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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变了一些

十一闷闷的骂道,艰难的翻身看着身侧睡得正香的男人。男人宛若没有听见她的话一般,只勾了勾唇角,环在她腰间的手加大了力度,继续睡。

“我知道你醒了,别装睡!”

十一催到,抬手推了推他的胸膛。

果然,男人的眼帘启开了,目光沉沉的看着十一,唇角的弧度变大:“怎么了?我亲爱的十一!”

殷十一小小的哆嗦了一下,撇嘴:“单长,该起床了!我饿了!”

她是真的饿了,昨晚被折腾那么久,浪费了那么多的体力,也该饿了。

单亦君闭了闭眼,沉着嗓音应了一声,然后道:“好,起床吧!”

他的话落,便搂着十一起身了。殷十一刚想下床,谁知腿脚一软,便不得不扶着床站着,抬眸又狠狠的瞪了单亦君一眼。

单亦君笑笑,上去亲了亲她的脸颊:“好啦好啦,我知道啦!昨晚是我不好,把握得不好,让你受累了!”

“你明明就是存心的。”

“是啊,我的确是存心的,谁让你前天晚上那么对我。”

殷十一一时无语,忽然觉得眼前的单亦君俨然就像一个孩子。

好吧,她一个大人就不和他一个“小孩子”计较了。

去浴室又泡了热水澡,十一才勉强站稳脚。洗漱好下楼,言婶儿已经将饭菜准备好了。

殷十一刚在餐桌前坐下,手机便响了。

单亦君的目光几乎和她同时落在她的手机上,两人相视一眼,男人道:“怎么不接?”

殷十一愣了愣,这才回过神来,急忙接电话。

“你好,我是殷十一。”

因为是一个陌生号码,所以十一先礼貌的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电话里传出一个格外熟悉的女音,十一先是一愣,尔后和那人说了好一阵才挂了电话。

电话刚挂,对面正在吃早餐的单亦君便沉沉的开口了:“谁打的?”

“一个大学同学。”

十一放下手机,举起刀叉,开始切荷包蛋。

单亦君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不由得抬头看向十一:“大学同学?有什么事吗?”

虽然有时候觉得单亦君管得太宽了,不知道为什么十一却一点也讨厌不起来。她反而很喜欢单亦君这样管着她,生怕她被谁拐跑了似的。

“哦,明天有一个大学同学聚会,让我去参加。”

单亦君点了点头,便没再说话了。

倒是十一,吃了一点东西,便停下了:“奇怪,为什么会邀请我参加呢?以前我们的关系也不算是特别好啊!”

“怎么?你和那个人的关系不好?”

“以前大学的时候第一学期我不是在学校住校吗?刚才打电话的就是我其中一个室友。”

十一喃喃。

其实也不是她和那个女生的关系不好,确切的说十一在学生时代就没有过关系很好的朋友。因为她一直以来长得都不错,所以异性缘很好。

而十一又不擅长与女生打交道,以前一心都想和单亦君呆在一起,所以也没心思去交朋友。

往往异性缘比较好,而身边没有女性朋友的女孩子,总是容易受人排挤的。而殷十一对这些又不怎么在意,所以导致她读书这么多年,连一个知心朋友都没有。

甚至在很多人的心里,连殷十一这个人都是格外神秘的。

“那你去吗?”

半晌,单亦君吃完了早饭,才又开口问道。

十一愣了愣,蹙了蹙眉,显得有些犹豫。

“去吧!”她咂了咂嘴。

毕竟都是大学同学,人家已经开口邀请了,她也不好拒绝。而且正好放假,也可以出去散散心。

单亦君听了她的话,便点了点头:“明天我要去北城开个会,晚上回来过去接你。”

“开会?很重要的会议吗?”

“嗯,关于毒品的。”

“怎么了?”

“最近这阵子,南城境内的毒品交易又拓宽了。多少抓了一些小毒贩,但是真正的大毒贩,却还没有着落。如果一直放任不管,以后南城的百姓会遭殃的。”

殷十一也明白,毒品这种东西,本来就不是好东西。想想天朝当年,不也是因为鸦片国破了吗?

“那好吧!你回来了给我打电话。”

单亦君点头,吃完早饭,便起身往书房去了。

餐桌上顿时只剩下十一一个人,她也吃得差不多了,只咽了口唾沫将刀叉放下了。回到房间,十一打算补眠。

睡到中午吃了午饭,下午的时候,单亦君陪着她去街上逛了一圈,挑了几套衣服,回到家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

吃过晚饭,单亦君便去了书房。十一在房间里玩儿手机,玩着玩着就睡着了。

寂静的深夜,男人回到了房间里。柔和昏黄的壁灯下,女孩安静的侧卧。那姣好的身形被身上的薄毯遮盖,单亦君走过去,俯身为她拉过被子,盖好。

看见殷十一睡得那么沉,他轻轻叹了口气:“今晚就放过你。”tqR1

话落,单亦君俯身在她脸颊映下一吻,尔后起身去浴室洗漱。

*

翌日清晨,第一缕阳光从窗外透进。

殷十一被晨风吹醒了,而且电话也适时响起。她看了一眼电话,正是昨天给她打电话要她去参加同学聚会的赵雪。

接了电话,十一应付了几句,便挂了。

回身看了一眼身侧,空空如也,看样子单亦君已经出门了。

十一在床上翻滚了一圈,然后坐起身,去浴室洗漱。

楼下,言婶儿已经准备好早餐,看见她下楼,便笑着迎了过去:“夫人早安!今早是中餐,煲了皮蛋瘦肉粥,你会喜欢的。”

十一微微感动,昨天早上吃的西餐,她没什么胃口。这些言婶儿都看在眼里,可以说是格外的细心。

“谢谢言婶儿!”十一笑笑。

在餐桌前坐下,便开始吃饭了。吃完早饭,她又回到房间里,换了衣服化了淡妆,方才让言爵送她出门。

今天的天气不错,十一穿了一件白色高领薄毛衣,外面套了一件黑色的短款风衣,下着一条深蓝色的铅笔牛仔裤,一双黑色的马丁靴。背着一个棕褐色的斜挎包,年轻时尚又保暖。

已经越过肩头的披散开,在风中肆意飞扬。

言爵将她送到指定的地点外面,便听从十一的话先回去了。

今天的聚会有三个流程,第一是吃午饭。据说这次同学会是赵雪全程包办的,十一站在飞鸿楼下时,不由抿唇。

看样子赵雪展得不错,这么高档的酒楼,想必价格不菲。

十一迈进了酒楼的大门,服务员领着她往二楼去,说是赵雪小姐已经订好了雅间,而且已经有一部分客人已经到了。

“小姐里面请。”

服务生推开了雅间的门,将殷十一送了进去。十一道了谢,进门后便呆住了。

雅间很大,摆了三张圆木桌,差不多能容纳三十来人。回想一下,他们大学同学不过28个,这里也就差不多容得下了。

因为殷十一的进入,原本交头接耳的大家,都回眸看向她,眼里多少都升起一抹惊讶。

十一笑笑,朝他们微微点头。虽然大都叫不出名字,但是她还是有些眼熟的。

“殷十一吧!好久不见!”

一个身材纤瘦的男人走到了十一面前,俊秀的面容倒映在十一的眼底,她却只能看着他笑笑,满眼迷茫。

男人自然也意识到什么,急忙自我介绍:“我是何云,以前化学实验我们经常分在一组的。”

十一慢慢张嘴:“哦……你好你好!”

何云笑笑,笑容明媚,如阳光一样。这样的男孩子,在大学的时候想必是很受欢迎的,看他身上的名牌西装,想必现在也混得不错。

“没想到你也来了!”

何云和殷十一走到了角落里,为她端了一杯橙汁递给她。

十一笑着接过:“谢谢!”

她品了一口,尔后接着道:“听说今天大家都来,我自然也来了。”

何云笑笑,转而问道:“对了你现在在干嘛?”

十一抿唇,眨了眨眼,半晌才道:“我啊……上班啊,就是为人民服务嘛!”

她说得含糊,因为她不知道对于大家来说,军人到底算不算是一种职业。

何云听了笑笑,温润的眼睛看着她,笑道:“很久没见,你倒是变了一些。”

“哦?是吗?”

“我记得你是咱们班里年纪最小的吧!”

十一呆了呆,半晌才点头:“好像是。”

她一直以来在读书方面就比较有天分,小学初中都在跳级,上大学的时候也才17岁而已,后来18岁那年因为逃婚,所以就辍学了。

为此,何云又问道:“我记得你在学校只上了一年,就自行修学了。真厉害,你貌似是我们学校里唯一一个大一开始修学,拿到毕业证的人吧!”

殷十一又是一愣,她怎么不记得自己拿到过毕业证。尔后想了想,应该是单亦君干的,以他的权利,在南城里有什么是做不成的。

十一尴尬的笑笑,没有回话。

何云倒是一直说个不停,自始至终都站在十一身边,丝毫不顾及其他人的目光。大家聊天不一会儿,雅间的门再次被推开了。

这次进来的人引起了大家的重视,因为来人是这次同学会的主办人,赵雪。

赵雪身穿一袭黑色的鱼尾紧身连衣裙,披着白色的貂皮,身后还跟着两个保镖,阵仗不小,排场也很大。

一头亚麻色的卷斜披在肩上,看上去妩媚高贵,可望而不可及。

“赵雪!好美啊!”

不少女同学惊叹,赵雪皆是优雅的笑着道谢。尔后她的目光在人群中巡视,瞥见了角落里和何云站在一起的殷十一。

“十一你来了!”

赵雪启唇,高调的唤了殷十一的名字。

殷十一愣了愣,扭头看去,朝她笑笑:“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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