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注释
总注
本卷所据史实及部分观点,请参看《左传》、《国语》、《史记》、范文澜《中国通史》、翦伯赞《先秦史》、童书业《春秋史》。
第一章
[1]本节与下节事见《左传·隐公元年》。
[2]语见《左传·隐公十一年》。
[3]郑立国,是在公元前806年(周宣王二十二年)。庄公即位,是在公元前743年(周平王二十八年);克段,是在公元前722年(周平王四十九年,鲁隐公元年);去世,是在公元前701年(周桓王十九年)。
[4]本节事见《左传·隐公四年》、《史记·卫康叔世家》。
[5]本节事见《左传》之隐公元年至桓公二年,《史记》之《鲁周公世家》、《宋微子世家》。
[6]以上复杂关系,系根据《左传》及杨伯峻的注所推定。
[7]本节事见《左传》之隐公三年、六年、八年、十一年,桓公五年。
[8]鲁隐公九年,郑庄公伐宋,便借用了王命;隐公元年,郑庄公伐卫,便动用了王师。
[9]本段请参看翦伯赞《先秦史》、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翦伯赞《先秦史》称,《左传》一书中与战争有关之名词的出现次数,共计侵60次,伐212次,围40次,入27次。
[10]郑国兼并戴国,是在鲁隐公十年(前713)。齐国兼并谭国,是在鲁庄公十年(前684)。从此,《春秋》开始使用“灭”的概念。
[11]请参看《左传》之隐公九年和十年。
第二章
[1]事见《史记·齐太公世家》。
[2]文姜嫁到鲁国,是在鲁桓公三年(前709)。当时做父亲的齐僖公曾一路相送而至于讙(读如欢,鲁国地名,约在今山东省宁阳县),似乎对文姜不太放心。实际上此前他曾想把这个女儿嫁到郑国,却被婉拒。鲁桓公携文姜访齐,则是在公元前694年。此间襄公与文姜兄妹,应有十五年不曾见面。这次重逢,自然如干柴烈火,不可自制。
[3]事见《左传·桓公十八年》。
[4]鲁桓公死后,鲁文姜与齐襄公的偷情,《春秋》的记载有:鲁庄公元年三月,夫人孙(逊,私奔)于齐;二年十二月,会齐侯于禚(读如酌);四年二月,享齐侯于祝丘;五年夏,如齐师;七年春,会齐侯于防;七年冬,会齐侯于榖。齐襄公被杀后,文姜曾于鲁庄公十五年如齐。此行是否意在与齐桓公偷情,不详。但此年系齐桓公始霸之年。此后,文姜又于庄公十九年和二十年,两年之间两次到了莒国。去干什么,不清楚。一年后,即鲁庄公二十一年,文姜去世。
[5]鲁桓公是鲁惠公的嫡子,鲁隐公的弟弟。公元前712年,鲁国大夫羽父谋杀了隐公,立桓公为君。桓公在位十八年,无大政绩亦无大过错。他的窝囊,当是鲁国的窝囊。
[6]以上管仲的治国方略请参看《国语·齐语》。
[7]请参看《国语·齐语》。
[8]请参看吴晓波《浩荡两千年》。
[9]齐桓公设女闾一事,见《战国策·东周策》,亦请参看刘达临《中国古代性文化》。
[10]请参看《国语·齐语》。
[11]见《国语·齐语》。
[12]请参看张荫麟《中国史纲》。
[13]见《论语·宪问》。
[14]见《左传·哀公七年》。
[15]《淮南子·原道训》称:“九疑之南,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民人被文身,以象麟虫。”
[16]请参看《史记·楚世家》。
[17]事在鲁桓公二年,《左传》称“始惧楚也”。
[18]事见《左传·僖公四年》。
[19]事见《左传·僖公九年》。
[20]事见《左传·昭公四年》。
[21]请参看《史记·齐太公世家》。
[22]本节所述,均见《左传》之僖公二十三年至二十八年。
[23]一战而霸,语见《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24]古人以一车四马为一乘,二十乘即二十辆车,八十匹马。
[25]事见《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国语·晋语四》,《史记·楚世家》。
[26]此事见于《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和出土文物子犯钟。该文物部分由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部分由台北收藏家陈鸿荣先生收藏。
[27]《春秋·僖公二十八年》记践土之盟事,无秦;《左传·定公四年》言践土之盟盟书,也无秦。城濮之战,是在鲁僖公二十八年四月二日;践土之盟,则在同年五月十六日。
[28]以下所述事见《左传》之僖公三十二年至文公六年。
[29]见《史记·秦本纪》。
[30]请参看《史记·秦本纪》、《左传·文公六年》。
第三章
[1]事见《左传·文公元年》。
[2]楚穆王灭江,在鲁文公四年(前623);灭六,灭蓼,在鲁文公五年(前622);伐郑,侵陈,在鲁文公九年(前618);伐麇,在鲁文公十一年(前616);围巢,在鲁文公十二年(前615)。
[3]请参看《史记·楚世家》。
[4]事见《左传·宣公三年》。
[5]以上事见《左传》之宣公十四年、十五年。
[6]语见《左传·宣公十一年》。
[7]请参看张荫麟《中国史纲》。
[8]请参看《左传·文公十七年》。
[9]请参看范文澜《中国通史》。
[10]请参看《左传·成公七年》。
[11]《左传·昭公三十年》称:“吴,周之胄裔也,而弃在海滨,不与姬通。”
[12]以上事见《左传》之昭公十九年和二十年。
[13]事见《左传·昭公二十七年》。
[14]伍子胥之谋,语见《左传·昭公三十年》;阖闾扰楚,事见《左传·昭公三十一年》。
[15]以上事见《左传》之定公三年、四年。
[16]事见《左传·定公四年》。
[17]《史记·伍子胥列传》称伍子胥求楚昭王不得,乃掘楚平王墓,鞭尸三百。
[18]春秋止于何时,学术界有争议。但《春秋》经文止于鲁哀公十六年(前479),最后一行是“夏四月己丑,孔丘卒”;传文止于鲁哀公二十七年(前468),最后一行是“智伯贪而愎,故韩、魏反而丧之”。三家分晋,则在鲁悼公二十八年(前440),距离吴国灭亡三十三年。
[19]据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苏州市西南胥门外越城,即越军围吴时所筑。
[20]事见《左传·哀公二十年》。
[21]事见《国语·吴语》。
[22]夫差伐陈,在鲁哀公六年;伐鲁,在鲁哀公八年;城邗,在鲁哀公九年;伐齐,在鲁哀公十年和十一年;宋鲁之间开河道,事在鲁哀公十三年,事见《国语·吴语》。
[23]事见《左传》之哀公元年和十一年。
[24]事见《左传·哀公十三年》、《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25]此事《国语》有不同说法。
[26]事见《国语·吴语》。
[27]语见《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28]见《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29]事见《左传·定公十四年》。
[30]请参看《墨子·兼爱下》。
[31]请参看《国语·吴语》。
[32]请参看《国语·吴语》、《左传·哀公二十二年》。勾践为夫差安排的养老处是甬东,即今浙江省定海翁山。
[33]见《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34]见北岛《回答》。
第四章
[1]事见《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2]有学者认为,楚灵王才是真正的霸主(请参看李学勤主编《春秋史与春秋文明》),则此处亦可改为“公元前538年,楚灵王称霸”。
[3]如果在齐桓公前面加上郑庄公,在楚庄王后面加上楚灵王,结论也一样。
[4]吴国的国名始见于《春秋》,吴国君主始见于《左传》,都在鲁成公七年(前584)。
[5]据《左传·昭公三十年》,吴王阖闾灭徐,徐君“断其”以示臣服。至春秋末,人们仍称“吴短”,见《左传·哀公十一年》。
[6]事见《左传·哀公十一年》。
[7]越人参与国际性角逐,在公元前537年。《春秋·昭公五年》称:“冬,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吴。”吴始用兵于越,在鲁昭公三十二年。越国国君名始见于《左传》,则在鲁定公十四年,该君即越王勾践。
[8]请参看《国语·越语下》。
[9]勾践灭吴一百三十九年后,越王无彊伐楚,兵败身亡,越国实际上不复存在。
[10]请参看童书业《春秋史》。
[11]语见《左传·昭公三十年》。
[12]语见《左传·昭公三十年》。
[13]中华文明的“三个唯一”是:一、第一代文明中,唯一不曾中断、延续至今的;二、延续至今的文明中,唯一没有信仰的;三、没有信仰的文明中,唯一具有世界性的。请参看本中华史之总序《文明的意志与中华的位置》。
[14]请参看范文澜《中国通史》。
[15]请参看《论语·季氏》。
[16]事见《左传·襄公八年》。
[17]事见《左传·襄公十年》。
[18]子产作封洫及国人之骂,见《左传·襄公三十年》;作丘赋及国人之骂,见《左传·昭公四年》。
[19]语见《左传·昭公四年》。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当从此化出。
[20]事见《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21]语见《左传·襄公三十年》。
[22]语见《左传·昭公六年》。关于叔向,请参看《青春志》。
[23]以上事见《左传》之昭公元年、二年。
[24]请参看范文澜《中国通史》。
[25]语见《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原本是卫献公与执政宁氏的交换条件。
[26]陈寿《三国志·后主传》裴松之注引《魏略》。
[27]初税亩是经济体制改革,作丘甲是军事体制改革。改革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学术界的说法莫衷一是。但可以肯定,初税亩和作丘甲的结果,是旧体制崩溃了。尤其是税亩制的实行,意味着井田制的瓦解。经济基础变了,上层建筑也非变不可。
[28]初税亩在鲁宣公十五年,《左传》的评论是“非礼也”。作丘甲在鲁成公元年,《左传》的说法是“为齐难故”。
[29]事见《左传·襄公十一年》。
[30]事见《左传·昭公五年》。
[31]事见《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32]事见《左传·定公五年》。
[33]事见《左传·定公八年》。
[34]事见《左传·哀公二十七年》。
[35]语见《左传·昭公三十二年》。
[36]请参看《史记》之《齐太公世家》和《鲁周公世家》。据说,当时周公便感叹说“鲁后世其北面事齐矣”。
[37]请参看《左传·昭公三年》。
[38]事见《左传·昭公十年》。
[39]以上语见《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40]以上据《史记·孔子世家》。
[41]以上请参看《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42]据《左传·定公四年》,西周封建之初,鲁国和卫国的政策都是“启以商政,疆以周索”,晋国则是“启以夏政,疆以戎索”。启,就是开启;疆,就是疆理;索,就是法则。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就是沿用殷商的政治制度,用姬周的法则区划土地。启以夏政,疆以戎索,则是沿用部落国家时代的政治制度,用戎狄的法则区划土地。
[43]晋是西周最早的封国之一,始封之君是周成王的弟弟唐叔虞,始封之地为唐(今山西省太原市),后改名晋。成侯时迁都曲沃,穆侯时迁绛(翼),景公时迁新田(今山西省侯马市),亦称绛,旧都则为故绛。
[44]事见《左传·成公十八年》、《国语·晋语七》。
[45]事见《左传·成公八年》。
[46]事见《左传·定公十三年》。
[47]春秋时,县大于郡;战国和战国以后,郡大于县。
[48]事见《左传·哀公二年》。
[49]事见《史记·赵世家》。
第五章
[1]事见《左传》之庄公十年、十四年。
[2]事见《左传·宣公十一年》。
[3]事见《左传·哀公二年》。
[4]据《史记》之《秦本纪》与《秦始皇本纪》,并请参看雷海宗《中国文化与中国的兵》。
[5]请参看《荀子·议兵》。荀子是反对屠城的。但他特别提出“不屠城”,则说明屠城之事已经生。
[6]赵籍是赵襄子侄孙,魏斯是魏桓子之孙,韩虔是韩康子之孙,绛即今山西省侯马市,曲沃即今山西省闻喜县。
[7]楚国令尹子西说,楚在西周封建时的国土面积只有方圆五十里,可见那时的楚也是城市国家。见《史记·孔子世家》。
[8]北方诸国的称王时间已无法确知,司马迁说最早是秦惠王(请参看《史记·周本纪》)。但秦惠之前,齐威和魏惠,还有韩和燕,似乎已都是王衔,只有赵国称王最晚。
[9]本章涉及的商鞅事迹除另有注释者外,均见《史记·商君列传》。
[10]请参看《资治通鉴·周纪二》,原文是“皆以夷翟遇秦,摒斥之,不得与中国之会盟”。
[11]荀子比较过不同王国的军事制度,认为像齐国那样用钱奖励的雇佣军式军队是“亡国之兵”;魏国那样用免税来奖励的是“危国之兵”;用赐爵来奖励的秦军最有战斗力。正如齐军打不过魏军,魏军打不过秦军,秦军也不可能战胜齐桓和晋文,更不可能战胜商汤和周武的军队。因为齐桓、晋文靠的是纪律严明,商汤和周武的则是仁义之师。请参看《荀子·议兵》。
[12]请参看刘歆《新序》。
[13]车裂有分裂死尸和分裂活人两种,商鞅是在死后车裂,即五马分尸。
[14]关于连坐的解释,请参看王伯祥《史记选》。
[15]关于对商鞅变法及其立法和执法的评价,请参看易中天《帝国的终结》和《先秦诸子百家争鸣》,那里面有更详尽的论述。
第六章
[1]本节与下节所述史实,请参看《史记》之《苏秦列传》和《张仪列传》。
[2]请参看《孟子·滕文公下》。
[3]冯的,是欢的异体字。《战国策》作冯谖(读如宣)。
[4]本节事见《史记·孟尝君列传》和《战国策·齐策四》。两书所载多有不同,本书取材以《史记》为主,参考《战国策》。
[5]本节事见《史记·吕不韦列传》和《战国策·秦策五》。
[6]事见《史记·孟尝君列传》。
[7]顾炎武《日知录·周末风俗》亦称:“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
[8]事见《史记·苏秦列传》、《战国策·秦策一》。
[9]事见《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10]事见《史记·张仪列传》。
[11]事见《史记·孟尝君列传》。
[12]请参看刘向《战国策序》。
[13]请参看沈长云、杨善群《战国史与战国文明》。
[14]请参看《史记·秦始皇本纪》。
[15]刘向的《战国策序》就说:“战国之时,君德浅薄,为之谋策者,不得不因势而为资,据时而为画,故其谋扶急持倾,为一切之权。”此说甚为有理。
[16]见王充《论衡·效力》。
[17]据说,田成子是“杀一牛,取一豆肉,余以食士;终岁,布帛取二制焉,余以衣士”。见《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孟尝君与三千食客吃同样的饭菜,见《史记·孟尝君列传》。
[18]请参看《史记·魏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