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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白石三中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白烈才渐渐有了意识,可他现在的状态如同梦魇一般,有着自己的意识,但身体却不能动弹半分。

下沉……

不断的下沉……

而经历过两次的白烈对这种情况早就没有了太多的慌张。

嗡……

脑海中传来一声巨响。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原本白烈的脑海里多了一段名叫孙远的记忆,这是前两次世界不曾出现的。

孙远!

孙远!

“我的课你都能睡觉,要是其它老师的课你还不得直接逃课不来?

来,把《蜀道难》背一遍,全背出来以后我的课你想怎么睡就怎么睡!”

而在这时,白烈也恢复了对这具身体的掌控。

他抬起了头,语气有些低沉,仿佛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有好戏看喽。”

底下的同学一阵躁动,孙远的学习成绩从来都是排在班里倒数,至于他的语文成绩更是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蜀道难》昨天才讲了一个开头,就连班里的学习委员白曜雪也只能背出一小段。

而孙远?全篇背诵?别开玩笑了。

这也是班级里大部分人的想法。

孙远在班里从来都是沉默寡言,在大多数同学的眼里他是一块木头,而在班主任的眼里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差生。

而班主任让他背诵全篇的《蜀道难》也的确有为难他的意思。

听着底下这些学生的议论,班主任的面子也有些挂不住,她怒不可遏的喊道:

“说你呢!孙远!”

只见孙远缓缓站起了身,看向面前的班主任。

眼神平淡如水,丝毫没有害怕的意思。

站在讲台上的高慧颖看着自己面前的这个学生,忽然感觉有些陌生。

孙远每次被自己点名都会十分紧张,哪怕站起来也是一脸的不情愿。

而她也没有多想,继续说道:“如果你能背下全篇的《蜀道难》以后我的课你想怎么睡就怎么睡,我不会再管你。

但你要是背不下来,以后我的课你就给我站着听课!直到高三毕业!”

底下又是一阵交头接耳。

安静!

高慧颖直视着孙远,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听到孙远说出“我不会”这三个字,这样一来自己的课上他就再也别想睡觉!

《蜀道难》?此时孙远身体里的白烈感慨万千,没想到十几年后,自己能再次体验到高中生活。

这首诗他再熟悉不过,当初他还为了这首诗亲自去往秦岭,登上过诗中那座“难于上青天”的太白山。

白烈深吸了一口气,神情变得有些惆怅,不禁想起那个登上太白山巅的自己,同时口中轻诵:

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诗仙李白的这首诗,在如今白烈的嘴里,别有一番韵味。

“蚕丛及鱼凫,开国何茫然!尔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西当太白有鸟道,可以横绝峨眉巅。”白烈思绪飘荡,不禁想起那时的自己,父亲去世,母亲再婚,他孤身一人,独登太白。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侧身西望长咨嗟!

白烈一开始背诵时还有人小声说话,而现在的教室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他的身上。

就连被称为班花的白曜雪都忍不住看上几眼。

“好,背的不错,以后你上课睡觉我不会再管你。”讲台上的高慧颖一字一顿的说出这句话,那表情比吃了屎都难看。

白烈坐下后,没再去睡觉,他翻了翻面前的课本,嘴角微翘,眼含笑意。

坐在后边的廉书冬惊讶的看向白烈,他觉得自己的这个好哥们似乎变得有些不同了。

下课后,廉书冬凑到白烈身边说道:“孙远,你刚才露那一手真是绝了,我看高慧颖眼珠子都快蹬出来了,我看咱班班花白曜雪都看了你一眼,行啊!你小子深藏不露啊!”

白烈搜索着脑海中的记忆,眼前的廉书冬是自己为数不多的朋友,两人住在一个寝室,也只有在他面前木头似的孙远才会话多一点。

正在收拾书包准备放学的白烈看向廉书冬说道:“这不是基本操作嘛?”

廉书冬闻言翻了个白眼:“说你胖你还就喘上了是吧!”

白烈也笑着说道:“得了得了,不扯淡了,去食堂吃饭吧!”

跟廉书冬走在食堂的路上白烈也在好奇的打量着四周,眼前的这所学校叫做白石三中,不是什么重点高中,至少在白石市跟一中相比就差上许多。

但这并不能说明这里没有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就拿班花白曜雪的成绩来说,放到一中也算是名列前茅的。

一中是白石市的重点高中,那里的学生不仅学生成绩好,家境也都较为富裕。

而在二中念书的都是一些家境富裕却学习成绩差的纨绔子弟。

白烈所在的三中也被外界称为平民高中,顾名思义,这里上学的学生家庭条件较为普通。

看着操场上这些跟自己一样穿着白石三中校服的学生,白烈心中不禁感叹:“青春真好啊!”

但白烈可没忘记自己是来干什么的,这里可不是什么重生享受生活的地方,这里可是恐怖世界。

脑海的倒计时是七天,也就是说只要他能在这所白石三中存活七天,这次的恐怖世界之旅就算完成了。

而这七天当中白石三中注定不会一直这么宁静,也许很快它就会打破这美好的表象露出它原本锋利的獠牙。

感受了一下自身的状态,虽然换了一具身体但能力还在,这是好现象,至少遇到厉鬼自己能有抵抗能力。

鸡腿,红烧肉,西红柿炒鸡蛋,土豆丝。

两荤两素,加上一份白米饭。

就是今天晚上的晚饭了,而这两荤两素也只要十块钱,最为关键的是盛菜的阿姨不手抖。

白烈夹了一块红烧肉,味道出奇的好。

廉书冬则是买了一大碗牛肉面,正坐在白烈对面,吃了几口后说道:

“老孙,我可听说三班的尹松元一直在追咱班班花,你再不出手白曜雪可就让人家抢跑了。”

记忆中的孙远一直喜欢着白曜雪,但这件事也只有跟自己同寝的廉书冬知道,就连廉书冬知道这件事也是两人喝酒孙远喝醉了才说的。

这也不怪孙远,他相貌平平,家庭条件一般。

而白曜雪听说当初是因为一些原因才没有去一中念书,也就是说白曜雪家境富裕,学习成绩好,长得还漂亮。

这对比足已让孙远自卑,再加上孙远本身木讷的性格,就注定是一场没有结果的暗恋。

白烈可不喜欢白曜雪,对于谁追白曜雪他可是一点都不感冒。

他开口说道:“追就追呗。”

廉书冬听到白烈的话后面都不吃了,诧异的看着他说道:“这可不像你啊,当处喝多了你不是说此生非白曜雪不娶嘛?”

“人总是会长大的。”白烈吃着饭,头都懒得抬。

而一旁的廉书冬好像想到了什么,坏笑着说道:“老孙,我二叔是男科医院的大夫,他专治男性…………”

他话还没说完,白烈便抬起了头,一字一顿的说道:

哥!污!峎!

廉书冬连忙说道:“我不说了!我不说了行吧!”

这也只是两人之间的玩笑话,不过孙远决定不追班花廉书冬也没有太多意外,他清楚自己这个兄弟的性格,也听孙远谈起过两人之间的差距。

廉书冬的脑海里不由得响起一句歌词:

有一种爱叫放手,

为爱放弃天长地久。

如果白烈知道面前的廉书冬内心戏这么足的话一定会把他的头按进碗里,并嘱咐他好好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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