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来,吹一瓶
申威敬酒且一饮而尽了。
只是这个敬酒词太引起旁观者遐思了。
他对孟黎明要说的话,都在酒里,是什么话?是情话吗?
孟黎明站起身来,周子坤、孟爱军、辛少都站起身来,几乎异口同声道:“我替你喝。”
孟黎明看傻子似的看着几人,语气颇为不满:“替什么替?酒又不是毒药,那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谁喝谁得,我不能让你们占了便宜,所以,”
在大家以为孟黎明也要喝一杯酒的时候,孟黎明接着开口了:“所以,我打包留着下次喝。申老板,这次只能抱歉了,我下午要去监狱看望夏虹,如果让她知道我和你一起喝的酒,说不定会觉得你在外面花天酒地,让她这个未婚妻一个人吃苦,说不定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来。”
孟黎明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申老板,我以水代酒,对你要说的话,也在水里了。”
孟黎明心中暗骂申威是乌龟王八蛋,把凉白开一饮而尽了。
申威连敬五人四杯酒,与被敬酒之人互相含沙射影、指桑骂槐,搞得“特邀观众”柳承志、刘记者以及戚玲玲三个人,紧张的大气不敢出,偏偏八卦之火熊熊燃烧,抓心挠肝,就好像是看电视剧看完了四分之三,却偏偏不知道结局一样。
八卦还在继续上演着。
申威转身要走,被方建军给叫住了,叫来了服务员,又要了两瓶酒,加六个杯子,全都倒满了。
方建军:“申老板,听说你也是搞房地产开发的,正巧,我也是,只是以前一直在京城,初到S城,以后请多多关照。我连着敬您三杯酒,赏个脸吧。”
连敬三杯,半斤多,比喝凉水还痛快。
孟黎明连忙向张双使眼色,让她劝住方建军。
张双站起身来,瞪了方建军一眼:“建军,喝三杯酒?你咋那么不尊敬申老板呢?咱又不是买不起酒!来,吹一瓶……”
孟黎明:“……”
感情好,两口子都是好战分子!
孟黎明突然有点儿同情加佩服张双的大哥、方建军的大舅哥张波了,方圆房地产能在京城立足,张波肯定是个能人!要不然根本带不动这俩猪队友!
还好申威是个聪明的,方建军敢这么跟他叫号喝酒,想当然的以为方建军是个能喝酒的大酒包,自己要是真喝可就得横着出饭店了。
申威找了个借口,与方建军客套了两句,只喝了一杯酒就走了。
一杯酒下肚,方建军脸唰的一下就白里透红了。
孟黎明吓了一跳,悄声问张双:“双姐,建军哥不是能吹一瓶吗?这脸色……”
张双咧嘴一乐:“你建军哥,不是能吹一瓶酒,而是吹牛能喝一瓶酒……对方都上门叫号了,咱不能让人给欺负住喽,有能耐得上,没能耐制造能耐也得上,这叫输人不输阵……”
孟黎明:“……”
此时的孟黎明,反倒感激申威的理智了,要不然真就不好收场了。
饭吃得差不多了,孟黎明叮嘱张双:“嫂子,你开着你那辆车,把建军哥、爱军哥、辛少和周子坤先拉到你们入住的菲格酒店,让服务员一人给开间房休息。”
孟黎明从孟爱军兜里掏出车钥匙,对几名记者道:“下午你们应该无法继续采访任务了,我送你们回单位。”
车子先到省w,放下宣传部门的柳承志,然后停在了电视台大楼前,电视台和电台合署办公,刘记者和戚玲玲都可以在此下车。
刘记者走了,戚玲玲却有些犹豫,吞吞吐吐的对孟黎明道:“小孟,把、把周子坤送去酒店不方便吧?我、我还是跟你回酒店,把周子坤送回家吧……”
孟黎明皱起了眉头:“然后呢?”
戚玲玲不明所以。
孟黎明:“然后,我再送你回单位?”
戚玲玲抿紧了嘴唇,可恨自己没有车,她如果去送周子坤,反倒麻烦了孟黎明。
孟黎明诘问完就后悔了,自己的内心年纪都步入中老年人了,和一个刚坠入爱河的小姑娘较什么劲呢。
孟黎明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情绪不对劲,也不应该情绪不对劲。
孟黎明转换了语气:“戚记者,你不必担心周子坤。菲格酒店是我哥家开的,专门有服务生照顾他们几个,我也会马上赶过去。”
戚玲玲吐出了两个字:“我代周子坤谢谢你。”
戚玲玲转身走了。
孟黎明的无名火再次熊熊燃烧起来,自己让人照顾的是周子坤,她戚玲玲凭什么代周子坤谢谢自己?她以为她是周子坤的谁?
孟黎明一脚油门赶往菲格大酒店。
本以为几个酒鬼都各自在房间里睡觉呢,结果,一进门就听见方建军、辛少和孟爱军三个人在大嗓门的侃侃而谈,上知天文,下晓地理,张双在旁边时不时插一句嘴。
这醒酒方式,还真够奇特的。
周子坤却不在其列,孟黎明问服务员。
服务员只说把周子坤送到了房间门口,然后就被周子坤关在了门外,没让服务员进屋照顾。
臭小子,还挺讲究男德呢。
孟黎明上了楼,试着推了下房门,门吱呀一声开了。
此时的周子坤,并没有像孟黎明想象中的那样在睡觉,而是坐在桌前,奋笔疾书。
哪里像喝醉酒的样子?
孟黎明轻轻走过去,周子坤浑然未觉,继续奋笔疾书。
孟黎明清楚的看见了周子坤写的稿子题目:破茧成蝶 黎明初升-----黎明服装厂两年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突破
奇怪的是,周子坤是用铅笔在写,而不钢笔或圆珠笔。
孟黎明轻声道:“怎么用铅笔写?我让前台给你送钢笔来。”
周子坤变戏法似的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只钢笔来:“我带钢笔了,和你的一样,英雄牌的!”
孟黎明:“……”
周子坤指着稿纸上的铅笔字耐心解释道:“这是陈老师教给我的省力办法。写稿子经常要改,没时间誊写。第一遍初稿用铅笔写,第二遍用钢笔改,第三遍在稿纸两格之间的细条格处再修改。一张纸上可能修改三遍稿子,最后再誊写。”
还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
孟黎明狐疑道:“你今天怎么没有喝多?那天晚上,可是又吐又断片的。”
周子坤尴尬挠头:“我、我通过几次喝酒已经品出来了,一杯酒、也就是一两半酒是我喝醉的分水岭,一杯酒之前,很清醒;一杯酒之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孟黎明哭笑不得,能把自己喝酒的酒量和状态研究得这么清楚的,怕是只有周子坤这个理科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