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糟老头子
第四十二章 糟老头子
月如钩。
李六斤站在空荡荡的院子里,抬头仰望着苍穹。
这么冷的天气,绝对不是观星望月的好时机,而且六斤也没有那样的闲情逸致,他在等一个东西。
时间不大,天空中传来隐隐约约的振翅之声,赶紧拿起一方雪白的手巾用力挥舞,片刻之后就有一只瓦灰毛色的鸽子落在他的肩头。
这显然是一只驯熟了的信鸽。
从鸽子脚上取下一管细细的竹筒,小跑着来到李吴山的卧房,将小手指粗细的竹筒交给李吴山。
从竹筒中出去一卷纸筒,徐徐展开成为一张两指宽的纸条上,纸条上只有两个字儿:顾,催!
当初打着组建大旗军的幌子,以安排军中官职为诱饵,分别从京城的四大家族手里边“诈骗”了二十多万银子。现如今已经过了将近三个月,李吴山这边依旧没有动静,顾子谦顾大公子肯定着急,派人去李记车马行催问此事,完全在李吴山的预料当中。
作为京城第一掮客的顾子谦谷大公子都有点着急,另外那三大家族的人估计也有点坐不住。毕竟他们花了那么多的银钱,李吴山这边却一点动静都没有,当初许诺的官职依旧是空中楼阁,肯定会催一催的。
这么大的事情金雀儿做不了主,也应付不来,只能请示李吴山。
没有半点犹豫,直接在纸条上了写了一个字:推。
既然金雀儿做不来主,那就让她把这个事情推到自己身上来,让四大家族的人来大旗庄找我李吴山好了。
把这张只有一个字的纸条交给了六斤,让他放飞信鸽……
“刘三房那边怎么样了?”
当李吴山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腊月赶紧站出来说道:“两日之前,刘三房的老婆和孩子搬了过来,过几天他小舅子也要来了,刘三房想给他小舅子安排到伙房里边……”
“刘三房积攒了三十多缗钱,装进一个黑陶瓦罐藏在墙洞中……”
刘三房的大旗庄民团的“总教官”,李吴山关心一下他的私人生活也在情理之中。但这绝不是一般意义的是“关怀”,而是监视。
这倒不是说李吴山对这个总教官不放心,而是为了锻炼六斤、腊月这些孩子们的潜伏、刺探能力。
在李吴山的训练之下,这些个孩子不仅要完成例行的格斗、长途负重奔跑、野外生存等等训练科目,还要学会潜伏、窃听、观察、刺探等等诸般技巧。
有了这二十多个“小间谍”,李吴山对大旗庄每一家每一户的情形都了如指掌,被监视的目标一天吃几碗饭,家里的老母猪生了几只猪崽儿,等等这些琐碎的细节李吴山都知道的一清二楚,甚至连被监视目标夫妻之间的在被窝里说了些什么,都能在第一时间知道。
“初九,我让你监视的那个人怎么样了?”
“好叫亲爹知道,那个人整日里在村中游荡,昨天偷了刘学究家的那只狗,在后山烤熟吃了,狗皮和狗骨头就埋在那棵歪脖老柳树下面。二十三那天还偷了张寡妇家的一只老母鸡……”
“他整天里就做这些偷鸡摸狗的事儿吗?”
“也不全是,”初九回答道:“平日里他就在打谷场上厮混,看民兵们训练,找机会蹭点吃食,若是填不饱肚皮就到粥棚那边去排队,混几碗粥。今日却没有出现,我过去看了看,那老东西好像受了风寒病倒了,不停的咳嗽……”
“嗯,我知道了。”
第二日,清晨。
天气依旧冷的邪乎,坚实的地面已经冻出了横七竖八的大裂缝,又干又冷的风呼呼的刮着,好像小刀子一样。
崔耀祖蜷缩在打谷场旁边的干草堆中瑟瑟抖,遥望着不远处的粥棚,看着升起的炊烟,想要站起来走过去弄一碗热粥吃,却感觉到头重脚轻几乎当场栽倒。
他病了,而且病的不轻。
他已过了知天命的年纪,挨饿受冻喝西北风,身子骨早就招架不住了。
哮喘加上要命的咳嗽折磨着他,让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竟然连站起来都变得异常困难,只能蜷缩在被自己的体温熨热了的干草堆中活受罪,活像是一只正在等死的丧家之犬。
这个时候的崔耀祖,开始回忆起自己的过往时光:
以前的崔耀祖可不是这个样子,而是过着锦衣玉食鲜衣怒马的好日子。
李吴山说的很对,他就是“阉党余孽”。
天启朝的时候,九千岁魏忠贤权势滔天炙手可热,很是网络了一批党羽,形成了人们常说的“阉党”。崔耀祖的叔父崔呈秀时任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是“阉党”中仅次于魏忠贤的第二号人物。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是历朝历代的普遍现象,叔父成了权倾朝野的重臣,作为嫡亲侄子的崔耀祖自然也是飞黄腾达起来,攀附着叔父的势力和人脉很快就成为五品朝廷命官,娇妻美妾良田千顷,一时风光无限。
可惜好景不长,崇祯皇帝登基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铲除“阉党”。魏忠贤伏法,作为阉党二号人物的崔呈秀下场同样悲惨,不仅被戮尸抄家,还祸及子孙。
作为崔家的子侄,崔耀祖本应该被追夺出身逮捕下狱,但他却因为见机得快,早早的跑掉了。
怀着对朝廷的深仇大恨,这十几年来,隐姓埋名游走江湖,吃遍了各种苦头。前些年见到李闯势大,就投入到闯军当中,想要重新搏一个锦绣前程,再次找回那种呼奴喝婢锦衣玉食的人上人生活。不过他很快就现自己完全不被重视,而且闯军似乎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有前途,所以就找了机会做了逃兵,再次流落江湖,过着偷鸡摸狗饥一顿饱一顿的颠沛生活。
无意之中听说了大旗庄这边的情形,游历四方“胸怀壮志”的崔耀祖马上就意识到了这是一个机会,所以才巴巴的赶过来投靠,希望能得到李吴山的赏识,共同创建一番英雄伟业。
一直以来,崔耀祖都以“崔卧龙”自诩,始终认为自己的心存锦绣腹有良策的斑斑大才,拥有非常敏锐的洞察力,可以看清楚天下大势,定然会成为张子房或者是诸葛亮式的人物。可惜这个李吴山既不是汉高祖也不是刘皇叔,连续几次很直白的表示出了自己的投靠之意以后,李吴山根本就不拿他当回事,甚至几次三番的要把他赶走。
连续数次打击,让满脑子宏大报复的崔耀祖心灰意冷,本想抽身而走继续寻找他心目中的“明主”,但很快他就现李吴山采纳了他的建议:通过开设粥棚赈济饥民的方式收揽人心壮大力量。
当大旗庄的粥棚开起来的那一刻,崔耀祖就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李吴山一定就是仔细苦苦寻找的那个人。只是碍于时机还没有完全成熟,不敢公然招揽他。
可惜的是,自己的身子骨不争气,竟然在这个时候病倒了。
在这个饥寒交迫的时刻,在这人命如芥的世道中,怕是只能如一条野狗般死去,永远都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了。
就在崔耀祖满脑子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阵细碎的脚步声,紧接着,一个脆生生的女声在身旁响起:“喂,你这糟老头儿……好像病的很厉害啊……”
睁开糊满了眼屎的双眸,看到了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丫鬟。
崔耀祖曾见过银雀儿几次,知道她是李吴山的贴身丫鬟,心中顿时狂喜,以全所未有的敏捷一骨碌蹿了起来。完全是因为过于激动的缘故,一把抓住了银雀儿的手腕:“是李吴山让你来请我的吧?我早就知道他一定会来请我的……”
“你在胡说些甚么?我家老爷是何等样人,怎么会请你?”银雀儿用力挣脱了他,后退了几步,有些畏惧的看着这个疯子一般的半死不活的糟老头子,远远的将一件半新不旧的黑布棉袄丢给他:“我家老爷是大善人,最是怜贫惜弱,看你年纪大了又实在可怜,不想让你死在这里……要不然还得花费力气烧埋了你……你还是穿上棉袄赶紧走吧……”
银雀儿最不喜欢的就是崔耀祖这种人,不仅满口疯话,还总是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搅的四邻不得安宁。前些日子就是这个糟老头子,偷了张寡妇家的一只老母鸡。
张寡妇把那几个老母鸡当做命根子,平日里连一颗鸡蛋都舍不得吃,却被这糟老头偷了一只烤着吃掉了。那张寡妇是有名的泼辣女人,岂是好惹的?硬是举着擀面杖追了他半个村子……
“请大姐回禀你家老爷,就说我崔耀祖已经明白了他的心意,”也不知因为什么缘故,崔耀祖原本苍白的脸色已涨的通红,眼神异乎寻常的清亮,连那让人揪心的哮喘也好了很多:“我一定会静心等待,只要李老爷振臂一呼……”
“你这糟老头子,又在说疯话了!”既然已按照老爷的吩咐赏了他一件棉袄穿,银雀儿就再懒得搭理崔耀祖了:“我家老爷只是不想你死在我们大旗庄罢了,没有什么心意不心意的,你可不要想多了……”
银雀儿已经走远了,崔耀祖还在呆呆的愣。
一直到了铜锣声响起的时候,才猛然醒过神儿来,赶紧从干草堆中翻找出一只带着豁口的破碗夹在腋下,穿上了那件黑布棉袄,踢踏着破鞋朝着粥棚那边跑了过去!
要开饭了,得尽快过去排队,要不然的话就只能等下一锅稀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