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逛除夕(21)
所幸,这时候里屋的墨云铮发话了。
“给本王将张慧带下去!胆敢陷害本王唯一的子嗣,其心当诛!”
“是。”
剑五剑六听见墨云铮的命令,这才将张慧拖下去。
而张慧的脸色惨白,哪里还有指认林菀玉的心?想到自己之后的下场,面色惨白。
直到张慧被人拖走,林菀玉的脸色才变得好看一些。
墨云铮和余锦一起出来时,她还想要往上凑,“王爷,这件事……”
可林菀玉的手忽然被余锦的握住,余锦的手温热,但林菀玉的冰凉。
“姐姐,你这手怎么这么凉?”
墨云铮没有看她一眼,就走到了周管家面前,周管家瞬间噗通跪在地上。
“王爷,这件事是奴才鬼迷心窍……求王爷放过奴才,看在奴才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份上啊王爷!”
墨云铮冷冷看着管家。
而周长峰则看向余锦,他浑身都在颤抖,本就是一个胆小怕事的,自从知道余锦成了墨云铮的人,就再也没敢找到余锦。
现如今忽然冒头,也不过是为了银子。
“余,余侧妃,这件事都是张慧找到我父亲让我父亲做的,希望余侧妃能帮我们父子求求情,就看在我曾经帮助过余侧妃的份上!”
余锦看着地上朝着自己下跪的周长峰,“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周公子曾经找人故意欺压我,想要让我主动找到你,主动献身,我没有说错吧?”
原主看不出来,但余锦不是原主,余锦在接收记忆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不对劲了,只是当时并没有多想。
后面越想越不对劲,为什么这厨房的人会这么欺压原主,这分明不是一个女儿家能干的活,根本干不完。
再仔细想想,很可能是周长峰从中作梗,周长峰仗着自己是王府管家的儿子,在王府谋了一个闲差,挣得钱却是贴身伺候的钱,众人还都得捧着他。
毕竟安排活干,都是周管家安排的,因此他在王府混得风生水起,想要对一个小小砍柴丫鬟动手,简单的不能再简单。
余锦,更不是周长峰唯一盯上的姑娘,却是在他的算计当中‘存活’的最久的一个。
只是很可惜,在余锦去找他的那天,遇到了受伤的墨云铮。
墨云铮看向地上面色惨白的周长峰,眼神如果能杀人,他已经死了上百次了!
但墨云铮记得之前余锦说过,要给孩子积德,至少不能在孩子面前杀人!
余锦继而将目光放在林菀玉身上。
见林菀玉目光都在墨云铮身上,轻笑一声。
“姐姐一直看着王爷干什么?怎么?妹妹我就这么入不了姐姐的眼吗?”
墨云铮听见这话,冰冷的眸子瞥了林菀玉一眼。林菀玉心上一惊,忽然就明白了墨云铮的意思。
让她同余锦搭话,墨云铮对余锦的在乎,都已经到了这种程度?
林菀玉心里拔凉,面上却皮笑肉不笑。
“怎么会,妹妹你……”
余锦却打断她,“姐姐,你不讨厌妹妹就好,不然你一直不跟妹妹说话,妹妹真当今天这场戏是姐姐设计的呢。”
余锦说完,林菀玉原本心里对她打断自己说话的不满,彻底变成了恐慌!
余锦笑眯眯松开她的手,去拉墨云铮的。
“王爷,我有点冷,我们先回去吧?”
墨云铮接过一旁佩儿递过来的汤婆子递到余锦手里。
“天冷了,你抱好,本王让人再给你院子里面送些炭去。”
“好。”
两人若无旁人,十分恩爱的缠绵离去。
让身后的林菀玉恐慌之中,眸中冲出来一抹嫉妒。
即便周管家再求饶,周管家跟周长峰,还是让人带下去了。
“过两天就是除夕,除夕有假,我带你出府去逛逛。”
算算时间,余锦怀孕之后就再也没有出过府。
不是她不想去,而是老王妃和墨云铮都不放心。
后面墨云铮太忙,也没时间带她出去逛逛。
余锦眼睛都亮了,“真的啊!”
墨云铮神色柔和,“嗯。”
“那太好了!”余锦高兴的像个孩子,拉着墨云铮的手甚至要蹦起来,却被墨云铮按住。
“好好待着,想蹦的话,就等着生完孩子之后,随便你怎么蹦跶。”
余锦笑眯眯点头,算起来,这就算是她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出府呢!
林菀玉失神的走回去,一想到王爷对张慧的态度,就心里发慌,恐惧,尤其余锦说的话。
是不是什么都知道了?
尽管她如今也已经三十岁,却还跟没了主心骨一样失了神!
“快,快去皇宫找姑母……我明天要进宫,告诉姑母……我明天一定要进宫去。”
林菀玉有一种直觉,如果她再不想办法的话,那她的一切都将被抢走!
包括之后的皇后之位!
她不会允许的!
“奶娘,快去找姑母,一定要让姑母帮我!”
如果墨云铮封为太子,那皇后就是他的继母,等皇上驾崩,皇后还是要仰仗林菀玉的。
没有什么,比有血缘关系的一家人更让人踏心,所以皇后娘娘一定会帮她!
陈嬷嬷立马应下,“是。”
而第二天林菀玉就进了宫,等再次出来的时候,脸上表情已经十分淡然。
……
张慧家里是个七品小官,能进王府,纯粹是因为他们家有钱,用钱砸进选秀的,就连这个七品小官,都是他们用钱买来的。
得知张慧死了,张家人也想去给她讨一个公道,但当墨云铮将张慧的死因告知天下的时候。
张家人也只能做起缩头乌龟,甚至出门都被人吐吐沫!
还有张家的姑娘,也全都被退婚了,无人敢娶这么恶毒的姑娘的姊妹!
张家姑娘在王府都敢陷害王爷子嗣,那他们这些普通人家,怎么能压得住这张家姑娘?
一时间,张家被推到风口浪尖上。
很快就是除夕这天。
余锦睡完午觉醒过来,墨云铮早就准备好了,就等着她收拾好出门了。
他今天穿着墨色的衣袍,外面披着一个狼皮大氅,衬得人十分的高挑有力,苍劲又充满魅力。
男人三十是最有魅力的时候,这句话在墨云铮身上尤为适用。
余锦则穿上了红色的衣裙,冬天的衣服厚重,肚子被衣服遮盖住,看不出来什么,就像是跟未婚夫出去逛街的小姑娘。
她十分激动地凑到墨云铮面前,拉住他的手,十指相扣。
“王爷,我们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