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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马赛

“昨天老夫夸你们将来一定都会满腹经纶,可你们是否知道,这满腹经纶便是出自周易。

《周易·屯》中,云雷屯,君子以经纶。经纶:治理丝缕,理出丝绪叫“经”,编丝成绳叫“纶”。这满腹经纶泛指人很有学问,形容人极有才干和智谋。

所以读了很多遍周易,你就会发觉它并不是那么晦涩难懂,至少我们平时用的词经常都是出自周易。

好,今天老夫给你们讲讲这第八卦“比卦”,这一卦第五爻的爻辞中说“王用三驱,失前禽”,老夫不说意思,咱们先讲故事。

说是商朝的开国帝王商汤,有一次外出,看见野外有人在张网捕捉猎物......”

杜白抑扬顿挫的讲到一半,课室的房门就从外面被大力推开。

是大皇子怒气冲冲的走进来,直奔宸王而来,“谢宸灏!就是你对不对,是你将刘博士养的鱼偷吃了,然后将鱼骨扔到了本宫的院子里的是不是?你起来,你起来去跟刘博士讲清楚,根本不是本宫做的!”

林晨吃惊侧目,他昨天也只是穿着运动鞋在大皇子的院子附近走了一圈而已。这个宸王居然比他还缺德,吃完的鱼刺都扔到了大皇子的院子,哈哈哈,绝!

宸王歪头,“皇侄儿,宫里什么山珍海味没有,明天就放假了。你若是嘴馋,也忍一忍等回宫的不就可以吃到了吗?

刘博士一把年纪了,他又素来爱鱼嗜命,你又何苦为难他?”

大皇子怒吼,“我说了不是我!”

林晨眨眨眼睛,这么沉不住气,“本宫”都气丢了。这孩子要是没有野心还没事,这将来要是空有野心,这不就是一个妥妥的炮灰嘛。得离这人远点,连他身边的人都得离着远点,容易被牵连。

宸王指指门口,淡淡的笑着说,“本王以亲王之名,命你给本王滚出去!”

大皇子恨恨的瞪着宸王,然后说了一句,“谢宸灏,你给我等着!今年的马赛魁首一定是本宫的!”

宸王慵懒的斜靠在椅子上,用林晨之前说过的一句话回了过去,“嗯,晚上睡觉把枕头垫高点,梦里什么都有了。”

杜白见大皇子摔门而去,摇了摇头,然后对着宸王说,“意气之争是少年人,但若是想长久做少年人,你必须自己要有不败之力才行,单纯的仰仗他力亦不长远。”

宸王知道杜白这是在为他担心,站起来躬身行礼,“学生受教!”

上完午课,太学府里到处都是躁动,因为除了十五的望假之外还要有为期二十一天的马赛。

春季的马赛与秋季的秋狝是这个桓朝一年两大盛典,桓朝的掌权人陈郡谢氏以军事起家,成名于东晋时期,几乎垄断了东晋王朝所有的军政大权,形成了与皇族司马氏“共天下”的局面。

后因后代弃武转文,谢氏一族才逐渐没落。直至隋朝末期,各地群雄蜂起,长期战乱民不聊生,谢氏一族又上马争天下,一统江山。

所以开辟桓朝的高祖皇帝谢桓,在位期间便立下这一年两次盛典的祖制,为的就是让后人不要忘记谢氏一族是靠马上定乾坤才换来的荣光。

桓文帝在位时崇文不尚武,马赛和秋狝不算被重视,但等到桓嘉帝登基之后,因桓嘉帝本是军武之人,所以格外看中马赛和秋狝。

每年这两场盛典中表现优异者,都会被桓嘉帝钦点成武将,所以马赛和秋狝也成为了一次能够平步青云的机会,引得很多青年才俊趋之若鹜。

马赛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竞速。绕清凉山下的官道一圈正好是六十里,凡是参赛的人分六天角逐,每天取前十六名。

在竞速部分拿到名次的人,再组建六人团队,共有十六支团队进行第二部分击鞠比赛。

击鞠比赛共比十五天,以抽签的方式两两对决,胜利的团队以十六进八,八进四,四进二,二进一的方式角逐出最终的魁首。

凡是进了前四名的团队都有一定的奖励,若是获得魁首,就会被皇上御赐鎏金马鞍或是千里良驹。

等林希听完林晨的讲述之后,眼睛先是亮了一下,然后又叹了一口气,甩着手帕说道,“我现在是大家闺秀了,这热闹怕是与我无缘了。”

林晨搓搓胳膊,“哎呦喂,我的林大小姐,你想去凑热闹就直说嘛!别整这幅怨妇脸行不行?”

林希马上就笑了出来,“哈哈,林晨,我就知道你最好了!带我去吧,求你了!我的四肢快退化啦!”

“你不是觉着当天山童姥挺爽的嘛!”

“是,爽!这不是爽歪了嘛,哥,亲哥,赶紧给你家妹子我扶正吧!”

林晨高臂一挥,“走,现在就去给你正道正道,大房那边把河曲马驹送来了,我领你去看!”

林希和林晨跑到平阳侯府里的马房,找到钟叔。

林晨兴奋的问道,“钟叔!我的马呢?是哪一匹呀?”

钟叔终于有点笑容的给林晨指了指马厩里最小的一匹,林晨的嘴角却直接就拉下来了,“这就是跟乌雅马同一品种的河曲马?莫不是骗我的吧,怎么看上去好丑啊!”

林希翻了一个白眼,“你懂不懂啊,这是小马驹,河曲马的耳朵就是比较小的。但你别看它耳朵小,它的听觉是最灵敏的,比猫的听觉还强。

而且河曲马算是马中智商比较高的,河曲马记忆力很强,喝过两次水的地方它就能记住了。它还通人性,你没事要跟它多聊聊天,时间长了它就知道你在说什么了。”

林晨不相信的问钟叔,“钟叔,小希说的对吗?这是正宗的河曲马吗?”

钟叔不明白智商是什么,但林希说的大部分都是对的,“少爷,小姐说的很是。这确实是正宗的河曲马,这匹马驹应该才四五个月大,正是和人认主的岁数。

等这马驹长成年,就会变得高大威猛了,它要是记住的地方那是永远都不会忘记的,性情也温顺,耐力还好。

这匹马驹更是上品,你看它通体青黑,胸廓良好,腹紧有力,康健的很呐!奴才还从管事那要来一些上好的糠麸,保准把它养的结结实实的!”

林希笑着对钟叔说,“钟叔,认识你这么久,这还是头一次听你说这么多的话!”

钟叔的脸一下就红了,“老奴嘴笨,是个没趣的。”

林希摆摆手,“有趣有趣,术业有专攻嘛,您养的马驾的车都是好的,我们有你可放心了。”

林晨也点点头,“是啊钟叔,来,我帮你刷马!”

“哎呦,使不得使不得,这等污糟别脏了少爷的手!”

“没事,我正好跟它联络联络感情!对了,我是不是得给它起个名字啊?”

林希眼睛眨眨的看着林晨,林晨立刻抱住小马驹,“这是我的,你想都别想!”

“哥哥!”

“啥都不行!我叫你姐!你离我的马远点!”

“哥哥!”

“姐姐!”

“切!”林希见实在要不来,扭头走了。

林晨抱着小马驹瑟瑟发抖,“黑土啊,你看见了吧,我可是为了保护你,连大魔头都敢得罪了,往后就咱兄弟两相依为命了。”

钟叔忍了忍忍了忍,还是忍不了的说,“少爷,这是匹小母马!”

林晨满不在乎的说,“哦,那正好,走了一个妹妹,又来了一个。”

钟叔其实是想说,黑土这个名字是不是太难听了点。少爷不是都去太学里读书了吗,怎么不起个好听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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