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节探路过程
第二十五章节探路过程
因为是摸黑从下水管道中向外探路,速度肯定快不了。
原本单程的路途便有约5公里,来回走就需要二小时。我只是牢记了警察巡查间隔时间,这个时间是无法改变的,探路时间必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却将来回双程的最重要的时间消耗忘记了。我还是太年轻了,我太大意了。
我也是摸黑爬了很久后,看了一下时间,才醒悟,我忽略这个细节,是多么的致命。
可是事已至此,无法后悔了。
全程探路,怕是不可能了,我只能就着时间,及时回头,等明天向疯狂详细汇报后,再另做打算了。
铁栅栏,我居然摸到铁栅栏了。不对,这是新设置的铁栅栏。
我做事非常的细致,我摸黑向前爬或走,就一直计算着步数的,虽然统计可能存在误差,可是大致上,我走了不到一半的路程。这个不会错,约2公里多,我确信。
下水管道距离河边约有5公里。为何在一半的距离,便出现了铁栅栏。
难道上次越狱失败者,是在下水管道中被抓的。
想到这里,我的冷汗下来了。
不对,肯定不对。
果真是在这里被抓获,顺流而上,我们的暗洞入口,早就被发现了。
不对,肯定那里不对。没道理。
如果是平时,让警察爬这样臭气熏天的下水道,警察断然是不会的,可出现逃犯的情况下,便另当别论了。
那为何到目前为止,我们的暗洞还没被发现呢?必须静下心来好好思考。
会不会是警察故意的?也不可能。
以典狱长草菅人命的暴脾气,断不会如此轻易就放过我们。而且发生了越狱事件,他定会受到上峰的责骂。
什么原因?
对,就是这个原因。
加强防范!!!除此别无原因。
理由是:我是摸黑前行,还必须回去,我是捡了一块石头在手,打算在叉道处做记号便于返回的。可到目前为止,居然还没有出现分叉口。
换言之,上次越狱的犯人都是在野外被抓获的,并不知晓这帮越狱犯是从下水道逃出的。
在不知犯人是从何处越狱的情况下,为细化并强化、及堵住每一个逃跑的漏洞与机会。对这儿进行了加固。
我断定,在这个铁栅栏后,下水道肯定有分叉口,这也是降低防范措施成本的常用手法。
警犬,不在考虑范围,如此恶臭的下水道,警犬是失去效用的。
想明白这一切后,我心放了下来。
虽然只探路到了一半,有点半途而废,但我不想就此收手,我想对这个铁栅栏有个详细的了解,以便回去后,想出今后如何破解的对策。
我又大意了,这也许是我今生最后一次不小心了,我居然中埋伏了。
铁栅栏的水上部分,用手摸一下,大致知道了什么结构,一般人而言,便认为了角情况,可以走了。而我是仔细之人,水下我也想探查一番。
让我把头焖到水下去摸吗?
搞笑吧。虽然我好像没什么洁癖,但这个下水道是与监狱的厕所相连通的。我可不想将脑袋伸进去,亲近粪水,前两天那个被粪淹死的家伙,还不能警醒我吗?
那怎么办?
不用手,我可以用脚探查啊,虽然感受差一点点,也差强人意吧。
中埋伏,就在此时。
突然我的脚在水下感觉到了异物,不对?
我闪了,闪避得非常快,但还是受伤了。
很显然,警察很阴险,还不讲武德,但我闪了,可是闪避得不利索,所以我受伤了。
我的脚踝似乎是被尖刺划出了一道血口子,疼得钻心。
不用猜,水底应该是布置了捕兽夹一类的暗器。我也相信,如果被这样的捕兽夹夹住,脚踝骨破碎,是最轻的伤。
如果我今天真的被捕兽夹夹住,我的小命肯定就交待在这儿了
腿骨碎了会死人吗?
腿骨碎了虽然不是致命伤,你就认为下面没有铁链固定吗?
我是来探路的。一小时内不回去,疯狗是认定我越狱逃跑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我只能在这儿,等死。不仅如此,我还间接害了钱盈盈的性命。
捕兽夹是捕兽的,人很聪明的,用手掰开不就行了。
我只能说没见识。
是因为你们没有见识过真正的捕兽夹。
能将大型野兽的腿骨轻易夹碎,其力量是多大,现在有概念吗?解开的办法,是需要工具,使用杠杆原理,才能松开的。
再说了,警察是人,他不讲武德设置了这个陷阱知道是捕人的,可能让你轻易解脱吗?
实在还不信,你就亲身试试。
我庆幸我闪得快,没有被夹住,同时我也怪自己太小心地想探查一番,才导致了我现在的受伤。
这一下好了,受伤的我,想回去可就遭罪了。
受伤的脚踝,我再也不敢沾水了,因为这是粪水,下水,一但感染,我小命不保,我怕死啊。
现在清理伤口的最好办法有吗?
有,用我的口水。必须将伤口用口水舔一舔。为了将伤口感染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我只能,将伤口处的粪水舔下来。
想想就恶心,但我怕死啊。
我清理完伤口吐了,从这一刻起,我有了洁癖的坏毛病。
而且不能听到什么扭一扭,舔一舔的破广告词。一听到我就砸碎播放设备,还狂吐不止。
脚踝伤到了,再也不能沾粪水,不然的话,我刚才弄了一嘴粪水的罪,算是白费了。
怎么办?
能走的地方,我玩单脚跳,可需要爬的地方,我怎么办?
给我闭嘴,不许笑。
我玩小狗撒尿。将伤腿举高高,手足并用,三条腿爬。
形象是差了点,但谁能够看到,我自己不说,谁知道,我要活命,我怕死不行吗?
有些事情的发生,充满了喜感敬请期待第二十六章节安史之乱的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