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当然要走。”爱卿把钱袋放进布包里,一副势在必行的样子,“不管相爷还是瑞瑞,他们谁爱结婚,就让他们结去,朕可是忙得很,恕不奉陪!”
“可是……”小德子正要说话,彩云竟然来了,吓得一主一仆赶紧遮挡一番。
“怎么了?彩云,朕不是说,今晚就留小德子一人伺候么?”爱卿用衣袖遮挡住案头的御笔信件。
“皇上,恕奴婢斗胆,但景将军在殿外求见……”彩云并没有走得很近,而是跪在门口。
“不见。”爱卿飞快地回答,“请他回去,你就说朕已经睡熟了。”
“皇……是,奴婢遵旨。”听得出彩云有些欲言又止,但还是退了出去。
“哼,纵然十个瑞瑞求见,朕也不见!”爱卿低头,拿起先前搁在笔架上的那支笔,在信的末端写上,‘政月二十日,淳于爱卿亲笔。’
“这样就万无一失了,见到此信就如同见朕本人,谅他们也不敢做些扫朕兴致的事。”爱卿把信封好,还戳上御印。
小德子这边也已经理出一个包袱,比方才的小了一大半,却还是有些大。
“皇上,至少要带上这些。”小德子不想退让,紧紧抓着灰绸布包。
“好吧,随你了。”爱卿叹气,在离开寝宫前,他不忘换上一身便袍,万事俱备,只欠通过密道了。
在长春宫就有两个已知的,能够通往宫外的秘密通道,一个深埋在地下,要钻水渠,出口在东校
场附近,另外一个通道则在宫殿墙垣的夹层内,出去便是朱雀大街里的一条小巷。
墙里的暗道是通过带锁的暗门出入的,而暗门外悬挂着一幅竹林七贤图,爱卿一直都知道,可从没有想过真会有用得上的一天。
就在他俩穿过回廊和殿堂,往暗门所在的方向去时,小德子突然轻声地说,“皇上,快看那边,是景将军!”
爱卿望去,可不是么,景霆瑞依然立在殿前的花园里,面朝寝宫的方向,夜风森冷,寒气逼人,但他却没有离开的意思。
“不管他。”爱卿的眼睛明明还停留在景霆瑞笔挺的背影上,却还是嘴硬地说,“我们走。”
“皇上,要不……”
“你再啰嗦,朕就不带你去了。”
“唔。”小德子赶紧捂住嘴,然后左右摇头。
“快走吧。”爱卿扭开脸,态度决绝地朝暗门走去,直到他的身影没入暗门,都没再回头看景霆瑞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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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卿未曾想到的是,自己这一出宫门便是两个月之久,春暖花开,杨柳吐翠,这沿途的风景都大不一样了。
他自幼生活在深宫,宫墙外的一切,哪怕是一些野花野草,都让他觉得新鲜好玩。
但是,爱卿并没有乐不思蜀到忘记自己的身份,毕竟国不可一日无君,他原本计划向南走,过个
十天半个月的便折返。
他能算好日子赶路,完全是因为手里握有一本指明路途的《望京通衢》。
这是由炎的数十位门客历时两年编写而成,然后当作朝贡之物进献给爱卿,里面写的是从皇城往南走的一些城市、道路,哪里是山岭密林,哪里是河流湖泊,这条山路是否崎岖,那条山路是否可行?经过的村庄,驿站等均有清楚地写出。
他们甚至精确到哪条路上有一块巨石,驿站门外有茂密的窄草都标注。
只要按照书上所写所画的走,爱卿和小德子不但没有迷过路,还在极短的时日内,跑了好几座山村探查民生,也观览大好河山的美景。
可是,在半路上,爱卿听到乡民间盛传,当今圣上要大婚,并且已经选定吉日,连聘礼下了多少,又是哪些东西都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听得爱卿是瞠目结舌,也万万没想到贾鹏在他离京之后,不但没有取消,或者暂缓婚事,反而更大张旗鼓地宣扬起来。
爱卿觉得宰相可能是想用“木已成舟”的伎俩来迫使自己就范,就更加地气恼,也打消了尽快回宫的念头,决定继续往南行,还一口气地游走了十六个大大小小的乡镇。
直到这座以荻花山神命名,寓意多子多福的荻花镇前,他和小德子所经历的人和事,虽然谈不上十全十美,倒也是让人心里舒坦的。
这荻花镇的县太爷是个色胆包天、贪赃枉法之徒,又与奸商、地痞相互勾结。这表面上欣欣向荣的镇子,实则藏污纳垢,见不得光,爱卿不小心着了他们的道,是吃足了苦头!
当然眼下,不管是县太爷金富力还是其他的奸佞之流,全都被景霆瑞的精兵捉拿,关入监牢待审,此事暂且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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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第二天的清晨,鸟儿吱喳地鸣叫时,景霆瑞终于醒过来,爱卿高兴至极,让小德子张罗了一大桌丰盛的餐点,两人如同往常那样一同享用,还彼此慰问。
景霆瑞对于自己的失态,向爱卿道歉,爱卿却一直摇头,说着没关系。
看到两人的关系恢复如常,小德子也是开心得很,而爱卿欣喜的是,景霆瑞似乎已不再介意他私自离宫,又一直不归的事,还向爱卿请示,要尽快办理县太爷的案子。
这正合爱卿的心意,他昨日可没有在书房里白忙乎,于是,便以“旁听”的身份,与景霆瑞一起在县衙升堂审案。
不过,爱卿毕竟是微服私访,所以,景霆瑞还是把爱卿的座位安置在了山水屏风后,他可以清楚地听见堂上所生的一切。
那些知晓爱卿身份的人,也被景霆瑞勒令要严守秘密,而当他们知道爱卿真的是皇帝时,就已经吓得半死,如今又是戴罪之身,更加不敢轻举妄动。
只是原本已经是罪证确凿的案子,却因不时有乡民进来击鼓鸣冤,而一再地加入新的案件。这大大小小的卷宗,合起来竟然一百六十份,比皇宫里渎职、贪腐的官员所有的卷宗加起来,还要多!
这真是叫人瞠目结舌!景霆瑞手里的惊堂木是拍了又拍,花费了足足七日才彻底厘清。
所有的贪官污吏通通抓入大牢,不日充军。镇香楼的老板被罚关店整顿,几个为虎作伥的打手也收了监。
金家的钱财全数抄没,其中一半上缴国库,另一半分作两份。一是分给被金富力陷害过的乡民,也依法偿还给他们,原本的店铺和田地等等。
二是分给被金富力抢来成亲的七位妾室,一位长者来接他的女儿时,已是老泪纵横,不住地跪地谢恩道,“苍天有眼啊!小女终于逃出了这狼窝!老奴就算死也瞑目了!”
做完这些事,小德子可高兴了,说,“皇上,咱们这趟出来,可算是为民除害了!”
爱卿听了,却幽幽地叹气道,“小德子,这看得见的地方朕还能主持一番公道,可是,那看不见的地方,还不知道有多少个‘金富力’呢?”
“皇上,帮得一处是一处,总比谁也没帮得好!”小德子笑嘻嘻地说,自从景将军赶到护驾,他也轻松了不少,不再提心吊胆、夜不成寐,害怕弄丢了皇帝了。
还有,按照景将军的意思,他已经备好回宫的车马、粮食,也许是为避人耳目,飘扬着“景”字大旗的精锐兵,被景将军分为前后两段,均离开马车一段距离,远远地进行保护。
又过去一日,所有的事情都准备妥当,只欠启程。
“天啊!好大的马车!”
爱卿是直到出前的那一刻,才看到停在府衙门口的大马车。它由四匹浑圆彪壮的黄骠马拉着,一个头戴黑毡帽、肤色黝黑的老车夫坐在最前头,看他持鞭的架势,显然对操控这种大型马车已是驾轻就熟的了。
爱卿在这一路上也雇过马车、牛车,甚至还有骡车,可那都是双轮、或独轮的。
这架马车却有着四个大木轮,上头嵌满铁钉,就像宫门,让爱卿很是好奇地围着它转了一圈。轮子的前后各有一根青榆木做的横轴,上面还有涂着防火油的承载支架,再上方就是马车平整的底板以及一座带有木屋顶,仿佛厢房一般的超大车厢。
小德子得意洋洋地说,他寻遍整个荻花镇,才从一富商家中雇到这架车,原来,那位商人常年奔波在外,既要搭人也要载货,又都是些丝绸、瓷瓶等的重货,四轮运输比起双轮更加稳妥,哪怕是崎岖的山路,这上头的车厢都跟“居屋”一般的安稳。
后来,这位富商得知是“青天大老爷”景将军想要租用,不但狂喜,还当即表示愿意赠送,小德子不敢白拿,还是给了三锭金子,连车带马的全部买下。
在爱卿欣赏着车子时,小德子就在一旁喋喋不休地说着这架车的来历,不过这些话,都没进到爱卿的耳朵里,他两眼光,这儿摸摸,那儿看看,对这辆马车是喜欢得不得了。
仔细看的话,就能现车厢是上好的柳木打造,很是宽敞,里面还衬着檀香雕云纹木板,散着一股淡淡的木香。
车厢内还设有柔软的棉布背枕,背枕后方是一个带锁的红木箱,用来放置随身的包袱和贵重的财物,地上铺有绫罗坐垫,上面用彩线绣着的是喜气洋洋的百子图。
坐车无聊时,还能当成一幅画来欣赏,就连车厢的天篷上,也铺着丝绸软饰,是一副牡丹蝴蝶锦图。
虽然装饰奢华,但最好的地方还是面积够大,爱卿在里面都可以站直身体,走上几步,和得要弯腰低头挪着进来,再挪移着出去的双轮马车有着天壤之别。
“真好!”
爱卿坐在车厢里,打量着四周,认为自己都可以平躺下来,这也就不用去客栈投宿,能够一直赶路吧。瑞瑞说过,他对外声称皇上抱病静养,还不知宫里是怎么的一副光景,早点回去更好。
就在爱卿想着宫里的事情时,他背后的门突然打开,爱卿转过头,才现进来的是一身便衣的景霆瑞。黑青色的交领长衫也是寻常人家的衣物,可是景霆瑞穿起来就有一种别样风情,就像是一位江湖侠客。
“你怎么上来了?”爱卿笑着问,景霆瑞怎么没有和他的部下在一起?
“皇上,这是末将买下的马车。”景霆瑞回答道,取下腰间悬挂的蚩尤剑,放在后方的箱子上。
“哦!对呢!”爱卿脸红了,赶紧往右边挪了挪,给景霆瑞留出身边的空位,“朕坐在这里就
好。”
景霆瑞进入车厢,却得低下头,在爱卿的身旁坐下前,不忘关上车厢的门。那扇对开的格子门也很别致,门把手是铜雕的菊花,系着朱红穗子。
门的上方还有一道上卷的暖帘,在遇到大风时,可以放下御寒,车厢两旁的窗子上,也有这样的厚帘子。
“话说回来,两个男人坐着,还是有一点拥挤呢,呵呵。”爱卿笑着说,和景霆瑞一起出行,心情果然雀跃。
“是吗?我觉得还好。”景霆瑞不再自称末将,而是低沉地说,“皇上,既然这里的事情都已经解决,那么现在也该轮到我们的事了。”
“咦?”爱卿歪过头,一脸不解地看着景霆瑞,“我们还有什么事?”
“……”景霆瑞没有回答,但他的眼神有些微妙,不,应该是有那么一点点的愠怒。
“那个,瑞瑞,朕突然想去骑马……!”
难不成瑞瑞还在生气?!爱卿手脚并用地想要爬出去,却很快被景霆瑞拎住后衣领,给揪回到身边,还压倒在下方。
“皇上,别担心,这回去的路漫长着,我们有的是时间,可以慢慢来。”景霆瑞唇角微微上挑,呈极为好看的弧度。
“来、来来干什么?朕先说……唔!”
当景霆瑞的薄唇以不容拒绝的态势强压下来时,爱卿烘热的脑袋里,一下子跳出诸如“瓮中捉鳖”、“自投罗网”、“砧板上的鱼”之类的凄惨字眼。
与此同时,马车也动了起来,果真如履平地的往荻花镇外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