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第十三章
正文已更新, 正常订阅不受防盗影响。 在沈怡真诚的目光中, 边静玉有些食不下咽。
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世人常称恩人为恩公, 公一字是种敬辞, 给恩公立长生牌都不是什么稀奇的事。这长生牌和祖宗牌位一样重要。或许在沈怡看来,边静玉帮了他们沈家很多,因此再如何尊敬边静玉都不为过。但在边静玉看来, 他只是做了自己能做的事情而已,真当不起沈怡这般敬重!
“怡弟……你的心意我领了, 只是以后再不可做这样的事了。”边静玉艰难地说。
沈怡以为边静玉是领悟了“烛光午餐”的浪漫含义, 但因为太浪漫而害羞了,所以才让他以后不要再做这样的事。他轻笑了两声, 说:“这次算是我的突奇想, 你若觉得我唐突了,我以后就改了。”
边静玉松了一口气。他可不想给沈怡当祖宗!
边静玉和沈怡吃饭的酒楼是那种已经经营了多年的口碑良好的酒楼。这样的酒楼一般是不缺生意的。在他们吃饭时, 二楼的客人渐渐多了,很快就把整个二楼都坐满了。边静玉和沈怡的位置靠近窗边,不如中间的位置那样显眼,再加上很多人都自持君子秉着非礼勿视的原则一般不会朝他们看去。
但这是一般情况。
在正午点着蜡烛吃饭可不算是一般情况。
这行为太奇怪了,大家都忍不住朝他们看来。有些人胆子大些, 就正大光明地看。有些人脸皮薄些, 就偷偷摸摸地看。他们都想要看个一二三四出来。边静玉再如何淡定, 在各种炽热的目光中, 也觉得吃不消了。他盯着那蜡烛看了一会儿, 问:“你……若是吃得差不多了,不如我们就离开了吧?”
沈怡其实也被各方目光瞧得浑身不自在了,忙说:“好好,我们回去吧。”
待他们下了楼,有那种好奇心很重的食客立刻招了店小二来问话,这大白天点蜡烛吃饭到底有什么说头?小二就把沈怡前头说的那些话复述了。食客们摇摇头,都说这异域的风俗真是太奇怪了啊!
用垃圾信息给古人们大开了一番眼界的沈怡对此无知无觉,他主动提出要送边静玉回家。边静玉心想,自己又没有七老八十,哪里需要沈怡送了。不过,在沈怡期盼的目光中,边静玉也没有拒绝。
边静玉背着书袋。其实这里头装的都是他整理出来的要送给沈怡的自学资料,但沈怡不知道,还以为这是边静玉念书时要用到的书本。沈怡从边静玉手里接过包,说:“还挺沉,我帮你拿一会儿。”
“不用了……”边静玉说。
“我帮你拿着吧。”沈怡笑着开了句玩笑,“被重物压多了,会长不高的。”
边静玉:“……”
你高了不起啊!
沈怡有心要活跃下气氛,才会开了一句玩笑。结果,边静玉心里却恼了。当然,作为一名很有教养的翩翩公子,从边静玉脸上是看不出来什么的。边静玉微笑着对沈怡说:“那好吧,辛苦怡弟了。”
“不辛苦。我当年跟着戒嗔师父习武时,每日都要背着石头上山,比这可沉多了。”沈怡说起了自己以前的事情,“你也知道,我一直不能见外人,但戒嗔师父是方外之人,不在外人之列,所以我那时常在师父身边修行。一来是为了强身健体,二来能日日听师父们诵经念佛,据说这可以帮助我固魂。”
边静玉一下子就听进去了。这样的经历对于边静玉来说是很稀奇的。和沈怡一比,边静玉自己的经历就有些乏善可陈。他有些羡慕地打量着沈怡的体型,说:“不错。那你的身手一定是极好的了?”
沈怡摇了摇头,说:“戒嗔师父教我的拳法只能做养身之用,并不是能上阵杀敌的真功夫。”
“这样啊……”
“不过,若在路上碰到了劫财的小贼,我也能立马将他拿下。那些重石不是白背的。”沈怡又说。
两人沿着长街不紧不慢地走着。边静玉面上带笑,脑海中却冒出了一个比自己矮小的沈怡。沈怡像小媳妇一样的哭唧唧地说:“一定是我当年被石头压多了,还帮你拎了那么重的书袋,所以我后来再也没有长了。明明我十六岁时还比你高的,现在只过去两年,你怎么就反过来比我高出一个头了呢?”
边静玉脸上的笑容越柔和。呵呵,说不定他两年后真能比沈怡高了呢!
见边静玉开心,沈怡还因为他是因为自己说的能战胜毛贼这话而高兴,也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沈怡想让边静玉更高兴点,就主动说起了自己对于日后生活的打算,道:“我想做外卖行业的生意。”
“外卖?”这是一个新名词,边静玉此前并没有听说过。
沈怡道:“打个比方,我有一家酒楼,有些人得闲能来酒楼中吃,但有些人不得闲,这时候他又想吃我们酒楼的饭菜了,那该怎么办呢?我就给他送过去。所谓外卖服务,就是提供送货上门的服务。”
边静玉懂了。他仔细想了想,认真地说:“你这想法十分新颖,我觉得此事可为。旁的不说,就是我在太学中的同窗们,虽太学提供的食物不错,但总有想换换口味的时候。可我们平时轻易出不来,于是只能忍着。”如果沈怡说的外卖服务真能办起来,那么如边静玉这样的学子就是他的潜在客户群。
沈怡见边静玉认同自己,心情立时变得更好了。
边静玉又说:“只是,这里头也有不少问题。要把食物送到别人手里又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美味,食盒就要重新设计,这里头估计成本不低。送外卖时,肯定不能连着食盒一起送。那么,负责送外卖的人岂不是要在那里等着,等他们吃完了再把食盒收回来?这样一来,你得雇上多少人来送外卖啊?”
沈怡显然已经想过这个问题了,说:“食盒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你也知道,在我父兄的事上,你那位姚姓友人帮了很大的忙。我母亲听了你的意见,决定常给那人送些家常菜去。她为了能保温,就亲自设计了一款食盒,外头用袄子包了。我瞧着不错。如果真要做外卖的生意,这食盒可以推广开来。”
边静玉点了点头。
沈怡继续说:“至于食盒回收的问题。我刚开始做这个生意时,人手肯定是不足的。因此,我只会接受长期的订单。比如说有那种来京城参加科考的考生,一次不中,便又在京中等上三年,这三年就赁了一间小屋苦读。他们大都厨艺不佳,我们可以在月初时和他们定下合约,这一个月都准时给他送吃食去,头天的食盒在第二天送饭时回收就好了。再有那种商家,整日在店铺里忙着做生意,不好亲自做饭的,也是我们要争取的客户。”说白了,他想要做的这个外卖生意其实是和快餐结合在一起的。
“这便没有任何问题了。”听得沈怡说得面面俱到,边静玉有些欣慰。
沈怡笑着说:“借你吉言,我也盼着这事能顺顺利利的。”
边静玉想了想,又说:“你也知道,皇商鲁家是我外祖家。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只管开口。”
“好。”沈怡应道。
两人继续肩并肩地走着。沈怡原本是右手拎书袋的,似乎有些累了,就换到了左手。边静玉犹豫了一下,略有些迟疑地问:“这外卖一事算起来也该归到商贾的行列中。你莫非已经打算好从商了?”
沈怡摇了摇:“这事若真能成,肯定是放在我娘名下的。我总不能一辈子只做这事。”为什么不放在自己名下?沈怡虽未直说,边静玉却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显然还没有放弃平-反后参加科考的打算。
边静玉心头一松,只觉得压在他心头的一块无形的石头被搬开了。既然沈怡还有雄心壮志,他肯定要支持,便笑道:“既然如此,你手上拎着的这个书袋就不必还给我了。这些是我抓紧时间整理出来的,原本就是打算要送给你的。你先看着,若是有什么不懂的,就写信问我……见面问我也是行的。”
沈怡的眼中迸出了惊喜的光芒。
作为被沈怡紧紧盯着的那个人,边静玉有些不自在地避开了视线。
两人沿着长街不紧不慢地走着。即使他们接下来没有再说话,两人之间的气氛也显得非常融洽。明明从酒楼到安平伯府有一段不短的距离,边静玉来时是坐车的,现在走着回去,竟是没觉得过去多久就走到安平伯府所在的街上了。时间是有弹性的,和对的人在一起,总觉得时间流逝得如此匆忙。
“我们这种行为就可以称之为是轧马路吧?”沈怡忽然说。吃过烛光午餐后一起轧马路,虽然烛光午餐有些失败,但整个过程也可以被称之为是一件浪漫的事情吧?沈怡的心中忽然起了一丝满足感。
边静玉却有些沉默。
沈怡看向边静玉。
边静玉微笑着说:“轧?马路?马路我知道,马车走的道可以简称为马路。但你说的轧又是何意?莫非你觉得我很胖?”呵,他哪里胖了!他到底哪里胖了?这沈二竟然敢当面说他重得能把大路压了!
不知道为什么,沈怡总觉得边静玉那平静的微笑中似乎带着一抹杀气。
寻常人像他大病一场之后,总需要养上一年半载才能慢慢恢复元气,沈怡却不是这样的。他第二天就能下床了。张太医复诊时就说沈怡已经没事了,连那种益气补血的药都不用多吃。苏氏对着张太医千恩万谢——她自然更感激安平伯夫妻,但两家日后是亲戚,沈家能在漫长的岁月里慢慢报答安平伯府,这份感激就深埋于心底了——张太医却表示受之有愧,他看着沈怡枕头边上的符纸若有所思。
身为一名医者,张太医尊孔圣人的话,对于鬼神之事存有一点基本的敬畏之心,但却不会真相信求神拜佛能治病。可是,此番为沈怡诊治,显然颠覆了他的认知。他初次为沈怡诊断时,沈怡分明已是生机已绝的脉象,就算有鲁氏提供的好老参,又有他张家祖传的金针手法,但就算运气好一点,也不过是堪堪能保住沈怡的命而已。但他过了一日来复诊,沈怡的脉象却已经无限接近一位健康人了。
张太医实在不敢说这是自己的功劳。得知为沈二公子求来符纸的正是已经与沈二公子定亲的边二公子后,张太医只能在心里对自己说,只怕是老天爷不忍见这一对有心人生离死别才大了慈悲吧。
张太医为人正直,面对苏氏的感谢,直说自己受之有愧,又叫她千万把符纸收好了。
苏氏听得这话,心里对边静玉感激更甚,当即决定要亲手做个荷包,让沈怡把符纸随身携带。
因张太医觉得自己在沈怡这儿没帮上什么忙,但却已经收了鲁氏的老参作为诊金,就顺便替苏巧娘、苏巧娘早产生下的女儿以及正在养胎的虞氏都看了病。他已有年岁,给女眷看病是没有妨碍的。
张太医在宫里常给娘娘们看病,很擅长女科,有了他的方子,沈家女眷们只慢慢养着就能好了。
沈怡虽有个小名叫怡娘,又自小养在内宅不见外人,但其实他性格刚硬,半点不带女气。他的学问是沈德源这位探花一手教导出来的。若不是沈怡因故不能外出参加科举,他早已经是本朝年纪最小的秀才了。除了做学问,他每年还去庙里清修数月——和尚是方外之人,不能算在外人之中——跟着一位武僧学了多年的拳脚,因此并没有寻常书生那般羸弱,叫人瞧着竟是个非常可靠稳重的少年人。
只是,就算他一直勤加锻炼,魂魄离体这种事却是控制不了的,于是他仍是大病了一场。
好在,这一劫终究是过去了。
这是沈怡清醒后的第二日。
魂魄离体后的奇遇被他忘了个一干二净,只把很多从别的光点那里得来的信息——其中绝大多数都为垃圾信息——记在了潜意识里,成为了一种常识和一种本能。它们将在不知不觉中影响到沈怡。
沈怡很快就知道嫁去钱家的姐姐被抬回了沈家。他知道姐姐肯定是受了委屈。如今父亲和兄长还陷在牢里,他是家里唯一的男丁,自然要担起顶门壮户的责任。他要为姐姐做主,找钱家讨回公道。
“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沈怡问。
苏氏抱着猫崽子似的外孙女,语气中带着一抹恨意和一抹不屑,道:“都传那钱松禄和兰敏郡主有了私情,我们沈家又倒了,他们钱家便想弄死巧娘给郡主娘娘腾地方呢。”钱松禄就是沈巧娘的丈夫。
“兰敏郡主?她不是已经嫁人了吗?”沈怡有些惊诧。
兰敏郡主是康平长公主的女儿,是当今圣上的外甥女。一般情况下,长公主的女儿只能封县主。兰敏郡主本来只是兰敏县主。在康平长公主为她择婿时,宫里正为五公主择婿。当时,康平长公主看好镇国公府的杨三郎,还对杨家透了话,悄悄地叫兰敏县主和杨三郎在寺庙里见了一面,只待兰敏县主一点头,杨家立刻派人上门来求亲。结果,宫里忽然也招了杨家说话,最后杨三郎成了公主驸马。
女儿抢走了外甥女的姻缘,皇上知道这事后多少有些亏心,就把兰敏县主提为了郡主。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兰敏郡主谢了恩,迅速订了一门亲事嫁去外地,她成亲的日子比着五公主和杨三郎成亲的日子还要早上几天。康平长公主府是在用这种方式向皇上表明,他们对皇家绝无怨气。
这都已经是三年前的旧事了。
“听说那位郡主嫁去未及一年,她丈夫就病死了。她留在那家守了一年的孝,早在半年前就带着嫁妆悄悄地回了京城,只不过没有回康平长公主府,而是住在城郊的别院里。”苏氏说着从鲁氏那里听来的消息,“那别院离着钱松禄求学的书院不远……”已经不知道钱松禄和守寡的兰敏郡主是如何勾搭上的了,但他们确实有了私情。所以就算这回沈家没有遭难,只怕沈巧娘在钱家的日子都不会很好过。
“该死的……”沈怡骂了一句。
钱松禄行事略有不周,便有风声透了出来。这种桃-色事件的传播速度往往都是很快的。边静玉听到一些风声,当时沈家还阖府落在监牢里,他只得派了一两个可靠的心腹偷偷盯着钱宅,然后又回府找安平伯夫妻商量。安平伯夫妻心里惊疑不定,正要探探这件事情的真假,沈家的判决就下来了。就在苏氏领着长媳、幼子出狱的前一日,沈巧娘在钱家院子里摔了一跤,早产了。因为他们一直派人盯着钱家,自然就知道接生婆被收买了的事,安平伯夫妻顿时顾不上苏氏这边了,两人一起去了钱家。
钱家果然有人想在沈巧娘生产时弄死她,给她造成一个血崩而亡的假象。好在安平伯夫人鲁氏直接冲进了产房,把沈巧娘救了下来。虽然大家都说宁毁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安平伯夫妻也不是沈巧娘的正经长辈,但眼看着沈巧娘留在钱家是连命都保不住了,他们就横下一条心把沈巧娘接回了沈家。
在苏氏看来,不说安平伯当年对沈德源赐银的恩情,就说这一次,她一儿一女皆是因安平伯府才能保住命,若是把沈巧娘生的女儿也算上,那他们沈家就欠安平伯府足足三条命。苏氏真是不知道该如何感激安平伯府才好,她恨不得能做牛做马去报答他们。与此相反,她现在无比痛恨钱家那帮人。
“昨日,你初初醒来,张太医正为你施针时,钱英那厮抬着半死不活的钱松禄来了。”苏氏扯了扯嘴角,“钱英直骂钱松禄是个孽障,还说再不认这个儿子了,随我们沈家打杀。哦,他还说,接生婆是被他老妻收买的,连着钱松禄都是不知情的。钱松禄虽私德有亏,却不敢真谋害了巧娘的性命。我只对他说,不管这事是谁做的,我再不敢把巧娘送去钱家了,钱家若还有点良心,就放巧娘一条生路。”
钱英就是沈德源的好友,也就是沈巧娘的公爹。不管钱英是不是真被妻儿瞒在了鼓里,一想到沈巧娘那半死不活的样子,苏氏就想咬死钱家人。但她却不能这么做。若沈家只剩她一个人了,她可以舍了自己去和钱家鱼死网破。可现在,她要顾及还在牢里的丈夫和长子,要顾及再也经不起惊吓的儿媳妇,要顾及虚弱的女儿,于是她硬生生把那口气忍了下去,忍得她心肝脾肺都像被刀剐了似的疼。
苏氏手里捏着那个被收买了的接生婆,这可以是证据,却也可以不是证据。钱松禄已经和兰敏郡主勾搭成奸了,兰敏郡主背后站着康平长公主。若苏氏去状告钱家时,这事里头有了贵人插手,那么钱家完全可以说这接生婆只是被钱英老妻身边的嬷嬷收买的——反正这些事确实都是由那位嬷嬷出面去做的——他们只咬死说这嬷嬷和沈巧娘有私仇,那么钱家不伤筋不动骨就能够把这件事情抹平了。
苏氏明白这里面的勾勾绕绕,所以她只能忍。
“现下只盼着你姐姐能干干净净脱离钱家。其余的事情,我们以后再算!”苏氏咬着牙说。
沈怡气得两眼通红,猛然站了起来,说:“难道就这么放过钱家?我不同意!”
“你不同意也得同意!我们必须忍着!”苏氏疾言厉色地说,“你姐姐,是安平伯府救回来的。为了你姐姐,他们直接站在了钱家的对立面,也站在了兰敏郡主和康平长公主的对立面。你真把事情闹大了,只怕连安平伯府都得不到好!我们现在是瓦砾,碎了也就碎了,但若是连累了安平伯府怎么办!”
沈怡被苏氏点醒了,少年人忍着满腔的怒火和悲愤重新坐了下来。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苏氏又说,“但有仇报仇,有恩更要报恩。安平伯府那边……你已过了十六生辰,生死大劫已消,再见外人已经对你的身体没有妨碍了。你亲自去一趟安平伯府以示感谢吧。”
“是。”沈怡立刻严肃地应道。
要上安平伯府的门,自然不能空着手。虽沈家日子艰难,但苏氏还是尽力张罗出了一份很有心意的礼物。除此以外,苏氏还暗示沈怡,提醒他应该给已经和他定亲的未婚夫边二公子准备一份礼物。
送什么好呢?因沈怡之前情况特殊,这还是他第一次亲自给边静玉准备礼物呢!
沈怡沉吟片刻就有了主意,询问家里唯一的小厮,说:“阿墨,去哪里能买到猫呢?”
“猫不必买,谁家的大猫生了小猫,我们带上小黄鱼去‘聘’一只就好了。”阿墨回答说。
沈怡说:“那你去附近打听打听,看看谁家有漂亮猫仔的,我要去聘一只公的回来。”
“非要公的不可?”
“这是要拿去送给边公子的,非要公的不可。”沈怡故作淡定地说,耳尖却微微有些红。他似乎听人说过,送心上人礼物绝对不能送恐怖僵尸玩偶,得送熊猫。沈怡其实不知道恐怖僵尸玩偶是什么,也忘了这件事是从哪里听来的了,但他好歹知道了得给心上人送一只雄猫。他对这个认知深信不疑。
真是奇怪啊,难道雌猫就不行吗?为什么非得要雄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