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毛茸茸的,好像挺好摸的样子
在林宝芝同俞洲平合作猎杀野猪时,林老太去隔壁村找到了当年给她和黄翠花接生的产婆,产婆姓金,年纪比她大上差不多一轮,因接生经验丰富老道,闻名于附近几个村子。当年林老太高龄生子,生怕出现意外,特地请了她过来接生。
因为年纪大,心有余力不足,金婆婆早已金盆洗手,看到林老太来找她,摆摆手说道:“我已经干不动了。”
林老太忙道:“金大姐,我不是请你接生的,我是想来问你一点事。”说着,她掏出兜里两个滚圆的鸡蛋递过去。
金婆婆没有马上接过来,但因着她不是空手上门,上门礼还算看得过去,态度倒也不错,请她坐下,问:“什么事?”又摸了一下自己全白的头发,“先说好,我年纪大了,脑子不中用,以前的很多事都忘了。”
这话是实情也是托口,她一看林老太的样子,就知道她是想打听一些过去老远的事,常年给人接生的,总会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秘密,但有些秘密能说,有些秘密不能说,她心明着呢。
林老太点点头,寻了个地方把鸡蛋放下,无论问没问到她想知道的事,这上门礼既然带过来了,她就没打算拿回去,看了一圈屋子,就只有金婆婆在,她可以放心地说话。
“我是清水大队那边林铁柱的媳妇,我和我家老头子40岁那年得了个老来女,18年前的事了,正巧赶上和我二儿媳妇同一天生产,她生的也是女儿,当时,请的金大姐您过来接生,不知您还有印象吗?”
林老太尽量把情况说得明白,“那会是10月末,天气差不多和现在一样冷,我们在同一个炕上生孩子,两个孩子出生前后也就差一刻多钟。”
金婆婆待她说完,盯着她的脸瞧了片刻,突兀道:“清水大队有户林姓人家,听说把女儿当眼珠子宠,不用她做饭,也不用她去上工,那户人家就是你家?”
林老太忙点头,“您记起来了?”
金婆婆下垂的眼角弯起来,露出个骄傲的笑容,“十里八村也就出了你们这一家这样宠女儿的,我常跟人说,那好命的闺女,是我给接生的。”
金婆婆忍不住回忆往昔,那些年多风光啊,不管是大婆娘小媳妇,还是大老爷们,见了她都对她客客气气地打招呼,家里她说一不二,可自从她干不动了,儿子媳妇就不太爱听她的话了,老伴去世后更甚。要不是她当年聪明留着点傍身之资,现在说不得养老都没人养。
一瞬间,金婆婆有些伤感,眼神不知往哪里落,说:“我记得当年你生产时虽然有些艰难,但没真正伤到,你儿媳妇更不必说了,生产得很顺利,你有什么好打听的?”
人家说家丑不可外扬,她只要把话问出口,几乎相当于把家丑扬了出去,林老太犹豫一下下,咬着牙根艰涩道:“您还记得我闺女出生时有什么身体特征吗?我当时只听到生了个女儿,就昏睡过去了,没来得及察看。”顿了一下,又说:“或者说说我儿媳妇的女儿也一样。”
金婆婆见多识广,很快领悟到她话里的意思,没人会无缘无故来问这个问题,除非是发现了孩子不对头,哪里不对头?身世不对头。又特意提了儿媳妇,也就是说,使坏的人,很可能是那个儿媳妇,金婆婆眼睛不由得睁大了一点,说:“让我想想。”
家婆和儿媳妇同一天同一个时间生孩子,这种情况太少见了,金婆婆故记得的事情多一些。后头,听说清水大队出了个好命的闺女,她好奇打听了一下情况,想起来是自己曾经接生过的人家,于是,一遍遍同别人吹嘘那姑娘的好命有自己一份功劳,吹嘘多了,记忆就更深刻了。
须臾,金婆婆想起了一个细节:“你的闺女腰侧有个像月牙形的浅红色胎记,比小指头要小,我不确定这些年过去,那胎记消失了没有。”
她给婴儿清理身体时发现的,当时觉得那胎记挺好看,比那些长毛的黑色胎痣好看太多,就多看了两眼,不过这不是什么要紧事,她看林老太又昏睡了过去,故没说出来。
闻言,林老太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惨白的,她给小时候的林淑慧洗过无数次澡,身上有什么能不知道吗?林淑慧身上根本没有任何胎记。
林老太不记得她是怎么从金婆婆家离开的,又是怎么回到了清水村,回到了林家。她脑海里只有一句话,她错爱了别人家的女儿十几年,眼睁睁看自己的女儿受苦了十几年。
另一边,林宝芝尚不知林老太专门去打听了一番她出生当天的事,她和俞洲平顺利结果了那只野猪。
她木矛扎到了野猪眼睛偏一点点的位置,野猪暴怒地冲过来,细铁丝正好勒到了它的鼻孔位置,林宝芝眼疾手快用柴刀刀背把铁丝下压一些,铁丝直接勒进野猪张开的大嘴上。
惨叫声惊天动地,林宝芝耳鸣了好几分钟。
被铁丝勒去大半条命的野猪战斗力微不足道,不费吹灰之力,两人就收获了一只死得不能再死的野猪。
“怎么分?”林宝芝绕着野猪转圈圈,眼睛雪亮雪亮。
“平分。”俞洲平吐出两个字。
这分法公平得很,林宝芝没异议,主要是怎么运回去,运回去后怎么藏起来,又怎么卖出去,她一个人根本吃不了那么多,也不打算上交给林家公中,想了想,打算向俞洲平取取经,“你那半打算怎么处理?”
俞洲平看她苦恼地皱皱鼻子,同先前那冷静从容的形象相差甚大,有点好笑。看久了,他发现林宝芝也不是那么丑,五官立体有神,主要是她脸颊没肉,皮肤蜡黄,头发枯枯的,才显得干瘪瘪的难看。
还有,身上穿的那是什么啊?补丁就不说了,大家的衣服都有补丁,多少的区别而已,袖子手腕遮不住,衣长连屁股都没到,裤子露出脚脖子,鞋子露出一点脚指头,像个要饭的似的。
他不动声色地嫌弃了一番,收回目光,实话实说:“我留一点自己吃,其他的打算卖掉。”当初和家里说好,他要是执意到这边当知青,家里不会给他任何支持,他需要自食其力。这是他为自己选择付出的代价,没什么可说的,俞洲平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为了显示自己的决心,离家时,不单单是行李,钱和票也没有多带。
这里的生活比他想象中艰苦,他要置购许多双人份的东西,他用一份,裴真真用一份,虽然裴真真从来没有求过他,但她是他年少慕艾时放到心里的人,也是他崇拜又要好的结拜大哥的未婚妻,他不在了,他理应帮他照顾她。
以知青干活得的那点工分,养活自己一个人都难,于是,俞洲平开始频繁地进入这座大山,频繁地出入黑市。
林淑慧以为俞洲平进出黑市是为了换吃的,但其实吃食只是一部分,更多的是用的。
“卖掉?”林宝芝心里高兴,她赌对了,俞洲平这个知青果然知道销路,不枉她同他合作一场,展颜露出一个浅浅的友好笑容,用商量的口吻道:“你看看能不能把我的份一起卖了?我需要钱和少量生活用品票,红糖票。我让你5斤好肉当报酬,怎么样?”
俞洲平看着她没吭声。
林宝芝暂时摸不透这边的物价,原身长这么大,少有自己买东西的时候,镇上的供销社也只是几年前伙同好几个林家人去过一次,所知道的物价,都是从旁人嘴里听来的,不够详细。况且,私人卖和供销社卖的价肯定不一样,她不可能直接承诺给俞洲平多少钱,最合适的就是用肉抵扣。
她试图游说道:“五斤肉不少了,你看这边大家一年到头也就吃几次肉,一次一小块,我这五斤肉相当于几户人家过年的量了。”俞洲平仍旧没有说话,林宝芝眨了眨眼睛,肉疼地咬咬唇,“六斤最多了,不干就算了。”
大不了她回去自己想办法,据说供销社的肉供货不足,有钱有票也难买得到,她不信她销不出去。
俞洲平真心实意乐了,他不是嫌五斤肉的报酬低,而是突然间想逗逗林宝芝,她肉疼舍不得的反应太有意思了,眨眼睛咬嘴唇,很生动,还以为她不苟言笑,表情寡淡呢?
“成交,六斤好肉。”他听到自己说,嗯,能多拿一斤也不错。
林宝芝松了一口气,舍去六斤肉有人帮忙总比自己无头苍蝇一样瞎摸索强,现在个人买卖东西算走私倒卖,被发现就等着挨批吧,她刚来这世界,小心为妙。
“那要怎么运出去?”林宝芝马上又忧愁起来,运不出去,就等于卖不出去,别人总不能到大山里买东西吧,不现实。
对此,俞洲平也愁,整只不好运,在这里分块又不现实,血腥味太大,很容易招惹来狼群等危险生物。
两人相顾无言,一分钟,两分钟,也不知到没到三分钟,林宝芝攥了下她自己到锁骨位置的小辫子,发狠道:“一起抬出去。”目测一百六、一百七斤的样子,一个人扛不动,两个人辛苦一下,应该能行。
说着,她用柴刀砍了一条较粗的树干当扁担,把枝枝节节修理了一番,拿出她以防备用拿上山的麻绳,把野猪利索地捆好。
俞洲平下乡当知青也才两个月,又时常请假,肩膀尚生嫩未磨出茧,他忍不住抬手摸了几下,预感未来几天会红肿不堪,但人家瘦得麻杆似的姑娘都发话了,他能退缩吗?不能,何况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上路前,林宝芝想找找有什么气味大的植物,遮遮野猪身上的血腥味,然后意外发现艾蒿,这种她不陌生的植物。
在她原本的世界,有毒辐射藏在光照中,无处不在,这也是很久很久前动植物变异的根本。人类常年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吃有毒辐射污染过的食物,久而久之身体里积累了一定量的毒素,需要定期排毒,如果放任不管,身体机能会早早衰竭,英年早逝。
排毒单靠身体自然代谢行不通,需要专门的排毒药剂,药剂师这个职业就是在那种情况下应运而生。
他们既可以配制出解毒剂,也可以配制出恢复身体元气等等相关的药剂,更逆天的,能配制出提升异能等级的药剂。
普通人当不了药剂师,只有异能者才可以,还要是异能者中的精神异能者,因为配药需要用精神异能把原材料中的有害物质剔除,留下精华。
哦,忘了说,她原本世界中的异能者其实从根本上分为两类,一类是身体异能,有该种异能的人身体素质强悍,反应灵敏,战斗力强,能对付高等级的异兽异植。另一类是精神异能,精神异能者身体素质较普通人不如,无法进行战斗,但他们是上天真正的宠儿,生来就触摸到了通向药剂师的门槛。
一个中低等级能配药的精神异能者,比很高等级的身体异能者更受人追捧爱戴,有许多特权,过着想象不到优渥奢侈的生活。
教她认字的大叔,是个纯粹的普通人,是个对精神异能者高高在上的现实不满的普通人,他坚信存在着普通人也能成为药剂师的可能性,一生致力于研究那种可能性。
在因为不分日夜的过度操劳倒下时,大叔终于研究出一种方法,成功配制出两款不太成熟的基础药剂,一为解毒药剂,二为恢复元气药剂。
林宝芝很早就认识了这个大叔,为报答他教她认字的恩情,在后来大叔分不出身挣取生存物资时,她自觉承担了养活他的重担,并帮他寻找各种各样的原材料。两人说不好是谁欠谁的多,关系也逐渐往师徒的方向发展,然后,大叔临终前,把毕生研究成果全交给了她。
可惜,她未完全掌握,就丧命在了高阶异兽嘴下。
不过,她清楚地记得基础复元剂的一味重要原料,就是未受污染的蓬元草嫩芽,检索了原身记忆,她知道这里的人喊蓬元草为艾蒿,好像是比较常见的植物,她先前没往植物这方面留意,故忽视了它。
俞洲平见她视若珍宝地小心翼翼折了一段艾草茎叶,放到鼻尖下闻味道,有些不解,这不过是寻常的植物,就是他长居京都,也认得,有必要那么稀罕吗?虽然不解,但他善解人意地没有出声打扰,静静地站在一旁等她。
等了一会,林宝芝恢复常态,薅光了这株艾蒿,简短地对他解释了一句:“可以用来遮掩血腥味。”
把艾蒿和野猪放在一起后,两人前后挑起扁担,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山下走。俞洲平个子很高,一米八出头,林宝芝虽瘦,但身量不矮,接近一米七,这个身高差异抬东西堪堪不会失衡严重,俞洲平走在前面,尽量弓着背,避免中间的野猪滑动到林宝芝那头。
日头西沉,天色渐渐黯淡,大部分人已经下山,尽管如此,两人也没有走寻常的大道,而是摸索着在小道上前进。因为一旦被人撞上,这野猪很有可能就不再属于他们,风险太大,不得不谨慎。
走走歇歇,快到山脚下时,林宝芝累得快要喘不过气来,哼哧哼哧的呼吸声萦绕在耳边,不是一道,是两道,俞洲平同样累得不遑多让,他一直刻意弓着背,消耗的体力是成倍的。
不能把野猪直接扛出山,两人找了个隐密的地方放下,林宝芝丢开扁担,也不管地上脏不脏,一屁股坐了下去,俞洲平挨着她坐,两人背部几乎靠在一起,但是没人意识到这点。
过了半晌,林宝芝气喘得匀了些,问:“接下来怎么办?”
“先藏在这里,我回头借辆独轮车,天亮前用它推到镇上。”现在零上2-3°的温度,根本不担心猪肉坏了,再有,黑市很早就开张,不用他等太久,他又正好认识一个可信的人能吃得下一头猪。
“行,你有打算就好。”林宝芝不再多问,眼睛瞥到她的尿素编织袋,又说:“我另外有一只松鼠和一只兔子,你顺便帮我卖出去呗,价格你随意定,抽成你看着办,然后给我留三斤猪肉带回来。”
好不容易打到野猪,没道理自己不狠狠吃一顿?她这身体,需要糖,也需要肉食滋补。
俞洲平无可无不可地应了个嗯字。
又喘了几口气,林宝芝打算站起来,不想脚软得厉害,身子猝不及防直往下跌,俞洲平恰好要站起,想也没想伸出手臂去扶她,与此同时,林宝芝本能地想抓个支撑物。
然后回过神时,就是两人抱在一起的场面,林宝芝愣愣地抬头,不合时宜地想,这小知青的眼睫毛怎么这么浓密这么黑这么长?从她的角度看,就像质量上好的小扇子,随着呼吸轻轻地颤动,莫名想试试手感。
俞洲平也怔愣住了,盯着她的头顶,思维不受控制地运转,这干枯毛糙的头发,也太丑了吧?但毛茸茸的,好像挺好摸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