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志不只在东冠为政
李志庚“志不只在东冠”一个地方为政,意欲在仕途上更进一步。而李耕这个农民兄弟则认为“市委书记已经是大宁乡人里最大的官了”,与其“拼命往上爬,不如多攒点钱。”
当兄弟的亲情受不了权力与金钱的诱惑,悲剧注定不可避免。李耕想靠弟弟的权力和地位捞到更多的钱,而李志庚则心中有更大的仕途追求,他深知到哥哥的过度敛财于己不利。
在各自利益的巨大分歧下,李志庚上次不得不亲自关掉哥哥的黄色会所,劝诫“适可而止”;李耕则痛恨弟弟自家贪腐,偏偏不让自己敛财,当下反唇相讥“先管管你自己和你老婆吧”。 至此,昔日“兄友弟恭”的关系出现裂缝。
“视财如命”的李耕也发展到完全不理会弟弟的前程,行为肆无忌惮。
显然,李志庚之所以管不住兄长,沦为色情业保护伞,除了“知恩图报”的心理,更因为自己本身就不干净。事实上,李志庚的“腐败亲友群”,除了哥哥李耕,妻子王云秀外,还有妹妹李小苑和妹夫吴军,乃至堂弟李永新,大家都在利用李志庚的关系大发其财。
只要李志庚管不住包括他自己在内的任何一个,他就不可能管得住其他人——“先管管你自己和你老婆吧”,就是这个逻辑。
李志庚在清凤市时认识的杨锦隆,也跟随着他到东冠来发展了。杨锦隆在东冠市成立南粤新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掷下1亿元,买下清凤市唯一的一家上市公司金泰发展29.7%的股份,成为金泰发展的第一大股东。而其中的5千万元,是在李志庚的帮助下,新世纪公司向东冠凤岗农信社、东冠石碣农信社筹得的借款。
就这样,杨锦隆顺利地成为金泰发展的实际控股人,并对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不但装入了自来水公司80%的产权,还介入了房地产业务。
后来,金泰发展更名“锦隆股份”,业务逐渐脱离纺织业向自来水和房地产过渡,财务数据也跟着变得好看起来。一时间,昔日的烂摊子摇身一变成为投资者眼中的香饽饽。
让杨锦隆身家暴涨的,还是要数“锦隆系”在金融市场上的一系列操作。
李志庚一坐上东冠市市委书记一职后,“锦隆系”便与东冠市国资委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争夺战,争夺的正是东冠证券的控制权。
锦隆股份作为一家民营企业,有敢跟国资委叫板的勇气,就在于公司背后有李志庚撑腰。
2007年6月,东冠证券股权转让意向书正式签署,约定将东冠金银珠宝实业、东冠诚信电脑手握的东冠证券40%股权转让给锦隆股份。
李志庚虽然帮杨锦隆清除了障碍,但在资本市场引起了业内人士的质疑,“东冠证券疑似被贱卖”的说法不胫而走。迫于舆论压力,已签订的转让意向书无奈作废。
为了再次帮杨锦隆完成心愿,李志庚公然提出五点意见,其中有两条耐人寻味:
1、“不求所有,但求所在”,意思是,东冠证券的股权不一定必须由国有企业持股,民营企业一样可以持股。
2、“若中标公司注册地在东冠市外,要将注册地迁移至东冠市”。
“这次东冠证券股权转让对锦隆公司的倾向性已经非常明确了。”时任东冠市国资委主任的梁建新事后回忆,杨锦隆多次到办公室找他,跟他说自己与李志庚的关系如何好,目的就是希望国资委在落实具体工作的时候,能够完全按照市领导也就是李志庚的意图办理。
后来,锦隆股份果真把注册地从清凤迁入东冠。满足要求后的锦隆股份,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成功参股东冠证券,最终合计持股44%,成了东冠证券参股股东。
光有一家参股的证券公司还不够,杨锦隆真正想要的是一家能够由自己控股的证券公司。
中山证券随后走进杨锦隆的视野。跟东冠证券相比,中山证券规模更小并且原有的股权结构也较为分散,同时还没有国资委与之竞争。想控股它,岂不容易?
于是在2013年、2014年,通过李志庚的帮助,锦隆股份先后通过收购及整合小股东股权的方式,合计持有中山证券66%股权,成了其控股股东。
至此,作为A股市场中唯一一家手握两张券商牌照的上市公司,锦隆股份控股中山证券并参股东冠证券,公司分别持有中山证券66%股权和东冠证券44%股权。
“锦隆系”在金融市场运作成功后,杨锦隆送给李志庚8000万元的感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