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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猎鹰部落

[太冒险了,若是劫财又劫色的呢?]小九表示反对。

“那就擒贼先擒王,治住领头的,再抢车逃。”叶思彤理所当然的回答。

[……]哦,它怎么忘了,自家宿主若是放飞自我,又狠又不要命。

本想着去拦车,却没有想到车队反而主动拐个弯进入了废城,也不知道是准备抄近路,还是原计划就是先在这个废城里落脚。

“嘿!朋友,你们好呀!”

叶思彤停下自行车,十分热情,笑容洋溢的招手,看起来就像个傻白甜。

小九:没想到自家宿主还有当影后的天分。

车队因为她的拦路慢慢停下,然后从头车里下来一名穿着机车服的女人。

二十五岁左右的样子,古铜色的皮肤,身材很性感,细眉凤目,嘴唇是性感的翘唇,典型的野性美女。

“你好,我叫莫红英,我们是猎鹰部落的人,没想到这里会有别的部落驻扎,放心,我们只是路过不会停留。”

莫红英见拦路的女人,虽然长得白嫩,但是身上的披风破破烂烂的,还很脏,所以将她当成了拾荒者。

废土危险重重,生存艰难,所以拾荒者大多会抱团,自然她也不认为对方是孤身一人。

“呃,我不…我没有部落,就我孤身一人,拦住你们是想搭个顺风车,对了,我叫叶思彤。”叶思彤顿住否认自己是拾荒者的话,然后换了一个说法。

“就你一个人?”莫红英挑挑眉,低眼看着叶思彤坐着的自行车,初步信了对方的话。

她接着问道:“你是离开了部落?”

“唉算是吧,部落换了新首领,居然跟一个烧杀掳掠的帮派合并了,不想跟着为非作歹的,都离开了。”叶思彤叹了一口气,像模像样的道。

一般拾荒者团体的集体荣誉感非常强,独自离开部落,要么是犯了大错被驱逐,要么就是出现了大的变故。

避免被当成坏人,她自然选择第二种说法咯。

“原来是这样,看来是又一个部落撑不下去了。”随后下车的小平头听完,完全相信了叶思彤的话。

毕竟这种事很平常,拾荒者团体中,除非是大的部落,小的部落分分合合很正常。

“那个你们要去哪?能不能捎上我?只要在城镇或者某基地附近放下我就成。”叶思彤再次提出了自己的请求。

“你想去围墙里生活?”小平头奇道。

身为拾荒者,不找别的部落加入,而是选择去围墙里,完全可以称为奇葩了。

“不是,我手上有些物资,想要换些弹药。”叶思彤掀开披风,侧身拍了拍腰后的马格南。

“你是公司狗!?说,接触猎鹰部落有什么目的!?”

在叶思彤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莫红英与小平头同时掏枪对准她,搞得她有些懵。

(公司狗,为财阀资本卖命的平民,在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局势下,被平民视为叛徒,走狗。)

……..

叶思彤一脸懵逼的看着二人,以及见事情不对,纷纷下车走过来拿枪对着她其他人。

咋的?有小型手炮之称的马格南左轮手枪,只有所谓的公司狗才配用?

“呃,你们误会了,我不是公司狗,也不是什么间谍啊?”叶思彤举起双手,无奈的解释道。

“那你为什么穿着防弹连体服!?”莫红英神色凌厉的质问。

“哦这个啊,是我们部落一次偶遇两方势力争夺物资,两败俱伤下,捡漏得来的,也是我悄悄带出来的物资之一,真的,你们看,只是刚出厂的原装货,并没有被印上任何公司的商标呢还。”

叶思彤撩起披风转了个圈,一般这些财阀才会采购的作战服,都会打印上公司标志再往下派发。

“原来是误会,不好意思。”

莫红英见确实如叶思彤所说,是出厂货,她歉意的放下枪。

“没事没事,我也是为了不引起误会在穿着披风,刚才见到你们太激动,一下子忘记遮掩了。”叶思彤笑着摆摆手。

“为表歉意,上车吧,我们免费载你一程。”莫红英说完转头看向其他人,“走吧,我们继续出发。”

叶思彤:……

感情之前还想收她一点车费是吧?

坐在车后座,叶思彤从谈话中得知,莫红英等人这一趟是走私交完货,在回部落的路上。

不然若是在走私途中,也不可能愿意载她这个陌生人,就怕黑吃黑啊。

而开着车,喋喋不休因为是‘同行’,直接跟她交底的小平头,名字叫阿勇。

“……所以啊,还是你运气好,要知道从这里到最近的围墙海岛基地许多一天半的车程呢,你要是骑自行车过去,就算能找到路也得四五天吧。”

“四五天……”这不是坑爹呢吗?

[别听他瞎说,有我这个可以充当雷达的在,我们走危险较多的近路,在宿主提前规避危险的情况下,二三天就能到。]

听着小九志满意得的声音,叶思彤嘴角抽了抽,连续骑行两三天也够她受的了好吗?

见阿勇貌似对这一带很了解,她又询问其关于那海岛基地的事。

能够称为基地的,自然是某势力的圈地自营。

海岛基地,顾名思义,是建在海边不远处的一座海岛上。

原本是雀得集团掌权人的私人财产,因世界大战导致社会体系崩坏后,那掌权人把握住机会,建立起了海岛基地。

且本身雀得集团就是靠黑产发家,成了土皇帝后,自然毫无仁慈可言,所以海岛基地内部很混乱,甚至连人口买卖都是合法的。

“别聊了,有情况。”莫红英打断了阿勇的絮叨,视线看向的是后视镜。

叶思彤转头看去,只见尾车的后方从左侧快速窜出几辆皮卡,一个个身穿皮裤,上半身不是皮衣就是全裸,每个人身上多多少少都有纹身。

而且身上的的义体也不少。

“md!居然是暴走族!所有车子加速!”

阿勇看了一眼,直接挂档踩油门,将车加速。

“小九,暴走族那是啥?”这就涉及到叶思彤的知识盲区了。

[简单来说就是一群神经病一般的法外狂徒,多是一些心理变态,不可理喻。]

哦,只是……

“我们跑得了吗?那个红毛手上的是RpG吧?”叶思彤转过头来,看向副驾驶的莫红英。

“卧槽!分散别开直线!”莫红英用余光看了一眼,立刻冲无线电大叫道。

“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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