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直接把她推进井里头淹死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杏儿取了吃食回来,一共是四样小菜,两荤两素,都用精致的盘子装着,还有一碗颜色奶白的鲫鱼汤。
她将饭菜从多层的食盒里取出来,放到炕桌上,最后又拿出一个白瓷的小酒壶,并两只酒杯,放下后,便对孙丽英道:“小姐,我来烧火吧。”
孙丽英站起身,白了上官杰一眼,“下来洗手来!”
随后转身去了净房,拿了块抹布出来,将花厅中一个小小的风炉上的铜壶拎了起来,又走进净房,兑了温水,自己先洗了手,又服侍上官杰洗了手,将铜壶里的水兑满,又放回到风炉上,这才和上官杰一起回到炕上,守着炕桌开始吃东西。
她天不亮就起来了,饭也顾不得吃,就开始忙活,到现在脚不沾地,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偏偏那样的场合,又没法子吃东西。
她先端起鱼汤,狼吞虎咽地喝了一大口,然后用筷子戳烂里边的鱼肉夹来吃。
他拎起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她赶忙拦他,“喂,你都浑身酒气了,还喝,这个我等一下喝来暖身子的。”
他好笑地说:“我又没喝醉,再喝几杯怎么了?”
“还不是怕你伤了胃。”她没好气放下筷子,伸手去抢他手中的酒盅。“四皇子妃说,四皇子的胃不好,焉知不是酒喝得太多做下的病?你们男人就是这样,见了酒就跟见了亲娘似的,不对,见了亲娘可能都没见了酒这么亲。”
他也不知道是听出了什么开心的事,哈哈大笑起来,忍不住伸手过去捏她的脸颊,“我娘一定喜欢你,就这番话,你说的跟我娘说的一个字都不差。”
“讨厌!”她察觉到杏儿异样的目光,本能地拍掉他的手。“刚才吃饭你一定光喝酒都没吃什么东西,只灌了个水饱,赶紧吃点东西,压一压,省得天不黑就饿了。”
他厚着脸皮道:“那你喂我!”
“去!自己吃!”她真想把这个混蛋给赶出去,当着杏儿的面,竟然也敢跟她调情,可见是家里小妾太多,已经练出了厚脸皮。
二人说说闹闹的,很快就把这顿饭给吃完了。
杏儿收了碗盘,给厨房送了回去,她刚走,孙雅便气喘吁吁地跑来了,“哎呀,英姑姑,我可找到你了,亲家们要走了,奶奶要你去送客。”
“好!”孙丽英答应了一声,从炕上下来,招呼着上官杰下炕。“赶紧下来,你该走了!”
上官杰却耍赖一般躺了下去,“我喝醉了,我今天不走了,你告诉我娘去!”
对于他的孩子气,孙丽英是又好气又好笑,坐在炕沿上狠狠地掐了他大腿一把,“你今天要是不走,以后就别上我家的门!”
上官杰惨叫着坐了起来,用手揉着被她掐到的地方,一脸怨怼表情地说:“你也太狠了,肯定都掐青了!”
“活该!”孙丽英气哼哼地站了起来,自顾自地穿了大氅。“你要是愿意留下就留下吧,反正我明天就要出发去都城了。”
上官杰先是一愣,旋即道:“去都城也好,至少可以让四皇子妃照应着你,也没那么多人给你气受。”
说着,他下了炕,穿上鞋子,在她的服侍下穿好大氅。
她其实并不习惯服侍别人,因为一直以来,都是别人服侍她的,但是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对于服侍他,她竟然一点都不排斥。不但不排斥,每次服侍他的时候,她反而有一种异样的满足感。
他笑眯眯地看着她替系好大氅的系带,然后和她并肩向外走去。
孙丽英吩咐道:“少雅,看着屋子。”
孙雅答应了一声,没有离开。
上官杰可能是不喜欢跟那些夫人小姐们打交道,匆匆地便走掉了。
孙丽英来到宴会厅,就见宴会厅里的客人已经在往外走了,赶忙迎过去,“夫人们要走了吗?招呼不周,还请夫人小姐们不要见怪!”
程锦丹走过来,拉住她的手,“这么半天不见你,跑去哪里了?我还想多跟你说几句话呢?回头去都城,到我府里去玩。”
孙丽英忙笑道:“多谢夫人!”
众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大门的方向走,门口早就有人备好车马,丫鬟婆子们走出去,站在自家的马车旁边严阵以待,等着自己的主子上车。
孙丽英亲自搀扶程锦丹和穆郡王妃上了马车,并多事地叮嘱车夫赶车的时候注意避开路上的石子。
将浩浩荡荡的一行人送走,她终于松了一口气。
刘云站在她身边,擦着头上的汗珠道:“可累死我了,英子,咱们进去吧。”
“好!”孙丽英答应了一声,也觉得疲惫不堪,和刘云一起转身进了院子里。
却说远去的一辆马车中,穆郡王妃的心腹妈妈开口笑道:“夫人,这家的小姐做事可真是周到,临走的时候,还一人送了一个手袋给我们吗,这手袋可是现在各处最流行的物件,就连宫里的娘娘都稀罕得不得了呢。”
说着,她从一个牛皮纸袋里拿出一个做工精巧的织锦手袋。
“哎呦,这可真是个难得的。”穆郡王妃接过手袋端详。“这手袋可真好看,怕不得十两银子一个?”
程锦丹的心腹妈妈也道:“夫人,咱们也有,而且手袋里还有十两银子呢,是这家小姐赏给奴婢的!”
说着也献宝似的拿出一个手袋,却与穆郡王妃那个样式不同。
程锦丹面容沉缓地点了点头,“羽哥儿的眼光果然不错,只可惜门楣太低,出身太差,若是现在去提亲,旁人肯定是会说是她家攀附富贵,卖女求荣。若是做妾便无所谓了,偏羽哥儿又想娶她为妻。”
穆郡王妃闻言皱起眉头,“前边还有道圣旨在那挡着,西华郡主的事不好办啊!”
“不好办也得办!”程锦丹笑道。“娘说了,这丫头好,一定得叫羽哥儿娶了这丫头才行!嫂子,这事就不用你我操心了,几个孩子如今主意都正着呢。”
“那倒是。”穆郡王妃也是呵呵一笑。“说起来这丫头确实不错,光是这戏园子的巧思就是咱没想到的,家里垒的到处都是火炕,每天烧火,弄得屋子里烟熏火燎的,麻烦死了。”
“可不是……”程锦丹笑吟吟地说。“我还想着,回家以后,照样建一处,只做暖阁来用,冬天在里边做针线,肯定不会再冻手了。”
另一辆马车中,一个少女将明媚的一张脸孔绷得紧紧的,手中的帕子几乎被她搅烂了。
她的名字叫程韶颜,乃是程千一母同胞的妹妹,从小,就喜欢上官杰这个表哥,一心想要嫁给他。那天,她突然听母亲和姑妈说悄悄话,说表哥有了一位心上人,便是表姐要嫁的男人的亲妹妹。
她顿时就生了要不得的心思,一心想要把孙丽英和表哥搅和散了,可是她怎么也没想到,那女人竟然那么精明,她以为天衣无缝的计划,那女人却没上当。
她本想把那贱女人引到后院的井台边,直接把她推进井里头淹死的。
她在这边愤恨生气不提,却说孙丽英,径自便回了自己的房间去休息,直到深夜,喜宴才全部散掉。
那时,孙丽英已经睡着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是新娘子认亲的日子。
孙家一家子都早早地就爬了起来,来到正厅坐了,高若雪在孙阳的陪伴下,不胜娇羞地来到正厅,许是经过了打击,她已经不再是从前那种特别爽利的性子,反而有种小媳妇的怯懦感。
在孙阳的介绍下,她一声声地唤过去,跪下,奉茶,然后收红包,听两句吉利话。
拜了一圈,年纪和辈分比孙阳大的都给了她红包,年纪和辈分比孙阳小的都得了她的红包,皆大欢喜。
孙李氏打量着她,开口道:“听说你前些日子得了伤寒,不过我看你的脸色倒好。”
高若雪赶忙施礼,“多谢婆婆关心,媳妇已无大碍,婆婆若有什么吩咐媳妇做的,尽管吩咐就是了。”
孙李氏这才放心地点点头,“就算好了,也要好生将养身子,这伤寒最是可怕,能要人命的,以后也不用来日日给我请安,你好好的,以后给老四生个大胖小子就行。”
孙丽英见这边完事了,开口道:“爹,娘,我有件事情要宣布,我已经决定了,要去都城开店,东西都收拾好了,马上就启程。”
孙李氏听了,不禁一愣,口中埋怨道:“你这孩子,也太不知事了,你四嫂刚进门,你就要走……”
孙丽英心里说,她若是不走,日后出了什么事,可就说不清了,不过她当然不能把自己心里的打算说出来,而是心平气和地开口解释,仿佛昨天的事情没发生过一般,“娘,我是去做生意的,我赚了钱,家里的日子也好过些。而且,三哥也会跟我一起去,还有大堂姐和堂姐夫,这么多人都一起去,我不会有危险的。四哥刚好也要去考试,我们先过去替他打点打点。”
孙李氏一琢磨,也的确是这个道理,尤其是小儿子,如今马上就要去都城考试了,若是有女儿过去提前打点一下,日后小儿子去了都城,也能省些事,自己也更放心些,于是便没有再继续反对的理由了。
孙丽英又道:“之前,我已经把账册和平常过日子的钱都交给大伯母了,因为咱家是小门小户的,花销不是很大,所以我定了一年一千两的公中银子的数额。以后,只要我没出嫁,我就会按时给家中送钱来,直到出嫁为止。”
孙阳敏锐地察觉道不对劲,皱着眉头道:“英子,我不在家的这几天,发生什么事了吗?”
孙丽英状若无事地笑了笑,“没什么事,就是我合计着,这个时候,都城里的铺子会好入手。等我打点好,过了年你和二堂哥去都城赶考,也好有地方落脚。等一开春,我的铺子也就开张了。”
孙阳想了想,点头道:“也好!”
孙丽英挽住高若雪的手,笑道:“四嫂,虽是大伯母掌家,但是你也得帮衬着点,家里该添人的添人,该迎来送往的也帮着打点些,怎么也要帮咱们孙家把这个家撑起来才行。”
高若雪的眼眶刷一下就红了,“英子,我和你投缘,本想嫁过来,可以好好相处一段时日,你怎么就要走了呢?”
“四嫂说哪里话来?”她笑吟吟地,将嘴巴凑到高若雪的耳边,轻声道。“明年四哥去赶考,跟着一起来,咱们不就能见到了!”
高若雪这才破涕为笑。
“小姑,我也要跟你一块儿走!”孙瞳见她竟然要走,哭着跑过来抱住她的大腿。
“少瞳……”孙丽英为难地看着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是真的挺喜欢这个小丫头的,可是这小丫头有爹又又娘,上边还有爷爷奶奶,怎样也轮不到自己做主。
她这边正在为难,却听孙启林开口道:“英子,你就带她走吧,跟着你,她还能有点出息。”
孙瞳一听自己的爹爹这么说了,马上破涕为笑,仰着小脸蛋道:“小姑,我爹都同意让我跟你走了。”
“你这丫头。”孙丽英拿出条手帕,小心翼翼地帮她擦着小脸蛋上挂着的泪花,笑道。“那就快点让你娘帮你收拾两件换洗的衣裳,别的东西都不用带,去了都城,小姑都给你买新的。”
“哎……”她答应了,跑去抓了刘云的手。“娘,快去给我收拾几件衣裳。”
“你这孩子。”刘云也有点舍不得女儿,女儿虽然不在她身边,可是城里离家里也近,想回来看看女儿,不过也就半个时辰的事,若是女儿去了都城,日后想见女儿,可就不容易了。
但她一直都是那种传统女性,以夫为天,听到自家的相公都这么说了,便也没有反对,只是牵了女儿的手去给女儿收拾衣裳去了。
众人这才一一道别,孙丽英拉着三嫂的手,悄悄地塞过去一张银票,“三嫂,日后我不在家,大嫂那边又指不上,爹娘都得靠你照顾。等我们在都城安置好,再叫三哥接你和孩子过去。”
方美瑶笑着应了,她算是看明白了,这个家里,只要跟小姑子打好关系,就能有好日子过,她可不像大嫂那么白痴,一家老小把财神爷得罪了,结果如今汉子让人家打得手脚都断了,只能瘫在炕上,吃喝拉撒都得让人伺候。
那边,苏大嫂已经指挥人把要带的箱笼全都打包到了一辆平板车上,然后过来跟孙李氏道别,顺便通知孙丽英可以上路了。
她和孙李氏说了半天的客气话,并保证有自己跟着,孙丽英肯定出不了事。
孙李氏的心情这才略微好了一点。
众人上路,分了两辆马车,这两辆马车都是两匹马拉的大马车,每一辆里能坐六个人,孙勇赶一辆,苏晓风赶一辆,徐耀祖赶一辆,便分出三个人,所以人虽然不少,却能挤开。
三辆马车很快便上了通往都城的必经之路,却见前边停着一辆奢华的马车,精致的紫檀车身,上边雕着一幅松柏鹤图。
马车前后是几匹骏马,骏马旁边皆站着身披鹤氅,腰佩刀剑的侍卫。
马路中间则负手站立一道挺拔的身影,银狐皮的一件大氅,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淡淡的荧光。
走在头一个的孙勇赶忙停下马车,然后扭身冲着车厢里边道:“英子,上官公子在前边!”
“哦?”孙丽英推开车门看了过去,果然见到那家伙摆着造型站在官道的中间,不知道为什么,眼眶一下子就酸起来。
她赶忙钻出去,跳下马车,小跑着奔到他面前,仰着脸,眯着眼睛看着他,“你来送我吗?”
他却笑吟吟地冲她伸出一只手,“正好我也要回都城,咱们顺路!”
她微微一愣,这才想起来,他此行便是来参加高若雪的婚礼的,或者……她忍不住不害臊地想,或者他根本就不是为了参加高若雪的婚礼,而是为了回来见自己一面,才从边关那么远的地方跑回来的。
她问过二哥,最近的边关离孙家庄,也有四千里地,那么远的路,这么冷的天,只为参加一个婚礼,不知道是什么人疯了才会跑来。
他神情自若地牵了她的手,带着她来到自己的马车旁边,抱了她上车,然后紧紧地把车厢门关上,还放下一道暗金色的织锦门帘。
车厢里暖暖的,角落里竟然放着一个竹子做的熏笼。
里边是一张宽宽的软榻,上边铺着厚厚的垫子,还堆着锦被,他扶着她在榻上挤着坐了,然后拿过被子,给她盖到腿上,体贴得让她喉咙酸酸的。
“回了都城,你是不是就要走了?”她忍不住问。
“嗯!”他点点头,身子随着马车的移动微微一晃,脸上随即闪过一抹促狭。“怎么?舍不得我?”
“你这人……”她又好气又好笑,明明很好的气氛,却被他这一句话给破坏掉,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道。“谁舍不得你了?”
话音未落,却已经见他的脸孔逼近,娇艳的红唇顿时被他噙在口中。
她徒劳地发出一声嘤咛,在他怀中挣扎了几下,便放弃了抵抗,由着他时而粗暴,时而温柔地攫取自己口中的甜蜜。
反正从她第一次遇到他,被他强行抱上马的那一刻,她就上了他这艘贼船,身上便已经刻上了他专属的名字,再也逃脱不掉了。
一路无话,这二人,除了镇日里躲在马车里卿卿我我,还是在马车里卿卿我我。
因为路上都是雪,很难走,三天后,他们才来到都城。
依旧是住进他在二条胡同的别院,上官杰将他们安置下来,便离开了,而且没有回家,直接便带人去了边关,却给她留下四名侍卫,都是他的亲信,让孙丽英有什么事就吩咐他们去做。
上官杰这别院平常不过就是跟几个死党喝酒谈天的所在,所以很小,而且屋子里都是流行在南方的床榻,一张床上只能睡两个人,这么些人实在是有些住不开。
好在只将就了一夜,转天一早,孙丽英就忙开了,给了三哥一些银两,让他去牙行找店铺和宅子。自己则让随意带路,带着那三个手艺人来到了上官杰说的位于城外二十里处的庄子。
这是个小庄子,也没有多少地,不过就一百多亩,实在是因为都城附近没什么地可买,都城附近的地都是达官贵人们的,除非败了家,实在没饭吃了,是不会卖地的。这也是赶巧了,才买着这么一百亩地,建了个小庄子,平常种些瓜果什么的,以供家中的人吃用。而且还有暖房什么的,便是冬天也能吃到反季的蔬菜。
虽然没有多少地,不过屋子却是盖得不少,因为上官家的侍卫都是在这里训练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