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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识时务者为俊杰啊奥斯塔!

布洛卡抬头,拉普兰德正站在俾斯麦的车顶,双手插在兜里。她没有拿突击步枪,而是把许久未用的双刀挂在腰间,战场因为这一个人而瞬间静了下来。

俾斯麦是最后一个停手的,她不大会看气氛,这一特点让她至少在现在这个场面很尴尬。

“愣着干嘛啊?打架是靠愣着就能打赢的嘛?”似乎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俾斯麦大声说。

“可是......她都出手了,我们打不打也没什么区别了吧......”

嘶......你别说,你还真别说!

好像是这么个理啊!

拉普兰德都出手了,还要自己干嘛?

“呃......重要的是态度,态度懂吗?”

“好好好,我们打我们打......”

于是五名雇佣兵再次举起武器,开始装样子。俾斯麦见状也没再说什么,反正靠这五个人也打不赢,最后还得靠自己。

从莱茵生命时期就培养出的默契让俾斯麦和拉普兰德瞬间做好了分工,俾斯麦抢上前去,举剑直刺奥斯塔的面门。

并没什么用。

聚变之星被奥斯塔用腰间藏好的短剑格开。俾斯麦本来就不擅长力量,攻击被化解自然也在其意料之中,更何况迅捷剑的剑术本来就不在于用势大力沉的招数令对手挡无可挡,花样频出使其无暇顾及才是正道。迅捷剑迅速回收,俾斯麦两道虚刀先后瞄着奥斯塔的左右腰子劈下。俾斯麦可不在乎对方是不是罗德岛干员,现在的情况是他要抢劫自己,俾斯麦自然是什么阴险用什么。

虚刀不可能给对方造成什么实质性威胁,但是奥斯塔却不得不防,万一自己不防,虚招就可瞬间化实,让自己再起不能。自己小队里也没有什么萨尼铁塔来给自己扎针,躺地上可就真的获得婴儿般的睡眠了。

绕过五个正在看戏的雇佣兵,拉普兰德缓步走到布洛卡和贾维的身前。

**清脆的金铁交鸣声**

布洛卡拿着圆锯的双手微颤,刚才他并没有看清发生了什么,只是凭借着斗殴培养出的本能将圆锯横在胸前,这才挡住了拉普兰德的一刀,那种巨力布洛卡敢发誓,他在街头还从来没有看到过,再看那个发动攻击的灰白色鲁珀,她的一只刀还在刀鞘中,另一只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到了她的右手中,却并没有正常握持,而是在手中舞着花,像是在转刀。

这个人,自己绝对打不过!

别说自己,团伙里的三个人加在一起,都不够她一只手打的!

奥斯塔此刻心中也暗自后悔,荒原中敢于一辆车勇闯天涯的人大多都有一定实力,但是实力又不多,奥斯塔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才会让贾维团伙来荒原上劫道。不得不说,开始的时候还挺顺利,来的人在他们三个的围攻之下很快就支撑不住打出GG,谁知道这次竟然碰上这么个硬茬子。那五个雇佣兵倒是没什么,但是一个白毛鲁珀,一个蓝毛菲林,这俩随便找出来一个,都可以爆杀自己,更何况两人一起出来呢?

尽管看起来是奥斯塔和俾斯麦打的有来有回,但是奥斯塔清楚这姐们根本没用上全力,要不然怎么光用基础的横劈竖挑,一点花活都没有?那只白毛鲁珀就更别说了,直尺上焊量角器,一看就是高人!

自己当时怎么就脑子抽了,同意贾维的这个拦路抢劫的计划呢?

“你们只有这点实力的话,可是会死的!虽然再强也只会死,啊哈哈哈哈!”

拉普兰德仿佛回到了还没有被俾斯麦找到时候癫狂的样子,一举一动都充满了对贾维两人的嘲讽,但是依然没有急着出招,只是不时地朝其中一人挥一下刀,引得后者慌忙招架后却又突然收手,像看小丑一样看贾维。

另一边,俾斯麦箭步上前突刺,奥斯塔侧身躲过,然而紧接着俾斯麦反身一剑劈在奥斯塔的短剑上,虽然力道不大,可角度刚好,短剑瞬间脱手,插在叙拉古荒原的黄沙之中。

俾斯麦的不善于近战,当然是相对于拉普兰德这种离谱的人来说,面对奥斯塔,俾斯麦简直像打小孩子一样,现在他的剑插在地上,钉枪里只剩五颗钉,他还能怎么样?

等等,还剩五颗钉?

俾斯麦猛地回头,发现那把钉枪已经对准了自己,奥斯塔朝自己露出了一个微笑,然后......

“啪”一声扔掉钉枪,举起了双手。

开玩笑,现在收手自己还能活,要是这五颗钉子真发射出去,自己来不来得及重新装填不说,就算能来得及,对面的俩姐们不会斩箭术吗?所以奥斯塔干脆直接投降,留着贾维和布洛卡两人一脸懵逼。

“我们三个人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您二位,还希望您高抬贵手,放过我们仨......”

“不要。”俾斯麦拒绝的很干脆,“你们把我拽倒,抢我东西,直接就这么走了,不大合适吧?”

“是不合适,那您的意思是......”

“跟我们走一趟,去麦克米伦。”似乎是看到奥斯塔脸上畏惧的神情,俾斯麦出声安慰,“放心,不会把你们交给法庭或者随便哪个家族的,我们只是去平息一下事情的余波。”

于是俾斯麦停滞许久的车子再次发动,后座上又多出来了三个人,变得稍微有些拥挤,但这关俾斯麦什么事?被挤的又不是她和拉普兰德,她现在只管开车,然后让佛罗伦萨的那帮家伙吃点苦头。

在音响轻快的爵士乐中,面包车转向麦克米伦方向,油门加满,车后扬起漫天尘土。

进入麦克米伦的过程和进入首都的也没什么差别,唯一的不同之处就是麦克米伦的警察要更加不负责一点,随便查了查身份证就放进去了。

不对,叙拉古好像没有警察,俾斯麦想。

啊那就更无所谓了,反正找家族的麻烦也不会被追责。

当把车挺好,众人找了个酒店(花的当然是帕特西娅的钱)住下后,俾斯麦当即打听最近的酒馆在哪里。毕竟不管是哪个移动城邦,酒馆一直是一个重要的消息来源。自己要是想知道佛罗伦萨家族的总部,或许还真的非去那里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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