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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清澈的愚蠢

威尔森费力地端着他两条胳膊伸到极限才能揽得住的烤盘,颠颠的跑到有些年头的烤箱面前,小心翼翼的设定好时间。

随后他去仓库背了一袋备用的面粉出来,送去后厨的戈洛瑞丝太太那里。

这么一趟简单的旅程,他瞟了外面那个古怪的男人不下十眼。

那家伙太奇怪了,就那么呆愣愣的在店门口站了两个小时,眼睛不停的打量着周边的一切。

这让威尔森想起了曾经踌躇在这家面包店之前的自己。

无数个因饥饿而辗转反侧的凌晨,威尔森常常会经过戈洛瑞丝太太的面包店。

老婆婆每天都要起的很早和面蒸烤,通常凌晨三四点就会在店里飘出诱人的香气,往往这个时间段正好是威尔森结束了一夜偷盗的时候。

威尔森不喜欢偷东西,所以经常完不成卡特的任务。

完不成任务,就等于没有价值,而没有价值的孩子是没有资格获得食物的。

没有食物,就会饿肚子,这时候就有一个小人在他的脑袋里站出来:只是偷点东西而已,你手到擒来的东西,对那些大人无伤大雅,但这可以保住你的命!

可每次他确定了目标想要下手的时候,另一个小人就会冒出头来:你有没有点出息?你想一辈子当个小偷,从小威尔森变成「大卡特」是吗?

于是他又会空手而归,迎接他的只会是卡特的破口大骂和殴打。

所以很多个黑漆漆的夜里,伤痕累累的威尔森会偷偷的站在垃圾箱旁边,偷偷的注视灯火通明的店里忙碌的戈洛瑞丝太太。

他内心的小人有无数次被诱人的黄油香气击倒,哭喊着告诉他:只是进去要点吃的而已,那么好吃的面包谁会不心动呢?

可当他想开门进去讨口吃的的时候另一个小人却钻出来怒骂他:有没有点出息,你这么喜欢接受别人的施舍吗?跟条野狗一样!

威尔森连「谢谢」都不知道,自然也不会知道这两个小人一个叫做「渴望」,另一个叫做「自尊」。

但就是这么两个小人,让威尔森这些年一直靠着吃垃圾度过,从未下手偷窃。

直到道格先生的出现。

那天威尔森如往常一样站在戈洛瑞丝太太的面包店前,借着漆黑的夜色隐藏在垃圾堆里。

在他脑海里两个小人正在打架的时候,道格先生走进了戈洛瑞丝太太的店里。

他感到诧异,因为老婆婆的店除了污水帮的高层会光顾之外,几乎没有人会特地来到这里买面包——毕竟泥腿街区太过名声狼藉了。

威尔森能确定道格先生是个不速之客,因为他的皮肤是黄色的,而不是雾都人通常的白色。

他身上的服装与雾都格格不入,无论是肮脏的贫民窟还是繁华的上流社会,都没有这种装扮的人。

卡特常告诉威尔森这些黄皮家伙最好欺负,不管是偷还是抢,他们就像泥捏的一样不会生气。

威尔森觉得道格先生不是。

在泥腿街区长大的威尔森对「眼神」有着天然的感应,他可以通过一个人的眼神来判断出这个人属于什么类型。

威尔森从来没见过如同道格先生一般的眼神。

既悲伤又热烈,失魂落魄又满是期待。

威尔森见过很多人的眼睛,但从来没见过如此复杂的眼神,他第一眼就看出道格先生是个有故事的人,但究竟是什么故事他却阅读不出来。

这很少见,因为大部分人威尔森只需要一眼就能看个大概。

妻子劈腿、父母过世同样是悲伤难过,但威尔森能从其中品尝出不同;升职加薪、新婚大喜同样是高兴,威尔森也能分辨出来。

有罪之人、无罪之人的眼神迥然不同,从小生活在滋生犯罪的温床里的他自然能一眼看出来。

可唯独道格先生这里他犯了难,眼神复杂的让他琢磨不定,道格先生眼里有忏悔,有痛苦,又有希望。

他太复杂了。

威尔森本能的不希望这样一个复杂的人接近戈洛瑞丝太太,于是他进行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犯罪。

他找机会偷走了道格先生的手机,希望让他明白泥腿街区是个肮脏不堪的地方,在这里生活会让你失去所有。

过程很轻松,威尔森的技术和他自信的一样好,道格先生就像是没有丝毫察觉一样。

可威尔森明白不是这样,只是对视了道格先生一眼,他就明白道格先生什么都知道,他只是懒得揭穿自己。

后来发生的一切改变了他的命运,让他脱离了卡特的掌控,甚至能在梦寐以求的面包店里当个帮工。

他还记得道格先生对戈洛瑞丝太太请假的那晚,两人走在泥腿街区的巷子里,道格先生在距离面包店不远的地方突然站住,看着夜里泥腿街区唯一闪烁着温馨灯光的小店铺。

威尔森看着突然停下的道格先生愣住,道格先生站在垃圾堆旁,只是一瞬间就让威尔森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道格先生沉默的看了一会面包店,什么也没说,只是走过去摸了摸他的头,像是威尔森曾经摸自己的乞丐小窝旁的小狗一样。

“辛苦了。”

道格先生是这么说的,威尔森的生命里从来没有人对他说过这么一句话,但是他的眼睛比他的耳朵先听懂了。

他觉得很丢人,悄悄把脸背了过去,语气稍微有点颤抖。

“谢谢。”

“威尔!法棍烤好了!你帮我拿出来,然后撒上香粉!”

戈洛瑞丝太太的呼喊声把威尔森的思绪拉了回来,他连忙擦了擦眼眶,警惕的环顾了一下四周确定没人看见。

威尔森小跑着打开了烤箱,拿出里面香气扑鼻的法棍,按着戈洛瑞丝太太交给自己的比例撒上香料。

“该吃午饭了,威尔,想吃的话自己拿着吃就行!”

威尔森“哦”了一声,补充道:“从我的工钱里扣!”

“哈哈。”后厨的戈洛瑞丝太太似乎被逗笑了,“好的,小领导。”

威尔森拿起一根被烤制的喷香的法棍,看向屋外那个呆呆的傻瓜。

这么冷的天那个傻瓜居然只穿了一身破破烂烂的夏装,威尔森可以确定他是刚刚成为流浪汉的。

因为他的眼神里透露着一股“清澈的愚蠢”,而真正的老流浪汉都是狠厉的,不择手段的。

威尔森看着那个徒有其表的家伙摇了摇头,不用想,肯定是哪个刚毕业就被派来当卧底的倒霉蛋,这种货色格兰特这几年不知道杀了多少。

“唉。”

威尔森叹了口气,拿着烤好的法棍走出门外。

肖恩正一脸严肃的打量着这个臭名昭着的街区,以自己丰富的知识储备进行着解析,准备潜伏加入黑手党,大展一番拳脚。

可就在他脑补着“对不起,我是卧底”的画面的时候,自己面前的面包店突然打开了一个小缝。

面包店的小学徒走到自己面前,扬了扬手里的法棍。

他刚想拒绝,然后他眼前这个面包店的小帮工第一句话就让他破了防。

“吃点东西吗,警察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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