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第四次杀人
郊外白塔村的这一片厂房,已经空置好几年了。
繁华的时候,这里是电子厂,服装厂,制药厂,食品厂的集中地,几万工人的白塔工业区。
几年前,白塔村的一大半被纳入了拆迁范围,村里盖的这几栋厂房也属于拆迁范围之内。
拆迁手续办完之后,房子上交给开发商了,但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没有拆除。
案发现场是在b栋厂房的二楼。
罗蒙带人赶到案发现场的时候,派出所的民警已经拉起了警戒线。
空置厂房,门窗都被拆除,一眼望去,整栋楼的墙体上都是黑洞洞的窗户门洞。
厂房的四周,因为荒废,已经长满了一人深的杂草。
白塔派出所的民警大刘迎了上来。
“罗队,受害者的身份已经确定,赵建刚,45岁,云省人,停在厂门口那辆别克车就是他的,报案者是一名拾荒者。”
罗蒙听完大刘的描述,转身回到了大门口,那辆黑色别克车,就跟去了沙漠一样,整个车身几乎被尘土掩盖。
车窗是半摇下来的,车内脏乱差。
大刘解释:“拾荒者先是看到这辆车没上锁,在车里翻找值钱的东西来着,死者的手机,还有放在工具箱里的一些现金,都被拾荒者动过。不过,他都还回来了。”
罗蒙戴了手套在车内翻找了一番,找到了数张小卡片,其中有一张小卡片放在手刹前面的置物盒子里。
在车后座的座位下,还有一个用过的套套。
大刘别看年纪不小了,还一本不正经。
“罗队,看到没,座位后面。”
顺着大刘手指的方向看去,在后座上方,塞了一件红色的女性内衣。
大刘继续感慨:“看来昨天晚上他们在车里搞过事情。这车都乱成这样了,他们也搞得下去。”
车上都是尘土,在副驾驶的工具箱里,有个记账本,还有一些收据。
其中还有一盒名片。
名片的正面,赵建刚,总经理,下面是地址,电话,邮箱。
名片的背面,一二三四五六条,房屋工程承包,市政工程承包等等。
怪不得这车被弄成这副鬼样子,原来他的主人是一个包工头,天天跑工地。
毋庸置疑,赵建刚又是一个因为小卡片而丧命的男人。
罗蒙见到了那个拾荒者。
他说他经常在这附近捡废品,早上在附近转悠的时候,先是看到那辆车,以为是废弃的车。后到了工业区里,一进来就看到二楼窗台上坐着一个不穿衣服的人。
起先,他以为是疯子。后来那个人一直没动,就好奇上去看了一眼,一摸那个人的身体都凉了。
二楼案发现场,跟前几起案件不同的是,受害者确实被脱的光光的,皮肤还挺白的,老远就看到白花花的肉,整个人靠坐在窗台上,面向着外面。
在他身后的墙面上,有一道血手印。
杨浩是和罗蒙前后脚上来的,他先上前检查尸体。
“这里应该是第一现场,从一楼上来一路上都没血迹,脖颈上一刀割喉,跟前几起的手法相同。
嫌疑人应该是更得心应手了,代表死者男性特征的那一团肉被一刀切断,但这一团肉不在现场。
窗台上零星的血迹通往下面,还有猫爪印。那团肉要么在下面的草丛中,要么当了猫咪的早餐了。
墙上有血手印擦拭的痕迹,应该是嫌疑人的手不小心沾上了死者的血,在墙面上抹了一把。
死者身上一股酒味,昨天晚上应该喝了不少。”
冷峻的罗蒙突然来了一嘴,问得杨浩当时就想给他两拳头。
“杨浩,你说的那团肉到底是什么肉?作为一名专业的法医,咱们是不是要专业一点?”
杨浩俊脸一红:“我是专业的法医,不用你质疑,尸检报告上会体现。”
罗蒙扯了一个笑:“你我都有的玩意儿,害什么羞。你继续,我不耽误你工作。”
在窗台的左边墙面上,用彩色粉笔留下了嫌疑人的杀人日记。
:第四次杀人,我们进行了猫和老鼠的游戏,我给了这只臭老鼠五分钟逃跑的时间,我骗他,如果五分钟他可以逃出我的视线,我就不杀他。
他相信了,撒开腿就跑。
哈哈,他太天真的,他怎么能相信一个杀人凶手的话呢?
体验感:三颗星。
趣味性:四颗星。
唯一令人不舒服的就是,他太脏了。
所以,我让他泡了半个小时的澡。
总结:下次可以换一种趣味感更好的游戏,但是别再洗澡了,太耽误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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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一则杀人日记来看,嫌疑人的确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他已经不满足于只是单纯地杀人,他将杀人当成了游戏。
猫和老鼠的游戏,怪不得嫌疑人选择这个地儿,方圆几公里人影都不见一个。
别说五分钟了,给半个小时都不定跑得了。
嫌疑人果然就跟猫一样,遛受害者玩。
罗蒙在想,如果自己是赵建刚的话,凶手给了五分钟时间,他要从哪里开始跑呢?
他是穿衣服跑呢,还是不穿衣服跑的?
他是往楼上跑呢,还是往楼下路跑?
痕检老王一贯地认真,罗蒙走了过去。
“有发现什么吗?”
“现场发现好几组鞋印,其中有两组通往楼上,一组脚印应该是属于嫌疑人的,跟前几起案件的鞋印一样,另一组应该是属于受害者的。另外,墙上的血手印没有提取到指纹,应该是戴了手套的。”
老王给出了答案,游戏有可能是从楼上开始的。
空置许久的厂房,楼梯上积了厚厚的一层灰,要分辨那两串新鲜的脚印太容易了。
沿着楼梯一路向上。
脚印一直到了顶楼,七层楼的厂房。
站在楼顶,视野开阔,可以看到远处的跑马山。
假如游戏从这里开始,嫌疑人给了赵建刚五分钟时间,他从七楼亡命地往一楼跑下去,顶多也就两分多钟。
嫌疑人讲信用的话,两分钟之后,赵建刚出现在楼下。
这里没有灯光,罗蒙顿时明白了,嫌疑人为什么要让受害者光着的原因了。
他身上脏,让他洗澡,他的衣服肯定更脏,不能让他穿上。
在逃跑的过程中,那一身白花花的肉,简直就是夜晚中行走的明灯。
赵建刚想要逃跑,开车是首选 ,但嫌疑人不会给他这个机会,车钥匙肯定不在。
赵建刚只能选择往大路的方向跑,在那里才有可能遇见人。
但是,五分钟,跑到大路上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五分钟之后,嫌疑人下了楼,开着车很快就追上了赵建刚,把他带回了案发现场。
也许一开始他并没有想要赵建刚的那一团肉,一只流浪猫的出现,让嫌疑人改变了主意。
没有东西给流浪猫吃,只好给它吃个大餐。
为了确认自己的猜想,他决定去到一楼草丛中找看看,能不能找到那一团肉。
转身的时候,他在天台上发现了一样令他震惊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