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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据北城中吃一顿,巧遇龙二好仗义

终于再次孤身一人,没有小笼包缠着,没有陈平安闹着,没有夏某在后面多嘴的跟着,更没有了高明那般的念叨,花生走在荒漠之上,看着头顶的太阳一时间有些寂寞。

之前是一路向北,现在径直向南穿过塞北荒漠应该就是剑仙国的北方第一大城关据北城。

据北城是剑仙国北方边疆战线的核心城镇,同样也是一个入国的关口,而这里的大战要从几千年前讲起。

那个时候在内地红鬼入侵的鬼灭圣战还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而剑仙国北方塞北荒原的更北边,十万大山中的妖族似乎察觉到了这是个机会,便开始南下入侵剑仙国。

当时剑仙国国力昌盛,分出数万剑仙,以据北城为据点,东西铺展开来八百里防守战线,万名剑仙一线排开,不停地朝着荒原上狂奔而来的妖族递剑出剑、挥斩劈刺。

一场大战整整持续了数月之久,城头阵线上的剑仙轮番上阵,剑光、剑气流转不停,剑意鼓荡仿佛至今还留在据北城城头之上。

花生独自将葫芦里最后一口酒喝了,算是祝这个神秘的假道士高明,之后能够顺利完成他想要做的事,然后收拾好心情,将葫芦也放进了方寸储物袋里。

扩胸、抻腿、活动一下筋骨,面朝南方摆出一个比较奇怪的起跑姿势。

“如果是剑仙该有多好,御剑飞行,唰的一下不就能到据北城了?看样子有机会还真要采纳一下崂筠的建议,整一把剑背上,没人的时候用真气或者灵气御剑也能飞一段路。”

花生这样想着,猛然发力,整个人朝着南方激射而出,狂奔而去。

其实修士和武者只要进入了六境,就能够以气御剑,不管是真气还是灵气,当然,只要你真气和灵气的质量达到,御剑也好御刀也罢,就算是驾御一柄扫帚都行。

但是大陆之上剑仙御剑的身影,给人们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过深刻,导致现在根本没有人再去以气驾御其他的东西了,而不是剑修的人用真气驾御飞剑又装的名不副实,久而久之也就没人乱飞了。

剑修御剑的根本原理,与以气驾御其他物品是完全不同的,因为以气驾御自然会消耗气,无论是真气还是灵气,这种消耗对于修士和武者来说是得不偿失的。

这也是没人乱飞的原因之一。

剑修则不然,他们首先每人都会有一柄本命飞剑,也就是说生下来就有的,属于天赋,不是一般人后天修炼可以达到的。

这本命飞剑有的剑修出生就能展现,有的到死都没有祭出,不同的本命飞剑还有不同的本命神通。

比如曾经有一位剑修的本命飞剑的神通是能够变大,在一场大战之中,那柄飞剑变成了山岳大小,向下轰砸压死红鬼无数。

不同的本命飞剑因其质量和神通等不同,也被人分成了三六九等,这同样也是天赋,命中注定的属于是。

而且最有天赋的剑修,不仅仅修行境界提升的快,本命飞剑质量和品级高,就连数量这种根本性的差距都很大。

剑仙国有史以来最具天赋的大剑仙,竟然一人拥有七柄本命飞剑,而且每柄本命飞剑的神通还各不相同,并且都属于上品。

相传那位大剑仙便是整个大陆有史以来,五位百岁之前就进入十一境的大剑仙之一。

老百姓们都说人比人气死人,其实修行路上更是如此,有的人就是机缘好,掉下山崖得到修仙秘籍,还有的就是天赋好,比如那位大剑仙,到现在也没有能跟他相提并论的存在啊。

就拿此时仍在飞奔的花生来说,二十一岁便达到了灵武和灵修十境,这种境界攀升的速度,放在整个大陆也能排进前十,是属于天才中的天才。

但是,相比于剑修,花生天生没有本命飞剑,那从某种层面上来说,他的练剑天赋,连最普通的剑修都比不上。

但花生并不觉得如何,毕竟他从生下来就没有想过要当剑仙,他之所以必须来剑仙国,是因为他娘告诉他,想要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就只能来剑仙国寻找线索。

他娘当然知道花生的父亲是谁,但是这个结果会颠覆整个大陆的认知,只有当花生拥有承受这个结果的能力时,花生才能够找到这个结果。

塞北荒原已经很久没有妖族现身了,其实从这方面来想,屠魔上阁也算是发挥了作用,所以据北城的北方城墙上,巡逻值守的哨兵也比较疏忽。

花生本可以直接飞奔进城的,但低调惯了的他,还是决定在十里外停下,跟着周边进城的村民一起再次进入剑仙国的领土。

大城周边都会有许多小的村落,这些村民无法承担在大城中的生活费用,但是却可以在白天进城去务工或者交易自己的农作物来换取更高额的回报。

如果有战争爆发,他们也会提前得到消息,在大城中士兵的引导下提前进城,参与一些城防工作。

花生此时就跟在一个大姨身后,如果没有人寻问,还以为花生是这个大姨的外甥呢。

虽然花生是有身份的,但职业习惯,能不被人搜查就不被人搜查,只要没有登记过自己的信息,就相当于自己从来都没有来过这里。

进城很顺利,花生立刻就在宽敞的大街两旁找到了酒铺。

剑仙国里最常见的就是铁匠铺,而每个铁匠铺周围十丈以内,都必定有一个酒铺。

据北城当时就为为了作战而兴建,所以道路宽敞方便马匹并排拉送物资,两边的街道与内地的城镇不同,几乎都是由砖石砌成,相比于木制建筑要坚固,而且比较耐火。

很多高大的建筑都开有很小的窗户,方便临时将此作为碉堡,让百姓依靠碉楼也能够对侵入城内的怪物进行抵抗。

总之这座城给花生的感觉,就是现在战火距离据北城还有几千里,但这座城随时都做好了准备,甚至说这座城一直都在战火硝烟中从未松懈过。

据北城的大风酒是出了名的烈,花生先是灌满了酒葫芦,然后舀了一勺,刚入嘴那股子热劲儿就上头了,可以说是跟南方的翠神湖酒水截然相反的味道。

“客官这一路尘劳风尘仆仆的,不如小的再给您弄一叠低沼黑猪肉,坐下喝两壶大风酒,休息片刻再走?”

低沼黑猪是塞北荒漠中常有的一种类似于大老鼠一样的穴居动物,比一般家养的猪小一点。

长得反而更像是猪和狗的结合,一般在荒漠中看到了低沼黑猪,那基本上就距离小水塘不远了。这种猪的肉质要比家养的猪更劲道,在勇武国的西边百姓们也常吃这种猪肉。

“来一碟吧,看样子也快到中午了,再来两个大馒头一起上!”

一般进城的都是周边农户,他们可不舍得在城里消费,所以这小酒铺老板听到花生要吃饭,可算是开张做生意了,便开心的吆喝着去里屋切肉了。

酒肉馒头一起端上来,花生将一颗银锭放在桌上,老板小心翼翼的收下后,又回屋忙乎一阵,回来的时候还给花生这位出手阔绰的客人端上了一盘爆炒小蘑菇。

坐在酒铺外面的板凳上,花生吃着据北城的饮食,辛辣喷香,再来一口大风酒,别提多过瘾了。

就在这时,据北城外一阵马蹄声,随后“呼啦啦”十几匹骏马奔入城中,骏马之上壮汉呼喝,为首一人花生竟然认识。

“吁!奶奶的,什么人这么大胆,敢当你二爷的马!”

为首一人正是天龙帮的龙二,此时他的马不小心撞到了路边的大姨,好巧不巧,那个大姨就是一开始花生借助掩护的大姨。

龙二勒住马缰绳,瞪了一眼刚才在他身后呵斥大姨的壮汉,自己翻身下马将跌倒的大姨扶了起来说道:

“看大姨相貌年轻时也是好姿色,别被我身后那小子吓到了,咱们可不是关外的土匪。”

龙二说完一招手,刚才呼喝的壮汉翻身下马,乖乖的给大姨道歉。

大姨其实没受什么伤,只不过是歪着脚了,不过龙二还是让那壮汉从后面的马匹背上驮着的猎物中,拿出来两只野兔,然后对大姨说道:

“撞伤大姨的是我龙二,我家小弟帮我道歉我就不再多此一举,送两只兔子给您拿回家补补身子吧!不用推辞,您还怕我对您图谋不轨吗?要是咱早遇见个二十年,说不定还真成了!”

龙二说完,翻身上马,带着一众骁勇哈哈大笑,扬长而去。

花生是真没想到这龙二纨绔子弟一个,平日里行事竟然如此仗义。这时候店老板在他身后说道:

“客官看你这意思应该是第一次来咱们这据北城吧,咱们据北城的龙二爷,以前就很仗义,不过稍微有这么一点跋扈。几个月前从外面回来之后,跋扈全无,对咱们普通老百姓可仗义了,真是天龙帮的面子都给长了不少啊!”

花生明白了,之前在青锋关外,大天魔乱屠一战就龙二伤的最重,腿都被乱屠撕掉吃了一条。

估计就是因为龙二伤的最重,所以被花生化名的“花开”救了之后,记恩情最深,因此天龙帮估计请农医国的仙师续好了他的腿之后,龙二对弱者也开始施以援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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