐巴。晚上吃顿好的。”
公孙瓒笑了笑,拉着冷秋月去抓鱼。
朴正义和昔海川已经在海滩准备撒网了,看到冷秋月的手被公孙瓒拉着,两人就不太高兴。
冷秋月在九天太清宫已经成了炙手可热的红人,无数优秀男弟子都想讨好她。这让冷秋月不厌其烦,她没办法和公孙瓒商量表面做男女朋友,十年内和云山复合无望,就答应做他的妻子。
也就是说公孙瓒有可能要白白等她十年!
但是这么离谱的要求,公孙瓒还是答应了她。在公孙瓒看来,也许一辈子都得不到她的芳心,冷秋月跟他提这个要求的时候,反而让他高兴坏了。
因为那个答案再也不是漫漫无期,只是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