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天街
蓟,燕云十八州之一,古燕国都,鲜卑完颜氏之后燕治下。
廊桥,古蓟之偏远小镇,是杂耍、猴戏的发祥地,能人倍出。
天街,廊桥的核心,游方艺人、江湖异士竞技之地,每一年,会有数不清的能人异士前来交流、争胜,以确立自己的行业地位。
古秦虎视燕国,燕太子恐惧,遂去廊桥找到屠狗之辈荆侠,一番谋画,秦叛将“献”上大好头颅,荆侠成功接近秦王,一匕出!
没有血溅五步!
秦王乃虎狼之人,成功避过袭杀,反斩荆侠!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
秦王起铁军,势若破竹,一路杀至燕都,擒燕王、车裂燕太子。
秦灭六国,暴秦存世两代,湮灭于历史长河里。
荆侠舍身取义,乃侠之楷模,蓟是侠义之都,廊桥是侠之圣地。
侠之薪火传承,需要人呵护,更需要持之以恒。
香火代代传承,渐渐成了一种义务,天街,组织结构日益完善。
天街,是天下艺人的“娘家”,谁受了委屈,请它主持“公道”!
总舵,是蓟州廊桥,主事人常驻总舵,裁断曲直。
天街成了行业组织,下辖分舵、据点,维护艺人的合法权益。
一时间,数不清的行业组建了自己的行会,如雨后春芛。
梨园,是说、学、逗、唱、舞艺人的归宿,公孙大娘一曲剑舞,不知迷倒多少男女,更斩了不知多少颗登徒子的驴头,端地令人咂舌。
而杏林,一根银针既是救命的妙手,又是夺人性命的杀器,而医之救人夺命,只存乎一念之间,药或救人,又何尝不是害命的毒剂?
梨园、杏林淡薄名利,鲜少与人争执,存在感不强。
天街不同,它禀承了荆侠的衣钵,侠是其魂。
前朝割让燕云十八州,蓟成了鲜卑胡人的牧场,廊桥被夷为废墟。
天街由明转暗,谁也不知主事人是谁,也莫知总舵位置。
并非消失,而是,更加厉害。
天街的组织更加严谨、高效,除了数不清的隐秘分舵、据点,还拥有数量不少的黑市,维系着天街与外界的联系,不显山露水。
牧羊盯上天街,是为陈年旧事,被分遣牧氏族人失踪的事。
国主分遣牧氏,其中,精壮十万,还有四十余万妇孺老幼。
五十余万人?泯灭于茫茫人海之中!
牧氏是千百年的行武世家,有谁能将五十万人尽灭?
不是煜氏,不是国主煜米,牧氏的声誉甚隆,他们不敢。
不是童鞭,不是大内高手,他们是煜氏的走狗,脱不了干系。
直到素夫人激活了康都、江南五省的暗子,苍头带了五千余人进了如意山庄,牧羊闲暇之余,聊起了昔年往事,天街进入视线。
苍头是昔年的精壮,凭着机警、过硬的身手,率族人逃过一次次追杀,并将族人暗中安置,直到最后,才落地生根,安家置业。
凶手不是世家,更像是一堆堆走江湖的艺人,波次攻击层出不穷。
牧羊与素夫人沟通,半晌,素夫人才晦涩透底,天街,像是出了变故,不再以侠义为先,更像是黑道、杀手组织,眼里,只认钱!
牧羊心里有数,素夫人非不怀疑天街,而是惹不起!
天街是庞然大物,三教九流的容身之所,江洋大盗不计其数。
七眼桥,是紧贴内城的繁华闹市,东京的着名景点。
普通的石桥而已,像七眼桥的人工桥,东京约有千余座,不稀罕。
七眼桥,再缀上庙会,才是它的魅力所在。
蓟州的杂耍,汴梁的小玩意,是源陆最有名、最好玩的去处。
而蓟州易帜,杂耍渐汇汴梁,游方艺人、江湖异士驻足七眼桥,使七眼桥庙会更加异彩纷呈,光艳夺目,艺人、异士渐融渐合。
种种迹象表明,东京的七眼桥庙会,很可能是天街的总舵所在。
至少,是天街的重要据点,有大人物坐镇,方便处理棘手事件。
牧羊、十教席挨过天罚,是源陆的巅峰存在,有能力清算旧账。
凭着冥冥中的感觉,挨了天罚的人,早晚会被“拘”走。
精瘦的汉子,单手托着大木盘,上面放着三只大大的汤碗。
“纯汁卤面三碗,客官请慢用!”
《常记卤面》,是东京最有名的面馆之一,牧羊、艾思慕名而来。
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牧羊愣神、艾思苦笑、花熊发呆。
仅仅是闻味,谁也没了食欲,卤汁,是盐水汁。
艾思瞟了瞟半开门的厨房,更是没有胃口,卫生条件很糟糕。
大大的锅灶浓汤翻滚,里面熬煮半锅的挂面,半熟后,再捞进一只注满清水的大脚盆里,一个个黑手小厮快捞滤清的熟面,浇卤。
两枚大子一碗,管饱,不够?自已捞!
低声乞讨,唤醒了牧羊、艾思。
“公子,可怜、可怜小老儿吧!”
背着二胡、牵着蓬头小子的瘦弱老儿,正盯着桌上的卤面。
艾思心酸,忙将自己面前的大碗推过去,又把花熊的一份让了。
“呼噜...呼噜...”手忙脚乱,一老一小,站着吸面。
牧羊的眼神悠悠,瞟了瞟大快朵颐的蓬头小子,又吩咐道:
“再添两碗,加汁、添腥!”
眼睛亮了,小老儿拽来凳子,一脚踩上去,蹲坐享受。
蓬头小子不甘示弱,也搬来一条凳子,两脚蹬着,利于消化。
艾思错愕,未及反应,戴歪帽的小厮快速记上,又收了十枚大子。
加汁是添味,添腥是加肉沫,艾思是真书生,没吃过贱民饭食。
牧羊经历过生存训练,什么样的饭菜、食物没吃过?
为了填肚,为了活命,蟑螂、蚯蚓也要吃。
豫省民贫,挂面是上好的细粮,有吃,算不错了。
七眼桥庙会群英荟萃,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赚得盆满钵满的能人,也有穷困潦倒的失意之人,沿街乞讨再正常不过,不饿死就行。
第二碗上了,一老一小狼吞虎咽,眼睛又瞟向纱布遮住的木板。
牧羊笑了,调侃道:
“再来一份卤猪耳、两根猪尾巴?嗯,再有一瓮老白干更妙?”
蓬头小子不客气,装客气自己吃亏。
“是极!公子真是好人!”
歪帽小厮的“听力”非凡,飞快端来切片的猪耳,小段的猪尾。
一瓮老白干刺鼻,两只大碗倾满了酒,真是人生乐事。
酒饱饭足,小老儿剔牙,瞟了瞟花熊,淡淡道:
“公子尊姓大名?仙乡何处?”
艾思错愕,牧羊不惊诧,好像,戏本里就是这样写的。
“牧羊!”
“呵呵...嘿嘿...”一老一少怪笑,小老儿又调侃道:
“你是艾思?嘿嘿,小家伙,你是不是叫花熊啊?”
艾思低头不语,世家百态,本是杂学的基本功,自己的根基不牢。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下九流聚堆的地方,更是诡谲难测。
牧羊的眼界越来越开阔,对人的认知,更加客观、全面。
小老儿的生机不旺,气血枯竭,像是垂死之人,而蓬头小子,则是身体未长全,像是柔弱的秧苗,是禁不起暴饮暴食的“摧残”!
然而,两大碗卤面下肚,又塞了不易消化的卤肉,再喝了大碗的老白干,一老一小却一点不适也没有,唯一的解释,他们是异人。
大道三千,殊途同归!
百艺衍百能,达到一定的境界,就是异能人士。
像林肇渚,虽是武夫,又是饱学书生,凭什么能吃一头羊?
不奇怪,牧羊也能吃下一头羊,甚至,是一头牛。
异能人士,有一项异能是共同的,是能吃,很能吃,太能吃了。
牧羊的眼光很毒,一眼瞧穿蓬头小子的根底,太监!
新朝甫成立,童鞭为投更始帝之好,竟大举进犯如意赌坊,而以太监为主力的大内高手死了无数,被牧氏的学者专门研究过。
其中,除了喉节、皮肤、声音,还有许多隐秘的特征。
一老一小凑近,牧羊心里有了数,对天街的判断,没有错!
小老儿或是失意琴师,却更像钟山义庄的团头,有手艺的团头。
而蓬头小子,甫现身?其底裤的颜色,已被牧羊瞧透。
天街的小老儿,与大内的太监联手?
足证苍头的话不虚,不是偶然事件,而是天街与煜氏合流了。
天街,不再是禀承侠之义的组织,不以是非判断对错,而是利益。
依附皇权,能为天街带来便利,甚至,成为干赃活的白手套。
天街没有理由针对牧氏、无所不用其极地对付牧氏,只因国主、秦相欲取消籍兵制,想拆散了牧氏,再集中力量对付林氏的上柱国。
牧氏几被灭族,天街“功”不可没,牧羊不会轻轻放过。
小老儿打着饱嗝,捏着牙签剔牙,讥讽道:
“牧羊,知道吗?近些日子,与你们同样装束的人,我遇上的,就有百余数,其他人撞上的不计其数,真是的,过了气的雍国公!”
骤然闭嘴,俩老眼死死盯住牧羊,似要瞧出端倪。
失望了,牧羊就是牧羊,你相信与否,重要么?
像是小老儿,牧羊凭感应,最多,一介小小管事而已,还不如蓬头小子,牧羊一巴掌能拍死仨,一老一小,根本不够看,贻笑大方!
迟疑片刻,小老儿凑近,附耳低语:
“小子,不管你是谁,老汉对你没有兴趣!牧氏的仇家而已!”
牧羊一滞,眼露不解,小老儿笑了,声音更低:
“小子莫怕,牧氏秋后的蚂蚱,牧羊小虫子而已,我们帮你遂愿!”
牧羊错愕,又反复求证,好像,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