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决定离开
我知道,在这种关键时刻里,自己已经是再也没有权力来打扰别人的喜悦了。别人的良辰美景,却是我的穷途末路。在这时候,在绝望的悲伤里,我想以后会封心锁爱!
一颗心恰似被蝼蚁撕扯着的痛楚,模糊的泪眼里还是看到了五双尾随而来的那充满担忧的眼睛,那是关心我的家人,是怕我在冲动下破坏了别人“美满婚姻”的。正是因为家里人知道我喜欢寒菊子,所以都没有提前去宁家捧场。不过身为同村人,礼份子是必须要随的。
在中午时,是我哥去宁家吃了酒席的,他不擅长喝酒,所以就减少了家人的“后顾之忧”。我一直没去照面,谁还在意我得去与不去?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
也许寒菊子会因为我没有去参加她的婚礼而难过的,至于那个宁悦然没有看到我倒是也不觉得碍眼了。
晚饭是在家人苦口婆心地劝说下才勉强吃下半小碗的,然后我就躺在炕上蒙头装睡,满脑子想的是过去现在和将来。曾记得宁悦然跟我说起过,无论是我俩谁结婚,都要相互闹洞房的,可我能去吗?看着自己喜欢的女人投入了别人的怀抱,却要强作欢颜的说着心不由衷的那些祝福的鬼话,我这肉体凡胎之人实在是还没修炼到那种能容万事得大度地步呢!
夜不成寐,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第二天早晨就向家里人郑重宣布了一项决定:我要离开这个家!
我在半夜里睡不着觉时就起来开始收拾我的必需用品了,全部装进了一个大皮箱子里,决心已下,毫不犹豫。如果要是再在这个村子里,我将无法承受面对寒菊子和宁悦然所给我带来的沉重压力!
“为什么?”我妈当时就有些糊涂了。
我想我那时的眼睛一定是猩红的,是没睡好和流泪过多的两大原因所为,在镜子里也证实了这一点。于是,怕他们担忧我,就很从容地说:“我想好了,之所以要离开,就是想找个比较安静的地方继续写我的书,也想出去体验一下生活。如果再待在家里的话,我也找不到灵感了,甚至是也没心情来写了,我不能让一个即将完成的中篇半途而废的。你们就... ...”
一听这话,我妈首先就急了:“孩子,你不会是想不开吧?”
“怎么会呢?我是不会傻到那种地步的!”我苦笑。要是想寻短见的话,还别说,真是没想过,再有殉情也得找个伴儿不是?一个孤魂走在阴间路上该有多么寂寞呀?要是那样的话,是我会心不甘情不愿的!
在沉默中吸着烟的爸爸说:“出去走走也好,作家是需要体验生活的,净闭门造车怎么可以,又不是写武侠玄幻的。”
他老人家像是知道很多的样子,不过属于他们的那个年代,小时候也没读过多少书。生活,经历,就是每个人都在写的人生一本书,各具特色,杜绝任何抄袭。
一个走街串巷招呼八喊得破烂王,却没把四个孩子供出一个大学生了,不过这个做父亲的却尽力了,是子女不争气罢了!
痛失我爱,人似癫狂!
“你打算去哪里呢?”嫂子问我。
“处处无家处处家!”我忽然觉得这话未免有点儿太沉重了,就又说:“出去后也得找个安身之所的,到时候看吧,随遇而安。或者找份工作,也能维持生活。”
我还没到了为了儿女私情受到惨痛打击就想沦落成乞丐去流浪,去让身心遭遇虐待性的自我摧残的。看着有些容颜渐老的嫂子,我有些心痛,我们叔嫂之间的感情一直是很好的,她是我尊敬的人,温柔贤惠,作为农家妇女,十多年来任劳任怨,这是我们白家的福气。就是在我充分表现出对庄稼地里的劳动向来是讨厌和懒惰的情况下,她总是肯原谅和袒护我,因为又没分家单过日子。在给我内疚的同时也给了我欢欣鼓舞,才会让我有了一点点关于写作上的成就的,这功劳里面是有她支持一半的。
说起她来,人家可是个地地道道的城市人,吃商品粮的,还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却爱上了在我眼里显得有些粗俗的我哥,不顾家人的一致反对,执意要嫁我哥不可。
当初别人认为这是笑话,一个良莠不分的城里人来农村饱受风吹日晒的不说,庄稼活她干了吗?这在当时的一片议论猜疑中成了一大难题,连我哥都举棋不定了。最后还是我爸的一句话打破了僵局,使得有情人终成眷属,他说的是:“进了庙门会烧香。”
我哥是在外面打工时认识了她的。
嫂子是有守旧观念的,不像某些人家,刚结婚不久就想分家单过,因为她有孝心,也喜欢人多在一起。于是就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八年,在灵灵九岁时才另盖了房子分了出去。我毕竟是也长大了,将来也是要成家的。虽然是分了家另起炉灶了,不过在大棚活忙时,一家人也是经常过来蹭饭的。爸妈不反对,我也没有反对的资格不说,倒也喜欢这种和睦的,因为和睦才会幸福。
在十多年时间的考验与证明下,入乡随俗的嫂子不比这些“行里出身”的人差啥,加上有文化,懂科学,比那些纯粹是庄稼汉的人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每年农副业收入在全村来说都是名列前茅。家里还盖有塑料暖棚,上市的蔬菜是头一份。
大了后我还不禁为此感叹过呢,爱情这东西是有不可估计和巨大魔力的,能征服每个人!爱情啊,婚姻啊,是有着让人无法辩驳的定论,缘分是有着宿命论的注定。本该属于我的爱情却与我擦肩而过了,在它面前我就愚蠢到了像是一个盲人在寻找路标的地步,以至铸就了可悲下场的!
我哥这时也说:“兄弟,你是咱老白家的人才,祖祖辈辈也没有出过一个有出息的,大概这辈子要出你了,千万别为了这芝麻粒大的事而耽误自己的将来。你要是能耐大了,我们沾光不说,起码借着你的名气也能风光一下的。这几年来你没日没夜地写啊写啊的,总算是没白下功夫,能熬到有了出头之日可是不容易呀,要懂得珍惜才对。”
我哥能说出这话来让我十分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