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逃荒(十二)
林云清有了主意,拉着林云寒出了家门,把大门锁好。对他们说道“走吧,咱们去县衙,让县太爷来判。如果县太爷也说我们是你们的女儿,这院子我就给你们住。怎么样?”
老百姓天生就怕见官,周三柱和黄氏不愿意去。
林云清又拿出十两银子,说“去不去?县太爷要是判了,我们是你们的女儿 ,我每个月给你十两银子。”
周三柱和黄氏动心了,那可是十两银子。到现在他们家连一两银子都没有呢,有了银子就能给儿子娶媳妇了,就有孙子抱了,以后还每个月都给十两。
夫妻两人就跟着林云清去了县城,一路上满脑子都是儿子、孙子的想着。
到了大堂上,林云清说明原委。县太爷四十来岁,坐在堂上也若有所思。林云清就说道“官老爷,我有办法能证明。”
县太爷说道“你有何办法?”
“既然他们说我们是他们的女儿,那我们身上可有胎记、伤疤,让他们说说。”林云清回答道。
县太爷一想,这还真是好办法,连自己女儿身上的胎记伤疤都不知道,那指定就不能是父母,就问“黄氏,你可知道她们姐妹身上的胎记伤疤在何处?”
黄氏懵了,她哪知道啊,小时候看都懒得看一眼,哪能记住?
林云清可不会给她狡辩的机会,就说道“这些你们记不得,咱们就不计较了,让大家伙儿看看我们长的很像吗?”大家也都议论。
“这跟本就不会是父母,没有一点像的。”
“这怕不是讹人的吧”
“很有可能就是想赖上这两姐妹。”
“听说这两姐妹很有钱”
“……”
“……”
林云清看事情发展的差不多了,就说“咱们现场滴血认亲,怎么样?有县老爷及众位做个见证。”
县太爷一想也行,就发话端来两碗清水。当场滴血认亲,结果跟周三柱和黄氏的血都不相融。
最后县太爷判定周三柱和黄氏欺诈罪名成立,各打十板。
林云清拉着林云寒回家了。两碗不相融的血,当然是她暗中做的手脚。她用神识控制血滴不相融,小手段而已。
周三柱和黄氏挨了板子,夫妻俩搀扶着去了医馆。结果他们只有几十文钱,大夫只能用便宜的药简单涂抹一下。两人相互搀扶着出了县城,走在回家的路上。
林云清就是知道了,也不会去可怜他们。此事就算了结了。
日子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过了年林云寒就二十岁了。当朝律法规定,女子二十未嫁就得交税。根据各地方不同,最少一年就得五两银子,如果是南方富庶之地就更多了。这个税钱还是逐年递增,比如第一年是五两,第二年就是六两,第三年就是七两,依此类推。直到四十岁就可以不交这个钱了。别说普通人了,就是一般的财主也交不起这个钱。所以就骂女娃是赔钱货。
女户就更麻烦了,林云清当初就是立的女户。女户不得外嫁,要么孤独终老,但是银子还是要交的。要么招赘,这个时代,别说好人家的男子了,就是残缺的乞丐也不愿入赘。这可是让祖宗蒙羞的事。过继子女也可以,但是谁家愿意把子女过继给别人,这个时代都把血脉亲情看的很重。把子女过继给人家,宗族都蒙羞。
这样的律法就是为了增加人口。这个时代本来医疗就不行,一个伤风感冒就能要人性命,更何况战场死伤就更多啦。为了增加人口就只能逼迫百姓了。
但是林云清可不怕这些,一年一百两她也交的起二十年。
但是这一年,还是收养了一个孩子,记在了林云寒的名下。这是个孤儿,七个月大,全家也是前几年逃荒来的。到这里安家,老人相继去世,几年的调养才生了孩子。结果孩子出生,女人大出血而死。男人为了养活孩子进了深山,结果出来时受了重伤,不治而亡。留了这个孤儿,还是村长牵线搭桥让林云寒收养了。这样她就不用交税钱了。
林云寒也真把他当亲儿子养了,林云清给他取名林明远。
林云清就去衙门分了户籍,她自己还是女户。另一个就是林明远是户主,母亲林云寒。
平常林云寒照顾他吃喝拉撒。长大一点儿,林云清就教他读书识字,做人的道理。六岁之后再教他练功打拳,辨别药材。十三岁就能给人治疗一般的病。二十岁就是远近闻名的神医了。独自进深山如入无人之境。
林云清在县城给他买了房子,临街的做铺面,后院做住宅。并且明确表示他的婚事自己做主。相中他的女子可是不少。
二十二岁这年,林明远央求姨母林云清给提了亲。
林云清这一世送走了林云寒,活了八十一岁就脱离了世界。走的时候四世同堂,二十多口人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