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床上一把剪子,地上一把铲子
“真的?”孙丽英正盘腿坐在炕上,脚边摆了一块青砖,拿着毛笔,蘸了水,在青砖上练字。
穷人家,买不起宣纸,用这个法子练字是最省钱的。
等到水印干了,就可以写新的。
见四哥回来了,她笑着穿了鞋子下炕,“我瞧瞧都买了些什么?”
孙阳却一眼便看到她写在青砖上的字,顿时有些惊讶地说:“英子,这是你写的字?”
孙丽英抿唇一笑,“是啊!”
前世,她是由祖父一手抚养长大的,祖父这个人是一个十分传统的人,除了用心培养她成为家族的接班人之外,还教她书法,所以她前世便写了一手好毛笔字,也认得一些繁体字。
只是穿越过来之后,听说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不识字,她只好跟个初学者一样,摆个样子给人家看,免得哪天让人发现她满腹文采,却找不到话来圆。
孙阳夸赞道:“这手正楷写得真不错,看不出来你才学写字。”
孙丽英谦虚道:“可能是我比较习惯描花样子,所以对于临摹比较拿手,我就是照着书上的样子写的。”
孙阳把那块青砖放到地上,笑道:“看不出来这些年倒是埋没了你!”
孙丽英把话题转移到他买的东西上,“四哥,不是说你给我买了画画的工具吗?拿出来我瞧瞧!”
孙阳赶忙把几个包袱打开,“你瞧,这里是一套画工笔画的毛笔,这是勾线条的,这是染色用的,这是笔架,还有纸,我给你买了最好的冰雪宣,这是颜料,有赭石、锌白、花青、藤黄、胭脂、酞青蓝、酞青绿、大红、洋红,一共九种颜色,以及调色盘,还有一个纸镇。”
“谢谢三哥!”看着眼前的绘画工具,孙丽英终于找到了一点重生的目标。
她的头上受了伤,怕受风,也不敢出门,这些日子,除了吃和睡,基本上都没什么事情可做,只能跟着九岁的小侄女学念《三字经》来打发时间,都快憋闷死了。
她迫不及待地把饭桌收拾出来,用抹布擦抹干净,拿了一张冰雪宣,见那纸摸起来极是厚实,知道这是用矾处理过的上好熟宣纸,按照心中的构图裁剪成适合的大小,铺好之后,又忙着研墨。
孙阳忍不住笑道:“我从来都不知道,你倒是个急性子。”
孙丽英道:“这些日子都快闷死我了,可算能找点事情做了。”
孙阳把油灯从炕桌上下来,放到饭桌上,又从针线笸(po)箩里拿了根做被子才会用到的针,拨了拨灯芯,让火苗子变得大一些,道:“晚上还是省些眼睛吧,不要太累了。”
孙丽英应了一声,却拿了笔洗出去装水,将新买的画笔泡进去,等到笔毫上的胶都化开,便迫不及待地蘸了墨勾勒起线条。
这些日子,她闲着没事干,天天在脑袋里琢磨什么样的花样子才能比较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要求。
孙阳也知道,这个妹妹一向勤谨,闷了这些日子,确实也是难为她了,于是便不再管她,径自去了东里间,脱掉身上的书生袍,换了家常的粗布衣裳,洗脸,洗手,然后去了隔壁院子,给孙老太太请了个安,这才回来准备吃饭。
孙李氏自然又是加菜,要说如今这四个儿子里,她最疼爱的还是小儿子,又会念书又懂事。
孙白自己坐在炕上,盘着腿守着炕桌,他不爱下地在饭桌上吃饭,天天坐在炕上吃。
儿子一回来,孙李氏就高兴,一高兴就会打发孙瞳去给他打酒,孙李氏用酒壶给他烫了二两烧刀子,又给他炒了个花生米,给他拨了点菜,由着他自己自斟自饮。
孙华已经会自己拿着调羹吃饭了,就是吃得乱七八糟的,满脸都是。
孙丽英今天的性子明显有些急,草草地吃了几口,便回了房间,继续画她的花样子。
孙阳跟了过来,站在她身边看着她,只是看了一会儿,便露出吃惊的神情。
就见孙丽英下笔如行云流水一般,很快就勾勒出一枝清灵娟秀的玉兰花,然后调了些粉色的颜料,将花瓣晕染开。
孙阳若有所思地说:“我倒是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学会工笔画了?”
孙丽英把笔上的颜料清洗干净,挂到笔架上,轻描淡写地说:“描花样子描得多了,不就会了,四哥,时候不早了,快点去睡吧,你明天不是还要早起帮爹去干活吗?”
孙阳点点头,“你也早点睡,别把眼睛熬坏了。”
说着,他转身走到门口,却停下脚步,扭过头,若有所思地瞥了她一眼,不过最后却什么都没说,而是掀起帘子走了出去。
脸上的神情,也在一瞬间变得有些莫测高深。
“嗯!”孙丽英答应了一声,站起身,出去打水,洗脸洗脚,她刚刚不过是一时手痒,随便画着玩罢了,正式的花样子,还在她的脑袋里呢。
孙李氏早就给孙瞳和孙华姐弟两个洗完了,两个小家伙正在被窝里玩呢。
她熄了灯,也钻进被窝,一夜好睡,转天早早地便爬了起来。
穿越到古代,她最大的收获就是,因为娱乐项目的极度缺乏,到了晚上,除了睡美容觉,压根就没有别的事情可做。
而且这里没有洗面奶,洗脸都用绿豆面子,既排毒又养颜,所以她的皮肤超好,脸上连颗痘痘都没有,白里透红的,肌肤娇嫩得都能去拍化妆品广告了。
尤其是,这里的粮食和蔬菜都是用大粪浇出来的,无农药,是真正的无公害粮食和蔬菜,这是她最满意的一点。
当然,吃的时候她不能想大粪。
转天起床,吃了早点以后,孙白赶了驴车去城里拉脚,孙阳则挑着扁担去地里给地浇水。
至于孙丽英便一屁股坐到桌子跟前,开始用心地画起花样子,谁知道才画了一小会儿,就听外边有人问:“他二婶子在家了吗?”
“在呢,谁呀?”孙李氏从东里间走出去,开门一看,门口站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中年妇人,这妇人大概五十来岁了,矮胖矮胖的,五短身材,短胳膊短腿,再加上身子也短,看着就像是一堆棒槌凑在一块。
她的身上穿着赭红色的暗花绫子面的镶毛褙子,湖绿色的衣裤。头发有些花白,还在左鬓角戴了一朵红绒花,耳朵上挂着一副黄金的耳坠子,一张黑里透红的大圆脸上也不知道抹了多少香粉,一说话,脸上的粉渣子就往下掉,薄薄的嘴唇上还擦着红胭脂,嘴唇的左上方有一颗黄豆粒大的黑痣,孙李氏笑道:“呦,是三姑奶奶啊,今天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三姑奶奶扭着屁股走进来,笑道:“左右是好凤!”
说起这位三姑奶奶,乃是老孙家的本家,娘家就在孙家庄,不过早就出了五服了,算是远亲,早就嫁到了五里外的齐家庄。
进了东里间,她一屁股坐到炕沿上,笑眯眯地瞅着孙李氏道:“他二婶子,你家老四还没许亲吧?”
孙李氏马上就明白了她的来意,不禁笑道:“许什么亲啊?家里穷得叮当响的,而且孩子还没考上功名呢。”
孙李氏可不想随随便便给最争气的小儿子娶个媳妇,小儿子可是读书人,至少也得找个知书达理的,普通的乡下丫头她可看不上。
“瞧你说的,这是什么话?若是孩子考上功名,哪里还瞧得上咱们这庄户人家出来的丫头?”三姑奶奶脸色一正。
“我今天就是为了这个事情来的,我记得你家老四今年也有十六、七了,我们村子好几个丫头,都跟他年纪差不多,头一个就是我那孙女,你也见过的,小芳,我不是跟你吹,我家小芳,那是床上一把剪子,地上一把铲子,什么活都能干,而且最会照顾人了,你家老四要是娶了她,那就是掉进福窝里了。”
孙李氏闻言,眉梢不禁微微地抖了抖,她当然见过这位三姑奶奶口中的孙女小芳,身形外貌简直是如出一辙,就像一堆小棒槌堆在了一起,对于自认还有几分审美观的孙家二奶奶,对于这位三姑奶奶家的小芳姑娘,那是一千一万个不满意。
更何况,这位小芳姑娘那可是恶名在外,性子彪悍,蛮不讲理,在这十里八村都是有了名的,寻常的泼妇骂街都不是她的对手,最是擅长玩坐地炮,谁要惹了她,就上谁家门口坐着去骂街,一天天的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