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离别
李尚书老脸一黑。
如今有梁国公给他撑腰,又有这样的铁证。
确实没有办法再定林归安的罪了。
一边的旗木却心有不甘道:“这只能证明你不是杀人凶手,却不能证明你不是帮凶!”
“够了,旗木。”
一直没有说话的梁国公终于开口:“你是大梁的将军,不是一条只会乱咬人的疯狗,说话要讲证据。”
看来这位梁国的国公除了美名。
还有了不得的凶名在啊!
这倒是省下了林归安与旗木无意义的争辩。
“林归安,无罪,释放。”梁国公淡淡道。
“可是凶手......”
“这是你们该考虑的问题。”
......
从衙门走出。
林归安如释重负,贪婪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这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感觉很美妙。
“哥......”柳叶儿蹙着眉头,有些心疼的看着披散着头发的林归安。
上面还沾着一些打板溅上的血,这背影别提有多落寞了。
“怎么了?”林归安回过头,一脸的无所谓:“大难不死不是值得高兴的事情吗?”
又有些宠溺的摸了摸柳叶儿的头发,笑道:“我的叶儿真是长大了,生的也好看。”
柳叶儿转过头去,带着哭腔。
归安哥哥还是记忆中的模样。
委屈总是一个人扛。
把笑容留给她。
柳叶儿拾着帕子抹干眼角泪水:“哥,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永远!”
林归安看着哭的梨花带雨的柳叶儿,脸色变得愈发柔和起来:
“叶儿,善记钱庄里头我还存了些钱,
明日你去取出分给燕回楼的姑娘们,让他们去别处寻生计。”
似是听出了林归安话里头的意思。
柳叶儿连忙问道:“哥自己不去吗?”
“废话,哪有东家去做这件事的道理。”
林归安停顿良久,才道:“数年偏居这梁国一隅,确实有些发腻了。”
在一个小小的梁国为了保命,自己需要捐出多年累积的家财。
那么在群雄逐鹿的外界,乃至面对永离这样的泱泱大国。
如他这样漂泊无根的人要怎么生存?
林归安想不明白,也不愿去想,
想太多,他就不太敢踏出梁国了。
“哥想离开梁国?”一直沉默的柳叶儿问道。
“叶儿,你是燕回楼的大股东,你会怪我捐出了所有的家产吗?”林归安说。
“哥......你做任何决定我都会无条件支持你的。”
柳叶儿俏脸微红,上前一步,紧紧抓住了林归安的小手臂:
“叶儿的命都是归安哥哥救过来的,只要哥哥需要,我就算舍了自己的命也是可以的。”
“叶儿,最爱归安哥哥了!”
“我也是。”林归安也紧紧握住了柳叶儿的手。
突然,柳叶儿含情脉脉地迎上了林归安的目光:“哥,我给你做老婆吧!”
啊?!等等。
林归安被柳叶儿这一下整的有点懵。
自己对于柳叶儿只是兄妹之情啊!
眼见着柳叶儿身体越靠越近,甚至能闻到她身上那股独特的体香。
柳叶儿迎上了林归安的目光。
怯生生的喊了一句归安哥哥,便闭上了眼睛。
这些年相处,柳叶儿早已心倾林归安。
等了许久,也没有等到林归安的回应。
明明她都已经这样主动了。
耐不住性子,就睁开了眼眸。
眼前哪里还有林归安的影子。
只是手里多了一张渡口的船票和字条。
翻开字条,字很丑,是东家的笔迹无疑,
笔墨干的发硬,像是早就准备好了的。
偌大的纸张上写着:明早渡口见。
......
“老板,再来一碗!”
这是一处西街的馄饨摊。
从坐下开始,林归安已经连吃了七碗馄饨。
说来也奇怪,之前觉得差点味道的食物。
现在吃来比之山珍也差不了多少。
老板是个壮实的汉子。
见店里罕见的来了贵客,也不敢怠慢,
做一碗,端一碗过来。
待到第十三碗的时候,才有些尴尬的看向林归安道:“贵客,店里的馄饨已经都被您吃完了。”
“吃完了?”林归安吸溜着余下的汤羹,指了指面前快搭成小山的瓷碗:“原来我已经吃了这么多了。”
“多少钱?”
“二十文。”
林归安下意识的往袖口掏去。
摸索半天连半两银子都没摸到。
拍了下额头,有些尴尬的说道:“老板,您这支持赊账吗?”
一听赊账,老板便怒了。
合计着这小子是来吃霸王餐的,
扣住林归安的手臂就想着去衙门。
昔日燕回楼的东家。
如今却连吃几碗馄饨的钱都没了。
讽刺,讽刺啊!
“老板,钱我帮他付了。”
一道略有些沙哑的声音从林归安背后传来。
见有人付了账,老板才放过了林归安。
自顾自的收拾碗筷准备收摊了。
来人正是当日在衙门替林归安求情的李乾。
现在的他已经褪去了县令的衣袍,想来是被免职了。
“恩公。”李乾作揖行礼。
林归安连忙扶起了他,笑道:“你我之间不必如此,不介意的话唤我一声林兄便成了。”
“好的,恩公。”
看来短时间内是拗不过他了。
见李乾背着行囊,便问道:“你是要出远门?”
李乾点了点头:“这一次特地来和恩公辞行的,怕是以后再也见不着恩公这样的大义之士了。”
离别的话如埂在喉。
林归安这会倒是有些理解古人那种分别时候的感情了。
那个时候的离别恐怕就是一辈子也见不到了。
本想给李乾一个大大的熊抱。
不过古人似乎没有这样的传统。
到时候失了礼数。
转而拍了拍他的肩膀:“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似是惊讶于林归安为什么会突然作诗。
好半晌李乾才反应过来:“好......好诗。”
又细细品味了几句,愈发感觉其中的精妙。
李乾自认有几分笔墨,却也想不出这样的诗来。
有些激动的看了眼林归安:“恩公,有此诗做伴,涯衣此去路上便不觉得孤单。”
涯衣是李乾的字。
读书人自视清高,能对别人说出自己的字。
可见李乾已然把林归安当成自己人。
“保重。”
“保重。”又是行了一礼,李乾突然想到了什么,递给了林归安一份文书:
“这是恩公之前让我调查的,不过想来也没什么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