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紫苏
没过多久,宗格就消失不见了,听人说,他离开了那个小部落,独自一人往北边去了,纳钦还为此伤心了好久,再一次看到他就是前不久。
他用铁血手段杀了他那残暴的兄长,也是曾经欺负宗格和他的一员,并且扶持他这个不甚出众的王子成为了小王。
纳钦一直处在云里雾里的状态,直到那天他见到了他,见到了那双美丽的蓝眼睛,他才恍然大悟。
那双眼睛已经不是嵌在牛粪上了,宗格这个人比那抹蓝色更加耀眼,更加夺目百倍。
这时的宗格已经不再是小时候他口中的小哥哥,多年未见,两人之间多了生疏,但恩情是不会变的,他一直没忘,还把那块玉还给了他。
那时候纳钦就在想,要是他是个女人,估计会对他死心塌地一辈子。
说起女人,纳钦也不由的叹息,他虽然比宗格小几岁,但孩子都有四五个了,宗格却依旧孤身一人,要不是那天看到了那个跳舞的中原女人,他都以为宗格喜欢男人。
纳钦觉得,像他这样传奇的人物,更加应该美女环绕,醉生梦死才对。
可惜了,他找来的这么多美人。
纳钦搂住娜布其的腰,与她说话,很快就惹得美人咯咯咯的笑。
这时,有下人来禀报,说是大王离开了。
纳钦叹了一口气。
整整两个月的时间,宗格都在其余八大部落跑,可惜他不但没有对任何女人提起兴趣,甚至更加讨厌她们的接近。
哈葛兹部落
宗格在这呆了好几天,巴图感激他把女儿从北襄人的手里救出来,自然是盛情款待,话里话外要么在说北襄人可恨,想要给他们一个教训,要么就是想把女儿嫁给他。
宗格听得烦,不过这一趟也没白来,让他看到了巴图的另外一面,其实他这个小叔叔很会享受,但往往这样的人更喜欢安于现状,不愿去做冒险的事。
宗格上位以来,巴图担心他先前和偈亥大王关系好,宗格会容不下他,所以才撺掇着别人造反,好转移宗格的视线和仇恨。
而他则尽力把女儿嫁给他,这样就可以让他们的联盟更加稳固。
知道这事之前,大王都不想联姻,现在就更加不想了。
他和巴图畅畅快快的打了几天猎,眼下两人好得跟亲兄弟一样,足够打消巴图小王的顾虑。
但是宗格心里清楚,巴图是巴图,他的儿子们就是另外一码事,看着他的目光中都是恨不得取而代之。
宗格不急,巴图怎么说还有十几年活头,哪怕他被撺掇着生事,也是之后的事了。
只要撑过眼下这最困难的两年,他就再也不怕任何一方势力的暴动,他有信心能把他们通通打趴,打服。
离开哈葛兹部落的那天,许久不见的雅若冲了出来。
那几天的关押对她打击很大,被宗格的人送回哈葛兹部落之后一直都在养病,足不出户,看到人就害怕,到现在才敢下床行走。
也不知道是不是宗格那天的英雄救美,雅若对他生出了感情,听说他来了,才努力克服心中恐惧,出门来见他。
却不料宗格不理她,连个眼神都不愿施舍,驾着黑马扬长而去。
在回破多罗部落的中途,又经过桑渡部落,宗格很不客气的又一次占据了纳钦的位置。
近两个月不见他,纳钦明显感觉到宗格的心情好了很多,这让他狠狠松了一口气。
就连他跟他乱七八糟的说着话,宗格也偶尔会回应他,倒也算开怀。
“小王,外面的秋英花开了,您快看呀!”
一个穿着厉族服饰的中原女子抱着一大束开得漂亮的小花跑进来,见里面还有其他人,立马就收敛了笑,十分畏惧的躲到了纳钦身边。
盖因这娇俏的笑声,以及那有些蹩脚的厉族语,宗格难得掀起了他高贵的眼皮。
纳钦一直观察着宗格的神色,见此,内心大喊了一声不妙。
宗格似乎格外喜欢柔美的中原女人,那个北襄公主是,紫苏也是。
这些天他只顾着跟那个胸大臀圆的厉族女人厮混在一起,都忘记提醒紫苏不要来这边晃荡。
毕竟中原女人不好找,长得漂亮的中原女人更不好找,他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又漂亮又识趣的,本想藏起来独享,但还是被宗格发现了。
“咳咳,紫苏,快见过大王。”纳钦也不是小气的人,既然宗格喜欢,那他就只能割爱了。
紫苏也就是那个抱着花的中原女人,她长得倒也不算绝美,算是中上之姿,清清秀秀的,像是江南那边温婉的细雨。
她有些惧怕的上前行礼,怯怯生生,很容易就让宗格想起了那个看似多情却最无情的女人。
纳钦见宗格的表情,就有预感这事怕是能成,他赶紧叫紫苏上前伺候。
紫苏瞪着一双眼睛,十分震惊的盯着纳钦,明明她已经是他的女人,他怎么可以将自己送人呢?
可纳钦半点犹豫都没有,忙着给她使眼色,紫苏就是再不愿也知道,这些人她都得罪不起,只能放下了手中的花,咬着唇为宗格斟酒。
宗格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并没有拒绝,紫苏倒一杯他就喝一杯。
纳钦觉得这样太闷了,就和紫苏说话,“这不是桑格花吗?怎么就变成了秋英花?”
“小王不知道,在我们中原都称这种花为秋英花,不仅好看,它还能入药,乃是神花。”紫苏这话很明显用奉承的意思,桑格花在厉族有神花的名头,在中原可就没这么大名气了。
这纳钦似乎很吃这一套,直夸紫苏懂得多。
宗格兴趣恹恹,不知怎么的就突然想起了那艳丽的唇脂,那是用蜂蜜和鲜花调的,不如把她带回去种花?
破多罗部落
都兰这几个月似乎又长高了一点,没做多久的衣服,袖子就短了一截,要不是刘楚楹送了她许多漂亮的布匹,照周辞安给人看病挣的那些钱,还真不一定能养得起。
她蹦蹦跳跳的往刘楚楹最开始住的营帐跑。
大王走离开后的一个月,刘楚楹一直在大王的营帐里养病,养了一个月方才好。
第一件做的事情竟然是搬离了大王的营帐,其实也不算搬,里面的东西既已到了大王那,就没有在搬出来之理,左不过是人不在那里住了。
“楚姐姐,咱们种的桑叶又长大啦!”她跑进来,一张小脸红扑扑的煞是好看。
屏风旁穿着素衣的女人回过头,原本那张孱弱的巴掌脸长了一些肉,气色绝佳,看上去像是上好的珍珠,散发着绸缎般的光芒。
“瞧你,又出了一身汗,下次跑慢点。”刘楚楹取来帕子,细细给都兰擦着脸上的汗,却突然发现都兰的身量已经高过她了。
都兰笑嘻嘻的,抱住刘楚楹就不愿意撒手,楚姐姐身上可真香可真好摸,要她是男人,肯定对她爱不释手。
“楚姐姐,你最近气色好多了,要不咱们明天去跑马吧,哥哥说明天天气会很好。”
都兰想起一月前,刘楚楹在病中的样子,憔悴苍白的不像话,像是随时都会去了,但好在还是熬过来了。
没有了顾虑和束缚,刘楚楹的身体一日比一日好,就连食量也在慢慢改善。
她早就下定决心,要改变之前的一切,自然要活得更加肆意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