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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几十匹快马并一辆奢华的紫檀马车停到了孙家门前

可是她又知道,自己不能阻止他。

她约略知晓,当年夫人之所以会把她嫁给这个男人,就是因为这个男人足够能干,有魄力,武艺又高,存了收买的心。

“怎么?舍不得我?”他嬉皮笑脸地伸手捏了捏她的脸颊。

“去,别闹了!”她没好气地把他的手给拍开,然后露出一脸的愁容。“你说,上官大少这到底算是怎么回事?三天两头的往咱家跑,他不会是真的看上英子了吧?”

“英子有什么不好吗?”他不以为意地握住她的一只小手,捏在手中把玩,只觉得她的手上都是粗砺的茧子,心下不禁有些惭愧。

“英子没什么不好,但是嘉郡王府的门槛实在是太高了……”

正屋的西里间,孙阳双手环着肩膀,皮笑肉不笑地看着躺在妹妹炕上,正在哄孙华睡觉的那个男子。

“上官公子,还是去我屋子里休息吧。”清俊的嗓音,听起来有些咬牙切齿的感觉。

孙阳实在是佩服这个男人厚脸皮的程度,简直比城墙拐弯的地方还厚半尺,当着自己一家人的面,就这么大咧咧地睡在妹妹的屋子里,害得杏儿和孙雅那两个小丫头都不敢进来。

“我在这挺好的,你自己去歇着吧。”上官杰淡淡地拒绝了他的好意,然后还强调了一句,“阿华喜欢我哄他睡觉。”

就见孙阳翻了个白眼,大步走了过来,伸手把光着小屁股,只穿了个大红色的小兜兜的孙华抱了起来,“阿华,走,上四叔那屋睡觉去!”

孙华笑眯眯地冲上官杰摆了摆手,“叔,一起去!”

上官杰十分郁闷地坐了起来,“我不睡了还不行?”

他咕哝着穿上鞋子,搬了把凳子坐到孙丽英身边,看着她画画。

看着看着,他有些纳闷,“你怎么又重新画了一遍?”

“那幅画不小心被我弄湿了。”她淡淡地同他解释,头也不抬,手下飞快地勾勒着玫瑰花的线条,不再同他讲话。

他有些着迷地看着她认真作画的脸孔,眼中,柔情似水。

她却被他看得有些发毛,十分不快地放下手中的炭笔,扭脸瞪着他道:“上官大少,算我拜托你,自己去找地方休息一下,别来打扰我好吗?一天之中,只有这个时间是最安静的,没人来打扰我。”

他的唇角勾起一抹邪笑,倾过身,毫不留情地,吻住她。

唇舌的悸动,刹那间勾动得她的大脑一片空白。

在她觉得自己就快窒息的一瞬间,他终于放开她,然后扭过身,冲坐在炕上,傻呆呆地看着他们的小丫头露出一记浅笑,抬手,比在唇边。

“嘘——”

小丫头的脸顿时轰一下爆红,赶忙躺下,用手捂住眼睛不敢再看。

她不禁又羞又恼。

这个男人,已经肆无忌惮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他竟然当着小孩子的面表演这种少儿不宜的画面。

恼羞成怒的她顾不得他的身份是高高在上的大少爷,抬起小手,劈头盖脸地就打了过去。

“你这混蛋……”她咬牙切齿地低声骂道,恨不得把他打成肉饼。

他轻笑着抱住脑袋,由着她打自己,“小点劲,仔细手疼!”

她果真打得手痛,于是气呼呼地住了手,忍不住在心中暗暗腹诽,这家伙的皮肉也不知道是什么合金材料造的,简直都快赶上防弹钢板了。

他见她不打了,将护住脑袋的双手放了下来,轻轻地拉过她的小手,看着她泛红的掌心,一脸的心疼,“瞧你,使那么大劲,害自己手疼了吧?”

她又狠狠地踢了他一脚,“都是你啦!”

她这点力气踢在他身上,就跟被蚊子叮了一口没什么区别,他也不生气,只是笑嘻嘻的,低头去亲吻她的掌心。

她的掌心有薄薄的茧子,是这具身体的前主人留下的。

他看着很是心疼。

他的动作瞬间融化了她的心。

“你这人……”她的声音哽在喉咙口,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

他抬起头,浅笑着将右手的食指比在她的唇边,示意她噤声,然后再一次凑过去,吻住她的唇。

一整个晚上,她都没能睡好,在梦里,翻来覆去的全都是他的身影。

转天起来,她带着两只熊猫眼起床,梳洗之后,吃了早餐,她便拿了些钱,叫着孙阳赶着马车送自己进城,去找胡华。

来到胡家银铺,银铺才刚刚开门,胡华站在门口,正在把幌子挂上。

古代的店铺都有个习惯,门口要挂个幌子,证明店铺现在正在开门营业,若是没挂幌子的,就证明现在不营业。

听见马车在身边停下的声音,胡华转过身,憨厚的脸上露出一抹笑意,“阳哥儿,英子,你们怎么来这么早?吃早点了没?要不要一起吃点?”

孙丽英从车辕上跳了下来,“我们都吃过早点了,堂姐夫,这次我得麻烦你了。”

她说着,走进铺子里,压低了嗓音道:“堂姐夫,麻烦你,帮我订做一套打首饰的家伙什,再帮我订做一套打磨水晶的家伙什,除此之外,我还要几块这么大的水晶石。”

她用手比划了一下大小。

胡华不禁一头雾水的,“英子,你要这些东西做什么?”

“堂姐夫,我现在要尝试着做个东西,但是什么东西我不能告诉你,我只能告诉你,如果这东西能做出来,咱们就发财了!”

胡华茫然地问:“什么东西?这么神秘?”

“你容我先保密,你只要帮我把我要的工具和水晶石都找到就行!”

“好吧!”胡华点点头,答应了一声。

“那要多少钱?”

胡华算了算,“工具的话,大概十两银子就够了,不过水晶石挺贵的。相城没有批发水晶石的地方,得去玉器铺买,那么大的水晶石,至少也得十几两银子一块,不过若是去批发的地方买的话,最多二、三两银子一块,就是路途比较遥远。”

孙丽英算计了一下,“那去哪里可以买得到批发的水晶?离这里有多远?”

“我也是听说的,没去过!”胡华傻呵呵地笑了笑,用手指着东南方的方向。“听说,离这里最近的一座水晶矿在东南方,距离相城大概一千六百里,有一座水晶城,那里盛产水晶。”

孙丽英想了想,“堂姐夫,我是个女孩子,不方便出远门,你能不能帮我跑一趟?”

“这……”胡华有些犹豫。

“堂姐夫,你去的时候,找个镖局,护送着你去,再护送你回来,各种水晶石,你都采买些回来,反正我找你打首饰也用得着。”

“好吧!”胡华不好意思拒绝她,只得硬着头皮点了点头。

“那……等你把我上次让你打的首饰打出来,就动身吧。”

“那首饰已经打出来了,我正想今天给你送过去呢,你等我一下。”胡华说着,转身进了后堂,不一会儿拿出一个包装得十分精美的锦盒,放到柜台上,打开。“你瞧瞧,行不行?”

孙丽英拿出一支蝶戏牡丹的步摇,仔细地看了看,冲他挑起右手的大拇指,“堂姐夫,好手工!”

胡华腼腆地笑了笑,“你满意就行。”

“那这事就拜托你了。”孙丽英把步摇放回到锦盒里,又从手袋里拿出两个十两的银锭子,放到柜台上。“堂姐夫,我今天出来得急,没带多少钱,这些钱给你,帮我买工具。工具准备好以后再出发,等你什么时候出发,什么时候去我家,我再给你拿买水晶石的钱。”

“买工具,十两银子就够了,用不了这么多钱。”胡华赶忙抓起一个银锭子想还给她,但是她怎么可能会要?

“堂姐夫,这钱你拿着,万一不够呢?我还有别的事,先走一步了。”

与此同时,几十匹快马并一辆奢华的紫檀马车停到了孙家门前。

刘云正在堂屋里忙碌,见这么一大群男人进来,赶忙迎了出来,定睛一瞧,走在最前边的那个长得比大姑娘还漂亮的男子,心里蓦地松了一口气,带着哭腔道:“世子爷,你可算来了!”

程千脸色铁青地问:“祖母呢?”

“屋子里呢!”刘云说着,小跑着来到正屋的西里间,掀开门帘。

程千低头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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