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增加了解
于是,我就有幸初次走进了郝婶儿的“闺房”,几样摆设也是很普通的家具,像是尘封起了过去的记忆。在卫生方面来比就让我得在逊色中羞愧了!书桌上摆放有刊物和报纸,书橱里也整齐放有几部名着。至于别的了就不必详细描述了,自然是显得比我那个真正的家要富裕很多,人家也算是生财有道,除了我之外还有两户住房呢,只是对别人不相往来而陌生。就是没有其他的收入,一个月下来管房费在没病没灾下也足够维持生活的了,听说还有退休金的,我知道她以前在印刷厂工作过。
值得一提的是,在墙壁上挂有两幅扩大的照片,其中一幅是黑白的,上面是个很英俊的青年男子,能想到是年代久远了,却没有发现留有她的年轻丽照。另一幅则是个三口合影的全家福,我特别留意了一下,两个男人长相有些相似,断定在遗传基因上是没问题的,一个漂亮的黄发碧眼外国女子怀前抱着个像洋娃娃一样的小姑娘,有四五岁的模样,三张脸上都洋溢着醉人的微笑,让人羡慕。
没等我开口询问,郝婶儿就介绍了,指着黑白照说:“这是我那个死鬼丈夫!这个是我的儿子儿媳和孙女。”
“叔是怎么去世的?”这话一出口,我就觉得这种直言不讳有点儿冒昧了。按照年龄估算,没生病长灾的,还离寿终正寝远着呢。
郝婶儿轻叹了声说:“他年轻时就有心脏病,所以才短命的!”
不过我从她的话音儿里似乎还可能发现了别的东西,我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人,这跟我的“职业”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作家嘛。究竟是什么“东西”,一时间让我平时擅长发挥想象力、充满智慧大脑却在此时近乎是模糊一片了。不过,我还是在刹那间突发奇想:会不会来个腹上死的?
这么荒唐的一个想法,自己就有点儿羞惭了,怎么会有这种不正经的想法呢?嘻嘻... ...
她说:“我儿子叫郝国兴,儿媳叫蒙塔妮,孙女嫚妩。”
我在稍有窘迫之后,态度明朗的再次鼓励她说:“你是应该出国和他们团聚一起了的,也好有个依靠,安度晚年。”
却没有问她本人姓什么叫什么。
我没有刨人家十八代祖坟也要弄个明白的习惯。
她用迷惑的眼睛看着我发了下愣,才神色黯然地幽幽说道:“就是去也是以后的事情,我暂且还不想,尽管他们一次次催促我去,可我却... ...他们时常会给我邮钱的,只是不愿去人地两生的地方罢了!”
在午餐时,我吃到了四道美味可口的菜肴,品尝着烹饪不错的厨艺。并且还打开了一瓶杜康酒,这样的酒菜在我来到这里之后可以说是在施舍的情况下是最奢侈的一顿了。我的食欲大增,真想在解馋中风卷残云似的饕餮一番的,为了怕是有失斯文,在拘谨中显得有些腼腆。我不知道,另外两家房客是不是也跟我一样受到过如此待遇。
郝婶儿也坐下来很有兴致地陪我小酌一杯。
“小白,别客气,随便些,别拘束,文人嘛就该豪放些的,其实我是很欣赏你们这些搞文学创作的,若没有你们,世界上哪儿来的那么多好看的书呀!每位作家都想写出最优秀的作品来,变成经典,希望能够流芳百世。”
她的话让我感动得像是遇上知音了,突然之间觉得她在我的心目当中变得有些气质不凡了,刮目相看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婶儿,你就叫我火羽吧!”我很谦虚,觉得称呼“小白”很别扭,不顺耳。这也是有原因的,据我爸妈说,在我没出生时,有个叫“老白”的要饭花子经常会去我们村子求施舍,人们也都知道他的家在哪儿住,家里也不是到了揭不开锅的那种地步,甚至是吃得比一般人家都好。
他之所以要饭,大概是因为把不劳而获当成了习惯。就是别人明知道这些,也要给他吃的,不好的他还不愿意呢!要是不给他,他就会打着竹板编小曲骂人了,谁也不想听他的咒骂的。再后来年纪一大就走不动了,不再走家串户,几年后就撒手人寰了。由于我也姓白,怕等到上了岁数后,也有人会称我是“老白”的,也怕那个假乞丐就是我的前世!
郝婶儿笑着说:“也好,你们做学问的人,对烟酒都很感兴趣吧?”
她往我的接碟儿里夹了块色泽鲜艳的红烧肉,使我被诱惑得馋涎欲滴。
何止是感兴趣呀,简直是成了我两大上瘾的嗜好。我说:“我都成了天生的烟鬼酒鬼了!”
前面是两大光明磊落的爱好,其次还有两大爱好,当然就是美女和赌博了,这看似不良行为是会让我羞于启齿的。在我看来,连最该爱的是钱都不那么重要了,可这四样东西又与钱有着密不可分的直接关系!
尤其是在有了温馨感之后,又在酒精的作祟下,我真有点儿飘飘然了。对于这妇人身上隐约透出的神秘面纱我一时也难揭开,所以关于“秘密”暂且不表,以后再作交代。还是说说我独自一人来到这里的原因吧,以及那个害人非浅的所谓“君子承诺”。我虽然好色,但还没到了重色轻友的那种地步!所谓的好色,其实也只是懂得对漂亮女性欣赏罢了,并没有罪恶的企图。
我是在一个从世界地图上根本找不到的小村庄里出生的,是那里的浓郁风土人情哺育了我的成长过程。在我的眼里,那里的人们几乎个个都是勤劳朴实的,让人敬仰,关于不良分子也是寥寥无几,屈指可数,你们大概会说我就是在“不良”范围里的其中之一吧?我比较尊重地给你们一个坦诚的答案就是... ...猜对了,够聪明,谢谢!我是有自知之明的,那是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是别人挂在嘴上的“游手好闲”代言人了,这个“形象大使”让我扮演的痛苦不堪,在后来承蒙诸位抬举,当给我披上小有名气的“作家”外衣时,一些曾被我一度咒骂为“狗眼看人低”的人才算是对我另眼相看了,远离了“蔑视”换成了“仰慕”。
记得就连我的亲哥哥那眼神儿也是时常把我看成是外人了的,只有我的亲爹亲妈才从没露出对我嫌弃的目光,仿佛他们有未卜先知的能力,能预感到他们的儿子将来会有出人头地那一天的。再有就是寒菊子从没小瞧过我,大概是我那个最铁的哥们儿宁悦然也是不会把我放在眼里的了吧!
懂得尊重别人,是一种良好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