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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两百招换破斧

雷师爷一路逃窜上千里,身上伤痕累累,将近油尽灯枯,背后那一刀尤其深可见骨,血水不是流出来,而是淌出来的。

他的气息越来越微弱,眼里的光芒渐渐涣散,死死抓着张崇义的手,哭道:

“小公子,我贱命一条死不足惜,你一定要帮我转告大将军,我从来没有背叛张家,没有背叛幽州,提防二公...”

话未说完就此断气,苍老的眼睛不甘地仰望着北方。

内心挣扎的张崇义不知该相信谁,缓缓挣脱老人的双手,举头茫然四望。

这时候一队铁甲骑兵从道路尽头疾驰而来,卷起一阵灰尘。

马匹雄壮,全是上等的凉州马,铠甲齐备,全是崭新明光铠。

带头武将二十多岁,披着黑色锦袍,带着鹰形金冠,手持一杆黝黑长枪,威风凛凛,纵马奔到张崇义旁边,长枪一指,喝道:“怎么回事?你是什么人?他怎么啦?”

张崇义故作慌张,手舞足蹈道:“军爷,我只是个过路的,发现这人重伤垂死,倒在路上,就看看能不能救他一命,他伤势太重,没挺过去,死了。将军,我们是无辜的,他不是我杀的。”

带头武将犀利的目光在他脸上一扫,随后望向地上的老者,对旁边一个大脑袋士兵道:“下去看看,是不是这个人?”

那骑将翻身下马,过去将雷师爷的尸体查勘一番,转身道:“大公子,应该是他。

根据线报,雷文理五十来岁,穿着葛衫,满脸皱纹,眉毛极长,体貌特征符合。他浑身都是伤,应该是逃亡途中被游隼营打伤的。”

带头武将哼了一声,冷冷道:“这么说我们来迟了一步?”阴沉着眸子,狠狠瞪着张崇义道:“你有没有看到是谁在追杀他?往哪边了?”

张崇义担心刚才那两个麻衣大汉是幽州方面的部将,耍了个小心眼,指着相反的一条羊肠小道说:“他们从这边跑了,像兔子一样跑的飞快。”

带头武将扭头望向那条羊肠小径,喝道:“走了多久?”

张崇义故作愤慨道:“不到一刻钟,军爷,这伙强盗太凶残了,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在官道上杀人,军爷一定要把他们绳之以法。”

带头武将回头凶了他一眼:“你在教我做事吗?”

张崇义缩着脖子退后两步,连声道:“小的不敢,小的只是看大将军威武雄壮,就像天兵天将,是所向无敌的大英雄大豪杰,大英雄大豪杰自然是要为民除害的。”

带头武将冷冽的脸上浮现一丝笑意,冷笑道:“算你会说话。何大头,把老家伙的尸体带上,我们去追杀手,看看是不是幽州的狗腿子。”说完,率领众骑朝小道奔去。

何大头一声不吭将雷师爷的尸体扛上马背,牵着马跟在骑兵后面奔跑。

张崇义目送骑兵踏着滚滚尘土远去,思虑万千,一开始他想把雷师爷的尸体截下来,让他入土为安。

但不知为何,心头掠过一丝强烈的不安,总感觉这是一个巨大的阴谋,处处诡异蹊跷。

以游隼营的暗杀水准,不可能让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雷师爷一路冲出幽州,顺利通过辽阔的冀州,逃到京城附近。

如果真是雷师爷盗册出逃,他应该知道册子就是他的生命,离开册子他就必死无疑,何以昨晚册子会出现在另一个人的手里,雷师爷出现在此?

他在神游天外,施师忍不住喊了一句:“喂,发什么呆呢?赶紧走呀。”

张崇义被她从冥想中拉回现实,心事重重走到马车上,正准备赶路。施师急不可耐地催促道:“快点离开这里,越远越好。”

张崇义疑惑道:“为什么?”

施师揭开帘子,指着骑兵远去的方向问道:“你可知道带头的骑将是谁?”

张崇义摇头道:“我哪里知道?”

施师一脸厌恶道:“这奸贼就是金府的大儿子,金不换。”

张崇义驱使马车继续赶路,惊讶道:“啊?原来是金大将军的大公子,怪不得这么有气势,啧啧,果然是英雄了得。”

施师狠狠地唾弃一口,满脸愤恨道:“狗屁的英雄,这人白天还像个正人君子,晚上就是色中饿鬼。

不,应该是饿鬼加屠夫,尤其是不能喝酒,一喝酒就原形毕露,大撒酒疯,视人命如草芥。单单是去年,北城各地青楼里,被他活活搞死的名妓都不下于十个。”

张崇义眉头一紧,惊讶道:“怎么?活活搞死?怎么搞死的?”

施师狠狠白了他一眼,俏脸略见娇羞,轻声道:“就是在床上做那事搞死的。

听说这人力大无穷,玩的时候喜欢用力撕扯,有一个花魁被他撕烂下面,五脏六腑流的满地都是,当时那女子还没死透,撕心裂肺的哀嚎,整条街都听到了。

据说后来那个院子每晚都有女鬼夜哭,再也没人敢去消遣,今年关门大吉了。”

张崇义的心猛地一颤,沉声道:“你这是道听途说还是自己亲眼目睹吧?感觉你有点夸大其词呀?

虽然现在有些不太平,但堂堂京畿重地,偶尔弄死一两个人或许还有可能,弄死十几个有点夸张,京城哪里还有妓女敢做他的生意?”

施师撇了撇嘴道:“爱信不信。我要是亲眼目睹,估计早就死翘翘了。

什么京畿重地?京畿重地就有王法了?这些手握实权的大人物,有谁敢管?

那晚大皇子来我菊香茶室胡乱杀人,难道你忘了?门口的小厮何其无辜,一句话没说就被射成刺猬。魏姨都给他下跪磕头,那狗皇子还不是一箭把她钉死在地上。

哼,要是韩葛生晚来一会儿,我也被他一箭射死了,此刻跟你说话的就是一个女鬼。”

张崇义悠悠长叹道:“我来京城前就听说过白衣元蝶的名头,你的那首《声声慢》,大街小巷都在传颂,更是各地妓院勾栏必点名曲。

当时我以为像你这样名动京华的顶级名伎,在京城多半是呼风唤雨的显赫人物,谁曾想,你们的性命也是朝不保夕。”

施师投之以默然,许久才狠狠挤出一句:“从今天起,你再也不要在我面前提什么名伎、乐伎、青楼、勾栏,要不然我跟你拼命。”

张崇义知道这字眼成了她的忌讳,耸了耸肩,嘲笑道:“拼什么命,你又打不过我。早知道那混蛋如此残暴不仁,就该一刀杀了他,为民除害。”

施师忽然紧张起来,连忙道:“你可别冲动,他带着一百名城卫军精锐铁骑。哎,早知道你如此冲动,就不该告诉你这些。”后面这句话明显是模仿张崇义的语气。张崇义顿时一乐。

没走多远,后方突然再度响起雷鸣的铁蹄声,地面剧烈震动起来,如同地震。

张崇义有种不好的预感,勒马回头一看,果然是金不换那伙骑兵杀气腾腾追上来,百骑纵马狂奔,席卷起一股黄色长龙。

金不换一骑当先,手持黝黑铁枪,满脸都是狠厉怒气,雷霆巨吼道:“前面的马车,停下!”

施师揭开帘子回望一眼骑兵,立时吓得花颜失色,惊惧道:“他们怎么回来了?”

张崇义眼中滚滚杀机升腾而起,呵呵笑道:“估计是活腻了,赶着要我超度他们上西天呢。”

施师骂道:“你是不是疯了?还真想杀他?一百多铁骑,你打得过吗?”

张崇义双拳微微一碰,豪气满怀道:“试试看吧,要是打不过,我被他们杀了,估计你就得归姓金的,说不定他等下直接在马车上把你办了,你猜他会不会把你撕开?”

受惊过度的施师面无人色,颓然倒在车厢里,心想我怎么遇到这样一个神经病,如果真落到姓金的手里,肯定是生不如死,还不如早点自行了断,然而翻遍车厢都没找到自尽的武器。想死都难呀。

此时最幸福的大概就是秦无衣,无忧无虑大呼酣睡,如雷的铁蹄声都没能吵醒她。

一百骑呼啸着涌到眼前,一字排开,激起一阵飞尘。

金不换手中铁枪隔空遥指张崇义,喝道:“臭小子,那条路上根本就没有人影,说,你为什么要骗我们?是不是想死?”

张崇义系好缰绳,缓缓跳下马车,旁若无人地瞅着他手里的铁枪。

刚才没有认真细看,此时才赫然发现枪身浑然一体,通体都是精铁铸就,表面颜色黝黑,隐隐泛出紫色祥云,不禁惊喜道:“莫非这是传说中的破斧枪?”

金不换颇为得意道:“你小子倒有些眼力,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欺骗我们?你和幽州有何关系?”

张崇义竖起手指,摇呀摇道:“你先别问这么多废话,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第一,你自己主动把枪献给我,然后带着你的狗腿子,灰溜溜的滚回京城。第二,我杀光你们,再留下枪。反正呢,这把枪是我的了。”

金不换等人一愣,看向张崇义的眼色就像看着大白痴,有人甚至露出怜悯的表情。

金不换气极反笑,笑得前仰后合,差点掉下马来,笑着笑着,猛地大喝一声,一枪刺向张崇义。

张崇义侧身避开枪尖,右手握住枪身,顺势一拉,想将金不换拽下马来。

他曾经看过老鹰营的情报,知道金家大公子金不换除了力大无穷外,其他方面都平平无奇,内力武功在京城高官子弟中最不入流,甚至还不如文官韩葛生的儿子韩云山和韩云海,兵法谋略更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

但那些操蛋的情报里丝毫没有提及金不换虐杀妓女的癖好,估计老鹰营的人认定金不换是草包,他的花边新闻毫无价值,直接过滤筛掉了。

他瞧不起金不换,以为一招就能将其拽下马背。

然而力大无穷的金不换绝对不是绣花枕头,仓促间虽被张崇义浑厚的内力将铁枪牵引的偏了几寸,枪头斜斜砸在地上,整个人忽地向前倾斜几分。

愤怒的金不换挺直腰杆,又是一声暴喝,猛地使出浑身力气,挥枪来个横扫千军,没头没脑,毫无章法,却搅动周边空气呜呜作响,生出一圈圈气浪涟漪。

张崇义暗道苦也,老鹰营那操蛋的情报坑死人不偿命,轻飘飘一句:“力大无穷外,一无是处。”

这可不是一般的力气大,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四象不过之力,当年楚霸王“力拔山兮气盖世”大概不过如此。

这一枪的确不得要领,但胜在一力降十会,估摸着恐怕达到了气胜巅峰的水准。

单以力量而论,距离传说中的入神亦不远矣。

张崇义不敢伸手去挡,匆忙弯腰闪避,饶是如此,已被那枪风刮得脸皮隐隐作痛。

不禁满脸骇然,这才相信施师说他动辄撕裂妓女,多半不虚,就这睥睨天下的神力,别说妓院里那些细胳膊细腿的娇弱美人,怕是野牛也能撕碎。

他撕裂那些妓女或许不是本性残暴,而是玩的兴起时无法控制力量。

眼看一枪扫空,金不换根本不需要气息转换,抡起铁枪又是当头砸下,出手速度快的异乎寻常。

张崇义又气又怒,这家伙的武功还不如三岁小孩子,枪法简单粗暴,不是横扫就是竖劈,偶尔来一下直刺,明明到处都是破绽,但架不住神力实在惊人,每一枪卷起的枪风都能从四面八方压制住张崇义的气息,就算他有再多的破绽,也拿他没辙。

张崇义几次想要掠上马背踢他下马,刚提起一口气,都被那股枪风压得喘不过气来,一口气立时泄掉。

他横扫一枪,又是竖劈一枪,一口气来来回回出了几十招,几十招其实就是两招。

张崇义竟然一招都递不出去,根本就没办法靠近三尺之地,只是不停地闪转腾挪,倒也轻松惬意。

这种打法想赢很难,想输也不容易,大概就是比谁先力竭气衰。

这场面让那些骑兵看的目瞪口呆,他们大概早已领教过这位金大公子的恐怖神力,一个个都远远地躲在五丈之外,唯恐遭到无妄之灾。

渐渐地,他们对这少年由衷生出钦佩,能够在金大公子铁枪下支撑数十招而不败,不时还在伺机反攻。

高手,绝对的高手。要知道,堂堂大将军金淳中,最多只能撑下五十八招。

堪堪两百枪使完,金不换暴吼一声,枪势如龙劈在地上,猛地砸开一个大坑,仿佛平地响起滚雷,无数飞沙走石激荡出去,附近的战马忙不迭惶恐后退,勒都勒不住。

他奋力抽回长枪,枪柄笔直地砸在地上,砸出一个尺许深的洞,大声道:“不打了,没意思,你杀不了我,我也杀不了你,这把枪,你抢不走,你的命,我也拿不走。

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武功如此了得,绝非泛泛之辈,可否交个朋友?”说完从马上跳下来。

张崇义见他气息毫无紊乱迹象,声音与打斗前一样平稳,胸口也没有波动起伏,合着他这狂潮般的两百枪,并没消耗几分体力?

这是何等恐怖的怪物?这种人如果陷阵厮杀,将是敌人的噩梦。他脸色阴晴不定,没有马上回答对方的话。

金不换两步走到他身边,缓缓伸出手,做出握手的姿势,道:

“能让我金不换佩服的人,至今没有几个,像你这么年轻的,更是唯一一个。

怎么样?愿意跟我金不换交朋友,就握个手,瞧不起我的话,你可以转身就走,我绝不强留。”

张崇义悠悠吐出一口浊气,终于相信他的诚意,大笑着握住他的手,朗声道:“在下张甫田,幽州人士,能够与阁下这等英雄成为朋友,在下三生有幸。”他在中原行走,常用化名张甫田。

张崇义自认为身高异于常人,但并肩而立时,金不换着实比他还高出几寸,身材更是挺拔粗壮,腰身比他粗了整整一圈,浑身上下充斥着一股草莽英雄气概。

金不换明明只有二十几岁,长相异常成熟老道,脸上到处都是胡茬。

金不换肌肉虬结的手掌握紧张崇义的手,豪气逼人朗声道:

“甫田兄弟,不知为何,你我一见如故,恨不得跟你拜把子。

我有种预感,总有一天,你我二人要么会在沙场上成为劲敌,要么就会携手作战。不过我今天有要事在身,不便与你多叙,日后你若是有空到京城游玩,记得去大将军府找我,我叫金不换,我爹是大将军金淳中,大将军府在南城,很容易找到。”

张崇义自然知道他的身份,却故作惊骇道:“原来是金大将军的大公子,久仰久仰。早就听说金大公子天生神力,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金不换大咧咧道:“哈哈,我的力气自然是大,甫田兄弟你更是了得,我出了两百多枪,连你的衣服都没碰到,等你再大几岁,我多半就不是你的对手了。

好啦,今日真的不能多耽搁,父亲交代我的事情还没办好,后会有期。”

拍了拍张崇义的肩膀,转身跨上马背,顺手抽出铁枪,犹豫片刻,朝张崇义道:“兄弟,接着!”竟将价值连城的破斧神枪抛过去。

张崇义顺手接住铁枪,但觉入手沉甸甸的,差点拿捏不住掉在地上,估摸着至少七八十斤。

金不换豪迈不羁道:“我还是习惯使锤子,这把举世闻名的破斧送给你了,当做我们相识一场的见面礼。

日后若是沙场相逢,如果是对手,我将用最拿手的铁锤跟你再比一场。如果是袍泽,也要再比一场,我拿铁锤,你持铁枪,比比看我们谁杀的敌人多。告辞。”

扬鞭策马而去,说不出的潇洒。一行铁骑紧紧追随,脸上全是欣羡。

张崇义怔怔目送滚滚远去的铁骑,抚摸着触手微温的破斧神枪,缓缓点头道:“出手两百招,换来一把神兵利器破斧,物超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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