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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爱情——刻在我们最好的年华(10)

我打开衣柜,想多找几件衣服穿,意外地看见了我喜欢的那件衣服……

Acton 5

小程同学下班回来,看见我穿着新衣服坐在床上搓手指,立刻把电暖气打开,把我冻僵的手放在唯一温暖的胸口。

他问我:“还冷吗?”

“不冷了。”我指指身上的衣服,“你什么时候买的?”

他随口答:“中午去买的,回来时你没在家,就先挂在衣柜里了。”

“可是……很贵的。”

他笑着说:“我说过,钱有很多机会可以赚,取悦你的机会却不会经常有。”

他说过吗?

他这人什么都不好,就是记性总是这么好!

Acton 6

我穿着最喜欢的衣服,靠着最喜欢的男朋友。

那是我经历的最寒冷的冬天,也是我记忆中最温暖的寒冬!

他拥着我,提议:“我们一起考研吧!”

“考研?”高考的经历让我至今心有余悸,简直让我产生了心理阴影,什么都不想再考了。

“嗯,如果我们一起考上研究生,我们的父母或许会改变些想法。”

我老爸的确暗示过我:“工作不比读书,社会上很复杂,接触的人多了,总会改变一些初心。你们如果能留在学校,关系可能会更稳定。”

我有些犹豫:“可是就凭我这笨脑子,累死也考不上研究生啊!”

“放心,还有我呢,我可以辅导你。”

“可是……”

他笑着吻吻我的脸:“你不想再跟我做同学了吗?”

“想!”

“过阵子我把工作辞了,专心陪你考研!”

“好!”

两个月后,他辞了工作陪我专心复习,从此之后,我也踏上了考研这条不归路。

Acton 7

为考研奋斗的时光,是我记忆中最悲惨,也最温暖的时光。

每天,我们风雨无阻地去自习室学习,在堆积如山的习题集中奋斗,直到深夜才带着累晕的脑子回来。我靠在两个蜡笔小新的大脑袋上,累得一动也不想动,他会烧一盆热水,端来让我泡泡脚……

看着他温柔的眉目,我总会说:“为你累死都值得!”

尽管这么说,很多次面对天书一样的考研资料,我真的坚持不下去,泄气地说:“我不想考了!我根本就不可能考上……我为什么要为不可能的事情浪费时间?”

每当那个时候,小程同学总会对我说同一句话:“有些事,你坚持了,不一定能成功,但你不坚持,你一定会失败……就算注定要失败,你希望你失败时,说一句‘我努力过,我不后悔!’还是说一句‘如果我当时再多努力一点儿,或许不是这个结果……’”

我咬咬牙,拿起书来继续看。

我不是为了一定要考上研究生,我只想有一天可以坦然地对自己说一句——我尽了全力,我没有遗憾!

Acton 8

对于英语四级N次没过的我,被英语阅读折磨得有多惨,可想而知。

而他,被我的笨脑子折磨得有多惨,不想也知道。可他总是捺着性子,教我怎么去领悟出题老师的精妙思路,教我怎么去记住一个个枯燥的英语单词。

午夜睡前,他会翻出政治书,给我讲讲邓小平的先进理论,和我讨论讨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

清晨醒来,他总要先考我几个英文单词,为了不被他鄙视,我不得不拼了小命把单词牢牢记住。

每当我承受不住压力,想要放弃,他会陪我漫步校园,为我描绘着美好的同学时光:“我们一起考上研究生,又会成为同学,我们一起上课,一起去食堂吃饭,你还能去操场看我踢球,给我当啦啦队……”

憧憬中,我又会精神百倍地继续学习。

每当我累得精疲力竭,他会带我去吃我最爱的烤肉,弥漫的肉香中,他承诺我:“以后我们考上研究生,我天天带你来吃这家店的烤肉……”

我笑着握住他的手:“别忘了你答应过我的话。”

“你该对我的记忆力有信心。”

“嗯,我就算对所有事都没信心,也对你的记忆力有信心。”

那时候,他是我最大的动力,是我最希冀的未来……

Acton 9

研究生考试结束,我焦急地等来了成绩。

我们都考上了。

我考了多少分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他考了个非人类的分数,全系第一,可以直接硕博连读。

对高学历有着非常态膜拜之情的老爸老妈听闻这个消息,彻底淡定了。

老爸还跟我恳谈了一番,主题思想是建议我:“你们一起读博吧,在学校感情比较稳定。”

考虑到老爸吃过的盐比我吃过的饭还多,我当晚给小程同学打电话:“你读博吧,我也考博士。”

他十分犹豫:“读博至少要四年。”

“四年也不算久,反正你年轻,有时间。”

“可你确定你能博士毕业吗?”

“为了我们的将来,我拼了这条小命也要读!”我拍着胸脯说。

“好,那我们就一错到底吧。”

就这样,我们一错到底了!

我相信,幸福的路从来无所谓对与错。

即使你选错了路,只要你坚持走下去,坚持不回头,也一样会到达幸福的终点。

怕只怕你总是在不同的路上来回兜圈,不知道什么才是你想要的幸福。

——《爱情秘籍》第十一课——

如果你确信自己喜欢上他,千万别立刻让他知道,不是为了保持女子的骄矜,而是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会显得不那么珍贵。

试着去靠近他,让他更深刻地了解你,等到你确认他已把你了解得非常透彻,如果他还是没有任何表示。那么,你就直接表白吧!

因为他很有可能和某人一样,是个感知反射弧超级长的人!

Chaptr18我的学霸室友

自从大学毕业,我对“闺密”这个词有了新的认识。

以前,我以为闺密就是两个人形影不离,朝朝暮暮,一起逛街买东西,一起分享美食,一起笑,一起闹,一起回忆过去、憧憬未来……

后来遇见了乔乔,我才明白:真正的闺密可以没心没肺地笑,也可以痛彻心扉地哭;闺密不用一见面就没完没了地说,但心底的秘密一定会告诉对方;闺密即使相距遥远,也从未停止过彼此牵念,一遇到事情,不论开心还是不开心,总会想要告诉对方……

Acton 1

自从开始读研究生,我和小程同学约定好了,暂时放下个人情仇爱恨,重新做回“同学”,重新开始过集体生活。

在与学霸们的集体生活里,我深深现,学霸是这世上最单纯、最可爱的一类人,特别是我的学霸室友乔乔。

乔乔是传说中的超级学霸,考试成绩永远以100分为奋斗目标,90分为自我承受底线,永远的全系第一,永远靠奖学金生活。

我以前一直以为这种人必定天赋异禀,当我得知她把所有专业课的书和笔记看了无数遍,完全可以倒背如流,还要在自习室里熬夜复习,我才深深懂得了一个道理——

天才,靠的是百分之一的灵感;

人才,靠的是百分之百的汗水。

从此,我天天跟着乔乔室友愤图强,注定不能成为天才,我至少要做半个人才,是不?

Acton 2

乔乔是那种特别善良、特别温柔的女生。

不论她多忙,不论我的问题多没技术含量,也不论我抓着她问多少遍,她都会用她扎实的基础知识为我全方位立体化地耐心解答,直到我完全懂了为止。

我想,我今天能在女博士这条不归路上越走越远,一大半要归功于乔乔。

但是,我今天能在言情小说的世界执迷不悟,也要归功于乔乔。

因为,是乔乔把某原创网介绍给我,我才知道,原来那些在我心中酝酿的故事可以写下来,可以和人分享。

2005年的某晚,我开始写我的第一部小说,虽然构思和文笔都很稚嫩,却是我完完全全为自己写的故事,不为了迎合读者的口味,不为了点击率,纯粹是凭借自己的爱去写。

乔乔是我的第一个读者,她认真地给我留言,坚持不懈地鼓励我,让我在几乎没有留言和点击的情况下,满腔热情地写完了整部小说。

乔乔说:“等你将来出了书,一定要送我一本签名书。”

我只当她是开玩笑,随口答:“好!”

其实那时候,打死我都不信我会出版小说,还出了这么多小说,更不信会有这么多人喜欢看我的小说。然而事实证明,有一句话你不得不相信:“梦想一定要有,万一实现了呢!”

Acton 3

像乔乔这么温柔可爱的女生,在狼多肉少的T大,自然被很多人觊觎。

大一时,他们班的男生们铆足了劲想追,可乔乔被外系的学霸以闪电的速度追上了,跌破了不知多少副眼镜。

乔乔和她的男朋友是很像的人,都很努力学习,都有着明确的人生目标。

他们都喜欢旅行,他们用业余时间做家教,存够了钱就去喜欢的地方旅行。他们坐着最慢的火车,住在最简陋的小旅馆,可是他们会拍很多很多的照片,照片上的两个人,笑得比阳光还灿烂。

刚刚认识乔乔,我便对她的爱情故事十分好奇。一日夜谈,我问起了她和男朋友是怎么认识的。

她轻轻一笑:“我们应该算是……师生恋吧!”

我当时就从床上跳起来:“什么?你们不是同一级的吗?”

“是啊。可是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是大物实验课的代课老师……”

据乔乔回忆,她认识她男朋友,是在一次实验课上。彼时,她是学生,他是代课老师。

他清风朗月站在前面,年轻的面孔和老成的语调让她印象深刻。

她坐在最靠近他的位置,安静地做着自己的实验,认真地记录下实验的现象和原理,实验记录本写得满满的。她第一个完成了实验,微笑着帮助所有向她求助的同学。

她就像是带着光环的天使,不经意间进入了他的世界。

后来,他以乔乔提交的实验报告存在问题为由,将她叫到实验室,一起讨论实验结果。

乔乔被这位“老师”的耐心教导感动,也被他严谨的逻辑思维折服,就在她满心崇拜着这位年轻有为的“老师”时,他告诉她,他们是同级的学生,他除了第一节实验课是帮忙代课,剩下几节课都是为了接近她,主动要求代课的……

就这样,一段浪漫的“师生恋”拉开了帷幕。

“他好腹黑啊!我喜欢!”我不禁感慨万千。

乔乔笑红了脸:“我也喜欢。”

Acton 5

乔乔和男朋友真可谓志同道合。他们一起读研、读博、一起去留学,后来又一起留在T大做了大学教授。

前不久,乔乔从资本主义国家回来了,我迫不及待去T市看我的两个未来女婿,一个聪明伶俐的是准女婿,另一个肉墩墩的是备胎女婿。

我正和两个女婿相处得不亦乐乎,乔乔忽然问我:“你答应我的签名书,什么时候送我?”

我惊讶万分:“你怎么知道我出书了?”

她笑着说:“我还在追你的文呢!”

我不禁哑然。

回往事,十年已过,那份纯纯的情意,却美好如初!

Chaptr19那些朋友,那些爱

在T大读博士时,我只顾着忙碌,忙着研究课题,忙着写小说,疏忽了小程同学。等我想起他时,忽然现小程同学对我的态度有些改变,我每次打电话给他,他都说很忙,不是忙踢球,就是有饭局,有时候说是在学习,迫不及待地挂了电话。

我依稀嗅出一股情变的味道。

一日,我给小程同学打电话,问他在做什么,他声称自己在寝室洗衣服,没说几句便匆匆结束通话。

对于“从不麻烦自己”的人,洗衣服会不恳切地求助女友,这绝对不合常理。

我毫不犹豫去了他的寝室,酝酿了满满的“捉奸”情绪,直接冲进门。

结果,我没捉到“奸”,捉到了“赌”。

无视麻将桌上惊讶的三个男生,我走到小程同学的面前,掐了掐他的脸,笑问:“你不是说在洗衣服吗?衣服呢?”

他立刻承认错误。他从来都是认错态度良好,但屡教不改。

看热闹的三个男生大笑:“你平时不是挺男人的吗,原来怕媳妇啊!”

“是啊!我看你踢球作风很硬朗啊,在媳妇面前怎么这么软呢?”

“难怪最近他的脸越来越大了,原来是被媳妇掐的。”

“……”

小程同学轻轻咳了一声,悄悄跟我说:“媳妇,给我个面子,我回头跪CPU行不?”

考虑到在几位帅哥面前,应该维持一下淑女形象,我点点头:“好吧,等没人了我再收拾你!”

平息了内战,小程同学为我介绍他的新朋友,看上去很有个性的帅哥是小关同学,主研变态的流体力学。因为小关同学的人生目标是做教授,所以大家都叫他关教授。

略有些营养过剩的是苏同学,他是管理学院的博士,毕业后准备考公务员,所以大家叫他苏主任。

还有一个高高的腼腆同学是魏同学,他是研究机器人的,将来打算去个机器人公司做技术,所以大家都叫他魏总监。

至于小程同学,大家一致认为他适合做生意,所以叫他程总。

他们都是博士生足球队的队员,最近这段时间,几个人在球场上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球场下打打麻将,喝喝酒,相处得很是愉悦,于是天天在一起厮混。至于课题研究,对他们来说,那都是夜深人静睡不着时,打时间做的事。

由此可见,我的情敌不是美女,而是几位帅哥。

Acton 1情敌之关教授

关教授是我见过的最帅的男人,不是帅在脸上,是帅在骨子里。

据说他从小就很瘦,在幼儿园的时候经常被其他孩子欺负,他老爸怒了,指着他的鼻子说:“以后谁再敢打你,你就打他,打残了爸爸给他出钱治。”

他老爸绝对是一时气愤才会这么说,可是这句话瞬间激了关教授男人的血性。他从幼儿园打到博士,一场场肉搏战役,练就了他一身战无不胜的好武功。

据可靠传闻:只要关教授出手,对方必倒地不起。我原本不信,后来有幸见识了一次,我对他的崇拜之情便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那是一次学校组织的足球联赛,各个系都会出一个球队参与比赛,我去看小程同学踢比赛,意外现关教授也在相邻的球场比赛。

比赛正踢到激烈的时候,小程同学漂亮地过人,正准备射门,结果被对方后卫连人带球一起踢飞了,当时就挂了彩……

把我心疼得都想冲上去挠人!

这边裁判还没来得及掏牌,那边风一样的人影掠至球场,我刚一眨眼,就看见关教授一拳挥出,踢倒小程同学的那位队员立马倒地不起……

果真是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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