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镇魂关
立春,万物起始。
冷风裹挟着雪絮,钻进了李桃歌白皙脖颈。
从京城来的少年,已经习惯了雪虐风饕的鬼天气,将皮袄的领口竖起,遮盖住不输于女人的细嫩肌肤,抬头望着空中梨花旋舞,一双桃花眸子眯成缝,自言自语春天来了。
掐指一算,来到镇魂关已经月余。
本以为自己的身子要养些时日,谁知十天后便行动自如,观天术带来的弊病,除了气血稍亏以外,并没有太大恶果,李桃歌不知是好是坏,干脆活一天算一天。
配隶军是边军中最低贱的身份,这些天李桃歌吃了不少苦头,洗脚,洗衣,做饭,砍柴,喂料,倒夜壶,干的都是卑贱的活,同营士卒嘲笑他也是将军,只不过是“夜壶”将军,好在他心静如湖,没什么脾气。
如今扎下根后,将军大人的底裤有多宽,都统大人几时起夜,记得比过节都清。
营房里,夫子的道理和朝廷的规矩,都不如伍长老孟的烟袋锅子。
镇月将军是西疆重要将领之一,也是镇魂关的土皇帝,若想要活着回到永宁城,必须把将军大人伺候舒坦。不料屋漏偏逢连夜雨,才给鹿将军倒了几天夜壶,人家调来了四五位美俾贴身服侍,他这位“夜壶将军”丢了差事,变成了专门管理马匹的槽头。
夜壶将军变槽头,李桃歌很高兴,虽然管不到人,手底下就几十匹马,但不用上战场,饷银也加了一钱,苦点累点不算啥,起码有命回到京城。
李桃歌来到马厩,牵出一匹年老体瘦的黑马,拍拍马背,在马耳朵旁边小声嘀咕几句,等到黑马心不甘情不愿地将脑袋一昂,喷出两团雾气,李桃歌才笑眯眯地抬起马腿,殷勤地修理起马蹄。
在相府时,自己的小院紧邻马厩,常常看到马夫喂马,遛马,也偶尔探讨养马奥妙,日积月累,李桃歌成了半个养马宗匠,明白这马跟人一样,脾气不一,绝没有相同之说。
这匹“旺财”就是马群中的另类,脾气古怪,口味刁钻,不是上好的精料,宁可饿死都不吃一口,比鹿将军都难伺候。
所幸李桃歌脾气温顺,耐心也很好。
风雪中走来一名穿着破甲破棉裤的老者,五十多岁年纪,皱纹纵横,竖眉恶目,油腻的头发上沾着一层雪花,显得比实际年龄更苍老一些,左脸有一道长达三寸的刀疤,邋遢凶狠,偏偏留着文人雅士偏爱的山羊胡,看起来极为怪异。
老者就是老孟,睡在炕头最东边的伍长,自称孤命人,父母早早亡故,无儿无女,听一个大炕的兄弟说,老孟年轻时讨过一房媳妇儿,哪曾想到进门没多久,得了一场重病,撒手人寰,算命先生说老孟命不好,克六亲,谁沾上谁倒霉,老孟索性没在续弦,拎着柴刀投身军伍,一呆,就是三十年。
孤命人老孟靠在马厩大门旁,抽了口旱烟,怪声怪调说道:“小桃子,把我老伙计伺候舒坦了,改明打起仗来,你们这些小王八犊子都不中用,我这条老命能不能活着回到镇魂关,全得靠它。”
李桃歌这名字过于拗口,第二天改为小桃子,听说是之前营里养过一只猫,叫做桃子,只不过被马踏成了肉泥,幸好后继有人。
俗话说什么人配什么马,老孟性格古怪刁钻,旺财更是马仗人势,瞧见主人来了,强硬收回马蹄,从鼻孔里频频喷出白雾,双眼趾高气昂,使劲往上翻。
李桃歌伺候人的活干久了,自然懂得眉高眼低,先给旺财喂了一把精料,接着对老孟陪笑道:“孟叔放心,旺财吃的都是好东西,别的马能跑一百里,它能跑三百里,绝不会误事。”
李桃歌嘴甜,只要是官,见谁都要称呼一声大人,跟在老孟屁股后面伺候久了,明白他讨厌官场那一套,干脆以子侄自居。
“累死老伙计都跑不到三百里,瞎他妈叨叨。”老孟冷哼一声,“不管跑多远,能把老子的尸首驮回来就行。”
听出弦外之音,李桃歌拍去手心草屑,轻声问道:“孟叔,今年要打仗了吗?”
老孟干瘪枯瘦的右手抚摸着旺财稀疏鬃毛,左手捋着山羊胡,瓮声道:“入冬早,草木枯竭,牛羊找不到草料,十有八九会饿死,牛羊倒下,蛮子们就没有口粮,为了活命,肯定会来打草谷。只不过借着什么由头,就不好说了,或许是他们娘娘的亵衣让大宁的江湖好汉偷了,又或许是皇子吃了咱们的补药,拉稀拉死了,再或者王旗被咱臭丘八擦了屁股,那帮蛮子没读过圣贤书,可不讲什么仁义道德。”
听完老孟的诨话后,李桃歌轻轻一笑。
作为大宁王朝的西大门,已经跟骠月兵戎相见上千年,以前是年年打,月月打,天天打,心情好了打,心情不好更要打,没吃的要打,吃饱了撑的也要打。后来两剑山一战,那名横空出世的大宁剑仙斩掉了骠月皇帝,又斩掉了两名谪仙人,几近于斩掉骠月气数,那些年倒是消停不少,近几年养足了精神,又开始在边境撒野。
老孟从油亮漆黑的袖口中摸出一袋东西,丢给了在那盘算着今年会死多少人的李桃歌,“上个月的饷银,顺道给你捎了回来。”
饷银二字,使李桃歌水润眸子顿时一亮,小心接过,从袋子里捏出碎银,又重新装好,再用一块红布包住,揣进怀里。
吝啬鬼般的小家子气,引得老孟一阵怪笑,说道:“数都不数,不怕老子偷拿几钱?”
李桃歌笑道:“数过了,总共一两二钱。”
老孟皱起挂有一层浮雪的眉毛,“不该是一两四钱吗?怎么会少了一成还多?”
李桃歌无所谓笑道:“差的不多,不碍事。”
老孟哼了一声,说道:“约莫是鹿大人又刮了一层油,他奶奶个荷叶腚!我就说嘛,放着舒坦的二世祖不做,跑到边关来吃苦受罪,原来是发财来了!”
鹿将军出自林州鹿家,八大家族旁系,常年扎根于军伍,是大宁数得着的豪族,镇月将军不过是从五品,又是极西蛮荒之地,远不是鹿家能看得上的肥缺。
猜出缘由,老孟继续发着牢骚,“大宁军中,除了禁军,咱们边军饷银最多,可兵部扣两成,到了西府再扣两成,来到镇魂关,只剩下六成,鹿将军再抽一成,还让不让弟兄们活命了?!再逼下去,边军没准就成了反军了!”
如此大不敬的言语,把李桃歌吓了一跳,左右张望一番,悄声道:“孟叔,慎言啊!这可是砍头的大罪。”
老孟挤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冷笑,道:“老子打了这么多年的仗,啥时候怕过死?倒是你小子,正是生龙活虎的年纪,偏偏跟糟老头一样窝囊,有人来吸你的血,啃你的肉,刮你的骨,心里头就没犯嘀咕?”
李桃歌搓了搓被冷风冻红的手掌,低头笑道:“我娘说过,心宽一尺,路宽一丈。”
所谓的“娘”,只不过是李桃歌虚构出来的,把书里的贤妻良母形象搬出来,稍加润色,便是娘亲模样,而且他时常胡思乱想,娘亲对他说话的和蔼脸庞,尤其是在梦中经常相遇。
这是十几岁的苦命少年,苟活于世的资本。
老孟沉吟片刻,琢磨这话里的滋味,点头道:“你娘是明白人,说的没错,我要是早些年见到她,没准能给我开开窍。”
李桃歌远眺挂了一层白帐的巍峨城头,眉头紧锁。
流放的路上,周典几次三番流露出对箫爷爷的不满,说边疆乱成一团,文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最底层兵卒的卖命钱,都要克扣至一半,谁能不急眼?这怪人家心生怨恨?
兵部,安西都护府,这都是文官把持的要职,把挤干油水的饷银再放到镇魂关,将军再刮一层,不激起兵变已然不错了。
西疆之患,或许不仅仅是骠月王朝的铁骑。
老孟抖落肩头雪花,说道:“对了,城东林子里闹狐仙呢,那帮狼崽子跟得了失心疯一样,都去凑热闹,说好了子时捉妖,你不打算插一手?”
李桃歌收回思绪,摇头道:“狐仙有什么好瞧的?”
老孟挤挤眼,一脸猥琐道:“这书里说啊,狐仙都是大美人,皮肤光滑如绸缎,腰肢细嫩如柳条,眉目勾魂,国色天香。咱这破地方,男人少,婆娘更少,满街都是娶不到媳妇的单身汉,抓住狐仙以后,弄回来当老婆,岂不是比神仙都快活?”
李桃歌想起老孟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如何能出口成章?诧异道:“狐仙能变美人?哪本书里提过?”
书倒是书,只不过是风流艳书,老孟战场上有幸捡到过一本,珍藏多年。
老孟觉得那帮写书人坏到根了,人间的旖旎香艳写完了,开始把神仙鬼怪都融进书中,弄的爷们钻心的痒。那本书不仅写的入骨三分,插画也惟妙惟肖,老孟字认的不多,可画谁都会看,观摩久了,书页都翻烂了,自然对于书中的妙语如数家珍。要是真喜欢读书,也不至于扛着脑袋卖命这么久,才混到伍长的惨淡境地。
咳咳。
这……
老孟急忙用干咳来掩饰尴尬,随口说道:“我是听说书先生讲的。”
编瞎话,主要是害怕这小子开口要书,李桃歌喜欢看书,任何书都爱不释手。多年的老伙计,要是被这小子拿走了,岂不是等于是要了老孟的命?
李桃歌信以为真,说道:“我倒是看过一本关于狐仙的书,书中写到,狐五十岁,可化为妇人,百岁可变美女,千岁即于天通,称为天狐,善鬼魅,使人迷惑心智。即便能幻化为美女,也是百岁高龄的老妪,再加上一身狐骚,娶回家当媳妇,怕是不妥吧?”
老孟硬气道:“咱们刀口上舔血的爷们,死都不怕,还怕区区狐妖?!百岁老妪怎么了?一身狐骚怎么了?你太小瞧那帮狼崽子了!天天在营里舞刀弄枪,憋的脑袋都快炸了,只要是母的,你看他们敢不敢上!”
一番豪言壮语说的慷慨激昂,颇有统领千军万马的将军气魄。
李桃歌似笑非笑,桃花眼弯成了月牙儿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