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疯狗宋九安
慕以琛揉揉鼻子,想到了气急败坏的沈奕衍笑了笑:“可能是谁想我了吧。”
沈昭昭有些呆愣愣地看着慕以琛,那笑容像是融化冰雪的阳光,照亮了她扑通乱跳的小心脏。
【小子我承认你是有几分姿色的,你要是去做男模了,我肯定包你!】
【按年包!】
“你饿不饿,我看桌上有千层慕斯,我去拿一点?”慕以琛询问道。
“好呀。”沈昭昭忽视自己的心跳。
慕以琛走后,沈昭昭的心跳恢复正常的跳动,沈昭按照捂住自己的心脏痛心疾首。
【我这lsp的小心脏呀,怎么不能学学清风亮节的主人呢,我是当代柳下惠!虽然那腰是绝了,那腿也是长了,人也是帅了……嘿嘿嘿。】
沈昭昭找了个秋千坐下。
她荡秋千荡得高,她就喜欢那种不顾人死活的升天的感觉。
能忘却一些烦恼,暂且称它们为公主的烦恼。
“宋哥哥。”一道熟悉的甜腻腻的少女音在沈昭昭附近响起,沈昭昭欢乐的面容瞬间便秘脸。
将秋千停下来,就听到两串杂乱的脚步在自后面传来,沈昭昭心中一紧,左右看了看,最后娴熟地爬上了树。
宋九安和沈千诺好巧不巧,刚好停在了这棵树下面。
沈昭昭紧紧地扒着树干,一手拍了拍脑门儿。
【我躲干啥呀,可能是求生欲吧,我又不是贼,我心虚什么,都怪沈奕衍,把蠢传染给我了,】
但此时此刻下去不太好。
很不好……
下面的两个人已经开始亲亲了!
【少儿不宜啊,我还只是个孩子啊!这是我能看的吗?】
话是这么说,沈昭昭的双手诚实地扒开了树叶,往底下瞅,这棵树少说也有百年,枝干粗壮,藏一个沈昭昭还是绰绰有余的。
下面的宋九安和沈千诺正进入忘我的时刻,俊男靓女的组合属实养眼。
颜控沈昭昭表示赞同。
“宋哥哥,我已经把晚上大银幕的亲子鉴定换成了沈昭昭以前的事情。”沈千诺急于表现自己的价值一般。
她已经失去了太多,不能再失去宋九安了。
“等爸妈放弃她了,我就是他们唯一的女儿,我能帮你的。”
【真不是我想听啊,你们密谋的时候都不选一选地方吗?这不就是当着皇帝的面密谋造反呢。】
猝不及防的,吃瓜吃得到了自己头上。
【能不能专心亲亲了,宋九安你不行啊。】
“我们诺诺最乖了。”宋九安眼神幽暗,漫不经心地抬手揉了揉沈千诺的脑袋。
温暖的触感一触即离,沈千诺有些留念。
他长得就是一副轻佻的模样,一双狭长的丹凤眼,藏着一汪能溺毙人的春水,嘴角永远挂着一抹笑容,引得少女前赴后继投入他的怀抱。
【不对啊,女主不是洁身自好的小白莲吗?】
“我知道宋哥哥对我最好了。”沈千诺本来不打算让宋九安碰自己的,但是沈昭昭的出现打断了她所有的计划。
为了留住宋九安,她不得不以自己为诱饵。
眼看两人又黏黏糊糊地抱在了一眼,沈昭昭点头。
“吱呀……”
一声不太妙的声音传来,沈昭昭咽了咽口水,反应迅速地低头。
“嘭!”
她看到了满眼的金星,亮晶晶的,在她脑袋上飞。
这天杀的小树枝,怎么这么不牢!
幸好不高,只是有些狼狈。
“沈昭昭!”沈千诺的脸色骤变成猪肝色,几经变换到最后咬牙切齿地道:“你听到了多少?”
沈昭昭扶着老腰站起来:“事情还是要讲究一个先来后到吧,我先来的,你问我听到什么?”
一道仿若毒蛇样黏腻的目光缓缓划过她的脸庞,宋九安饶有兴趣地勾起了唇畔。
沈千诺咬紧了嘴唇,她刚刚说了什么!
【哎,这多尴尬啊,都怪那个不争气的树枝,绝对不是自己这一个多月吃多了!】
余光看到沈千诺的惊慌失措,宋九安心里觉得无趣极了。
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抬手勾起了一丝沈千诺的一缕头发在指尖缠绕,不知道那位大小姐的头发摸起来顺不顺呢:“诺诺,不如我们请你姐姐去喝杯咖啡,资料也可以早点放出来,你觉得呢?”
沈千诺有了主心骨,呼吸都急促了几分。
只要她把沈昭昭以前的事情爆出来,沈家注重脸面,自然不会再留下沈昭昭。
马上!马上她就可以夺回原本属于她的一切,沈昭昭这个窃取者该得到应有的惩罚!
沈千诺的眼睛已经完全被仇恨蒙蔽了。
“那个……”沈昭昭举起手弱弱出声:“我不喜欢喝咖啡。”
宋九安的指尖一顿,拽得沈千诺头皮微麻。
“那喝奶茶?”沈千诺脑子一抽给了另一个选项。
沈昭昭有些为难地捏了捏自己的小肚子:“我也不喜欢。”
“我管你喜不喜欢。”沈千诺平复了一下自己呼吸。
沈昭昭像是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处境,晃了晃手腕:“若是我按下这个按钮,你猜会来多少保安呢?”
宋九安的神色不变,伸手拉住了沈千诺想往前冲的架势,安抚地拍了拍她的背脊:“我刚刚跟姐姐开玩笑的。”
“开什么玩笑?”一道沉稳的声音自身后传来,慕以琛从两人身后走出来,手里拿了一大堆的甜品:“说出来让我也笑笑?”
【这就是我今年听过最大的笑话。】沈昭昭仿佛第一次见面一样看慕以琛,慕以琛这一个月变了好多。
慕以琛小心地将甜品放在了秋千旁的小桌子上面,满满当当铺满了桌面,金色的阳光为它们渡上了一层金光。
“哇,蛋糕上面都有金箔啊。”沈昭昭瞬间抛弃诸多想法,幸福地眯起了眼睛,直接无视了两人。
人生苦短,唯有美食和金子不可辜负,其他人都是过客。
慕以琛将勺子递给沈昭昭,起身将沈昭昭的身形遮挡得严严实实,逼得宋九安将视线落在他身上。
他比宋九安高半个脑袋,从视觉上来说,慕以琛已经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