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 我哪天不甜?
沈佳音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一早就接到电话,说王招弟和杨乐悄悄走了,给她留了一封信。
信纸一看就是从记事本上撕下来的,撕口那参差不齐,但字写得很工整。
信不长,因为想说的话,昨天他们都跟沈佳音说了。
这封信的主要目的,是向她还有韩医生以及救助中心的人郑重道谢,顺带告诉他们不必寻找。
至于钱,昨天王招弟想借1000元,但沈佳音给了她两万元。
一开始,王招弟不肯要那么多,还是沈佳音劝她收下,她才要了一万。
离锦城不远的Y市就有一片海,物价不高,如果是租一个小出租屋,自己买菜做饭,一万元撑几个月是没问题的。
而现在,他们就打算用这笔钱度过最后的日子,走到哪里便是哪里。
这一次,他们彻底认命了,一心一意等着死亡降临,不再强求,也不再做无谓的挣扎。
“沈老板,世界上有你这样的人,真好!纵然我们很快就要死了,却还是很庆幸认识你,感谢你让我们在这个世界最后的日子有了温度。”
“如果说我们此生还有什么愿望,那就是希望你永远健康、幸福,无灾无难!”
沈佳音捏着那封信,心底突然生出浓浓的无力感。她也算是个看多了生死的人,却依然做不到平常以待。
“沈老板,要把人追回来吗?”
沈佳音摇摇头。
“不用把人追回来。既然他们想安安静静地过日子,那咱们就尊重他们的决定,但还是要关注他们的动向。”
万一能找到匹配的骨髓源,杨乐就有救了。
如果没有那份幸运,最后的日子能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也是好的。
至于王招弟,肝癌后期所承受的痛苦极度可怕,沈佳音想让韩医生定期给她寄一些止痛的药物,所以也必须确保能联系得上他们。
“哎,也是可怜啊。要是世界再也没有病痛,那该多好。”
“那人岂不是长生不老?到那时候,又该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了。”
生命之所以可贵,就贵在它有时长,且只有一次机会。
晚上回到家,沈佳音跟肖长卿提起这件事,心情仍有些低落。
“你说,要怎么做,才能鼓励更多人去骨髓库做登记呢?”
“这是一个漫长的思想转变过程,想要在短时间内有很大的突破,几乎是不可能的。”
目前,医学界基本可以肯定,骨髓捐献长期来看对人体没什么影响,但短时间内免疫力会有所下降,再加上任何手术或多或少都会存在风险,为自己人就算了,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拿自己的身体冒险,没几个人会愿意。
即便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骨髓捐献对人体完全无害,也没有任何风险,很多人依然会拒绝,因为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已经没有多少信任可言,这些证据在很多人看来不过是有心人糊弄他们的手段而已。
科技迅猛发展,时代高速进步,带来了许多的好处,也同样裹挟着种种弊端。
沈佳音又何尝不明白。
肖长卿把她拉到怀里拥着,低头吻了吻她的发鬓。
“好了,别想多了。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我们做了自己能做的,剩下的就是顺其自然。”
别说他人,就是他,其实都不太乐意让娇娇去冒这个险。
他自己无所谓,但到了娇娇这里,他一分风险也不想承担。
只不过他了解娇娇,她决定了的事情,任谁来阻止都没有用,所以她去骨髓库登记,他才什么都没说。
沈佳音放松地靠在他怀里,微微仰起下巴,接受他落在颈子里的亲吻。
“我知道,只是生命消逝这种事情,无论经历多少次,我都很难平常心以待,毕竟他们还如此年轻,本应有大好人生。”
就像为了革命和抗战,她一次次目睹战友牺牲,每一次都很难过也很无力,但最让她意难平的还是石头,因为他那么艰难才活到18岁,像一株多灾多难的花树,磕磕碰碰地长大,还来不及开放便一夜之间枯萎凋零。
“我理解,我的娇娇有着世界上最干净最柔软的心脏。”
沈佳音被他说得笑了,反手摸了摸他的头发,说:“今天嘴巴怎么这么甜?”
埋在她脖子里偷香的人溢出一串低笑,声音好听得让人抵抗不住。
“我哪天不甜,嗯?”
这个尾音,每次都把沈佳音给撩得身体发软,口干舌燥,无力招架。
两个人胡天胡地闹了一场,又洗了个鸳鸯澡回到床上,沈佳音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电话是丁小嫚打来的,想约沈佳音见个面。
时间定在第二天早上,两个人选择去一家茶餐厅喝早茶,完了沈佳音就直接开车前往东安镇。
“要不我跟你一起去东安镇?”肖长卿依然将人扣在怀里,不时亲上一口,还把她的手当玩具来摆弄。
沈佳音蹭了蹭他的脸。“你那一堆工作能扔得下?”
论忙,沈佳音完全不能跟他比。很多时候她都在梦里了,他依然在书房里挑灯夜战。
别人只看到他年纪轻轻就建立了一个商业帝国,只有亲近的人才知晓,除去天分,他付出的努力也远超出他人。
“为了你,我什么都能扔,更别提工作了。”
工作哪有她重要?
肖总不仅经商本事超凡,撩人的技能也让一般人望尘莫及。
沈佳音有被他肉麻到。
“肖总,有没有人说过,你现在越来越像一个昏君了?”
肖长卿又是几声低笑,在享受完一场水乳交融之后,再呼吸着她发间独有的馨香,心底是无法形容的满足。
“肯定有人这么想,但敢当着我面这么说,也只有你有这个胆量了。”
“我听着,你还觉得挺光荣?”
“嗯哼。我老婆美若天仙,可甜可盐,我不做昏君才不正常吧?”
沈佳音:“……”
这人该不会真去看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的狗血言情了吧,不然为什么说起肉麻情话来这么熟练?
第二天七点多,沈佳音没吃东西就直接出发去约会丁小嫚。
“沈老板!”
丁小嫚比她到得还要早。
沈佳音发现,几个月不见,丁小嫚的变化很大,简直可以算得上脱胎换骨。
她长胖了,皮肤白了,也爱笑了,还把缺的牙齿给补上了……整个人看起来年轻了许多。
最重要的是,她眼里重新有了光芒,那是对未来的憧憬。
“今天状态不错啊,这条裙子也很适合你。”
丁小嫚高兴地笑了起来,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裙子。“真的吗?我昨天去买的,一眼就看中了它。”
“真的。款式简约大方,色彩明艳都又不花哨,挺好的。”
“谢谢,我自己也觉得挺不错的。”
沈佳音注意到,她旁边还放着一个行李箱,看起来像是要远行。
“这是要去旅游?”
丁小嫚伸手扶了一下行李箱的拉杆,笑了笑。“不是旅行,是离开这里,换个地方重新开始。”
“挺好的。打算去哪里?当然,如果不想说,你可以不必回答。”
“对着别人我还真的不想说,但对着你,我没什么不能说的。我想去贵州兴义。”
“兴义?”这地方,沈佳音不了解,原主也没去过。
丁小嫚又笑了。
“我曾经去兴义旅游,那里的万峰林万峰湖,我觉得真的太美了。小城市,环境好,物价也不高,我觉得挺好的。”
当初,她是跟自己所爱的人一起去的,那里有她美好的回忆。
“听起来很不错。”
其实,只要能离开这个有着太多不堪记忆的地方,无论去哪里都是好的。
“是啊。到了那里,找一份喜欢的工作踏踏实实地干着,工资不需要很高,够生活就行。要是条件合适,运气也好,我还想领养一个孩子,最好是个女孩儿……”
对于她想领养孩子的想法,沈佳音并不意外。
有过那么惨痛的经历,除非能遇到一个特别好的人,不然丁小嫚大概率不会再想踏足婚姻。
当然,世事无绝对,或许转个角就遇到了对的人,一切自然顺理成章。
因为订了十一点多的高铁票,十点的时候,丁小嫚就要走了。
“沈老板,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要么已经死了,要么生不如死的继续熬着。”
那天下决心走进春雨救助中心,是她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
虽然晚了一些,但终究不算太晚。
“祝你幸运,也祝你往后的日子踏实舒心。”
“谢谢。我也祝福你,希望你永远平安、健康、快乐!我真的该走了,再见!”
“再见。一路顺风!”
沈佳音站在原地,看着丁小嫚将行李放到尾箱,然后朝自己挥挥手,潇洒地上了车。
看得出来,她已经放下了那些沉重的过往,准备轻装上路,开始新的旅程了。
沈佳音望着车子汇进车流,然后迅速地远去,消失在视线之内。
突然,她轻轻地弯起嘴角。
虽然她救不了所有人,但还是有很多人因为她得以离苦海,就像丁小嫚这样。
“你好,请问你是不是沈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