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打死人了
早饭吃的面疙瘩汤,里面还有青绿的野菜和鸡蛋花,出锅时,许怀义又倒了点芝麻油,那香味简直能迎风飘三里地。
村民们见状,大多人都已经麻木了。
当然,有习惯的,就有看不惯的,难免会忍不住酸上两句。
这时也会有人跳出来说公道话,“人家挖人参,赶在粮价还不是太离谱时,买了不少粮食,可不就能随便造嘛,这羡慕不来,谁叫人家不光有运气,还有眼光呢,你们早前咋不把手里的银子都换成粮食存着?那现在就不用扣扣嗖嗖、数着米粒下锅了,也能吃香喝辣的,哼,这会儿,眼热人家过的舒坦,晚了!”
“那他,也太张扬了,大家都吃糠咽菜了,他还能吃细粮,还吃的这么高调,总得考虑一下旁人的感受吧?”
这话出,立刻有人怼道,“咋滴?还非得让人家跟着你一起吃糠咽菜才叫同甘共苦啊?你要是觉得这么做才对,那就去找他理论啊,想想徐有田吧,现在还躺在炕上动不了呢,你们当许怀义是谁,是能随便编排的?”
这话的杀伤力大,顿时都老实的跟鹌鹑似的了。
吃完饭,再次上路。
徐村长扯着嗓子,叮嘱着每家每户都要带足了水,万一水源不好找,就得靠储存的那点水过日子了。
这话,难免让村民们焦虑,不过,未雨绸缪总是没错的,于是启程时,不少人的行李更沉重了,这无疑拖慢了速度。
徐村长看的暗暗着急,去跟许怀义商量,“你看这事儿咋办?水不带足不放心,可让他们扔别的东西,也肯定舍不得……”
许怀义没说解决办法,只淡淡的提醒,“照这速度,原本一个月能到京城,怕是要拖拉到四十来天了,各家的粮食要是够吃的,带的衣服也足够厚实,倒也无所谓。”
听到这话,徐村长转头就去催促了。
村民们听话是听话了,但免不了怨声载道。
徐村长沉着脸,只当听不见,反正只要别拖慢速度就行。
许怀义就更不在意了,不紧不慢的赶着骡车,磕着瓜子,有一搭没一搭的跟徐长松,还有许怀孝闲扯两句,一点不觉得无聊。
坐的腿麻腰累了,就下来走几步,精神头饱满的让人望尘莫及。
也让人费解。
徐长松大半无聊时间都用来琢磨许怀义了,是咋保持这么旺盛的精力呢?就因为吃的好、吃得饱?
徐长柏一语中的,“许三哥必是有坚忍不拔之志,如此才能这般抖擞的对抗逃荒路上的重重磨难和考验,不被疲累击倒。”
徐长松,“……”
他很怀疑弟弟是被许怀义给蛊惑了,这崇拜的语气简直让他心惊肉跳。
等到停下休息时,队尾的高壮和刘修文找了过来,另外还有个皮肤黝黑的小伙子,瞧着表情冷淡,像是不怎么情愿的样子。
许怀义认出他是四叔公家的长孙许怀安,却搞不懂他为啥摆这脸色,也懒得搭理,转而问另外俩人,“有事儿?”
高壮一屁股蹲他旁边的干草地上,乐呵呵的道,“是我爹派我来的,让和你说一声,跟着咱们一道走的那些人,昨晚上有些不老实。”
许怀义扬眉,“惦记咱们粮食了?”
高壮摇头,脸上带着几分复杂,“是他们自个儿为了粮食打起来了,没当着咱们的面,我还以为他们会抱团,一直提防着,谁想不用咱们想招对付,他们就内斗上了……”
许怀义不意外的嗤道,“他们本来就不是一伙儿的,又没啥粮食吃,不敢打咱们的主意,可不就只能冲身边的下手了,打的咋样,严不严重?”
高壮低声道,“好像有人死了……”
许怀义神色平静的道,“也正常。”
高壮听着他如此波澜不惊的说出这话,不由一时怔住。
许怀安皱了皱眉头,到底没忍住,“为了口吃的,直接把人打死,你都不觉得这行事太狠辣残忍吗?”
许怀义淡淡的瞥他一眼,“太平年景,为了抢吃的打死人肯定不行,但眼下是在逃荒,就自当别论了,物竞天择、弱肉强食,要是现在有人抢你家的粮食,你难道不反抗?”
“那也不用把人打死……”
“人在饿急眼的时候,看见口吃的,就像是狼盯住了猎物,不死不休,对方都想要你的命了,你不打死他还留着过年啊?”
“可是……”
“没有可是,想说不用打死,只要打跑就行了,对吧?哼,放虎归山是最蠢的了……”许怀义扯了扯嘴角,语气嘲弄的又嗤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眼下这种境况,你要是狠不下心去,等真遇上事儿了,对方可不会怜悯你,那死的人可能就是你。”
许怀安变了脸色。
刘修文这时道,“我觉得许三哥说的对,眼下就不是讲礼法的时候,因为旁人举着刀正虎视眈眈的盯着咱们,如果不反抗,只有死路一条。”
许怀安大约觉得脸上挂不住,转身走了。
许怀义无语的道,“他这是啥毛病?”
高壮消息灵通,低声提醒,“他不想离开村里,是你四叔公坚持要跟你一道走,他没办法才出来的。”
“为啥不想离开?”
“他定了一门亲,原本下个月就过门了,这一走,亲事就只能往后拖了。”
“女方家里不走是吧?那跟女方家说明情况,提前过门也行啊。”
“这头去说了,那边不同意呗。”
“好家伙,所以,这股气就怨我头上了?”
高壮干笑,转了话题,“打死人那事儿,咱们要注意啥不?是不是得想法子防着点啊,那都是些不要命的,不怕他们明抢,就怕他们背地里使阴的。”
许怀义想了想,“等中午停下吃饭,我先去看看再说。”
高壮点头,“也行。”
许怀义见俩人要走,想到之前答应刘修文借书的事儿,便敲了敲车厢,“媳妇儿,修文兄弟想看本书,你给拿一本呗。”
车厢里,顾欢喜正在写东西,她手里拿的是一支炭笔,是许怀义用烧过的木棍帮她做的,外面裹着东西,不会弄脏了手。
之所以用炭笔,而不是毛笔,自然是因为在骡车行进过程中,写毛笔字太吃力,写出来也不像个样子,没有炭笔写着省事儿。
听到许怀义的话,她挑了本游记,从窗户里递了出去,这本游记不是顾帧写的,而是在京城时,从书铺里买的,比较有名气,内容也不错,她早已经看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