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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阴魂不散

“什么?跑了?”姜简无法相信自己听到的话,紧跟着,心中就没来由地涌起了一股轻松。

“跑了!”萧术里无法接受朋友背叛的事实,喘息着用手比比划划,“这厮把咱们都骗苦了。他忽然跑过来帮我审俘虏时,我就该怀疑他没安好心。先前他口口声声说自己是阿始那家族的特勤,眼睛几乎长到了头顶上,什么时候肯干这种琐碎事情?”

“谁跑了,笸箩?”洛古特,乌古斯等少年,也被萧术里带回来的消息打击得不轻,策动骆驼围拢过来,七嘴八舌地追问,“他为什么要跑?咱们早就知道他是突厥人,也没人把他与马贼当成一伙?”

“他刚才不是还在跟咱们一道杀突厥马贼么?好端端的逃什么逃?”

“这厮,突厥那么多部落,同族之间还动不动就打得死去活来呢?不过发现了马贼的身份是他突厥人,咱们又没怀疑他,他为什么要逃?”

“他,他刚才就不太对劲儿。老跟史金一起嘀嘀咕咕……”

说一千,道一万,却谁都没说到关键处。更没将史笸箩的姓氏,与车鼻可汗联系到一起。

对这些部落里长大的少年和少女们来说,政治实在是一门太复杂的学问。远远超过了他们日常知识范围,甚至想学都找不到合格的老师。

“大家还是抓紧时间赶路吧,争取早点到受降城。至少,在日落之前,争取能赶到距离受降城五十里之内。”姜简没有参与众人的议论,骑在骆驼背上默默听了片刻,低声宣布了自己的决定。

“不把他抓回来么?”洛古特恼恨史笸箩不告而别,皱着眉头低声提醒,“我怕他跟突厥别部的飞鹰骑勾结。”

“他肯定走不远,咱们分头去追,一定能抓到他。”乌古斯也擦拳磨掌,跃跃欲试,“到时候,我一定要问问他,大伙到底哪里对他不起?”

“他是骑着马走的,咱们没有那么多备用战马,骑骆驼肯定追不上他。”姜简笑了笑,脸上露出了几分无奈。“并且如果突厥别部飞鹰骑的主力追上来,他肯定比咱们先跟对方汇合。届时,咱们追得筋疲力竭,反而成了自投罗网。”

顿了顿,他又叹息着补充,“况且,他虽然是不告而别,却没欠咱们什么。大伙昨天下午还在同生共死,总不能因为他不跟继续跟咱们一路,就对他刀剑相向。”

众少年少女闻听,又叹息着点头,

“那,倒也是!”

“你说得对,人各有志。走就走吧,追上他,总不能把他给杀了。”

“希望他能平安返回部落里头。别半路上再遇到人贩子。”

……

也有人事后诸葛,说在遇到扮作马贼的突厥飞鹰骑之前,就已经察觉到了史笸箩的表现有很多不对劲的地方。这些话自姜简左耳朵传入,却立刻又从他的另一只耳朵冒了出去,从始至终,没留下如何痕迹。

作为跟史笸箩走得最近,也是相处时间最长的同伴,姜简现在回溯起来,又何尝意识不到,史笸箩其实早在大伙刚刚摆脱戈契希尔威胁那会儿,就表现出了许多古怪的地方。甚至包括他陪大伙东返路上说的那些话,也绝非无的放矢。

然而,现在知道了这些,又能怎么样呢?

甭说时光无法倒流,就算可以倒流,当他发现史笸箩跟车鼻可汗是一家人,他也无法保证,自己能狠下心肠,挥刀将史笸箩砍下坐骑,或者将史笸箩拿下,押回白道川那边献给大唐朝廷处死。

那样做的话,他倒是报复了车鼻可汗,也为自家姐夫讨还了一些血债。然而,接下来,他肯定一辈子都会感到负疚。

细算下来,史笸箩逃走,倒是让双方都得到了解脱。

他不必在报仇和杀害朋友之间做选择。史笸箩也不用在亲情和友情之间进退两难。

至于将来某一时刻,兄弟俩会不会重逢。重逢时会不会相对举刀,那是将来的事情,至少现在,他们双方都不用考虑。

除非,除非史笸箩逃走,真的是为了去引来突厥别部的飞鹰骑主力!

“大伙走快一些,咱们心里头估算一下,每隔时辰换一次骆驼。”猛然想到最坏一种可能,尽管非常不情愿,姜简仍旧强迫自己抬起头,朝着所有同伴招呼。

“我来计算时间,我跟部落里的萨满学过,如何根据太阳的位置与影子长短,判断时间。”一名唤做葛增的少年主动请缨,承担了更夫的差事。

“骆驼背上的麻布口袋里有干粮。人可以骑在骆驼上吃,也可以互相帮忙喂骆驼。”另一名唤做乙室库里的少年熟悉畜牧,高声发出提醒。

这个提醒,立刻得到了所有人的响应。部落里长大的少年少女们,对如何照顾坐骑都不陌生。一个个争相从横在驼峰上的麻布袋子里取出干粮,弯腰递到了自己手臂能及的那匹骆驼嘴巴旁。

骆驼的行进和奔跑速度都不如骏马,但耐力和负重能力却远远超过了后者。并且可以连续多日不喝水。在以杂草和树叶为食物的时候,都可以驮着二百斤的货物,连续走上一天一夜不用停歇。

少年和少女们边走边喂,豁得出去粮食。骆驼们自然走得更卖力。短短一个时辰,竟然走出了三十里路,速度远远超过了任何商队。

“时辰到了,换骆驼,换骆驼,都不要骑马。让马一直歇着,保存体力。”根据骆驼留在地上的影子,判断出时间已到,主动担任更夫的葛增立刻高声招呼。

少年少女们依照事先的约定,从所在骆驼背上,跳向身边空着的骆驼。动作敏捷得如同行云流水。

“咱们先前走了大概二十里,现在又走了三十里。如果照这样走下去,天黑之前,就能看见白道川的城墙。”萧术里松了一口气,扭过头,笑着对姜简说道。

虽然在一个时辰之前,他被史笸箩不告而别的行为,气得牙根痒痒。在冷静下来之后,他却也跟姜简一样,不希望跟史笸箩重逢。

毕竟大伙昨天傍晚,还在同生共死。如果忽然从朋友变成了敌人,他真不知道自己手里的大食长剑该往哪里刺。

“咱们跟大食马贼作战那个山头,距离白道川大概一百二十里到一百三十里之间。现在还剩七八十里路。”姜简回头看了看,心情也感觉又轻松许多,“我没想到,骆驼能走这么快。如果能一直保持这个速度,天黑之前肯定能进受降城!”

“骆驼一般每个时辰能走十五六里路。主要是咱们的身体比货物轻,还舍得给骆驼吃粮食。”萧术里一放松就话多,笑着向姜简普及草原上的常识。“马一个时辰,跑六十里路很轻松。但马跑三十里必须停下来休息,否则马就跑废了,人也累趴下了了。”(注:一个时辰是现在的两个小时。)

“史笸箩还算有良心,没领着突厥马贼来追咱们。”洛古特跟二人关系渐熟,也笑着在旁边插嘴,“否则,他早就该追上来了。”

“咱们跟他有没啥仇。即便他真的跟那些突厥马贼是一家,也没必要把咱们赶尽杀绝。”乌古斯想了想,站在史笸箩的角度分析。

“笸箩应该是念着跟大伙的情谊,才带着亲信悄悄走了。否则,第一次与族人交战,他还能说是彼此不知道对方身份。第二次,我说的是万一大队突厥飞鹰骑追上来,他的确很难办。”

“他只是不想杀死自己的族人。并不是想背叛咱们。”

“他杀了俘虏,估计是为了灭口。否则,他回到自己的部落里,很难向酋长和长老们交代。”

……

大伙你一言,我一语,都忘记了先前得知史笸箩离去时的郁闷,转而想起与此人并肩作战时的友情来。

有点遗憾,有点惋惜,更多的,却是对朋友的难舍。

就在大伙说得热闹之际,队伍中最高大的一匹公骆驼,忽然高高地扬起了头,嘴里发出了一连串的警讯,“呼呜呜呜——”

众人齐齐闭上嘴巴,迅速扭头回望。只见身背后的旷野中,数百匹战马旋风朝大伙追了过来。马蹄带起的烟尘,遮天蔽日!

“左前方那座山,冲过去,骑着骆驼上山坡,能走多高走多高。”姜简转头四顾,果断下达了命令。

非常幸运的是,附近并非一马平川,他们又找到了一座不大不小的山头,可以冲上去凭险据守。

不幸的则是,此地距离大唐边军驻扎的白道川,至少还有七十里远。而据他所知,边军斥候的日常巡视范围,肯定不会超过五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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