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第 18 章
第十八章
简直胡闹!
祭祀大礼岂是女子所能参与的?
丞相王绾心中直道荒唐,起身便要制止嬴政的荒谬行为。
然而在起身的那一瞬,余光瞥见廷尉李斯眉头微皱,官场沉浮数十年的丞相动作眸光微动,动作止住了。
——他一不是负责宗庙礼仪的奉常,二不是公子的岳丈,他这么着急做什么?
这种触陛下霉头的事情,当由公子未来的岳丈来做才是。
王绾敛袖垂眉,老老实实坐在自己位置上,眼睛却直瞧着李斯。
作为从底层爬到高位的廷尉,李斯当然发现了王绾的视线,甚至不止王绾,殿内众臣的目光此时大多落在他身上,像是在等待着他的反应。
——若连他这个公子的未来岳丈法家代表人都不说什么,他们又有什么好与陛下争辩的?
毕竟小公主的确得陛下偏宠,且得天书爱重,所学东西皆功在社稷,以女子之身随公子祭祀也使得。
李斯微不可查地皱了下眉。
公子岳丈这道身份,让一向明哲保身的他不得不蹚这池浑水。
如果只是小公主跟着祭祀,那倒也无妨,大秦自孝公起便不是循规蹈矩的国度,否则便不会有商君变法乃至现在的法家独大,为有才之士打破过往惯例,这是历代秦王都会做的事情,不缺陛下让公主祭祀这一宗。
但这种事情有一就有二,今日是小公主跟着去,明日是其他公子公主,去的人多了,扶苏公子的地位便无法凸显,在扶苏公子没有被册立太子的情况下,若连祭祀这种情况都无法保证公子的唯一性,那百年之后又如何能让天下信服公子是陛下钦定的继承人呢?
他没有选择。
李斯起身,拱手向前,“陛下,此举甚为不妥。”
“我大秦立国百年,从未有女子祭祀的先例,公主为女子,与公子一同祭祀天地,怕是于礼不合。”
鹤华有些生气。
她太小,不明白祭祀的重要性,只知道自己被李斯排斥在外,心里有些不开心,她从嬴政怀里抬起头,乌湛湛的眼睛看向李斯,“因为我是女人,所以我不能同大兄一起祭祀?”
“不错。”
李斯颔首,温声说道,“臣并非针对公主,而是——”
“你就是针对我。”
鹤华道,“你们用我学来的数字记账算账时,怎么不嫌我是女人了?”
“用我要来的种子种地时,怎么不说我是女人了?”
这话尖锐得很,若是成年人来说这些话,必能激起朝堂之上的轩然大波。
——这是在挑战华夏大地千百年的宗法体制。
但鹤华年龄小,声音软软糯糯,带着这个年龄段的小含糊,由她嘴里说出来,没有咄咄逼人的质问感,反倒有一种委屈巴巴的味道。
——凭什么?你们这是在欺负我!
鹤华奶声奶气控诉,“以前不说我是女人,现在祭祀了,说我是女人,不许我参加,你不是针对我是什么?”
李斯头大如斗。
若是公主是大人,他还能据理力争与她讲道理,可公主不是,她只是一个才四岁的孩童,根本听不懂大道理,只知道他不许她跟着公子一起去祭祀,便气得眼睛都红了,扯着小奶音便说他在针对她。
就很冤枉。
李斯叹了口气,“公主,您金尊玉贵,是陛下最宠爱的公主,臣怎敢针对您?”
“只是——”
“你还说不是针对我?”
鹤华更委屈了,“我是阿父最宠爱的公主,你都不许我去,这不是针对是什么?”
“......”
这根本不是宠爱不宠爱的事情好嘛!
李斯百口莫辩。
蒙恬剑眉微挑。
蒙毅一针见血点出李斯的担忧,“廷尉,公主只是一个三四岁的女郎罢了,身份不敏感,年龄更不敏感,纵是跟着公子去了,也不过落一句着实得陛下宠爱,不会有任何政治性的暗示与指向。”
“既如此,廷尉又何必与小公主较真,不许她跟去祭祀?”
这些时日蒙毅受命跟随鹤华左右,看她每日醒来的第一件事是把自己昨夜学的东西复述给女官郎官,条理清晰,一字不落。然后第二件事是取来各种粮食的种植方法与注意事项,一个字一个字去认上面的字,去辨别完全不同于这个时代的文字里究竟写了什么。
这些事情纵是加冠的男子做起来也十分吃力,更别只是一个三四岁的奶娃娃。
可只有四岁的小公主还是做下来了,日复一日,从无懈怠,懂事得让人心疼,所以治粟内史把水稻养得这么好,让亩产千斤的粮食不再是痴人说梦。
“公主祭祀虽古之未有,但我大秦从不是循规蹈矩的国度,否则便不会有商君变法,陛下气吞万里,九州归一。”
蒙毅道,“陛下,臣以为,公主可跟随廷尉一同祭祀。”
鹤华笑了起来,扯了扯嬴政衣袖,“阿父,蒙卿说我可以跟着大兄一起去。”
“朕不聋。”
嬴政眼皮微抬。
李斯面色微尬。
他当然知道公主值得,他阻止这件事也并非歧视公主,而是他必须保证扶苏的地位
扶苏看了一眼李斯。
他当然知道廷尉是在为自己争取权力,在太子之位没有尘埃落地之前,廷尉想保证他是代阿父祭祀天地唯一人,不许任何人与他同去,可若随他一同前去的人是小十一的话,他欣然接受。
扶苏敛袖起身,向李斯欠身见礼,“廷尉言之有理。”
“但小十一只是一个孩子,随我前去也无妨。”
“我就知道大兄最疼我了!”
鹤华欢喜雀跃。
李斯眼角微抽。
——公子的手足之情迟早有一日会害了自己。
李斯长长叹气,“公子仁善,爱重公主,此等手足之情世所罕见。”
“既如此,臣又何必破坏公子与公主之间的关系?”
——以自己多年的为官之道替扶苏在嬴政那里争取些许好印象。
李斯手持象笏,向嬴政道,“陛下,臣无异议。”
嬴政手指揉着鹤华的小揪揪,“宣奉常。”
“宣奉常入殿——”
小寺人尖声唱喏。
奉常嬴丘面上有一瞬的扭曲。
陛下越来越荒唐了,祭祀天地这种事情怎能让小公主一同参加?
丞相与廷尉都是死人吗?也不知道拦着点?
不行,他们能趋炎附势,他作为执掌宗庙礼仪的奉常,作为陛下的伯父,绝不能由着陛下胡闹!
奉常嬴丘铮铮铁骨,被召进殿之后,便摆开架势与嬴政讲道理。
但他的道理刚讲到一半,便被小寺人打断——
“陛下,治粟内史回来了。”
小寺人一脸喜色,小跑入殿。
治粟内史?
他不是得了陛下诏令,在上林苑为陛下培育奇花异草么?怎么突然回来了?
种植水稻的事情嬴丘并不知晓,还以为治粟内史为些花花草草打断自己,心里有些不喜,治粟内史刚入殿,他便忍不住开口呛他,然而尚未来得及开口,便听治粟内史口若悬河,欺君罔上——
治粟内史道,“陛下,公主识字飞快,而今不仅能看懂小麦玉米的种植说明,就连红薯土豆和玉米的种植方式也能看得懂,相信过不了多久,臣便能在公主的帮助下为陛下种出亩产千斤的粮食。”
“???”
亩产千斤???
治粟内史在做梦!
嬴丘冷笑,“想不到治粟内史有朝一日也学了儒生方士的夸夸其谈。”
“亩产千斤?内史,您莫不是在说笑?世界上怎会有这样的粮食!”
“你不知道,那是因为你见识浅薄。”
治粟内史素来与奉常不睦,往日里他好不容易绞尽脑汁让粮食比往年多产了些,奉常说是上天垂怜,要祭祀天地,仿佛他昼夜不分把自己泡在田里的事情毫无意义,粮食丰收全靠天意一样。
——他可太讨厌这种把他的努力推在天意施恩的人了。
治粟内史开口便是气死人不偿命的阴阳怪气,“既然孤陋寡闻,便别来对我的事情指手画脚。”
“日后我在公主的指导下种出了亩产千斤的粮食,你也别来吃!”
“你——”
“咳。”
赵高咳嗽一声。
——这是章台殿,可不是你们吵架的地方。
嬴丘憋憋屈屈闭了嘴。
治粟内史向嬴政请示,“陛下,红薯土豆与玉米可在春季种植,眼下正是时候,故而臣斗胆问陛下讨要这些东西的种子,现在便与水稻一同种下。”
嬴政眉头微动。
——小十一比他想象中更加聪明。
“赵高,拿给他。”
嬴政道。
“喏。”
赵高一路小跑,把粮食种子装在玉碗里拿给治粟内史。
“陛下,您就等臣的好消息吧。”
治粟内史小心翼翼接下玉碗,“不过三五月,臣便能给您种出来震惊天下九州的粮食!”
你就吹吧!
嬴丘心中不屑。
治粟内史退出章台殿。
嬴政眸光有些玩味,“你不信?”
“陛下,治粟内史一向疯疯癫癫,而今又上了年龄,疯病更加严重。”
嬴丘抬头瞧了眼主位端坐着的嬴政,只差把大侄子陛下你上当受骗写在脸上,“陛下仁德,体恤他年老多病,可再怎样体恤,也不该让他这般自欺欺人。”
嬴政懒懒一笑,“朕信。”
“......”
您的英明神武气吞山河呢!
“治粟内史年龄大了,陛下念其旧功愿意哄着他,那便哄着吧。”
嬴丘一言难尽,“但祭祀之事非同小可,陛下需再斟酌一番。公主年龄太小,又为女子,万不能随公子一同去祭祀。”
嬴政挑眉,“种子是小十一的。”
“?”
“......”
“陛下!”
嬴丘忍无可忍,“关中巴蜀肥沃之地其产量也不过三百,且是精心侍弄时时留意才有的丰收。”
“亩产千斤的粮食根本不存在,治粟内史老眼昏花信了公主的童言无忌,可您是陛下,您怎能跟治粟内史一起糊涂呢?”
“奉常不必暴跳如雷。”
嬴政声音悠悠,“三五月后,这些种子的亩产自有分晓,到那时,奉常再来对朕说教。”
嬴政一锤定音。
鹤华太小,不知道自己与大兄一同祭祀意味着什么,只知道这是自己第一次参加这样的盛事,心里既兴奋,又紧张,怕自己做得不好,把事情办砸,于是她每日都在与奉常嬴丘派过来礼官对流程,争取把每一道流程都烂熟于心。
被奉常打发过来的礼官原本对鹤华参加祭祀大典的事情颇为抗拒,但几日相处下来,他发现这位小公主的确有些东西,她的聪明并非世人谣传与讨好,而是真的聪明,无论什么事情,他只需说个三两遍,她便能牢牢记住。
这种聪明已是世所罕见,更叫人意外的是她没有这个年龄的小孩子的好动活泼坐不住,能安静跟着他走完圈套流程。
——这么聪明又这么乖巧,也难怪独得陛下宠爱。
礼官赞不绝口,“怪不得陛下偏爱公主,公主过目不忘,聪明绝顶,莫说是陛下偏宠,就连下官见了公主也喜欢得紧。”
“你喜欢我?”
鹤华疑惑看了眼礼官,“可奉常不喜欢我,还不许我参加祭祀。”
礼官忍俊不禁,“大秦从未有公主参加祭祀的先例,公主是第一个。”
“奉常并非不喜公主,而是碍于旧例,职责所在不得不劝诫陛下罢了。”
“这样啊。”
鹤华似懂非懂,弯眼一笑,“他的喜欢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还是参加祭祀了。”
就跟阿父是历史上的第一个皇帝一样,她也是第一个参加祭祀的公主!
鹤华开心极了,动力满满跟着礼官继续学礼仪。
很快到了黄道吉日这一天。
鹤华起了个大早,换上精致华美的礼服,亦步亦趋跟在扶苏身后。
眼下农忙已过,黔首们无事可做,听闻公子扶苏代替皇帝祭祀,便呼朋唤友隔着层层卫士来祭祀之处凑热闹。
鹤华先天不足,生下来就跛脚,走路没有平常人那么稳,扶苏为了照顾她,每一步都走得很慢,一步一步慢慢走,身上的衣服又颇为宽大,看上去倒也与常人无异。
虽与常人无异,但当扶苏牵着她出现在锦毯之上时,还是引发围观黔首的不小轰动——
“那是陛下的哪位公子?”
“不是公子,是公主,陛下最宠爱的十一公主。”
“荒唐,公主是女子,怎能参加祭祀?”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公主是天书选中的人,每夜得天书授课,咱们现在用的数字就是她从天书那里学来的。”
“不止数字,还有能够亩产千斤的种子,现在已经被治粟内史种在上林苑,等秋收的时候,粮食大获丰收,陛下便会推广天下,让咱们都种上。到那时,哪怕赋税重,咱们也不用饿肚子了。”
“亩产千斤的种子?!”
“你莫不是在说笑?”
“世界上怎会有这样的种子?!”
“我骗你做什么?”
“我二兄在上林苑当差,眼下上林苑围得跟铁桶似的,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就是为了这些种子。”
喧闹人群,陡然无声。
然而片刻之后,寂静人群中却爆发更为激烈的讨论声,且一声盖过一声,哪怕维持秩序的卫士们一遍又一遍严肃禁止他们不许大声喧哗,可他们还是高声议论着——
“小公主这么厉害的吗?!”
“要是真有这样的种子,小公主与公子一同祭祀也不是不行啊。”
“别说一同参加祭祀,我把小公主当神供着都行!”
“我也是!”
“我真的好想过不饿肚子的日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