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血之吞噬
(二合一大章,两章一起更)
...
苏默痛苦倒地,异种基因融合酊带来的热流变得愈发猛烈,似有一股岩浆在体内沸腾翻滚,要将他整个人烧尽。
汗水不停从他全身上下冒出,很快浸透衣襟,它们在药剂作用下有了某种腐蚀性,流经的地方出现阵阵灼热感,受损的皮肤变得一片通红。
体内那股热流涌至心口,黑色肉茧仿佛感觉到了什么威胁,不停收缩着,大量异种物质被释放进心区,它们就像一根根插进体内的针,带来撕裂般的剧痛。
失算了...
苏默心中只有这三个字。
失算了...
异种基因融合酊的效果毋庸置疑,肯定是有用的。
问题在于——自己算哪根葱?
在《曙光》游戏里,玩家操控的角色可是“主角”。
主角是什么人?
一个全身植入「天启1级」义体都不会有排异反应的人。
一个几年时间就能把血码晋升到「黑王高阶」的人。
一个能用改造灵脑把「帝级狂阶」凶兽当小狗驱使的人。
主角是独一无二的天选之子,有着开挂般的天赋与体质,生来就要站在曙光世界之巅。
自己呢?
陈博士,算哪根葱?
一个前期经验宝宝,位列“《曙光》最丢人BOSS排行榜”第一的菜鸡小反派。
原作剧情里,主角注射完异种基因融合酊,蹲下身喘几口气就没事了。
那不是药剂没副作用,而是副作用跟主角的霸道体质比起来不算什么。
同样的副作用放在自己身上,可不是蹲下喘几口气的事,而是剜骨之痛,命都要搭进去了。
剧痛很快带来神经源性休克症状,苏默的心率在降低,身体机能衰弱到了极点,连呼吸都要用尽全力。
甚至他的感官都开始紊乱,刚才还觉得浑身炙热,血管里像有岩浆在淌,现在又似跌入冰窖,整个人止不住打颤。
他缩在墙角拼了命地裹紧衣服,想要阻止身体失温,体温却还在不断降低,大片皮肤出现死人般的青紫色。
他能感觉到,自己体内正在进行一场看不见的战争,始祖血码在和异种基因融合酊对抗。
黑色肉茧释放出的异种物质疯狂吞噬着他的血肉,妄图在被药剂融合前彻底吞噬这具身体。
如果他的身体扛不住这波反噬,在异种基因融合酊完全起效前先被始祖血码吞噬,那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
“咚...咚...咚...”心跳声如丧钟般在脑海里回荡,占据了苏默的全部听感。
时间就这么流逝着。
也不知过去多久。
仿佛只是几秒,又仿佛无比漫长。
“嗒嗒嗒...”
隐约间,苏默听到了急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一只柔软的小手搭在了他的脸上。
他艰难地睁开眼睛,模糊的视线几次对焦,才看清诺白面具后那双凝重的眼眸。
他的视线下移,发现诺白一只手收在心口,掌中捏着一枚装满白色液体的药剂。
药剂上的符号,他再熟悉不过了。
没想到这里还真有啊...
苏默抽动嘴角,挤出无比艰难的笑:“基因编译蛋白...你拿到了...恭喜你啊...你的病可以治好了了...”
诺白掏出手机,快速打字:
【你怎么了?】
苏默艰难喘息着,把手紧紧搭在心口的黑色肉茧上:“我也...找到了在找的东西...但它有很强的副作用...”
“诺白...这东西在吞噬我的血肉...我撑不住了...你能...你能...喂我一点血吗...”
诺白看着痛苦的苏默,眼中复杂的神色不停变化。
自己需要的东西已经拿到了,随时可以离开这里。
回家,治病,治好以后就能开启一个崭新的人生。
自己已经得救了!
终于从那个死亡的泥潭里爬出来,再无任何束缚!
未来几十年的美好岁月在等着自己!
至于眼前这个垂死挣扎、认识不过几天的陈博士...
渐渐的,诺白的目光变得深邃起来,深到苏默看不懂。
在苏默呆滞的注视下,诺白站起身,握着开启新人生的钥匙独自离去,没有再回头看他一眼。
当诺白的背影消失在拐角,先前那抹悲凉感如毒药般在心里化开,苏默嘴角不停抽动,爆发出惨烈的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苏默啊苏默,你真可笑啊。
机关算尽,费尽心思把人家骗到这地方。
还说什么她是死是活看运气,自己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结果呢?
她拿到了想要的东西,反手把你扔在这里等死。
搞了这么多天,最后搞成这熊样。
“哈哈...哈哈哈...”苏默凄惨大笑着,边笑边咳,边咳边喘,每笑一声都牵带五脏六腑传来剧痛。
最后,他不再挣扎了,仰面躺在地上,任凭黑暗漫上视野。
无数噪点如铺天盖地的雪花般在视线中摇曳,他的意识不断下沉,麻木地迎接即将到来的死亡。
...
...
...
“嗒嗒嗒...”
然而。
“嗒嗒嗒...”
又是不知过了多久,那脚步声再次出现,似真似幻。
弥留之际,苏默再度睁眼看去。
那道熟悉的身影正向他跑来,雪白色的发丝在空中纷飞乱舞,灯光照在上面折射着月光般的银辉。
只见诺白抱着一叠毛毯,还拿着急救药箱,都是从摩托车上取来的。
她展开毛毯裹住苏默,还把他紧紧抱在怀里,用体温帮他取暖,防止他失温。
紧接着,她打开药箱里拿出一枚注射器。
这是一种军用强心针,多配备于各大势力精锐一线部队,可用于紧急镇痛,刺激心肺活力,临时提高身体机能,黑市价50万月币一支,绰号“战士的第二条命”。
这是诺白身上唯一一支强心针,也是她在最紧急时刻才会考虑拿出来的保命道具。
她毫不犹豫将这枚珍贵的强心针打进苏默脖子,然后掀起衣袖,拔出唐刀调转刀刃方向,在手腕上一抹。
“嗤。”刀刃轻而易举割开手腕,鲜血汩汩涌出。
她将鲜血淋漓的手腕探到苏默嘴边。
意思是:你要的血。
强心针的药效在苏默体内涌动,极大程度缓解了那股剧烈的疼痛,还为身体带来复苏般的力量,让他得以重新驱使肢体。
看到诺白手腕上流满猩红液体,苏默心中的求生欲压倒了一切。
他抓住诺白的手腕,直接把嘴贴了上去。
鲜血涌入喉中,在极度躁动下竟显得无比甘甜。
黑色肉茧释放的异种物质正在侵蚀苏默全身器官,当这些外来的血液涌入食道与胃部,它们也一同成为了侵蚀目标。
异种物质数目有限,它们去侵蚀诺白的血液,也意味着对苏默身体的侵蚀减轻了,这为异种基因融合酊起效留出了更多时间。
不过,侵蚀趋势仍旧非常猛烈。
手腕上这点娟娟细流般的血液远远不够。
被求生欲所支配的苏默就像一头野兽,极度饥饿时还能保持最基本的理智,但凡尝到第一口血,内心就只剩下躁动与疯狂。
苏默一开始在吸,后来在诺白的手腕上又撕又咬,越来越用力,不断扩大着她的伤口。
血液就像具有高度成瘾性的毒药,不断刺激着他的狂躁。
不够...
不够!
还不够!!!
越是嗜血,苏默对血的饥渴就越疯狂。
手腕上的动脉血流量让他难以满足。
他嘶吼着抬起头,看到了更加诱人的地方。
诺白的脖颈纤细修长,肌肤白皙得近乎剔透,淡青色血管若隐若现,就像花瓣上那些细微的纹路,充满令人心醉的美感。
这种美在躁动的感官下不断放大,血管中流淌的液体更是彻底击溃了苏默的理智。
“唔嗯!!!——”他的呼吸乍然变重,心口的黑色肉茧分化出大量黑色触须,在脸上不停攀爬蔓延。
他口中传来怪物般扭曲的吼叫,挣脱毛毯猛地扑住诺白,将她“咚”一声按在墙上,张嘴向那白皙的脖颈咬去。
“噗嗤!”
苏默就像一头嗜血猛兽,直接撕开了诺白的颈侧动脉,在鲜血泉涌的地方不断啃咬,那些黑色肉茧分化出的触须也刺进伤口,汩汩吞噬着她的血液。
普通人被这么咬一口,多半直接没命了。
但「绯红蔷薇血码」会赋予人体极其强大的恢复力,其中也包括造血能力。
诺白这种阶级的携带者,可以承受超过常人几十上百倍的失血量。
所以诺白此时没有反抗,只是紧紧揽住苏默的身体,甚至主动调整好角度,忍着剧痛任凭撕咬,尽可能地迎合他。
越来越用力的撕咬...
周围回荡着压抑的嘶吼...
鲜血涌出又被吞噬...
两个人紧紧贴合在一起,共同对抗着苏默体内那只看不见的怪物。
不知过了多久...
苏默疯狂的撕咬终于渐渐停息下来。
那爬满脸部的黑色触须也开始萎缩,收拢。
再看心口位置,原先拳头大的肉茧已经完全坍缩,只留下浅浅一道疤痕般的黑色印记,再无原先的狰狞感。
这一刻,苏默就像断了线的木偶,无力瘫靠在诺白肩上,周围不断回荡着他颤抖的呼吸声。
诺白催动血码能力,被咬断的动脉很快凝血,咬伤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恢复如初。
不过,从那有些苍白的脸色看,苏默实实在在把她伤到了。
绯红蔷薇血码的超速再生不是无代价的。
任何细胞或组织的再生,都需要消耗人体的IPS干细胞。
绯红蔷薇血码携带者和普通人的区别在于,其身体能储存更多数目的IPS干细胞用于发动能力,再生速度也更快。
可一旦IPS干细胞消耗过度,那就像一辆车没了汽油,任凭携带者的血码阶级再高也没用。
在此之前,诺白进行了好几天的高强度奔波,战斗,又被苏默吸血,体内的IPS干细胞储量已经不多了。
苏默要是再像刚才那样咬一次,恐怕她也承受不住。
诺白抬袖拭去额上的冷汗,拿起手机打字:
【挺过来了吗?】
“嗯...”苏默撑着身体坐起,眼神复杂地看向诺白,轻声问,“为什么跑回来帮我?”
诺白眨了眨眼,目光很清澈,她打字:
【因为你帮过我】
苏默知道,她在说基因编译蛋白的事。
在诺白眼中,他也许是个超级大善人。
这位“陈博士”费尽心思帮她冲出风起平原包围圈,恪守承诺带她到这处生命序列探索中心,并如约找到了基因编译蛋白,给了她活下去的希望...
但事实上完全不是这回事。
苏默只是为了自己活下去,才把她往这里骗。
找到基因编译蛋白纯粹是她运气好,并不在苏默的计划中。
一时间,苏默不知该怎么面对诺白清澈的目光。
感性思维驱使着他告诉诺白真相,给她好好道个歉。
但理性又告诉他,这么做没有意义,徒生隔阂自找麻烦。
最终,苏默决定理智一些,不捅破这层窗户纸。
他默默对诺白说:“欠你一次,我一定会还的。”
不待诺白回话,苏默就站了起来:“我们都拿到自己要的东西了,好不容易来一趟旧时代遗迹,再分头搜刮搜刮吧,10分钟后在这里会合。”
诺白点头,走之前还不忘留下一行字:
【要帮忙的话叫我】
苏默:“嗯。”
两人分头行动,在各层寻找其它物资。
除了一些冷冻仓中保存的药物,他们没有再发现任何好东西。
那些药物也不算什么珍品,现在市面上有很多效果类似的药,顶多算聊胜于无。
当然,苏默支开诺白也不全是为了搜刮物质,他想要确认一件事。
同样是通过异种基因融合酊同化始祖血码,他的经历和游戏中的“主角”不同。
主角是天选猛男,靠体质硬刚副作用,轻轻松松就渡了劫。
他则是在诺白的帮助下,两人一起扛住了这次反噬。
在这个过程中,他吞噬了极大量诺白的血液。
众所周知,人体任何组织液,包括血液,都包含基因片段信息。
血码又是嵌在基因片段上的。
而始祖血码的能力是——
苏默蹲到角落,把手指放到嘴里用力咬破,睁大眼睛仔细观察。
鲜血从牙印缓缓流出...
然后...
血液凝固,结痂。
伤口收拢,愈合。
苏默惊呆了,心中掀起一阵波澜。
“我次奥...我还真有绯红蔷薇血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