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枪械
“可是在这世间又有什么能比固定术式发动的速度更快,又能具有十足的杀伤力呢?”
我自言自语,陷入了沉思,忽然一道灵光在我脑海中闪过了。
对啊,这种东西我是再熟悉不过了,
那就是我们那个世界的枪械。
记得还在那个世界的时候,
我可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军事发烧友,
这种喜好一直贯穿于我的整个初中三年。
在我的家中摆放着各种枪模,
我总是会用我积攒下的压岁钱去买这种东西,
从成品到组装模型,从书籍再到影视,
有关枪、炮,坦克、军舰和飞机的知识我样样精通。
当然我最精通的还数枪械了,
在我的家里就有沙漠之鹰、95式突击步枪以及轻机枪、
AK突击步枪、马克沁重机枪、
巴雷特狙击枪等等世界知名枪械的模型。
我买的都是拼装模型,百分百的仿真,
每一个部件都精细无比,我也时常会拿出这些模型来,
拆了装再装了拆,并乐此不疲。
所以要说到枪,我是再熟悉不过了。
就连现在,我的手机里还存着数款枪械的结构图呢。
其中我最喜欢的枪就是95式和巴特雷狙击枪了。
尤其是95式机枪,射程更是可以超过六百米,
再配上七十五发子弹的弹鼓,
在异世界如果真能复制出来,那简直是谁与争锋啊。
无论对方的魔法的发动速度有多快,
也不可能快过我的子弹的射速;
无论对方的魔法射程有多远,也不可能远过我子弹的射程。
并且我还可以尽情地连发,
即使对方躲过了一发子弹也很难躲过第二发、第三发……
如果有如此犀利的武器在手,
相信我就不会在魔法师的对战之中处于劣势了吧。
不错,我一定要在异世界造出枪来!
此刻我心中突然萌生了这样一个梦想。
在我那个世界,私造枪械绝对是违法行为,
但是在这异世界却丝毫没问题,
民间甚至也不会禁止持有武器、甲胄。
只是,我真的需要自己下手去造枪吗?
突然我想到了一个更好的办法,那就是魔杖。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格鲁等人告诉过我,
魔杖可以变成任何我能够想象出的东西来,
而我的手机里正好有这些枪械的详细资料,
我可以将这些资料全部都背下来,
完全可以把魔杖本身就变成一支枪。
不错,我还有一根魔杖没举行过认主仪式呢,
就用它来变作我最喜欢的95式轻机枪吧!
想到自己端着机枪在异世界突突的场景,
我就抑制不住兴奋,连嘴角都露出了得瑟的笑。
“林思文哥哥,你是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了吗?”
碧翠儿的话音打断了我的思索。
“哈哈,没什么没什么,我只是在随便瞎想而已!”
看着她那似乎天真无邪的大眼睛,
我不由摸着后脑勺,尴尬地笑了起来。
“哼,你这家伙实在太可恶,刚才我叫你好几声,都不理我呢!”
我的这位女友小嘴儿撅起来了,好像是生气了吧。
“哦哦,刚才都是哥的不是好吧!”
我赶紧伸手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做出一副宠溺的模样。
“嗯,这还差不多!”
碧翠儿立即露出了享受而又满足的笑容来。
最近,我发现这姑娘特别喜欢我抚摸她的秀发呢,
当然她喜欢我也喜欢,这手感,啧啧,没得说的!
不过,碧翠儿这么一打断却让我清醒了过来。
枪械固然不错,但是我好像还忘记了一个最关键的东西,
那就是子弹,如果枪没了子弹,还不如一根烧火棍呢。
对于枪的子弹,我的手机里也有详细的制作方法,
甚至还有视频呢,
只是苦于在异界能否找到我所需要的材料啊!
要制造出子弹,首先要制造出硝化棉、黑火药和子弹的底火。
制作出黑火药不难,难得是硝化棉和子弹底火。
虽然,我暂且还没办法制造出子弹来,
但是还是决定了要将廷曼那根魔杖变成95式的模样了。
因为我从刚才丽娜和布丽姬特的战斗中算是领悟到了,
无论是丽娜手中的重剑,还是布丽姬特所持有的弓,
它们从本质是来说还是魔杖,
起到的最重要的作用还是增幅魔法。
而这种效果不会因为它们的形状改变而改变。
所以即便我将我的魔杖变成95式的样子,
我照样也能用它来施展各种魔法,
其魔法的增幅效果,
也不会因为魔杖的形状改变而有丝毫不同。
当然,如果以后侥幸被我搞到了子弹,
那么我的魔杖就可以立即化身为真正的机枪了!
我承认我是属于那种比较容易冲动的人,
一旦有了某种确定的想法,就恨不得马上将它变为现实,
于是我已经按捺不住想要回城的冲动了。
几乎是一进城门,我就对几个女孩子说:“诸位,对不起了,我有事情想要出去逛一逛。”
“都这个点儿了,不回学校吃饭吗?”
碧翠儿好奇地问。
“不了,我决定晚饭就在外边打发了,你们不用管我。”
我又说到。
“搞得神神秘秘的干嘛啊。”
丽娜狐疑地看着我说。
“没事的,你们先回去吧。”
我扔下一句话,转头就跑开了。
说实话,此时我身上还残留着学习古武锻体术的疲乏呢,
这要换作是平时,我早就恨不得跑回去睡觉了,
哪里还会选择去逛街呢?
但是现在我的精神处于一种十分亢奋的状态,就感觉身上的那些疲乏也不是事儿了。
我首先就跑到“小辣椒”魔道具店去了,因为那里离我最近,所以我才下意识地往那里跑,却不曾想到,店铺的门口还是挂着“歇业”的牌子。
“怪事了?两天不开店,魔女姐姐在想些什么呢?”
我摇了摇头嘀咕道。
没办法,我只得选择去了市中心一趟了,
到了市中心,我随便选择了一家魔道具店进店一看,
才知道“小辣椒”魔道具的东西确实卖得便宜。
单单是一瓶纹阵液,人家就贵了足足三十金币。
当然,我今天来此的目的可不是为了纹阵液,而是魔液,
它是用来给魔杖认主的。
当那里的老板知道我只是来买一瓶魔液时,
显得相当不屑,他一开口就要价五个金币了。
要知道上一次格鲁在雅路斯特商会买魔杖的时候这魔液都是附赠的,而且人家才花了一百金币呢。
不过,五金币就五金币吧,现在的我也不在乎这点小钱了,只想快点付钱拿货走人。
当我打开钱袋之时,发现里面的金币已经所剩寥寥了,
这才记起来,就在昨天我还资助了泽路大叔整整三百枚金币搞发明呢。
“特么的,最近这钱咋花得这么快呢?看来我又要想办法去搞钱了!”
我郁闷地想。
不过结果总是好的,买到了魔液之后,我算是安心了,去吃晚饭,然后回宿舍了。
我看格鲁那家伙还没到,就急忙打开自己的手机,从桌子上拿出纸和笔,将手机里的95式机枪的结构图,抄到了纸上。
在画的过程中,我就把枪的各种数据都给背了下来,
加上我过去就喜欢玩枪模,已经有就成把握将其再现了。
然后,我又风风火火地取出了魔液,画笔还有之前认主仪式所用的那张阵图,
当然也少不了我从廷曼那里得到的那一根不起眼的魔杖,
一切都准备就绪了。
就在这个时候,格鲁终于回来了。
“林思文,你在干嘛?”
他一进门就看见我蹲在地上忙乎,于是就诧异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